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半年有感.....噪音會殺人

2016-06-07 16:33 · 41樓
頑皮豹 發表於 2016-6-7 03:42
鄰居之間的關係,只能說靠點運氣,也是緣分吧.
我的隔壁鄰居家裡有個演奏型的Grand Piano,每次見了面總要問 ...


感謝頑皮豹再次回應與分享

我想運氣或緣分很難區分 兩者都是吧


以前我住的地方 上面也是偶有鋼琴聲

不論如何 琴聲悠揚總勝過幾乎天天咚咚咚的步伐聲 或小孩來回跑跳聲吧


開玩笑....我寧可被琴聲騷擾
2016-06-08 06:13 · 42樓
allj 發表於 2016-6-7 00:33
感謝頑皮豹再次回應與分享

我想運氣或緣分很難區分 兩者都是吧


要過端午節了,送樓上鄰居一點禮物吧...
https://world.taobao.com/item/12325967725.htm?spm=a312a.7700714.0.0.JSvb5q#detail
布底拖鞋很有用的,順便買點椅子腳的套子給他們...

另外有個app叫Rain Rain,可以隔絕噪音...
2016-06-08 09:48 · 43樓
頑皮豹 發表於 2016-6-8 06:13
要過端午節了,送樓上鄰居一點禮物吧...
https://world.taobao.com/item/12325967725.htm?spm=a312a.77007 ...


樓主也是個溫良恭儉讓之人,這年代,這種人下場都不太好。未來可能的結果:
結果一:樓主般家。
結果二:去精神科拿藥吃。
2016-06-08 11:31 · 44樓
建議您打聽一下貴社區有沒有鄰居聯誼交流用的群組,或是直接在愛北大社群發一個line群組,請您社區的鄰居加入。問問看有沒有鄰居認識您樓上的那一戶人家,大概了解一下情況;或許在群組上透過大家提供意見,那戶人家會比較能了解他們帶給別人的困擾,看會不會收歛一點。我們社區去年為了區權會要提一個重要提議,就由提案的鄰居發起,事後雖然提案沒過,但群組留著,有時覺得社區內的事可以直接溝通也蠻好的。
2016-06-08 21:21 · 45樓
頑皮豹 發表於 2016-6-8 06:13
要過端午節了,送樓上鄰居一點禮物吧...
https://world.taobao.com/item/12325967725.htm?spm=a312a.77007 ...


謝謝那個app 很適合冥想 靜坐之用

佳節愉快
2016-06-08 21:24 · 46樓
大雄 發表於 2016-6-8 09:48
樓主也是個溫良恭儉讓之人,這年代,這種人下場都不太好。未來可能的結果:
結果一:樓主般家。
結果二:去 ...


大雄愛說笑了 溫良恭儉讓的高帽子留著自己用吧

佳節愉快
2016-06-08 21:27 · 47樓
羅冰 發表於 2016-6-8 11:31
建議您打聽一下貴社區有沒有鄰居聯誼交流用的群組,或是直接在愛北大社群發一個line群組,請您社區的鄰居加 ...


謝謝這麼有建設性的建議

端午節快樂
2016-06-08 22:02 · 48樓
anes855 發表於 2016-6-8 20:20
案例一:

大樓住宅,30幾歲夫婦,帶著1歲多男孩;


你的簽名檔引用聖經的話語, 相信是教徒吧, 謝謝熱心的建言.

感謝提出數百字的高見, 單是打字就要花不少時間, 先預祝佳節快樂.

但不知你是隨機看了一頁或是從第一頁看起......我當然不能期待瀏覽者有閒工夫從頭看起

有關那三個案例的情況, 其實我並非不了解; 對噪音來源的情況亦非毫無所知,

至於訴訟要注意之事, 那是連基本的ABC都談不上 , 儘管如此, 仍要謝謝提醒.

我若不能確認音源來自何方, 又怎會要求安排住戶自己直接懇談呢?

有空煩請看第三頁28樓最後的事例, 其他細節瑣事如我前面幾頁說的, 就勿需贅述了.


高見最後問道.....然後呢?

這真是大哉問, 容我就教於高見; 我想這涉及價值觀吧與處事態度吧,

容我借用, 改寫前人句子 .......不到最後關頭, 絕不輕言涉訟(原因已在前幾頁提過)






2016-06-08 22:22 · 49樓
allj 發表於 2016-6-8 22:02
你的簽名檔引用聖經的話語, 相信是教徒吧, 謝謝熱心的建言.

感謝提出數百字的高見, 單是打字就要花不少 ...




請問電腦高手為何 anes855 發表於 2016-6-8 20:20 的文消失了


我回應後怎麼沒看到了?
2016-06-09 10:49 · 50樓
或許可試著要求管委會修訂管理規則,明文禁止在屋內跑跳,並要求住戶在屋內即使夏天也須穿著靜音拖鞋。違規一定次數且經物管查有實證者,除公告該戶無品行徑,可另予以公設使用停權等處置。這不是天方夜譚,台灣人自我規範的水準遠遠落後時代腳步!文明國家對公寓大樓的住戶行為多有種種限制,為的就是要讓住戶們相互尊重。紐約曼哈頓共有公寓通常要求每戶須將室內3/4以上之空間鋪置地毯,這還只是condo,想入住更高級的co-op還得先經管委會面試審核。不是在乎你多有錢,而是要確定你沒有抽菸、夜貓子等生活習慣。日本的マンション往往訂有更多繁文縟節的住戶守則,因為日本是最重視「不要造成別人困擾」的社會。你敢在公寓大樓製造沉重的腳步聲?等著成為住戶的公敵吧!

這些年台灣人只懂得蓋新大樓炒房,結果把心都炒黑了。你的管委怕事且短視,聯合其他住戶換掉這樣失格的管委吧!確保所有住戶的基本居住權是擔任管委最起碼的責任,更何況,維護住戶的品格與彼此間的和睦才是社區最大的資產。愛北大社群裡多出現幾則類似的文章,恐怕會嚇跑所有想在北大社區安居的入住者。

漢娜.鄂蘭提出「平凡的邪惡」觀念,認為「平凡邪惡」的根源在於當事者喪失了思考反省的能力,並且不再把對方當成「人」看待。我認為台灣目前正沉淪至一個「集體平凡邪惡」的社會。對于這種「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住戶,我們還要繼續姑息養奸?

愛北大這裡倘若發現偶而製造噪音的改裝汽機車,鐵定會讓大家進行人肉搜索。像這樣對樓主長期身心施虐的無德無品之徒,現在正在折磨其他許多北大社區的朋友,而且明天也許就會搬入你我的大樓。在台灣我們只能靠運氣過日子?那麼我只能說,Good Night, and Good Luck...
2016-06-09 11:46 · 51樓
請問有沒有樓上住戶被樓下吵到的八卦{:9_590:}
(例如跑步聲,不包含講話吵架唱歌哦)
2016-06-09 14:35 · 52樓
波波 發表於 2016-6-9 11:46
請問有沒有樓上住戶被樓下吵到的八卦
(例如跑步聲,不包含講話吵架唱歌哦) ...


波波你是我搬來北大 半年來在這裡遇上最幽默的人

別人情況如何我不知道 至少 幾十年來 無論在何方

我都沒有被樓下一層的人吵到(大樓或公寓或透天)


端午節快樂 PS. 這怎能用八卦形容之呢
2016-06-09 15:25 · 53樓
房間裡的大象 發表於 2016-6-9 10:49
或許可試著要求管委會修訂管理規則,明文禁止在屋內跑跳,並要求住戶在屋內即使夏天也須穿著靜音拖鞋。違規 ...


先祝房間裡的大象 端午節快樂

台端所說的 :「平凡邪惡」的根源在於當事者喪失了思考反省的能力......

令人感到沉重, 到底這是個案或早已是通案了?


本文原只是住了180天之困擾感言, 感謝各位朋友的回應與指教, 但如我在第一頁所言的,

現在的情況是最嚴重時的50%(但仍是頭痛), 也主動在留言板上撤回請管委會依規約處理(已不指望),

時隔有一季了.........所以, 本文後面的回應, 我開玩笑說現在是處於動心忍性階段.


其實, 只要是明眼且明理之人, 都可看出我的善意-------

我對物館人員再三強調, 只要有人就一定會有聲音; 也在給樓上的短函中告知我家之作息時間,
並表示很怕物館人員轉達時弄擰了本意, 希望雙方直接當面懇談......

為避免流彈四射, 讓有些人為難, 本文中也提了三次......過程瑣碎就不談了.


今天, 退一步說, 或退一萬步講 --------若真是被我冤枉了, 為何迄今沒有任何反應 ?

物管數度向我說----樓上表示很不好意思, 家裡桌椅都已經裝了椅套 桌貼

但, 這都是減輕聲響, 若動作仍不經意, 或任由小孩或外勞跑步, 即便是鋪地毯或中空樓板,

也都無法防止樓下的苦惱.


大象提到的修訂規約一事, 我必須說.....有這麼嚴重嗎 ?

因為: 你知 我知 每個人都知道這是不可行的, 每個國度的合理或可接受的標準都不同 !


最後, 感謝再感謝
2016-06-22 09:17 · 5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6-6-22 09:19 編輯


製造噪音當心受罰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http://www.law119.com.tw/newdesign/comptaipei/personview.asp?kname=%A7%F5%A5%C3%B5M&ktop=%BBs%B3y%BE%B8%AD%B5%B7%ED%A4%DF%A8%FC%BB@&idno=7014&keywords=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或違規設置廣告物或私設路障及停車位侵占巷道妨礙出入。但開放空間及退縮空地,在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範圍內,得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供營業使用;防空避難設備,得為原核准範圍之使用;其兼作停車空間使用者,得依法供公共收費停車使用。

住戶為維護、修繕、裝修或其他類似之工作時,未經申請主管建築機關核准,不得破壞或變更建築物之主要構造。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住戶違反前四項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

罰則: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起造人或臨時召集人違反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八條所定之召集義務者。

二、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者。

三、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違反第六條規定,主管機關受理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請求,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
2016-06-22 21:58 · 55樓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6-6-22 09:17
製造噪音當心受罰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http://www.law119.com.tw/newdesign/comptaipei/pers ...


感謝提供寶貴資訊, 談法實在有點傷感情

我想人與人的相處, 設身處地的替別人著想才是和睦之道

當大人看著小娃兒天天跑來跑去 精力無限時 一定充滿了欣慰與喜悅

但可知享受天倫之樂的同時 樓下的人可是要抓狂了(偶而為之沒人會講話的)

自重為先 最後才是法

當然更不能有 ------我們幾年來都是如此 , 從沒有人講話, 怎麼你們一搬來就......



因為過去是空屋, 當然不會有人遭殃
2016-06-23 09:29 · 5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Thomas0826 於 2016-6-23 09:34 編輯


allj 發表於 2016-6-22 21:58
感謝提供寶貴資訊, 談法實在有點傷感情

我想人與人的相處, 設身處地的替別人著想才是和睦之道


請問如果噪音的時間是在一般活動時間內產生,但不是持續性的,您一般都怎麼想?

之前有朋友遇過,家裡小朋友就是還小,偶而就是會跑動.或是玩玩具發出聲響 (都是在晚上9點之前),但樓下的就一直跑上去抗議! 我朋友也都是有一直告誡小孩,但您知道小孩有時候就是會忘記,最後搞到家裡劍拔弩張,壓力很大

認同雙方都是要以尊重對方為主,能夠減少噪音或沒有噪音為上策,但有時候小孩就是控制力沒那麼大...有點無奈~
不知您可有小孩或孫子嗎? 他們是否曾經產生一樣問題而干擾到鄰居? 那您都如何處理(尤其是屢勸,處罰...但小孩又忘記時)? 借參考一下,謝謝

不是要否認樓主的看法或筆戰, 只是試著從另一面的角度去探討事情,我想這是很多有小孩的家庭都面臨到的問題,且一定很多都還沒找到最好的處理方法~(排除那些從不教小孩自制的狀況)
2016-06-23 13:14 · 57樓
波波 發表於 2016-6-9 11:46
請問有沒有樓上住戶被樓下吵到的八卦
(例如跑步聲,不包含講話吵架唱歌哦) ...


真的有喔,之前我們就半夜3-4點被樓下開關衣櫥應該是打包行李聲吵到不能睡覺。我們以為是樓上,跟物管反映結果我們樓上已經搬走快半年沒人住,我不相信還找仲介帶我上樓看,是的樓上委托仲介在出售,真的沒人住!!加上我們是邊間,旁邊跟鄰戶隔著後陽台,跟對面隔着梯廳,能互相影響的只有樓上跟樓下。

樓下之前還有在半夜4點多洗衣服,洗衣機脫水聲共振,把我們從深層睡眠中吵醒,嚇得到處找到底是家裡哪裡有機器半夜在運作,找到後陽台發現是樓下是樓下是樓下洗衣機在脫水,這種集合式住宅真的要互相體諒啦~

2016-06-23 14:59 · 58樓
我不知道樓主遇到的噪音問題多嚴重,我自己遇到的是
樓上會發出一種人類跳動的噪音,那聲音就像是一個人高高跳到半空中,再落到地面的聲音
每個星期六日都會發生,一天大約20~30次,剛開始很不爽,後來想說也不多次,就忍忍吧
忍個幾年過後,就漸漸沒噪音了,我想樓上的大概也是累了,所以不跳了
大家可以試試,自己跳到半空中再落到地面上,一天跳個20次有多累
2016-06-23 19:56 · 59樓
冬瓜鹿 發表於 2016-6-23 13:14
真的有喔,之前我們就半夜3-4點被樓下開關衣櫥應該是打包行李聲吵到不能睡覺。我們以為是樓上,跟物管反 ...


哈哈看來不是個案,小弟家裡也是類似情況,本誤以為是樓上事實上卻是樓下,也是超過一年多的時間才認證出來的,無奈啊{:14_838:}
2016-06-23 20:07 · 60樓
Thomas0826 發表於 2016-6-23 09:29
請問如果噪音的時間是在一般活動時間內產生,但不是持續性的,您一般都怎麼想?

之前有朋友遇過,家裡小朋友 ...


如果閣下看了幾頁本主題(不敢要求他人從頭到尾) 當會發現我正是從很多角度看這問題

所以 要先向你致謝 別擔心變成筆戰 那彼此就太不成熟了

先重複聲明 這裡所謂的噪音 係指住戶可控制即可大幅改善的(不可能也不必零聲響)

排除夜晚蟲鳴鳥叫 馬路改裝車聲 水管 馬桶浴室沖水聲....因為這是不可控制的

我自三十五前自己的第一戶公寓 在無人反映下即自我克制(椅套 椅貼當年就主動使用)

輕聲關鐵門 有孩子後也要求不許在家內跑跳 ......這便是自我克制 節制之作法
[hr]

誠如我說的.......有人就一定有聲音 問題是到何時結束 聲音的大小程度與頻率多寡


至於你問........ 請問如果噪音的時間是在一般活動時間內產生,但不是持續性的,您一般都怎麼想?

我和多數人一樣......算了

容我反問 若不是且為持續 閣下高見呢



2016-06-23 20:18 · 61樓
冬瓜鹿 發表於 2016-6-23 13:14
真的有喔,之前我們就半夜3-4點被樓下開關衣櫥應該是打包行李聲吵到不能睡覺。我們以為是樓上,跟物管反 ...


相互體諒的前提是 大家盡最大自制的誠意

否則久而久之 再好的脾氣也要生氣了


歐洲有些城市規定晚上幾點之後不能用洗衣機

不然機器聲響會破壞安寧

噪音的管理也是現代化的指標之一

2016-06-23 20:22 · 62樓
波波 發表於 2016-6-23 19:56
哈哈看來不是個案,小弟家裡也是類似情況,本誤以為是樓上事實上卻是樓下,也是超過一年多的時間才認證出來 ...


查證是要小心 以免冤枉別人

謝謝來訪

2016-06-23 20:39 · 63樓
lyca 發表於 2016-6-23 14:59
我不知道樓主遇到的噪音問題多嚴重,我自己遇到的是
樓上會發出一種人類跳動的噪音,那聲音就像是一個人高高 ...


謝謝提供心得

文中提到的聲音 簡單的說上上下下跳躍吧?

不知一天跳動的二三十聲 大約是分幾次跳?

正常體能的成人或小孩若一次連續跳十下 應該自己就受不了

現在我聽到跳的聲音沒幾下 主要是小孩來回跑

有時可聽見是外勞快步走或跑 與 主人有時沉重的步伐聲

家具碰到或拖動的聲音 以較先前有改善


但對你的做法不敢贊同 當然要反映

因為真正惡劣的人極少 缺乏的是不自知吵到別人了(沒概念)

反映是種提醒 不必當成是責難 若對方老羞成怒 這樣的鄰居不來往也罷了


2016-06-24 13:42 · 64樓
allj 發表於 2016-6-23 20:18
相互體諒的前提是 大家盡最大自制的誠意

否則久而久之 再好的脾氣也要生氣了


說說我這幾年的處理方法給您參考

剛搬家馬上買蛋糕送樓上鄰居,也算是告知說樓下有人住了(前提還是要社區電梯可以到別層樓),原本樓上鄰居作息比我們還晚2點以後才入睡,腳步聲超重(半夜去按過門鈴)。

後來樓上搬走換新鄰居作息早,但早上起床六點主臥浴室刷牙洗臉、開關衣櫃聲、東西掉落聲也是不斷,我們是8點以後才起床,每天都被吵醒,處理方法親筆信放信箱,稱讚他們溝通一下請他們主臥盡量不要動作太大,真的改善很多,遇到好鄰居了。然後我們自己全年開循環扇製造白噪音,也有改善。但今年發現有小小孩的奔跑聲,早上又被吵醒,還在想該怎麼辦…

樓下鄰居發生的洗衣機噪音,我也是親筆信提醒下次半夜再有我會請他們一起上來聽看看有多大聲。

還有下海當委員跟主委物管都認識,事情也會較好處理,這是我搬到北大這幾年的心得。
2016-06-24 21:57 · 65樓
冬瓜鹿 發表於 2016-6-24 13:42
說說我這幾年的處理方法給您參考

剛搬家馬上買蛋糕送樓上鄰居,也算是告知說樓下有人住了(前提還是要社 ...


感謝冬瓜鹿在地的經驗分享 就和許多在此留言的朋友一樣 都要謝謝再謝謝


很贊同你的作法, 可惜前提不成立......這裡門禁管理不錯, 電梯卡只能到自己的樓層與地下室

因此, 裝潢前只能奉上小禮盒給其他三戶, 表達裝潢期間所帶來的不便(含假日約五十天吧)

遷入後, 再獻上小糕點給同層芳鄰, 再致歉意------上下層均無法比照處理, 實屬無奈


問題是社區規定裝潢電梯要保護, 且貼有公告; 搬家亦復如此, 同棟住戶怎可能不知呢 ?

物管也勸導了幾此, 我也寫了簡函, 並提及設下人數與作息改況

也希望直接面對面懇談...........但從無任何回音, 更甭提歉意了(就算虛偽一下也可)

所以, 我至今連對方的樣子沒見過 聲音沒聽過; 只聽過兩個人轉述其體重及家裡概況

家家有本難唸經, 但還是不宜將自身問題變成他人的痛苦


最後提到的任委員之事, 但物管或管委會都是服務全體住戶的,

個人並不希望因熟悉某某而有""小小特權"", 這類事務自己處理可也

無須讓領薪水的物管與管委會為難(無關有償或無給職)......所以我曾幾次強調只需安排當事人直接懇談

但這似乎也很為難的樣子




2016-06-27 16:36 · 6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yce942020 於 2016-6-27 19:27 編輯


請問有曾報警處理或向1999檢舉近鄰深夜噪音的大大願意分享經驗嗎?

我家的遭遇跟樓主簡直一模一樣 搬家半年多便忍受樓上噪音半年多(本戶之前沒人住過) 常在深夜睡眠時間被沉重腳步聲跟巨響驚醒(即便戴耳塞入睡) 從搬家至今幾乎每天睡眠不足 放假需利用白天補眠(白天仍有間歇巨響 但深夜同樣聲響放大數倍) 嚴重影響身心健康 .

誰都不得罪的管委會 無法溝通甚至故意的"芳鄰" 再加上新住戶在人證上相對弱勢 忍無可忍的我選擇開始報警處理 但警察勸導後 安靜一兩天 又故態復萌甚至變本加厲 也許日後還是必須走曠日廢時蒐證的司法途徑 或許不見得可以還我安寧 但若不反擊又有誰能捍衛自身居住安寧跟權益呢?

樓上有位大大po的判例報導標題:不合理噪音=不法侵害 期盼所有求助無門的好鄰居能集結 將痛苦跟心聲傳達給民代或立法機關正視"近鄰噪音" 的問題 乍看這是極普遍小事 但有心人拿來當殺人工具 伐害他人身心健康(多有因長期噪音無解導致憂鬱症甚至自殺的案例) 就真的不再只是道德層次問題 經檢舉並查獲的現行犯 應比照"故意殺人"罪責視之 而不是一再勸導甚至不罰 讓故意(排除非刻意及人為無法控制)製造噪音擾人安寧者不再有恃無恐為所欲為~
2016-06-28 22:05 · 67樓
joyce942020 發表於 2016-6-27 16:36
請問有曾報警處理或向1999檢舉近鄰深夜噪音的大大願意分享經驗嗎?

我家的遭遇跟樓主簡直一模一樣 搬家半年 ...


謝謝, 看來我們還真是同病相憐{:1_768:}

差別是我是準備退休養老而來的 LKK


有關報案或檢舉一事, 我從沒想過, 因為那沒有效果

所以我開玩笑說自己正在動心忍性中, 到何時為止----尚不知道

有空可看看第四頁的32樓, 第三頁的28樓之回文

住宅噪音問不像工商業噪音, 題警察很難使得上力, 原因是人來了, 什麼也沒聽到

錄音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錄到的聲音無法證明什麼.

但我知道這類官司怎麼贏面大, 怎麼勝算幾乎為零

惟訟者凶也, 不到最後關頭不輕易啟動------尤其不排除有民事變刑事之可能

過程中傳喚一大票人出庭, 還是再體恤領薪水的物管人員吧

2016-06-29 10:17 · 68樓
剛搬來前幾年 樓上也是住了位單身夜歸男子 每天準時從凌晨12:00 - 5:00 釋放噪音 打電動 打鼓 聽音樂 看片子 各式花招都有 偶爾有朋友來 就會有麻將和吵架
請管理員抗議多次 都是無效的 管理員去多次 我還可以在樓下聽到 他在樓上摔東西 罵三字經 我知道是罵給我聽
當時我老公在大陸常駐 我獨自帶一個2歲小孩 每天這樣跟樓上鄰居"交惡" 心裡真的挺害怕哪天被暗殺
後來我懷孕了 更希望他能安靜點 但他仍然每天吵
有一次 我又請管理員去勸說 其實管理員去了很多次 管理員都不想去了
"在我家門口"找了一些理由推託時
剛好 我聽到樓上關門聲 接著 我又看到電梯上升停在14樓 (我家13樓) 我挺著肚子趕緊按電梯攔他
門開了 是我第一次看到此男子 一個三十多歲的男生 我開口 請問你是我們14樓的鄰居嗎?
他回答 不是歐 我是15樓的 ... 莊孝維 當時我已經住了4年 還不知道15樓住誰嗎?
雖然他否認 我仍然當面跟他說 因為我孩子小 晚上的音樂 鼓聲 還是電視 電動 都很擾人 希望能小聲一點
安靜了一兩個月吧 又故態復萌

後來每次有抗議 我並沒常常抗議的 都會安靜一周左右
有一回 管理員在電梯公告 時常製造噪音 嚴重可以強制搬離 那次 也有安靜好一陣子

這一兩年 他的家人通通搬來了 他的父母姊妹 (聽說房子是他姊姊買的)
他母親還幫他姊妹帶孩子 一個嬰兒
從此 我的好日子來了 幾乎沒有再吵過 除了 他們家人吵架 吼吼 也是超大聲摔東西 ... 不過不是每天 久久一次 就算了
2016-06-30 18:17 · 69樓
Caelian 發表於 2016-6-29 10:17
剛搬來前幾年 樓上也是住了位單身夜歸男子 每天準時從凌晨12:00 - 5:00 釋放噪音 打電動 打鼓 聽音樂 看 ...


你這幾年真是辛苦了, 千金買屋, 萬金買鄰, 這話實在不假.

我等受害人最氣聽到的是----- 這是集合住宅, 你不能斷定噪音是上面一層所造成的

試問, 全台大中小型的都會區, 有幾個人不是住在集合住宅.....每戶從幾百萬到幾億都是 !

我們若非確定再確定, 哪敢冤枉別人......且是很謙卑的請對方幫幫忙(搞不清楚原告與被告了).


法律是最後也是最不得已的底線, 基本上是個人的自重與自制, 這也是文明及教養的呈現.

只要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這是我家耶), 這觀念誤導了許多人.





2016-07-01 14:21 · 7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yce942020 於 2016-7-1 16:34 編輯


懂自重自律的人 絕不會ㄧ再造成他人困擾卻刻意不改善 而被害者的忍讓 也只值得對理性良善的非故意加害者~
自從檢舉報警後 樓上惱人的狗吠跟大狗養在室內撞家具(或籠子)的振動性聲響減少了 取而代之是深夜時分 斷斷續續在房間走踏(分不清是人或大狗)兩三個小時的低頻噪音 以遊走法律邊緣的方式繼續擾鄰 如此一來 被關在門外協助處理的保全跟警察聽不到振動巨響 可使檢舉蒐證更困難 加上只吵到樓下一戶 警察也無法順利依社維法開罰 (若真如所料 此「芳鄰」可謂智慧有餘但理性、良善同理心不足)。
可能人生前半段皆與好人為鄰的運氣用盡 這年頭花錢買房除了要練忍功 還要動腦跟鄰居鬥法 實在始料未及!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基本相處在現今社會真有這麼困難?
不知樓主及其他受害的好鄰居們 忍無可忍時最後最壞的打算為何?仍得用訴訟捍衛居住安寧?亦或賣房搬家眼不見為淨?
2016-07-02 11:08 · 71樓
joyce942020 發表於 2016-7-1 14:21
懂自重自律的人 絕不會ㄧ再造成他人困擾卻刻意不改善 而被害者的忍讓 也只值得對理性良善的非故意加害者~
...


感謝 joyce 再次的互動, 相信請你看的兩頁回文, 你已經看了, 比較瞭解我的情況.

我在這個版上一開頭便說搬來北大, 是準備退休養老用的, 所以不可能賣屋遷走;

何況我的成交價是全社區去年度所有交易者最高的, 要賣是賣其他地方的屋子.

你也看了我對上一位女士所說的.....住家噪音問題, 報警處理是很難有效果的.

坦白說, 物管或管委會處理, 其實也不太有效.....我這棟的委員, 來個已讀不回

過完年後, 正式請管委會依規約協調亦沒下文......只請物管在上樓看看, 再到我家回報.


這麼說吧-----我們都是受過教育的文明人, 不會惡言甚至暴力相向(但在社會新聞中卻不少)

若是忍無可忍, 只有以文明人的方式法律解決.....民事求償! 豈可示弱低頭被迫售屋搬走呢 ?

相較一般人, 我自己處理過不算太少的法務情事, 知道勝負關鍵所在.

萬一有偽證發生時, 民事求償官司我必敗--------但, 這就是我說的: 不想民事變刑事

偽證, 是重罪
2016-07-02 19:59 · 7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6-7-2 20:05 編輯


allj 發表於 2016-7-2 11:08
感謝 joyce 再次的互動, 相信請你看的兩頁回文, 你已經看了, 比較瞭解我的情況.

我在這個版上一開頭便說 ...


在以前,有關噪音的法令,可以說法令跟不上時代的需求。
但現在已經不一樣,現在是人心跟不上法令的腳步,而且法令已走在時代的前面。
在法源方面,居家噪音相關法令比較不適用噪音管制法,比較適用的是社會秩序維護法。
以前dingding曾提供一個鋼琴噪音受害者行動聯盟臉書,這個社群提供許多鋼琴造成噪音的案例。
這個社群最近提供一個法院的判例,這個判例正足以說明現在的人心已跟不上法令的腳步,也證明法官對於噪音相關法令的解釋已走在時代的前面,深受噪音干擾的住戶可以好好參考看看。
以下資料引自「鋼琴噪音受害者行動聯盟」臉書,雖然罰鍰僅新臺幣2000元,但意義深遠。

【裁判案由】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
【裁判全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裁定
101年度新秩聲字第2號
聲明異議人 xxx
即被移送人
原處分機關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
即移送機關
上列異議人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對於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化分局於中華民國101年9月28日所為之處分(南市警化偵字第1013070776號)聲明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異議駁回
理 由
一、原處分意旨略以:聲明異議人即受處分人xxx於民國(下同)101年6月19日8時起至今,在臺南市新化區xxx路xxx之xxx號,因家庭修繕及其子修練鋼琴需要,長期滋擾隔鄰住戶xxx及其家人,至被害人xxx生活作息及精神上受折磨與壓力,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之情事,而科處聲明異議人罰鍰新臺幣(下同)2000元。
二、聲明異議意旨略以:聲明異議人之子甫國中畢業,等待基測放榜之時日練琴,僅利用暑假偶爾彈彈,並無長期滋擾鄰居之事實,且聲明異議人在xxxxxxx上班,利用上班之餘之週末白天或是週日白天,約莫半小時光景施作屋頂因春雨、梅雨及颱風肆虐等造成之防漏工程,因滲水面積很小,僅數次便完工,並不會造成隔鄰精神損害之事實,顯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規定之要件不符。爰依法聲明異議,求為撤銷原處分云云。
三、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6000元以下罰鍰,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定明文。又按該條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亦有明文(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據此,足認上開社會秩序維護法條文所處罰之「噪音」,與噪音管制法第3條所規定:「本法所稱噪音,指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不同,並不以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為限,而係以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為要件。又妨害安寧通常都為鄰居報警,處理警員身歷其境瞭解,噪音確實傳於戶外,又經鄰居證實,難以忍受者,始可認其妨害公眾安寧(81年3月27日司法院(81)廳刑一字第329號函參照)。經查:
1、聲明異議人於警詢時業已陳明「有鋼琴彈奏聲音及屋頂施工修繕房屋時發出之打鑽聲音沒錯,但是以上二種聲音僅有30分鐘至1小時許....」(見101年8月27日警訊筆錄)。
2、聲明異議人上開所述部分與被害人提出多次搜證之鋼琴彈奏聲音及打鑽聲音之錄音光碟檔情形相符(詳搜證之光碟錄音檔),足見聲明異議人前開所為,並非突發偶一之情形,自足認定。而打鑽聲音,不僅產生振動,且其聲音相當擾人,令人不舒服,鋼琴彈奏聲音,亦經被害人錄音,並有分貝指示於錄音光碟錄音檔可憑,該等聲音足以擾人,已為一般經驗所知。
3、又聲明異議人與被害人相互舉發噪音,並曾因該事件至臺南市新化區調解委員會調解,此亦有聲明異議人提出之資料在卷可按。
4、聲明異議人製造上開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噪音,既經鄰居被害人搜證並報警處理,該等聲音又確實足傳於戶外,使人難以忍受,依前開說明,並參酌上開法條規定及司法院(81)廳刑一字第329號函釋,自足認定聲明異議人之製造之噪音行為,足以構成妨害公眾安寧。
5、綜上所述,原處分機關以聲明異議人之上開行為,合於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之規定,而對聲明異議人處以上開罰鍰,應屬有據,聲明異議人指摘原處分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7條第2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30 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2016-07-04 22:54 · 73樓
phantom 發表於 2016-7-2 19:59
在以前,有關噪音的法令,可以說法令跟不上時代的需求。
但現在已經不一樣,現在是人心跟不上法令的腳步 ...


謝謝phantom這麼熱心提供資訊, 北大許多住戶都很熱心呢.

不瞞你說, 這些十來年來相關的判決, 裁定, 我差不多都看過了.

我同意法令跟不上時代的需求的說法, 這是國內長久以來的問題;

但也看到了有些立法是有問題的----只為表示我們也已跟上國際潮流, 而亂立亂修一通,

我自己平日在工作上, 就有深刻的感觸.

回到正題, 社會秩序維護法基本上是行政罰, 就是罰錢(給政府非補償受害人)或關幾天.

噪音部分最重罰$6000.- 何況依行政程序法也不可能一來就罰到上限, 這是該案$2000之由來

坦白說, 如果能讓受害人耳根清靜, 很多人或許願倒付對方$2000呢 !

所以, 不是悲觀, 對因沒概念而產生噪音者, 罰個錢或許有用, 但若老羞成怒或槓上了,

$2000 不痛不癢, 更不可能因而被關幾天. 靜一陣子後, 保證惡夢依舊,

這也是為何在媒體上常見鄰居因細故而衝突, 其實已累積了許多的無奈與不滿在內.

結論 : 若要透過法來處理, 民事提告求償才是正確的, 該案例的裁罰單位是警察,

開罰單者未必懂這些(懂也不會講), 法官更不會也不能教當事人打如何官司.

只是, 被害人要有這裡是台灣不是美國的認識, 勝訴後的慰撫金可能連美國相同案例的10%都不到,

原因說來話長, 就不囉嗦了-----提告理由是噪音造成人格權受損.


晚安
2016-07-05 08:08 · 74樓
每在週末清晨,有一個京都的低樓層住戶(面向竹園)都會製造拍打的聲音,真的是擾人清夢。
2016-07-06 22:10 · 75樓
joshua211 發表於 2016-7-5 08:08
每在週末清晨,有一個京都的低樓層住戶(面向竹園)都會製造拍打的聲音,真的是擾人清夢。 ...


不知京都的處理程序為何 但噪音來源若可確定 就溝通吧

有效沒效不知道 若無效且不可理喻 後續要如何處理是另回事

但若都不吭氣 這個周末肯定再聽一回吧

晚安
2016-07-11 06:57 · 7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ailybread 於 2016-7-11 06:59 編輯


半夜洗澡水聲44分貝 判擾鄰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711/37302981/半夜洗澡水聲44分貝判擾鄰

文摘:

法官因此根據環保署公告的「噪音管制」規定,限制陳家自上午七時至晚上七時,發出的聲響不得逾全頻五十七分貝、低頻三十七分貝,晚上七時至十時,不得逾全頻五十二分貝、低頻三十二分貝,晚上十時至隔天上午七時,不得逾全頻四十二分貝、低頻二十七分貝。陳家另須賠償馮妻二萬元慰撫金,全案定讞。

須錄音錄影蒐證舉報

律師徐則鈺表示,民眾遇噪音困擾時,務必錄音錄影蒐證,最好找公證第三人陪同蒐證,證據齊全後可向警方及環保單位檢舉,若確認超標,警方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六千元以下罰鍰。
2016-07-11 20:34 · 77樓
Dailybread 發表於 2016-7-11 06:57
半夜洗澡水聲44分貝 判擾鄰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711/3730298 ...


謝謝 Dailybread 再度熱心地提供資訊, 早上七點多要出門前

在第四台已看到這則消息, 對飽受噪音之苦的人來說, 這或是好消息吧

但問題並未根本解決, 就像我在上面所說的, 賠償是不到美國的 1/10

這當然是國情不同, 對這方面的容忍度, 我們真是太寬容了

而提出訴求者, 卻往往被認為是" 難相處的人 ", 辯解理由多似是而非


法來處理, 是人與人相處的最後底線, 唯有自重才是根本之道



PS. 判決書尚未看到, 無法得知兩造攻防過程, 若以訴訟成本來講, 沒有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