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Tony 於 2011-2-9 00:17 編輯
小弟認為就用論語中這典故來做一個解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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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
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春秋》記載,魯文公六年,閏月不告朔,十六年,文公又因疾病,而有四次不視朔。文公以後,魯君告朔之禮,逐漸由曠而廢。後來魯君雖不告朔,但每月初一,仍由有司送一隻餼羊供奉祖廟。
子貢認為,告朔之禮既不舉行,何必仍供一羊。故欲除去告朔之餼羊。
餼羊,鄭注為生羊。皇《疏》以為,生是未熟之義,生腥通用。因此,餼羊就是殺而未煮熟的腥羊。如果將生羊解釋為活的羊,猶可以生養,則子貢何以愛之。愛,是如孟子所說的「不忍見其死」之義。
「子曰,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
孔子呼子貢之名說:「賜,你愛的是一隻羊,我愛的則是告朔之禮。」不行告朔禮,只供一餼羊,非為行禮而殺羊,應當去之。這是子貢愛羊之意。孔子則有另一種看法。繼續每月供奉餼羊,一般人民尚可由此而知時令。後世之人尚可見此餼羊而知有告朔之禮,得以考據而有所取。是以不去餼羊,其禮尚未全廢,餼羊一旦除去,其禮也就完全廢棄了,所以孔子說:「我愛其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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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作為一個外地人,新來到三峽,實在沒有必要處處排斥這裡的行為或禮儀
畢竟當地人保存了數百年的禮儀,不是我們三言兩語就可以去要求改變
求進步也不是可以應用到任何地方,這裡的禮儀是三峽人固有的傳統
人家改不改是人家的事,何須強求?
或許對於不燒香不拜祖先或神明的新新人類或其他宗教者,這些對你們來說是完全不存在的需求
但是宗教活動就是一種安定當地人心和心靈寄託的所在
你不需要不一定代表別人就不需要,互相尊重,互相接受......
如果什麼都要改進
基隆開鬼門,可以廢了
平溪放天燈,可以禁了
鹽水蜂炮,那更要禁
台東炸寒單,更是要禁絕
大甲媽祖進香,也不須存在了
因為這些都不環保
那101煙火秀和雙十煙火秀更不能存在,那最不環保
各地的跨年演唱會也通通取消,因為浪費電又製造髒亂!
台灣~~~更先進~~~也更無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