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麻麻 發表於 2011-1-26 13:07 
應該不算偽造文書??
因為是車主自己copy給工人使用的
我想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不想把車證外借
copy停車證, 嚴格來說, 算是偽造私文書罪, 告訴乃論, 畢竟停車証是社區停車場管理的重要依據, 偽造的目的不外乎意圖個人方便或其他不法利益(佔用他人車位), 這問題可大可小, 如果是停在車主自己的位置上, 為了社區合諧, 管委會應該不太需要去提告, 如果佔用他人車位, 這問題就可以搞很大, 但是執行起來很麻煩, 首先要先扣住那張COPY的停車證, 還要保存犯罪的相關證據(亂停車紀錄, 照片, 甚至影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