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私立北大迦美幼兒園
聲明稿
本幼兒園於日前獲悉蘋果日報網路電子報以即時-最新新聞,發布文字報導,並附翻攝照片1張,因前述報導言論充斥負面情緒描述,照片內容不雅並有侵犯隱私之嫌,本幼兒園基於維護名聲及保護學生與學生家長之權利,已由台灣蘋果日報總部自即日起將前揭刊登電子報文字報導及照片1張之網頁移除無誤,謹向本幼兒園全體學生家長聲明如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6 日
新北市私立北大迦美幼兒園
檢舉函
主旨:愛北大社群討論區版主
說明:
一、 本幼兒園近日發現網路有匿名人士(會員名稱:perngtj)於愛北大社群討論區教育園地發文:【學校諮詢】請北大家長注意一下這家幼兒園,上蘋果日報了,該網址為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1479&extra=page%3D1,前述網頁不斷於愛北大社群網站論壇內會員間散布,內容恐已涉嫌侵害本幼兒園個資而觸犯個資法,及涉嫌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等事項。
二、 為此,為期愛北大社群網站論壇不再誤導視聽,致衍生侵害本幼兒園全體師生及家長名譽之民刑事法律責任問題,暨維護本幼兒園商譽,敬請愛北大社群版主即行移除所屬論壇會員名稱:perngtj之網頁標題內容為〔學校資訊〕請北大家長注意一下這家幼兒園,上蘋果日報了之全部網頁內容,以正視聽。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1 月 6 日
🔧 本文章最後由 婷婷拔拔 於 2015-11-6 17:11 編輯
Sunny888 發表於 2015-11-6 14:10 
新北市私立北大迦美幼兒園
聲明啟事
本幼兒園近日發現網路有匿名人士(會員名稱:perngtj)於愛北大社群 ...
你應該是幼稚園的人吧....
勇於認錯是好事,希望未來能教導小朋友正確觀念
小孩只要被教導錯誤,往往導正需要費很大苦心
不過這位po板的板主只是將新聞po上來,新聞都報了,內容也並非他造的謠
他也沒將您園區名字po上來,相觀之下您卻把他名字po上來....
建議貴園寫私信給管理人吧,誠心誠意道歉,而不是在這用指責口吻來“命令式“的下架
讓眾網友更加反感,反彈聲浪相對更大,正所謂“見笑轉生氣“,也有一句話“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媒體都報的這們大,相信我....刪不完的...
還好我小孩不在貴園區......
本來幾天前想分享一下個人經歷,寫到一半又放棄,不想多事。
現在看到後續這麽精彩,又忍不住了。
幾個月前,帶小朋友路經某幼兒園,看到老師帶小朋友在門口做遊戲,便和老師打招呼詢問有無空額,老師答複要問園長呢,但是園長不在,問我留下電話,等園長回復。
等了幾日並未有複電,於是就以為應該是滿額了……
後來又意外地接到了園長的電話,說有缺額,
重點是,她講她前幾天給我打電話沒人接聽……但是我手機並無任何未接電話記錄,如果是收訊問題也會有提醒簡訊……
所以我也當即判斷對方撒謊,但是沒點破,只是不會再應邀去參觀了。
或者有人覺得依這種小小的謊言去判斷一個人的品德,是小題大做,但是我相信真正有誠信的人是不會去撒這種低階的謊言,也不相信如此的園長能如我期待的教導好小朋友……
🔧 本文章最後由 婷婷拔拔 於 2015-11-7 17:04 編輯
懋萱 發表於 2015-11-7 16:37 
本來幾天前想分享一下個人經歷,寫到一半又放棄,不想多事。
現在看到後續這麽精彩,又忍不住了。
幾個月前 ...
我本來懶得再看這篇,結果前天點錯,剛好近來看到她寫的投訴函
讓我啼笑不得
本不說沒事,提了好像自己很兇似的
自己老師害家長小孩春光外洩,還上了新聞,現在說代表全家長...真不知有何顏面提
以後這小孩一定記得小時候的糗事
我是認同照片撤下,因為錯的不是孩子
然後還提告版主,搞得自己好像是被陷害似的,連"以正視聽"都出來了
很好奇他的"以正視聽"跟"為期愛北大社群網站論壇不再誤導視聽"究竟是真相如何.........
讓我們似目以待
園方發言,似乎越弄越糟,
文中並沒有隻字片語說到"沒這件事",反而凸顯有這件事實存在.
若是有這件事,文中也顯示,園方似只在意別人的評論,而完全不談自已的錯誤之處.
難道家長不會擔心,小孩出問題,校方是這種方式對待你嗎?
而學園好壞,本來應屬可公評之事,這才是家長選園的依據.
老實說,一般家庭教育小孩都不該隨地大小便,就算沒辦法,也該找一隱蔽之地,園方卻公然如此,都讓記者拍照了.
不等於打家長巴掌嗎?
若說是小孩的隱私,那記者不是首先要被告嗎?再來就是校方不就有妨害風化之問題?
對我來說,這件事也不是很嚴重,只要學校不再犯,也算是可以接受.
可惜,園方的發文,,,,,
我從來沒有指出是哪家幼兒園,只是轉貼蘋果日報的新聞,何來違反個資法、妨礙名譽之說?如果只是轉貼新聞都不行、違反了版規、那就請版主直接把文章刪除就好,謝謝。
Sunny888 發表於 2015-11-6 16:52 
新北市私立北大迦美幼兒園
檢舉函
主旨:愛北大社群討論區版主
請問:我到底寫哪個字公然侮辱到貴校了?我連名字都沒寫耶?如果今天不是你貼出這個聲明,我想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是哪家學校吧? 今天該怪的是貴校已經離職的老師沒有盡到照顧孩子的責任,而不是轉貼連結、跟其他評論時事的人吧?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第311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小妮 於 2015-11-8 08:38 編輯
perngtj 發表於 2015-11-8 03:52
請問:我到底寫哪個字公然侮辱到貴校了?我連名字都沒寫耶?如果今天不是你貼出這個聲明,我想大部分人都 ...
天啊,親愛的園方,不要再檢舉了,這樣的舉動只會讓人更反彈,如果園方誠心誠意道歉,大家都會體諒的,你這樣只會越描越黑,唉...不敢相信這是教育者的行為,幸好我的小孩不在那裡受教育,不然真擔心整個價值觀會被扭曲!
不會吧.....有同事小孩唸這間,她給的評價還不錯耶
那ㄟ啊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