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這是要我們不要賣房子嗎?

2015-05-01 16:56 · 41樓
timmy24 發表於 2015-5-1 11:39
幾十元對社區開銷的補貼有限, 主要目的應該是希望仲介不要沒事就跑來參觀,對當地住戶而言這是比較好的,不然 ...


仲介一秒鐘....


總之仲介不會沒事無聊跑到你家晃來晃去

九成九的仲介都很照規矩來,如果有哪些仲介有問題

第一指名道姓、第二請提供品牌,第三直接提告。



尤其是某些人的回覆..

不要再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論調在那邊栽贓抹黑

哪家仲介、叫什麼名字、做了什麼事,要怎樣處理。

請公布公開出來,不要開地圖砲說仲介怎樣怎樣,對其他九成九的仲介公平嗎?


2015-05-01 17:16 · 42樓
cds621 發表於 2015-5-1 16:05
還好是有穿制服,您才知道是房仲業,不然沒穿制服不更像歹徒嗎?那更可怕! ...


據我所知,市場上叫的出名號的房仲連鎖店,進去都得繳交良民證,而,買房子是不需要附上良民證的,

只要有錢就好,沒人管你錢是怎麼來的,房客租房也不需要附上良民證,也是只要有錢就好了,所以,歹

徒會從哪兒跑出來還很難說呢!人是不可貌像的!!!
2015-05-01 17:40 · 4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cds621 於 2015-5-1 18:17 編輯


海綿寶寶 發表於 2015-5-1 16:53
您的意思是說,從事房仲業的人沒穿制服時,看起來就像歹徒???


怎麼可以這樣說呢?這樣說對大部分勤奮努力的房仲來說是不公平的! 我是說如果隨便一個沒穿制服的人,也不知道是什麼公司來歷,半夜出現在你家門口你不緊張嗎?就像您說的至少房仲有提供良民証,還穿制服給你看,至少有穿制服總是比較讓人安心的,也沒必要大驚小怪,房仲人員也是很辛苦的
2015-05-01 17:46 · 44樓
海綿寶寶 發表於 2015-5-1 17:16
據我所知,市場上叫的出名號的房仲連鎖店,進去都得繳交良民證,而,買房子是不需要附上良民證的,

只要有錢 ...


不過話說回來,良民証也只能證明過去沒有不代表未來
2015-05-01 18:49 · 45樓
海綿寶寶 發表於 2015-5-1 01:50
唉!其實各行各業裡皆有老鼠屎,大家又何必去針對房仲從業人員呢!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艘船,人家

也是正正當當的 ...


對嘛!真正的原兇是低利率嘛!這在全世界都一樣,投資客只是順勢而為,推波助瀾,房仲最多只能算是幫兇,沒有投資客的資金,房仲怎麼有能力拉抬,而沒有房仲的觸角及行銷,投資客也沒辦法快速成交,這是魚幫水水幫魚的結果,當然我不是說所有的房仲都在幫投資客炒房,就好像說不是所有的屋主都是投資客的道理是一樣的
2015-05-02 12:47 · 46樓
仲介根本不想讓房價高哦!

最好便宜到換房子跟換手機一樣最好

這樣才有服務費可以賺嘛!!


而且一百萬收6%好收還是一億收6%好收?




最後收清潔費對我們影響不大,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2015-05-02 19:11 · 4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逸文 於 2015-5-2 19:58 編輯


很多人對仲介都誤解了!

仲介服務顧客有九成是做白工的免費服務也很清楚知道沒能從顧客那裏獲得甚麼,因為能成交也只是一個無法預期的運氣!

仲介除了必須有良民證還要考營業員專業執照才能服務

這已經比很多行業還要嚴苛了!

這樣還要抹黑仲介在情理上是比較不理性的!

很多買在北大的住戶很多都是先找仲介帶看的而後自己成交的 同樣也沒付一分錢給那些辛苦帶看的仲介!

像我們店前幾天才捐100箱礦泉水給三鶯救生隊!

真要付出是不分你我的!

真正只想賺利益而不願付出的應該不會是仲介!

仲介成交的本質也是把賣方的高價和買方的價撮和才達到成交!

不然賣方自我感覺良好的開高高,那買的到房子的人更少了,要有一個幸福的窩不就更少之又少了嗎?

抱歉!多話了!


2015-05-04 10:35 · 4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hui_ching 於 2015-5-4 10:38 編輯


將高房價歸于仲介似乎有欠公平,但房價是否下跌歸于收取帶看費就更無理了,房價市場波動哪位房市專家說得準過?只為了收帶看費房價就會掉?若該社區住戶看到應會覺得是不實之言。

既然是社區管委公告應該就是大多住戶的聲音,你想賣想買該社區是否應該尊重規定呢?曾遇過社區帶看一大票人吵雜不說,小孩亂跑喧鬧,看起來是買家的人手上就拿著根菸,電梯內飄散濃濃煙味,相信仲介也不太敢得罪客人,那就該靠社區管理維護,個人認為沒啥不妥,畢竟這樣的社區你住進來才安心,所以買家們該付錢就付吧,屋主該跑就跑吧!(屋主如果覺得麻煩可以負擔帶看費啊!而且什麼樣的優質房會有穿流不息的帶看?會造成很大的負擔或困擾?)
2015-05-04 11:58 · 49樓
我無意針對房仲 所以寫了業務
沒想到讓不少人激動了 ... 剛剛才看到

我的意思是 做一名業務
挑對自己有利的話講(好話 壞話 真話 假話) 做對自己有利的事(好事 壞事) 那也是人之常情
而且 在職場上 人人皆業務

舉的例 是over了點 但真的很特例嗎?
我笑笑 公道自在人心


笑笑總可以吧
2015-05-04 12:26 · 50樓
Caelian 發表於 2015-5-4 11:58
我無意針對房仲 所以寫了業務
沒想到讓不少人激動了 ... 剛剛才看到



九成九仲介都講真話

只是會修飾一下言語

除非物以類聚總是遇到跟自己很類似的業務!!




屋主說出這什麼爛價格也敢跟我回報
難道仲介可以回去跟買方講嗎?


買方說賣這麼貴是要給誰買?
難道仲介可以回去跟賣方講嗎?



只能用感性的訴求去回報,進而達成雙方的共識
畢竟一個想賣、一個想買,但立場上就是對立的
怎麼可能開口會有好話?

仲介只是處理雙方情緒,讓彼此間能夠坦然接受最後的價格然後成交!


最後再說一次,物以類聚,誰麼人遇到什麼樣業務。
切記,九成九業務都講真話。
2015-05-04 22:23 · 5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逸文 於 2015-5-4 22:28 編輯


帶看費問題應該探討代理人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口頭約定代理是代理

契約約定代理也是代理

仲介拿的應該都是契約代理!

被代理人每個月都有繳交管理費和清潔費!

那代理人卻又被剝削清潔費美其名叫代看費 是否合理又是否合法呢?

從法院判決的案例來看應已屬不合法了?因為這樣等於是對當事人剝兩層皮!

唉!又輸在認真了!當我窮極無聊放放屁還是說說543比較愉快才不會得罪人!

2015-05-06 12:13 · 5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5-5-6 12:39 編輯




帶看一次兩百塊
成交之前公司廣告行銷、店租、加盟金都要花錢
還要再繳清潔費,最後是自己成交才有收入


我們可是屋主的代理人耶..


最後可能跟劍橋一樣,真正的量縮價跌了
2015-05-06 12:46 · 53樓
逸文 發表於 2015-5-4 22:23
帶看費問題應該探討代理人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口頭約定代理是代理


我不是仲介

但是我支持您的看法

我很質疑管委會有這種權力可以來對特定人收費嗎?

如果是區權會通過所有訪客都要繳交費用這就是公平和合理

況且屋主已經按時繳交管理費也等於盡了義務

如果仲介經由屋主的授權及同意代管房子的時候

物業管理公司不讓他進入這一點在法理上應該站不住腳

假設一下

一個好客的鄰居每週都邀親友來家中作客,都要搭電梯及順便使用公設這部分不知道要不要加收清潔費及電費

而一個每月按時繳交管理費而未入住的住戶使用公共設施的機會很少,只是有委託仲介帶看卻被要求有另外的費用這很奇怪

有點像我帶朋友來我家參觀但是要付費只因為我要賣房子
2015-05-06 13:06 · 54樓
逸文 發表於 2015-5-4 22:23
帶看費問題應該探討代理人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口頭約定代理是代理


我贊成有委託的應該不用收^^但是沒被委託的....或只是口頭告知的還是管制一下^^
2015-05-06 13:32 · 5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5-5-6 13:35 編輯


逸文 發表於 2015-5-4 22:23
帶看費問題應該探討代理人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口頭約定代理是代理
..
從法院判決的案例來看應已屬不合法了?因為這樣等於是對當事人剝兩層皮!
..


目前沒有任何法院判決案例, 請知悉.
2015-05-06 13:59 · 56樓
看到這篇文章 想想還好之前請仲介帶看買屋 沒有收取清潔費 不然看那麼多間鐵定損失不少
也怕搞不好轉價到我身上來 如今入住後 漸漸發現 我的社區為何要收取這費用
假日整個大廳.迴廊.電梯內全都是帶看 當初我也是其中之ㄧ 呵呵

現在換成是住戶後 才知道這種事 多麼的不方便 什麼形形色色的人都有
有穿拖鞋的逛大街. 有一家一堆人擠在同一台電梯內. 有帶小孩就在滑梯那玩了起來
還有一些不好習慣就不多說了.......

原來我的生活品質就這樣被犧牲掉了.....難道仲介都沒辦法限制帶看人數嗎?
你們賺錢之餘 有想過已入住的住戶心情嗎? 假日好不容易 想過點輕鬆愉快的休閒時光
每每看到此景 什麼FU都沒了.......

整個版面幾乎都是仲介在靠北邊走 你們賣一件物品所賺的利潤自己因該知道,買賣方至少各1%,
若成交1800萬,你們就收了36萬,廣告行銷、店租、加盟金都要花錢,區區50~100元,卻不願意付?
這樣就給人家社區喊衰?花不起就不要賣這個案子就好了 非常看不起你們的心態

人家社區收取費用已經講明是向房仲收費,跟屋主有什麼關係?你是屋主的代理人,然後呢?
可以代理屋主來使用社區的公共設施嗎?一般帶看連公設都不能進去參觀的 我當初也沒看到公設
都是聽仲介介紹 .......靠的還不是你們一張嘴來說服我門買

不懂法條也要用估狗找找 別再那邊煽風點火亂放炮 人家收取費用是犯哪些法 ?
根本是你們不願意付錢 才再那邊造謠 什麼付錢後案件賣不出去 都是你們在自編自導自演

當然,還是有有優質的房仲,遵守社區的規定,也中規中矩。所以若是優秀的房仲業者們就不用對號入座
不想打口水戰 只是發發住戶牢騷~

【新公寓大廈法律問題】仲介帶看要交50-100元,合法嗎?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8,&job_id=179299&article_category_id=875&article_id=102468
2015-05-06 14:04 · 57樓
新住民不會貼連結還請見諒......
2015-05-06 14:12 · 58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5-5-6 13:32
目前沒有任何法院判決案例, 請知悉.


請參酌民法167條和169條代理人相關問題和判決案例

針對仲介的案例目前還沒有!

帶看只是部分代理,行使的也只能是帶看中所行使的行為

小弟只是放放屁而已請諸位大哥就不要太生氣了!

小弟就不再回了免得惹人厭!

如果大哥還有要討論的點就請私下傳訊給小弟討論,小弟定當努力回覆!
2015-05-06 14:22 · 5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5-5-6 14:24 編輯


ericlin 發表於 2015-5-6 13:59
看到這篇文章 想想還好之前請仲介帶看買屋 沒有收取清潔費 不然看那麼多間鐵定損失不少
也怕搞不好轉價到我 ...


你買房一個立場
你是住戶也是一個立場


那你有想過,你是賣方你又是什麼立場嗎?


換個位置換顆腦袋這真是最佳例子


說真的仲介自然有方式可以處理

況且我們仲介是在『幫助』買賣雙方找房子,找買方
又何苦受到這種針對式的收費?

至於該花的就是要花,這種不合理的花費只因為某些人不知哪裡來的認知
在那邊說2%就多少了,連這點錢都不願意付?

這是不合理的收費,不是我們仲介不願意付好嗎?!
2015-05-06 14:57 · 60樓
仲介最該花也是一定會花的錢~~~~~就是去跟保全人員打交道!!
花錢請保全把全部的住戶名單跟連絡電話通通影印下交給仲介人員啦~~
活生生的例子就在我們社區發生,半夜12點多就在大雅路<遠雄京都>樓下的7-11狂似的印起資料了

之後就常常接到"某綠色底招牌的房屋仲介"來電,"請問是xxx小姐嗎?我們有客戶很喜歡你們社區,請問你們有要賣嗎?"
當下直接質疑你怎麼會有我的手機的時候,這位天才竟然回說"我們是隨機亂打的啊!"

手機號碼有10碼,扣除前面09也還有8碼,也就是要試打了將近1億通!!才可以知道我們住在北大的社區耶!
繼續追問下去對方就只能倉促的掛掉電話了~
隔天打去該家仲介店質問,才說應該是仲介人員有去買名單的。但是他們是高專店,不負人員管理之責任。

所以社區要管理仲介進出之餘,我想也要好好管理社區本身的物業公司了~~
個人隱私一旦出去就永遠收不回來了!!

管委會如果有要求高額帶看費固然有爭議性,但是如果仲介人員覺得不合理,那就跟你們的屋主解約解一解吧....省的你傷財又受氣嘛~~~不必這麼委屈你自己!!

你不想付帶看費自然有別家會願意附帶看費啊~~
幹嘛那麼堅持要帶看這間要收代看費的物件咧??
除非這個物件就是你們店東自己投資的啊....(啊~~說得太清楚了....抱歉抱歉!)
2015-05-06 17:11 · 61樓
楊小吉 發表於 2015-5-6 14:57
仲介最該花也是一定會花的錢~~~~~就是去跟保全人員打交道!!
花錢請保全把全部的住戶名單跟連絡電話通通影印 ...


管委會如果有要求高額帶看費固然有爭議性,但是如果仲介人員覺得不合理,那就跟你們的屋主解約解一解吧....省的你傷財又受氣嘛~~~不必這麼委屈你自己!

唉..
屋主會給合約是信任,很多屋主還擔心我們會不會負擔太大
有時候假日都會過來幫忙開門,為的是替我們省帶看費。



你不想付帶看費自然有別家會願意附帶看費啊~~
幹嘛那麼堅持要帶看這間要收代看費的物件咧??
除非這個物件就是你們店東自己投資的啊....(啊~~說得太清楚了....抱歉抱歉!)

仲介講話實事求是,莫名其妙的人講話越講越離譜。


我們仲介叫負責任,不能因為帶看要收費就不介紹不帶看。
雖然負擔很大但至少能對得起屋主當初願意給我們合約。

請不要講一些似是而非的東西,這真的讓人不知所以然。



至於你前半段的問題請針對人,少數仲介會這樣子做而已。
如果你有意願你也可以走法律程序,切記請針對人。
2015-05-06 19:01 · 62樓
要我是屋主時賣房會如何 ? 哈哈哈 剛買到好建物當然是不會賣囉~
但要我找到這種房仲 只為小錢就在那邊靠北靠右靠中靠西的 好會靠~
早就把他解約了 根本不用期望這種人口口聲聲說為屋主而會幫我賣到好價錢
走過~路過~千萬別再來蛤 不然會更痛~



2015-05-06 20:54 · 63樓
ericlin 發表於 2015-5-6 19:01
要我是屋主時賣房會如何 ? 哈哈哈 剛買到好建物當然是不會賣囉~
但要我找到這種房仲 只為小錢就在那邊靠北 ...


沒有付費觀念的客戶,基本上都是被放生。

雖然不至於撕破臉,但是會強硬地讓客戶知道這種生意仲介寧願不做。

如果還沾沾自己的覺得自己好厲害可以不用付費,這也太沒自知之明了。

這是仲介連被你所用的機會都不給,知道嗎?




最後你想表達什麼? 再來?

2015-05-06 22:12 · 64樓
找這種人賣房子還真悲哀 什麼叫沒付費觀念就要放生

成交你就爽歪歪 賣不出去就怪屋主不付費

你是哪家仲介阿 真的要昭告一下天下

賣不出去是自己功力太差 還怪屋主勒

擦擦鏡子照照自己有幾兩重吧!
2015-05-06 23:15 · 65樓
ericlin 發表於 2015-5-6 22:12
找這種人賣房子還真悲哀 什麼叫沒付費觀念就要放生

成交你就爽歪歪 賣不出去就怪屋主不付費


上面樓層有講是哈佛樓下的房仲,這種人給人感覺是沒品。

最好他自己站出來自我介紹,讓大家好好領教他的絕活。
2015-05-06 23:20 · 66樓
那就自備防彈衣吧!
誰規定新住民不能發言了 別倚老賣老 ~
若他行的正也不用怕 反正上面的老早都揭他底了
我只是不熟環境 並且我是就事論事 不喜勿聽物看 直接跳過就好
2015-05-06 23:23 · 67樓
ericlin 發表於 2015-5-6 22:12
找這種人賣房子還真悲哀 什麼叫沒付費觀念就要放生

成交你就爽歪歪 賣不出去就怪屋主不付費


已檢舉你的文章

兄台後續發言已完全離題

且帶有很強烈的個人針對性質

2015-05-06 23:25 · 6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ericlin 於 2015-5-6 23:46 編輯


檢舉又怎樣 我哪裡文不對題 都是這些不良房仲在亂搞

原來這邊也有白色恐怖 我好怕喔!

講不過住戶就找人來檢舉 公道自在人心啦 !

----------------------------------------------------------

這位仁兄,要檢舉也要把整篇讀完 別隨便弄個帳號來就想威脅別人

不過,既然不能確認你的動機,那我也不願穿鑿附會。給你一個忠告,你若識字,

請重新看"那位"在這議題的發言,哪一言一句不是個人色彩鮮明?若還是不清楚,

看"那位"的簽名檔就好,算是懶人包吧。

既然是觀念不同,對他的言論有所回應,當然是針對個人,就像你檢舉,不也是「個人針對性質?」

要嘛,你就加入,好好討論此議題,要嘛,就乖乖繼續當個潛水者,不用做損人不利己的事。
2015-05-06 23:26 · 6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5-5-6 23:47 編輯


其實個人認為酌收一些清潔費用是可以,不過如果造成賣家的不便也不合理
一天收取一次費用或許也是個方法
雖說不能隨到隨看,不過有效率的多組同時帶看,也許也是促進成交的方法

不然之前我有同一天看同個社區,包含複看跟等屋主鑰匙,所以不同時間又看同社區的不同戶...最後斡旋沒成交的
照次數收取清潔費...肯定吃不消

做人處事大多是互相互相啦~
言論不宜太過激~又不是在講政治XD
不然自認就事論事,但文中若有涉及人身攻擊的字眼,很容易吃官司的
2015-05-06 23:39 · 70樓
兩種人會開新帳號

新來的朋友

還有

想打擊人 又不想被認出身份的老朋友

說不定雙方是同業呢,不好意思,夢見的
2015-05-06 23:58 · 71樓
別再說別人用假帳號了

yljimmy & herolion 看你們的簽名檔就知道答案了

我已經保留證據下來了
2015-05-07 00:15 · 72樓
我在想 可以用這樣的方法ㄇ ?
如果甲方委託仲介賣房子,順邊簽一個租約給他們這樣該房仲業者就變成屋主了阿
租約可以隨便亂寫 譬如說只能租賃契約只有早上十點到下午六點之類的 這樣管委會就不能說話了吧
而且租金一個月十塊 ^_^
2015-05-07 00:39 · 73樓
樓上方法可行,連帶看時間都不受限制,另外大家不用再吵了,講也沒用。
2015-05-07 01:36 · 74樓
cordate 發表於 2015-4-30 21:32
因為你的店就在哈佛樓下吧
下次請您同事抽煙的時候離騎樓離一點
小孩聞到煙味很難受 ...


不只是他們,好像是所有的房仲都是如此,破壞環境。還有,亂停車,讓人印象很差 !
2015-05-07 02:08 · 75樓
ericlin 發表於 2015-5-6 23:58
別再說別人用假帳號了

yljimmy & herolion 看你們的簽名檔就知道答案了


好厲害的推理能力啊!
驚嚇過度中

程度真不錯啊{:4_169:}
2015-05-07 08:57 · 76樓
閒雲野鶴 發表於 2015-5-6 23:15
上面樓層有講是哈佛樓下的房仲,這種人給人感覺是沒品。

最好他自己站出來自我介紹,讓大家好好領教他的絕 ...


有問題可以來討論

放生沒付費觀念的客戶很正常


舉個賣方的例子:實拿XX,仲介費、稅費都要買方出。
  買方的例子:XX含服務費,剩下降叫屋主降不會?


假使你是仲介答應的話,那你怎對得起相對人,相對人就要付費?
我覺得我放生客戶是理所當然,如果答應了才是真的沒品!

謝謝,那你找別人比較快,隔壁仲介很多,我可以幫你介紹。


至於有人講話已經太過了,完全扭曲事實。

2015-05-07 09:22 · 7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herolion 於 2015-5-7 09:25 編輯


ericlin 發表於 2015-5-6 23:58
別再說別人用假帳號了

yljimmy & herolion 看你們的簽名檔就知道答案了


看來我跟YLJIMMY兄真該交個朋友

連簽名檔都這樣像

默契不錯 哈哈!!!

至於您的推理能力 我也跟jimmy兄有相同的看法

而您言行就跟常見網軍 不如妳意 抹藍抹綠扣帽子{:4_182:}

可惜這樓歪了 不回應了{:4_143:}
2015-05-07 10:12 · 78樓
哈哈哈 真好笑 自家人唱起雙簧了

講不過別人 還要自我安慰 可悲阿 !

樓歪了就把他拉回來繼續論戰阿

像那位執意要放生的仲介 我看是大家先放生你吧

若服務業都是這種心態 那還真的是佩服佩服

盡然也想用租約奧步來省錢 別得了便宜 害了屋主到時被告上國稅局蛤

上班先~ 有任何不滿的 趕快留言 晚上回來再來論劍吧 !
2015-05-07 11:05 · 7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5-5-7 11:10 編輯


言歸正傳

就帶看費來說, 我是沒意見
但是仲介帶看行為應該要受到規範
保全應該在仲介出示委任合約後, 落實登記方可放行
並透過監視器, 確認進入後的動向是否予登記符合
如果有逾越准許範圍, 或是無法對帶入人員做良好約束者, 記點, 並對日後同一仲介商的人員採取更嚴格的規範
如果都很規矩, 就略予放寬, 或是降低收費標準

至於這樓後來歪了, 轉而攻擊特定房屋仲介人員
是不恰當的 不理智的行為

任何職業都應該被尊重
抽菸、亂丟菸蒂, 並非房仲專業
去南京東路、信義計畫區繞一圈吧
只要是上班族聚集的地方, 都會有這問題
我外地房子樓下某銀行, 優雅的銀行員裝扮的帥哥美女照樣群聚抽菸滿地菸蒂

房仲抬價 ? 這就可笑了
仲介, 就是中介, 買貴了, 是因為有人賣貴了; 買低了, 自然是因為有人賣平了
你是買方還是賣方, 價格這種事, 很難兩方都滿意
怎不說 小7 的伯朗咖啡一罐要賣20, 人家全聯只賣15 呢, 這還是無差異商品咧

房仲收仲介費太高 ?
這我就不知道了, 但是收太高自然生意做不下去, 收太低養不活自己也會做不下去
最終還是會被市場機制牽引到某個平衡點上的
某些保險險種, 第一年的傭金率接近100%, 如果被你知道的話, 是不是從此不買保險啊...
如果知道許多金融商品如果用買股票的心態進進出出, 手續費率加上管理費有可能飆破年化5%, 比你的預期獲利還高, 你是否也不買任何金融商品了呢 ?

服務有價, 重點在其勞務的提供是否和我們付出的代價對等了

無論如何, 尊重任何職業, 是現代文明社會應有的行為

至於攻擊特定人, 只是因為這個人講話直白(像柯P ?), 就要對人家起底, 好像要找他家大人來教訓, 那就更不應該了
2015-05-07 14:43 · 80樓
偏跛的文字,攻擊別人的文字,情緒性的字眼,接受別人的質疑,理所當然,真相總在衝撞後。

自己的問題通常不是問題,別人的文字就全是問題,可笑的正義。

自以為是的"對"程度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