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一早轟隆隆排氣管聲.....

2015-11-02 16:03 · 41樓
之前才說住校園旁寧靜,結果昨天不曉得什麼活動被同學們吵快一整天
禮拜天不讓同學們好好休息是怎樣
所幸晚上還是安眠....阿彌陀佛...
噪音真是無所不在.
2015-11-02 18:39 · 42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5-11-1 23:00
台灣加入WTO後,紅標米酒曾由22元上漲至180元,這是單純內政問題還是經貿問題影響內政問題??

難罰! 保 ...


以保時捷911為例,聲音得破97分貝才算超標

進口車要通過引擎排氣檢測(一堆檢驗項目與標準),如果排放氣體未符合國內標準,就不可以上路。
您提供的新聞顯示引擎音量的部分也有檢測標準,而且好像是高過於國產車的標準。
我不太了解原因,也不想去查清楚。
但噪音有噪音管制方面的法規,噪音管制法並沒有說超跑可以有比較高的違規標準,國產車的標準就低一點。
所以,超跑的引擎聲仍然不可以違反噪音管制相關的法規。違反了,照樣可以開罰。
剩下的僅是執法與舉證的部分。

2015-11-02 20:19 · 4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5-11-2 20:21 編輯


yljimmy 發表於 2015-11-2 15:30
造口業, 得畜生報
這說法在邏輯上行不通



先不說邏輯不通,畜生道也不見的不好啊。
佛教中的六道輪迴指的是「天道、修羅道、人間道、畜生道、餓鬼道和地獄道」,貓、狗就是畜生道,但貓、狗的生活比人間道好太多了。
比較合理的可能是,造口業的貓、狗會墮入間道,得人間報。
但這麼一來,我們的前世有可能是造口業的貓或狗。
但貓、狗如何造口業呢?
不過就是喵喵~~或汪汪!!我不懂。

2015-11-03 22:18 · 44樓
phantom 發表於 2015-11-2 20:19
先不說邏輯不通,畜生道也不見的不好啊。
佛教中的六道輪迴指的是「天道、修羅道、人間道、畜生道、餓鬼 ...


早也~旺旺 晚也~喵喵
違反獨立個人所謂之造音管制標準...算不算造口業xd
2015-11-04 11:20 · 4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psatansp 於 2015-11-4 11:22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5-11-3 22:18
早也~旺旺 晚也~喵喵
違反獨立個人所謂之造音管制標準...算不算造口業xd ...



違反獨立個人所謂之造音管制標準...算不算造口業xd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那你覺得呢?
2015-11-04 11:52 · 46樓
超跑檢舉噪音舉證困難,
也不是人人都可以早起或熬夜蒐證,
那可不可以直接在重點路面設置減速帶,
讓超跑族、飆車族或是白目族到其他地方玩,
好一點的減速帶還可以順便發電,造福鄉里。
http://news.tvbs.com.tw/old-news.html?nid=545996
2015-11-04 13:38 · 47樓
spsatansp 發表於 2015-11-4 11:20
違反獨立個人所謂之造音管制標準...算不算造口業xd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那你覺得呢? ...


連貓狗都會造口業,何況是人
2015-11-04 14:20 · 48樓
關於那篇大牛超跑遭警察開單的的新聞,
大家可以點進去看一下底下當事人駕駛的回覆:
抱歉各位社會大眾,我是本人,其實事發經過是這樣的,
記者其實埋伏已久,報案也是記者報的,
是警察說的,因為沒新聞報,所以就以這來作新聞。

請各位想想,
為何全台灣的警察都不取締,只有北市這位勇敢的警察敢開單
因為這是記者下的圈套,架好攝影機在等,
報了案,(1)警察有取締=>超跑囂張、炫富、超跑該死。
(2)警察有取締=>警察無能、放縱、警察該死。
而警察不想死,只好讓超跑去死,硬著頭皮給他開下去。
不論結果為何,都是一篇新聞。

依據交通部交路九十字第0一一三三八號函
員警應在其能明確認定違規事實後,方予以舉發,而非憑憶
測,爾後對於汽機車排氣管之舉發,請其以違規事實明確者
,列為稽查取締之重點,依上開條例規定舉發處罰。對於疑
似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相關規定者,其處理權責在於環保
機關,相關執法問題,宜請協商貴府環保局主政研處。

由此可知,警察根本無權告發排氣管發出噪音
因為認定車輛有無改裝的是交通部(監理站)
測量噪音有無超標的是環保局
但監理站、環保局本身沒能力取締(應該很少有看到監理站、環保局在臨檢吧)
只能交由警察,警察又覺得這不是我的工作,沒空,懶得處理。
久了之後就變成三不管了。

取締不力,績效不彰
主管機關(監理站、環保局)沒事
協辦的警察出來被砲轟,這樣合理嗎?

















2015-11-04 14:42 · 4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5-11-4 14:49 編輯


wang-35 發表於 2015-11-4 14:20
關於那篇大牛超跑遭警察開單的的新聞,
大家可以點進去看一下底下當事人駕駛的回覆:
抱歉各位社會大眾,我 ...


所以警察是開罰單+驗車單,驗過了噪音值,罰單也會跟著撤銷吧?
看來應該用社維法(第72條第三項)來處罰他刻意在深夜拉轉妨礙安寧比較好成案...
2015-11-05 14:19 · 50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5-11-4 14:42
所以警察是開罰單+驗車單,驗過了噪音值,罰單也會跟著撤銷吧?
看來應該用社維法(第72條第三項)來處罰他刻 ...


人放屁都會有大聲小聲的差異了,何況是車子?
大牛6500cc的排氣量瞬間由一根小小的排氣管流出,
與50cc的機車比起來一定是比較大聲,
因此雖然覺得很吵,但未必就是噪音。

然後這是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噪音管制法第11條)
機動車輛、民用航空器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
由環保署(局)主管,不是警察,拜託不要再跑來警局了{:4_95:}

第一點,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已經有訂定車輛噪音管制法了,應優先採用噪音法。
第二點,社維法72條規範的噪音,是指
"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
如同上面所說,6500cc的大牛與50cc的小綿羊標準是不一樣的,
必須檢測過才知道,是可以測量的,因此不適用社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