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1.618 於 2016-3-31 20:56 編輯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3-31 20:20 
可提高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
現在規定是25年
如提高到30年
一個30歲的惡徒
至少要60多歲才能出獄
出獄後;他對社會可能的危害
已大大降低
你說的“大大降低”,就是雙方攻防的重點,
支持廢死的要保障任何一條生命,
可是原本反廢死認為應該判死刑的,若只能關30年就可以出獄,像這樣出獄的人只要有任何一位再殺了人,這個原本無辜的生命就沒被保障到,
像這樣無辜的生命沒被保障到,跟支持廢死所強調的冤獄而死,哪一種生命比較重要?
兩種都是冤死,哪一種冤死比較有可能防止?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3-31 21:42 編輯
1.618 發表於 2016-3-31 20:49
你說的“大大降低”,就是雙方攻防的重點,
支持廢死的要保障任何一條生命,
可是原本反廢死認為應該判死 ...
同意
但對社會威脅最大的是一些有期徒刑罪犯
於刑期滿時或假釋後
不斷再犯;危害社會
(監獄未發揮應有矯正功能)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 00:40 編輯
值得一看的文章連結
「我聽見小丑在笑!」他PO文點出女童案一夕間讓全台民眾得了這種病!所有人都該覺悟了!
[摘]
做為堅信「程序正義」與「人性本善」的蝙蝠俠對立面,小丑所象徵的是「虛無主義」和「人性本惡」,小丑的犯罪動機「很哲學」,他對於毀滅世界或征服宇宙都沒有興趣,他只是想證明人性的良善是種虛無的幻想、現代文明的制度禁不起任何外在挑戰,而這個方法就是透過一次又一次恐怖犯罪來挑動社會情緒,激起仇恨和暴力的火花,製造各階級之間的對立與矛盾......
當然,這些陰謀在故事中最後都被蝙蝠俠一一瓦解,而且不論小丑做了再多壞事,都無法改變蝙蝠俠相信人性和捍衛制度的決心......
不過在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之後,小丑終於找到了一個他自認絕對可以擊敗蝙蝠俠的方法,這個方法就是-
「殺死羅賓」
酒駕肇事撞死人就是一種無差別隨機殺人.
被害者不分老幼, 不分性別.
被害人死狀之慘, 只要有看過網路流傳的照片就知道.
可是很奇怪, 同樣是無差別隨機殺人,
怎麼就沒人要求要把酒駕撞死人的處死刑.
什麼時候台灣人民對無差別隨機殺人犯這麼仁慈, 這麼寬容.
對沒精神病的無差別隨機殺人犯這麼仁慈, 這麼容忍.
對有精神病的無差別隨機殺人犯卻要喊打喊殺.
真是怪了.
還有, 什麼時候台灣人民這麼喜歡不可逆的刑罰,
如果台灣人民這麼喜歡不可逆的刑罰,
那好啊~~~~~~~
那來啊~~~~~~~
酒駕肇事撞死人, 唯一死刑.
竊盜, 剁手.(保證沒慣犯, 也慣不起來)
性侵, 剁懶教.(再犯率不是很高嗎!!!)
如果像酒駕肇事撞死人這麼危險恐怖的, 連十年都判不到.
其它的要判什麼刑? 死刑嗎?
只要酒駕肇事撞死人刑罰修改成唯一死刑, 我就支持反廢死.
酒駕肇事撞死人本質上就是一種無差別隨機殺人.
加害者和受害者之間, 既無冤, 也無仇. 之所以受害純粹是比較倒楣.
跟被鄭捷和王景玉殺害的性質一樣.
同樣都是人命一條, 何以酒駕撞死人判這麼輕, 都不到十年.
葉少爺撞死 3 人, 才判 6 年, 以前有些甚至還不用關
近來才修法加到最高 10 年.
如果可以容忍酒駕撞死人判不到十年,
何以不能容忍其他無差別隨機殺人不判死刑.
是你們覺得酒駕撞死人的無差別隨機殺人犯, 一定會改過自新, 所以要判輕一點.
沒有喝酒開車的無差別隨機殺人犯, 就一定不會改過自新, 一定要讓他們死.
沒道理~~~
asifastho 發表於 2016-4-1 09:24 
酒駕肇事撞死人就是一種無差別隨機殺人.
被害者不分老幼, 不分性別.
被害人死狀之慘, 只要有看過網路流傳的 ...
沒錯,酒駕判太輕,如果法律能讓酒駕肇事造成傷亡者重判且不得假釋,絕對支持~~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公地道!!!!
yljimmy 發表於 2016-3-31 16:48 
同一件事情, 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是正常的
我就一直不能理解, 為何每次有隨機砍人事件發生, 輿論都支持 ...
很多問題有前言有後語,單純的擷取一段來申論,恐有斷章取義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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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女童遭隨機砍殺案震驚社會,兇嫌父親指他有精神異常,鄰居也說他怪怪的,不少民眾質疑這麼有問題的人為什麼沒有列管,還讓他在外趴趴走?教育工作者羅士哲出示自己就醫的藥袋,證明自己也是個精神病患,認為不該把精障者污名化,應給予包容。
王姓男子昨天犯下駭人聽聞的女童砍頭案,他父親向警方供稱兒子精神異常,但他未領有精障手冊,有毒品前科的他曾到北市聯醫急診過一次,但當時未發現毒品反應,未達精神病標準,無法強制住院治療,之後也未回診。
不少民眾將矛頭指向精神病患,質疑王嫌有精神病還放他在外閒逛,儼然是不定時炸彈。台南的獨立教育工作者羅士哲在臉書傾訴自己的經歷,他指出自己也是精神病患,而媒體通常都把精障者與身障者綁在一起,這兩種人只有兩種形象,一是生命力量的表率,堅忍不拔地克服萬難成就一番事業;其二是可悲可笑的「弱者形象」,被正常人用放大鏡檢視有障礙的地方,像是日前乙武洋匡被爆出軌,就被朱學恒拿沒手沒腳還可劈腿嘲笑一番。
羅士哲指出精神病患的生活其實與一般人無異,習慣觀察自身疾病發作的覺察、週期與治療等等,但最痛苦的是習慣正常人的眼光,女童砍頸案發生後,輿論一面倒地認為精神病患非我族類應隔離或矯正,另外還有其他被污名化的族群包括宅男、啃老族、毒蟲等等,被大眾的恨意排擠到社會邊緣,恐踏上隨機殺人之路。
他表示自己對隨機殺人的害怕比正常人更盛,怕自己被殺、也怕他教育的孩子遇害,更怕正常人對精神病患的排擠。他認為這些污名化與仇恨情緒無法幫助他們脫離困境,希望大眾可以給予包容,「不是要我們加入你們,而是要多數的、握有權力的你們堅定的來告訴我們:雖然我們各不相同,但我們仍然可以一起生活。」
最後他認為任何人的人生都不該拿來做比較,如果他被隨機殺害了,加害者的錯誤不會因為他的成就變得更可鄙可憎,他的死亡不是兇嫌造成的,雙方都只是這個冷漠、歧視、仇恨社會下的犧牲品,唯有愛與連結才是阻斷殺戮惡行的方式
🔧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 11:50 編輯
這幾天如火如荼對於殺童者, 欲殺之而一快的人......你也是這樣想的嗎?
用以牙還牙的方式制裁犯罪者,從此再也無人敢犯罪?這幾天如火如荼對於殺童者, 欲殺之而一快的人......你有受媒體影響嗎?
轉貼:
媒體的洗腦神話:隨機殺人新聞,暴露言論控管
作者:盧郁佳
每次爆發隨機殺人事件,社會便被兩種劇本撕裂:
一種是電視報紙傳統媒體灌輸群眾、群眾發言呼應的「性惡論」:壞人過得很好,但惡性重大、天生很壞,所以沒有原因就是喜歡殺人。有兩件事讓他們動手,一是因為廢死團體讓凶手殺人不用償命,二是因為裝瘋或真瘋就可以逃過死刑,所以他們才會付諸實行。結論,在凶手背後還有真凶,是廢死團體、精神鑑定脫罪在助紂為虐;對策是立法「殺童為唯一死罪」;並儘快處死凶手,嚇阻模仿。
一種是新聞評論網站、臉書上的學者、記者、讀者、作家發言,基礎是「性善論」的人本思想:從哲學、心理學、精神病學、犯罪學、監獄經驗、社工經驗、醫療衛生臨床經驗、日本隨機殺人歷史,追究深層結構原因。社會型態孤立每個人,剝奪生存資源與支持網絡,個人落入絕境,就是製造自殺與隨機殺人凶手的工廠。結論凶手背後還有真凶,人民要問責政府治理失靈。對策是體制改革,以預防隨機殺人再發生。
揭穿「為收視率炒作」謊言
後者在傳統媒體一直被消音。過去我們都以為,那是因為傳統媒體追逐收視率,為了迎合大眾,才選擇煽動悲憤,拒絕多元觀點。我們以為自己有言論自由,網路上的言論自由就夠用了。
但這次隨機殺人,事實打破了幻想。原本在媒體的劇本中,死者家屬應該聲淚俱下,要求早日處決凶手,還我公道。過去,連鄭捷家屬都照這套腳本說同樣的話。但這次鎂光燈聚焦死者母親,把最高曝光的發言權麥克風交給她,期待照本宣科時,她卻拒絕服從媒體賦予她的角色義務,反而要求「從家庭」「從教育」預防隨機殺人再度發生。性善論首次突圍闖入了傳統媒體千萬觀眾的視野。
電視上播出了什麼?東森將母親這段革命性的發言,剪輯成:
「我很傷心,也很難過,我看不到她,她也看不到弟弟妹妹了。」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不要再出現這樣子的人。」
以及中央社標題「受害女童媽媽:希望從根本讓這樣的人消失」,都在誤導讀者。母親歸因結構問題,主流媒體卻移花接木改回原來劇本,要求處決凶手、死刑嚇阻。
母親的發言令每個人感到意外,落差本身已經有「收視率」、「話題性」。主流媒體卻寧可把她消音,你還相信這是為了收視率嗎?
號召一殺治百病,是誰獲利
我們需要檢查兩種論點背後的利益。
性惡論,是黨國統治的基礎,如政協委員成龍名言:「中國人就是需要管」。假設人民為惡,所以個別人看廣大人群,只覺隨時會被陌生人殺害,所以需要政府嚴刑峻法保護,歡迎警察隨時對路人攔檢搜身、驅逐遊民、市府監視失業者、司法未審先判死刑。祈求政府擴張權力,政府權力越大越好;限制人民權力,人民權力越小越好。
性善論則相反,調查真相前因後果,保護被害家屬,保護凶手家屬以外,還要循線問責社會與政府,要求改革體制,這不但動搖既得利益,甚至導致統治者喪失執政權。留日學者張智程說,日本90年代開始頻繁出現隨機殺人,當時社會憤怒,要求擴大處決、擴大授權警察、司法防堵,接著發現防堵無法遏止。而隨機殺人犯都是挫敗絕望、遭到社會排除的年輕人,暴露了自民黨政策導致貧富懸殊、派遣氾濫。對隨機殺人,人民問責政府,造成2009年政黨輪替。
隨機殺人揭露問題,政治宣傳否認問題
電視、報紙,要通過政府審批才能設立,享受特許保護,壟斷利益,有政府替他們阻擋別人加入市場競爭;他們也合謀成為政府的宣傳機器,抱持統治者的思維在控管言論,組織人事過濾確保和他們相同意識形態、立場足夠保守,才能成為媒體守門人。
電視、報紙處理自殺和隨機殺人新聞,大異於外國新聞將篇幅用在調查探討當事人心理動機、社會困境、結構問題、改革政策。台灣的自殺新聞與專家評論,道德無限上綱指責自殺懦弱、傷害父母家人。讀者都想知道人們為何自殺,為什麼媒體報導卻消音自殺者、把他們當成敵人聲討?
因為自殺是受害者對體制弊端的終極回應,例如青少年出於「學業壓力」的自殺,暴露出社會貧富懸殊,嚴重的階級不平等,導致升學主義狂熱,殘害了學習、發展,高壓產生情緒困擾,最終痛苦不勝負荷,沒有別的辦法解決問題。又如,獨自長期照護失能家人的照顧者過勞自殺,暴露出政府和社會支持系統的失能。這些自殺,都暴露出社會普遍、迫切的危機。當事人的痛苦,因為對體制構成衝擊,而長期被消音;就因犧牲了寶貴人命,問題才會暴露在大眾眼前。政府、社會無動於衷、拒絕改革,是因為電視、報紙先歸罪於自殺者個人「懦弱」「想不開」,於是改革壓力就此煙消雲散,既得利益者繼續盤據資源、安眠穩睡。
電視、報紙處理隨機殺人,也循此模式。城市化缺乏公共空間、血汗勞動剝奪家庭與社交餘暇,破壞了社會連結,人們難以互相關心照顧、奉獻公眾參與。被孤立忽略的個人淪為犯罪威脅,大眾反而視孤立為安全,相信多裝鐵門鐵窗加保全、搬到有錢的區域就安全。隨機殺人打破了這種虛幻的安全感,媒體仍洗腦人們相信「儘速處決殺人犯就安全」,無視政府去年已一天處決6人,隨機殺人仍再度發生。
難以置信的事實:我被騙了
我們以為電視、報紙爛是因為商人逐利。不,是因為政治。
我們以為有網路媒體可看就好了,電視、報紙不重要。俄羅斯獨裁者普丁,放著網路異議大鳴大放,當成紓壓安全閥,不痛不癢;專心抓緊電視、報紙,管制言論,果然將整個國家納入官商特權集團私囊。我們不是有網路,而是只剩下網路。網路沒有積極介入電視、報紙打破言禁,反而把我們困在小確幸裡。我們安於鍵盤評論,就不在生活中現身出櫃、組織改革。
我們以為電視、報紙不看就沒事。不,廣大鄉親父老群眾都看了。電視、報紙塑造大眾的選擇,而大眾選擇預防措施是速死完事、或深度改革,決定了是否會再有下個隨機殺人事件,以及多快出現。電視、報紙的受眾,高度影響我們的處境。
我們以為看電視、報紙,不信就沒事。睡眠者效應心理實驗揭露,受試觀眾自認不相信電視,實驗讓他們看了電視假訊息後,隨即問他們訊息是否為真,受試者說「那是假的」。但是過了一個月後,研究者再問同樣一件事,他們卻回答「那是真的」。因為他們還記得訊息,卻已經忘了訊息來源是什麼,以及那有多不可靠。電視、報紙,高度影響我們的認知。
由於現實難以動搖,我們傾向逃避,拒絕承認其影響力。我們願意相信自己能夠獨善其身,殘酷在於,那不是真的。媒體改革是我們逃不過的宿命,再怎麼繞路想避開,最終要面對。
你以為你不相信電視、報紙,其實你信了。
我以為我不相信電視、報紙,其實我信了。
在受害母親被消音以前,我一直以為電視、報紙爛是為了收視率、賣報份。
這就是電視、報紙洗腦我的神話。
責任編輯:曾傑
核稿編輯:楊之瑜
二條平行線如何能有交集?誰又需要說服誰呢?為各自的理念努力吧!
我只代表我個人,立場沒有動搖過
支持殺童者唯一死刑 支持殺童者唯一死刑 支持殺童者唯一死刑
jojoyaro 發表於 2016-4-1 00:07 
值得一看的文章連結
「我聽見小丑在笑!」他PO文點出女童案一夕間讓全台民眾得了這種病!所有人都該覺悟了 ...
這篇文章的全文我有拜讀過了
蝙蝠俠的精神在於「程序正義」
身為一個高知識分子,他堅信文明人類應該克制個人的衝動與慾望
依循著社會既定的規則行動
無論他認定這個罪犯是多麼的罪大惡極
他都只負擔「警察」,而非「法官」的角色!
因為有權力判決的,決非個人,而是依循法律行動的國家機器
那麼試問,現行法律有沒有死刑
阻礙死刑執行的人是誰呢?
干預法律正常執行的是哪些人?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4-1 15:27 編輯
生活網站「Lifestyle9」依據美國聯邦調查局資料,公布2014年全球10大最安全國家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709002091-260408
全球10大安全國家 台灣第2
正當天災人禍在全球肆虐時,台灣還是最適合人居的國度之一。生活網站「Lifestyle9」依據美國聯邦調查局資料,公布2014年全球10大最安全國家,其中台灣榮登第2名,日本則奪得最安全國家榜首。
1. 日本則奪得最安全國家榜首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1%E5%88%B6%E5%BA%A6
日本死刑制度
2. 台灣榮登第2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1%E5%88%B6%E5%BA%A6
中華民國死刑制度
3.香港則位居第3名,在1993年已經廢除死刑
4.南韓位居第4名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1%E5%88%B6%E5%BA%A6
韓國死刑制度
大韓民國自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時期對23名罪犯執行死刑以後,已有12年沒有執行死刑,被納入「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行列。但在暫停執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裡,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殺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殺人犯增加了32%。
而在近期,韓國的法院裁定死刑並不違反國家憲法而未被真正廢止,同時間該國也出現空前的民意壓力要求恢復死刑制度。
5.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第5名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1%E5%88%B6%E5%BA%A6
沙烏地阿拉伯死刑制度
沙烏地阿拉伯在瓦哈比派伊斯蘭教法的規範下,擁有嚴格的死刑制度
6.馬爾他第6名,馬爾他2000年廢止死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6%E5%9C%B0%E5%8D%80
施行死刑的國家或地區
7.盧森堡第7名,1999年修憲廢止死刑
碧綠小國,開放政治
盧森堡廢死歷史訪談
◎方潔 _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曾赴挪威奧斯陸大學當交換學生
1999年,盧森堡修憲,加了一條新的規定:法律
的懲罰規定中不能有死刑這個選項。在2000年以後,
也因為加入歐洲議會而簽署《歐洲人權公約》,讓廢
除死刑的有關規定在盧森堡國內生效。
8.喬治亞州第8名,
http://soapbox1630.blogspot.tw/2014/08/9212.html
第8名則是被公認是黑馬,由因建立專業法降低總體犯罪率所呈現出理想安全標準的喬治亞州上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 ... ew/20160203/789531/
喬治亞州72歲最老死刑犯 今被注射毒針
9.巴林第9名
巴林示威者深宵遭行刑式槍決
10.新加坡第10名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1%E5%88%B6%E5%BA%A6
新加坡死刑制度
經統計前10名者,有7個採死行制度
以結果論來說,可當作是否廢死或反廢死的參考
有些國家如美國有些州有死刑的,或歐洲重視人權的國家沒有死刑的,也有未列入十大。
沒有死刑的國家能夠上榜,其國情如何?
如我們廢止死刑?
他們政治社教功能我們做得到嗎?
假如我們不只是會要求別人?
由我們本身做起,
做得到嗎?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4-1 22:00 編輯
arrowshin 發表於 2016-4-1 15:02 
這篇文章的全文我有拜讀過了
蝙蝠俠的精神在於「程序正義」
依我個人的想法,即使酒駕致人死亡,也是殺無赦,更何況這次令人更加無法接受的事件
但畢竟我們不是布魯斯偉恩..
故覺得沒有這樣的高道德情操去判斷
也不需長篇大論
主要是覺得不管當下加害者是否心神喪失,還是得依結果付出代價
但也許因為不是透過個人的手送其上路,才能講得這樣簡單許多
您說得是,...也許也代表著我們對司法判定的不信任
但預防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也應該更加關注.
轉貼
過去十多年來共有8名殺人犯假釋出獄卻再一次殺人,這就是所謂的可教化嗎?死刑真的該廢嗎?
回顧台灣過去十多年來,共有8名殺人犯因提前假釋出獄,後來卻再一次犯下殺人案,分別是黃賢正、戴文慶、方金義、林啟銘、張添銘、汪体彥、楊英展、邱志明等8名兇嫌,一共造成至少8名受害者身亡
黃賢正:曾犯殺妻案,假釋出獄後,又連續殺害債主及女友法官審理時,嫌犯還揚言要繼續殺人。(已伏法)
戴文慶:79年因殺人被判無期徒刑,91年返家探親時又連續強姦二名女計程車司機,並殺害1人。(已伏法)
精采原文在這裡>> 過去十多年來共有8名殺人犯假釋出獄卻再一次殺人,這就是所謂的可教化嗎?死刑真的該廢嗎? - 新聞圖文 - 優仕網-共產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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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1 18:01 編輯
hui_ching 發表於 2016-4-1 17:31
轉貼
過去十多年來共有8名殺人犯假釋出獄卻再一次殺人,這就是所謂的可教化嗎?死刑真的該廢嗎?
台灣現在還沒有廢死
你舉的例子正好說明死刑是否有必要是存疑的
這些人原本都不是死刑犯
這裡面應只有一位是無期徒刑犯利用外監探親的機會犯案
其他多是有期徒刑犯假釋後再犯更殘忍罪刑的問題
死刑制度無法解決這些問題
(除非輕易判死;這會衍生更大問題)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 17:47 
台灣現在還沒有廢死
你舉的例子正好說明死刑是否有必要是存疑的
這些人原本都不是死刑犯
我覺得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還沒廢死法官卻不敢判死,司法不敢執行死刑,還有一大群人在為這些不值得同情的人爭取求生的可能。
hui_ching 發表於 2016-4-2 09:12 
我覺得台灣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還沒廢死法官卻不敢判死,司法不敢執行死刑,還有一大群人在為這些不值得同 ...
先不說輕易判死產生社會上的後遺症
台灣已簽署兩公約(經立法院決議)
兩公約雖沒有要求一定要廢死(美國、日本有死刑也是簽署國)
但兩公約確實要求不得輕易判死及執行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2 09:24 
先不說輕易判死產生社會上的後遺症
台灣已簽署兩公約(經立法院決議)
兩公約雖沒有要求一定要廢死(美國 ...
不承認台灣是個國家卻要求簽屬國家的協約?只有義務卻沒權利?討論這個只有降低我們的國格。
相反的,這種現行犯在台灣"太不輕易"判死了!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2 10:29 編輯
hui_ching 發表於 2016-4-2 09:27
不承認台灣是個國家卻要求簽屬國家的協約?只有義務卻沒權利?討論這個只有降低我們的國格。
相反的,這 ...
嚴刑峻法對治安應有幫助(非單指死刑制度);但社會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台灣並沒有你想的這麼不安全;不要受個案被媒體渲染的影響
兩公約已經馬政府立法變成國內法;除非修法;政府應依法執行
(近幾年法務部恢復執行死刑;監委李復甸已立案調查法務部有無違法)
以下摘自民進黨黨綱
二、行動綱領
--我們對當前問題的具體主張
一九九九年五月八、九日第八屆第二次全國黨員代表大會修正
(三)自由人權
26. 尊重生命,嚴防冤獄,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
http://www.dpp.org.tw/upload/history/20100604120114_link.pdf
我個人主張維持死刑,並且判決定讞就應該執行。
可是以新執政黨的黨綱及國會結構來看,我們恐怕還要花不少錢,養這些死刑犯一段很長的時間。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2 09:47 
嚴刑峻法對治安應有幫助(非單指死刑制度);但社會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台灣並沒有你想的這麼不安全;不要 ...
依法?我國多少死刑犯尚未伏法?台灣的法律會轉彎。如同你選擇你相信的你想看的,也如同我選擇我的信仰。
這些突發事件並不影響我對世界美好的想法,但它仍讓我恐懼,瑕不掩瑜但不代表就可以忽視它,催眠自己這種事永遠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小妹尊重您廢死的立場,所以您也不用費心說服我,各自朝自己的理念努力吧!相信我們都無愧於良心。
支持殺童唯一死刑 支持殺童唯一死刑 支持殺童唯一死刑🔧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2 11:06 編輯
hui_ching 發表於 2016-4-2 10:29 
依法?我國多少死刑犯尚未伏法?台灣的法律會轉彎。如同你選擇你相信的你想看的,也如同我選擇我的信仰。 ...
好;謝謝
我最後提出法律上的澄清
刑事訴訟法給予法務部長對死刑判決實質審酌權;且不規定期限(以行政權介入司法權)
法務部長不簽署死刑執行
沒有違法的問題
🔧 本文章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6-4-2 17:13 編輯
arrowshin 發表於 2016-3-31 11:04 
一、一個刑度沒有明顯嚇阻力,是不是就應該被廢除?!如果是的話,那所有的罰金、拘役、有期徒刑是不是都 ...
我想,一定是我的識字與閱讀能力有問題,所以誤解了你所表達的。
我舉美國與德國這兩個對死刑有不同態度的國家的案例,是要告訴你,世界潮流並沒有一定的歸向。就我所知,你對於世界潮流是不屑的,認為不值得一談,儘管有些國家也贊同死刑。
其他部分,請參考我在65樓的意見。
今天在北大特區散步, 感覺一片詳和, 完全感受不到任何不好的氣氛.
可是怎麼來到這裡, 這裡負能量竟然那麼強大.
通篇看下來, 反廢的只知道要殺、殺、殺、殺、殺!殺!殺!
除了殺、殺、殺、殺、殺!殺!殺! 難道沒別的了嗎?
難道你們心中都住著鄭捷和王景玉嗎.
自己想殺人又不敢殺. 只會叫政府幫你們抓刀.
政府不幫忙殺, 就不高興.
只知道要殺殺殺, 還唯一死刑咧~~~ 還殺無赦咧~~~
好吧~~ 這麼愛殺就去殺吧.
那把人都殺完了之後呢!
是否問題都解決了.
想也知道, 壞人是殺不完的.
那到底是什麼負能量這麼強大牽引著反廢, 讓反廢不想從預防的方向去思考, 而只知要殺殺殺.
我還是舉酒駕為例, 因為酒駕有無差別隨機殺人的性質.
比如加州, 加州就視酒駕如無差別隨機殺人.
喝酒開車上路, 就彷彿拿武器逛大街, 逛百貨公司, 逛校園.
他們的法律有規定, 幾年內被抓到三次酒駕, 就會被以二級謀殺罪論處,
而且是即便沒人受傷, 沒人死亡(是的, 你沒看錯)
反廢最可悲的就是, 只能等人受傷和死亡.
然後再來喊殺、殺、殺、殺、殺!殺!殺!
phantom 發表於 2016-4-2 16:39 
我的意思並不是說德國的東西有多好。
我的想法是,假如我們支持死刑,那麼我們該以何種態度對待那些反對 ...
只要觀點不同,每件事情都可以用不同角度來解釋,套用相同的思維,如果支持廢死,那麼我們該以何種態度對待那些還有死刑國家的產品?
世界終究還是會廢死,但我們是不是已經達到能廢死的境界,就有討論的空間。
小時候沒有任何人在排隊;搭個計程車就怕司機繞路。隨著教育的普及,這些亂象一一消失!
國人看心理醫師的風氣還沒建立,對於精神病患的照護也並未進入軌道,廢死後的配套措施也沒規劃
與其強迫大家接受廢死,還不如一步一步改善,廢死自然水到渠成!
🔧 本文章最後由 1.618 於 2016-4-3 08:57 編輯
廢死 和 反廢死 其實都是為了要保障生命,現在廢死的連 終生監禁 都不接受,所以
支持廢死的,要題出如何做到100%的教化,感化或治療,因為只有出獄後100%不再殺人,才有保障到一般無辜的生命,不然就是只有保障到犯罪者的生命,這樣廢死和不要終生監禁 才有意義。
反廢死的也要提出如何避免冤獄,
提出如何教化,如何避免冤獄的方法,然後針對方法討論才有意義。
不然都只是論高調,談理想,完全不實際。
hahaha 發表於 2016-3-31 11:38 
當然,
冤案被槍決,國家機器以死刑大量屠殺人民
哈哈!
好久不見,躲到哪裡去啦?
我上次出的作業,你都還沒寫完哩!(台灣廢死的由來...)
以前有些小孬孬怕被國民黨抓去打靶,但又死鴨子又嘴硬不敢承認自己怕死,所以拿廢死當藉口, 結果讓更多兇惡之徒挾廢死之名有俟無恐,大量屠殺無辜民眾....這才是廢死的最大貢獻吧?
asifastho 發表於 2016-4-2 21:06 
今天在北大特區散步, 感覺一片詳和, 完全感受不到任何不好的氣氛.
可是怎麼來到這裡, 這裡負能量竟然那麼 ...
這裡負能量竟然那麼....
把反廢死言論視為負能量?請問你的標準何在?
跟你理念不合者就是負能量,那我可以跟你說,不是"愛北大"社群有負能量而已,全台灣有80%的人都有負能量,因為這些人都反廢死!
你認為走在北大社區很祥和,但走進"愛北大"就感受到一片殺氣,我必須說那是你自己時空錯亂了!
不信,你自己去街頭作隨機訪談(不是隨機殺人...),問北大的居民對廢死議題的看法,你會發現真實的北大街頭竟然比愛北大更殺氣騰騰!!!很簡單,因為在愛北大有一些固定挺綠廢死的活躍人物來衝高廢死人氣,平衡言論,這點,你在街頭是看不到的!廢死的人從頭到尾就是那麼一小搓,不要以為閉上眼睛就看不到,就認為街頭是"祥合"的!
最後,建議你,如果你認為活在充滿這種負能量的地方是痛苦的,那就請你用腳投票吧!到沒有負能量的國家去
吧!這其實也沒有那麼難啦!不要以為沒有負能量的國家都是歐洲先進國家ㄡ!很多小的非洲國家也都沒有負能量呦!給
你做個參考!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3 15:21 編輯
大哥大 發表於 2016-4-3 09:34 
這裡負能量竟然那麼....
把反廢死言論視為負能量?請問你的標準何在?
一、反廢死確實是目前主流民意;但主流民意會不會隨時間改變;很難說;唸大學時剛解嚴;勞工開始可以罷工;有次翹軍訓課去參與宣導勞工罷工權的活動(當時多數勞工還不覺得自己應有罷工權);被教官大罵:破壞社會和諧;但目前多數民眾已體認罷工是勞工基本權利。
二、法律的制定要考慮多數民意是沒錯;但是不完全;已廢死的國家當初廢死時多數民意未必是贊成廢死的;但國會多數黨如果在民意未形成共識前;要做認為對的事情也可以(代議政治);但要付出政治代價(關鍵是目前二黨階級意識形態都是偏右;黨內難有共識)
三、認為支持少數民意的人;可用腳投票離開台灣是不通的;依據聯合報最新民調;台灣有7成人認為自己是台灣人;1成認為自己是中國人;1成1的人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同理;是不是可對這2成1的人說:你要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何不搬到中國
的確令人感到痛苦~~~
因為要跟自己想殺人又不敢, 滿腦子都是復仇雪恨思想, 然後又無法論述只會殺殺殺的人對話,
真的感到蠻可恥的
人家說, 反廢的是假心慈, 假正義, 看來一點不假
asifastho 發表於 2016-4-3 12:44 
的確令人感到痛苦~~~
因為要跟自己想殺人又不敢, 滿腦子都是復仇雪恨思想, 然後又無法論述只會殺殺殺的人 ...
人家說, 反廢的是假心慈, 假正義, 看來一點不假....
你除了打錯一個字外,其它都對:
人家說, 廢死的是假心慈, 假正義, 看來一點不假
🔧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3 15:17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6-4-3 13:50
蕭兄:
我是很尊敬你的,因為您向來都會針對議題理性討論。
發哥
如果你有仔細看完我的意見
應知我的原意不是如此
(我只是凸顯少數民意也需被尊重、諒解與包容)
🔧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3 15:47 編輯
廢死陣營提出終身監禁, 不得假釋的 solution 解決死刑罪犯再度危害社會的問題!
請問反廢死陣營如何解決冤案與政治屠殺的 solution ?
反廢死的別光只在那殺人者死, 報復主義唯一的循環裡繞!
有本事就把冤案與政治屠殺的 solution 提出來大家參考一下.
🔧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6-4-3 15:51 編輯
hahaha 發表於 2016-4-3 15:42 
廢死陣營提出終身監禁, 不得假釋的solution解決死刑罪犯再度危害社會的問題!
請問反廢死陣營如何解決冤案 ...
這個小問題, 我可以幫反廢死陣營(咦? 成立了嗎?)的支持者答覆你...
冤案, 是恐龍法官的錯
政治屠殺, 你有證據嗎(無限輪迴中... infinite recursive+ing)
至於殺人者死, 這看報紙刊出媒體播出的血腥畫面就知道誰是兇手了, 當然得死...
嗯... 腦子不好使, 但很好洗
🔧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3 16:06 編輯
反廢死的有把當年江國慶案故意殺人的例如陳肇敏以下一干王八蛋,要求依殺人者死的精神判處死刑嗎?
你們很多人對這些個王八蛋都還捨不得剝奪他們領的18%勒!
更別說有做一些什麼事,出一些什麼力量將公平正義衛護個一滴滴.
說什麼公平正義,好好聽喔.............其實都是屁!
就更別談228當年濫殺無辜的國民黨蔣家軍,
還蓋大廟供奉殺人魔王勒!
公平正義? 虧你們說得出口.......令人噁心至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