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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哈佛>給住戶們,跟超離譜的管委會

2015-01-29 21:17 · 4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討厭暱稱 於 2015-1-29 21:52 編輯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1-29 17:20
我想我po這篇主文的用意,沒有再究責管委,主要就是要解決問題,也沒有要攻擊誰,然後選委員,大家不要模 ...


Dear~

承租戶也可以填單反應嗎?
2015-01-29 21:27 · 42樓
DanielYang 發表於 2015-1-29 16:39
這幾天才想為何A棟電梯變得這麼「秀逗」?原來大家都是受害者啊!今天我明明在一台電梯向上(4樓左右),一台 ...


我問過,電梯秀逗是故障所致,有三位委員也住在A棟,沒有人會無聊到更改設定讓自已也遭殃。
至於"與住戶有約" 我也要為管委會叫屈
"與住戶有約" 是管委會為了與住戶溝通,不希望住戶人云亦云的傳說不實的謠言;
它也是讓住戶有提出意見和疑問的一個平台,
委員們不惜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聆聽大家的想法,讓大家了解事情的真像。
您說"何苦三番兩次要花錢召開「與住戶有約」的無謂公關活動?"
"與住戶有約"完全沒有人花社區一毛錢,請問你可以提出証據社區花了錢在"與住戶有約" 嗎?
參加過"與住戶有約"的人大多與管委會溝通的很好,為什麼有溝通管道不走,卻要說不負責任的話呢?

如果管委會有做任何違法的事,我們絕對絲毫不放過,依法處理,
不過做為住戶的我們也不能無的放矢的破壞社區的平和。
委員們也都是住戶,做委員是短暫的,做住戶才是長久的,難道他們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而且委員是大家選出來為全社區做事的,不是為您一個人的,您能代表多少位住戶?
委員的工作有準則可循,做不好,您可依法糾正,他們要負他們的責,您也要負您自己的責。
如果您認為您可以做的比他們好,真心希望您出來為我們服務。
現今的台灣就是名嘴充斥社會,只靠一張嘴批評,只要權力不負責任。
2015-01-29 21:59 · 4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討厭暱稱 於 2015-1-29 22:52 編輯


北加新客 發表於 2015-1-29 21:27
我問過,電梯秀逗是故障所致,有三位委員也住在A棟,沒有人會無聊到更改設定讓自已也遭殃。
至於"與住戶 ...


電梯一事太奇怪!

A棟有問題~B棟有問題~D棟也有問題,不知其他棟是否也如此

以前我不曾碰到過~不曾看過兩台電梯同時往上到達同一樓層,左邊到頂樓並關上後.右邊馬上也到達頂樓

接著兩台輪流下來,跳過等待我等待的樓層,直接到一樓

而且不是只有一次喔!

D棟的某位住戶也碰過兩次,這個電梯故障的時間點太剛好了.
2015-01-29 22:05 · 4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aleaf 於 2015-1-29 22:12 編輯


andesy63 發表於 2015-1-28 14:25
剛剛外出買便當,又發現管委創舉...

外出時在大廳發現...接近大門的信箱中藏有一只LED燈


是B棟的信箱嗎?
那支藏在信箱裡的LED 燈是我自己裝的
信箱在最上面一格
裡面黑漆漆的看不太清楚
有燈比較方便
這幾天還在調整高度
位置放太低感應不到不會亮
放太高只要有人走過就會亮
每次亮30秒
不是因為你門關上才關掉的

不過我放我家信箱
跟管委會有什麼關係...{:1_756:}
2015-01-29 22:10 · 45樓
討厭暱稱 發表於 2015-1-29 21:59
電梯一事太奇怪...

A棟有問題...B棟有問題...D棟也有問題,不知其他棟是否也如此


電梯問題我也有碰過一次
過了我的樓層沒停
另外可以將電梯程式修改的聰明一點嗎?
很討厭某些住戶一次按兩顆按鈕
一個人有辦法坐兩部電梯嗎?
2015-01-29 22:33 · 46樓
北加新客 發表於 2015-1-29 21:27
我問過,電梯秀逗是故障所致,有三位委員也住在A棟,沒有人會無聊到更改設定讓自已也遭殃。
至於"與住戶 ...


“與住戶有約”應該僅止於其“鄰居聯誼”之功能,任何公共事務的討論,都應該於“公開的會議”中進行討論,並留下會議記錄。若這個活動無法提供如此之功能,它當然不屬於社區住戶間“正常公開的溝通管道”,住戶沒有“義務”參加此類活動,或在這樣非公開的場合下,與管委會有任何形式之溝通。

“電梯秀逗事故障所致”,此話更令人貽笑大方了,拜讀各位鄰居之電梯經驗,好巧!真的“整個社區的電梯都同時壞掉了耶”!!更改設定是一個事實,住戶理當必須瞭解原因及決策過程,這當然是管委會責無旁貸的責任。




2015-01-29 22:34 · 47樓
北加新客 發表於 2015-1-29 21:27
我問過,電梯秀逗是故障所致,有三位委員也住在A棟,沒有人會無聊到更改設定讓自已也遭殃。
至於"與住戶 ...


義正詞嚴,擲地鏗然然有聲。
管委會的成員也是住戶,義務為大家服務,不應如此之汙衊。
有問題可以溝通,沒有了解之前,不可憑臆測做人身攻擊。
現在很多社區都有共同之現象出現,沒有人願意出來擔任委員。
2015-01-29 22:49 · 48樓
我是D棟的,電梯的事我是遇過滿多次的,一兩個月前有去物管口頭反應過。
我個人認為應該不是故障,而是電梯的設定有問題,否則不會這麼多棟同時有這種狀況,但,是否與管委會有關,可能需要多一點證據才能作這樣的推論。
不過需要改善應該是無庸置疑的,我會去寫三聯單反映,也建議有此困擾的住戶去寫,不然我們在這說再多、罵再多也沒用,物管與管委會也不知道,對問題的改善並沒有幫助。

另外,我建議大家儘量地平心論事,大家都是鄰居,在網路上,大家不知道彼此的身份,也許你攻擊的正是和你最談得來的鄰居或是最好的朋友也不一定。

意見不同只是觀點不同,未必一定是誰對或誰錯。
2015-01-29 22:50 · 4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討厭暱稱 於 2015-1-29 22:53 編輯


maleaf 發表於 2015-1-29 22:05
是B棟的信箱嗎?
那支藏在信箱裡的LED 燈是我自己裝的
信箱在最上面一格


喔~~~

好奇一問,可以自由在信箱內裝燈嗎?

我們家的信箱裡也是黑漆漆的一片,我都拿鑰匙直接打開來看

若每一個住戶在信箱都裝一個燈,走到大廳整個亮晶晶的,恩~~~還挺有趣的
2015-01-29 23:00 · 50樓
討厭暱稱 發表於 2015-1-29 21:17
Dear~

承租戶也可以填單反應嗎?


就我所知,承租戶也是住戶,是可以填單反應的。

所謂住戶就是住在這的人,承租人住在這,所以住戶有的權利承租戶應該都有。

但像區權會針對的是區權人,而非住戶,所以承租人就不會有這樣的權利。
2015-01-29 23:09 · 51樓
討厭暱稱 發表於 2015-1-29 22:50
喔~~~

好奇一問,可以自由在信箱內裝燈嗎?


這可能要看法律的規定吧,看是正面表列是否在許可之列,或是負面表列是否不在禁止之列。
2015-01-30 00:09 · 52樓
艾莫斯 發表於 2015-1-29 22:33
“與住戶有約”應該僅止於其“鄰居聯誼”之功能,任何公共事務的討論,都應該於“公開的會議”中進行討論 ...


“與住戶有約”顧名思義是管委會和住戶溝通的橋樑,不是決策會議,
所有溝通討論事宜只是方便住戶提出疑問,而管委會在能力範圍內解答住戶的問題,
溝通就是為避免不了解或誤會而產生不必要的衝突,
這是一個為了社區大家能和平相處、敦親睦鄰而設計的免開銷活動;
就像選舉前的政見發表會一樣的功能,讓候選人的政治理念和人民溝通,這當然不是住戶的義務。
“與住戶有約”有沒有效益在個人的判斷,我太太參加過,每次都說收獲良多,還問為什麼參加的人不多?
參加過的人才有資格說有沒有效益,您說是吧?

電梯每一棟出的狀況不同,顯然不是一個設定就讓全社區的電梯皆然,
如果如您所說,是管委會故意把每一棟電梯更改設定,搗蛋,不合理的讓大家浪費更多時間等電梯,
如真如此那我們一齊起而誅之。
但大家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請思考一下,
會有這麼不合邏輯的事嗎?會有這麼笨的管委會嗎?
凡事應該合理的思考後,再合理的去處理,才能得到合理的答案。
也請您想一想,我說的故障,"設定程式"難道就不會故障嗎?
2015-01-30 00:11 · 53樓
艾莫斯 發表於 2015-1-29 22:33
“與住戶有約”應該僅止於其“鄰居聯誼”之功能,任何公共事務的討論,都應該於“公開的會議”中進行討論 ...


由於目前"住戶有約"缺乏依據也沒有明確(明文)的辦法,所以我個人還滿同意你關於"住戶有約"的論點。
2015-01-30 00:53 · 5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ophie112 於 2015-1-30 01:28 編輯


北加新客 發表於 2015-1-30 00:09
“與住戶有約”顧名思義是管委會和住戶溝通的橋樑,不是決策會議,
所有溝通討論事宜只是方便住戶提出疑 ...



我會跳出來講完全是怕危險且管委會講不清楚橫桿鋸掉的來龍去脈跟現在就是已經變形了,然後該怎麼辦?
管委是一般住戶,但是他們也因為有這些權利,所以我們必須監督(非鬥爭),難道就因為是住戶,所以他們就必須不能被提出質疑?

電梯設定是個大問題,但也非立即危險,有意見可以跟物管反應,或是等開會一并處理,畢竟改一次設定也費用不少,不能誰講講就改(管委也請照流程來)

住戶有約是件美事,但就跟我請幾個鄰居到家裡來討論是一樣,它並非法條規定的正式管道,就算想要提出某議題,大家都說不錯喔~但是不能當做正式意見,我必須寫個提案單起來,然後誰同意就簽名連署,免得口說無憑,正常的社區管委會,也是應該這樣,不應只注重交流,卻不記錄過程,難道A住戶說要改B住戶說不用,你要聽誰的?當然還是要經過委員會投票決定阿。
再來,住戶有約不是一般區權會,大家有空可以交流,但非必須要去,也非有決定權的會議,就算是美事一件,也是要按流程來才擲地有聲。

希望還是能先處理管委會對這次橫桿鋸掉的事情做意見反應,畢竟安全重於一切。可以看一下40樓,我就不重覆了!

2015-01-30 00:57 · 55樓
討厭暱稱 發表於 2015-1-29 21:17
Dear~

承租戶也可以填單反應嗎?



Dear
當然可以,你租房子的時候,也一併把側門租下來了喔~
有危險你當然可以反應,你有付錢的。
2015-01-30 01:06 · 56樓
討厭暱稱 發表於 2015-1-29 22:50
喔~~~

好奇一問,可以自由在信箱內裝燈嗎?


我不知道耶!
但我想只要不是監視設備或危害他人,應該就沒問題阿,它也沒有吵到鄰居,也不是裝在公共設備喔~
大家別忘了填單側門的事喔~
2015-01-30 08:48 · 57樓
lcf7347 發表於 2015-1-29 22:34
義正詞嚴,擲地鏗然然有聲。
管委會的成員也是住戶,義務為大家服務,不應如此之汙衊。
有問題可以溝通, ...


如果花時間花精神沒收錢(可能還不是自願要當),還要一直被說做得很爛,當委員真的很可憐。

如果沒花時間沒花精神還收回扣(搶著當委員),被說很爛,我可以認同。

管委等於在管理一間社區,大到電梯更換,小到電燈不亮都要有改善或換裝或變更的決策

我認同任何管委事務都需留下紀錄,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但任何決策確實不可能做到100%完美

可以做到9成,讓9成的住戶滿意,已經是極致了。

為了其中一個決策,讓整年奉獻給社區的心力遭到無情打擊,這樣還有誰願意來當管委志工呢

批評的不想做,被批評的也不想做,沒有管委會的社區會比較完美嗎??懷疑
2015-01-30 09:08 · 58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1-30 00:53
我會跳出來講完全是怕危險且管委會講不清楚橫桿鋸掉的來龍去脈跟現在就是已經變形了,然後該怎麼辦?
管 ...


很高興您認為"與住戶有約是件美事"它的確就跟您說的"我請幾個鄰居到家裡來討論"是一樣,
它是由管委會主動邀請住戶的溝通的一個交流敍會,沒有設定議題,也沒有要決議什麼事情。
委員們犧牲自己的時間也不花住戶的錢來和住戶交流,溝通,解答住戶的疑問,這難道不是管委會的美意嗎?
就像學校開母姊會,校方邀請學生家長來溝通解惑,也不是為決議什麼事情,是一樣的美意。

我覺得您的標題下得太重了,"超離譜"三個字的確會傷了做義工的委員們,
本屆管委會一接任即決議把兩個月一次的委員會議改為每月開,後來又加上兩個月舉辦一次與住戶有約,
估且不談委員們的功過,然而委員們犧牲自己的休閒時間卻換來住戶的漫罵,
我也擔心如47樓樓主所說「現在很多社區都有共同之現象出現,沒有人願意出來擔任委員」
如果您的小孩成績不好,或您的父母為您做了一頓不合您口味的飯菜,您會用"超離譜"三個字來羞辱他們嗎?

大家都是同住在一個社區裡,您想住得舒服,難道委員們就不想嗎?
委員是怪胎,會故意亂花錢把社區經費拖垮,讓聲譽蒙羞,讓房價下跌嗎?
住戶對社區關心應該鼓勵,但我們不能在沒有查明真像前就無的放矢,傷人自尊,
那樣不但於事無補,也只會損人不利己。
鼓勵您出來做委員,換個位置,擔負起責任。
2015-01-30 10:07 · 5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ophie112 於 2015-1-30 10:54 編輯


北加新客 發表於 2015-1-30 09:08
很高興您認為"與住戶有約是件美事"它的確就跟您說的"我請幾個鄰居到家裡來討論"是一樣,
它是由管委會主 ...

謝謝你,我不考慮你的建議(委員),因為這樣已經模糊了我提案的焦點,現在好像是我故意說這屆怎麼樣,所以一定要出來做委員,說真的,各棟委員都是民選出來的,如果我很好,我們這棟的住戶就會投我,我也不用說我要選或不選,反之,如果我只是個在網路上亂放話的人,他們也會知道,選不選委員,請就此打住,不要側門的安全都沒有考量到,就要鼓吹我做不做的事情。

離管委會任期應該還有半年左右,也希望不要在這篇裡面做管委會是否要換管委的討論(除非管委會都不開會),這樣真的不是我的原意,也會大大模糊的焦點,期待大家能了解。

超離譜的管委會是指,這件事情沒有開會通過,也沒有經過討論,更沒有公告,就實行了,更別說還是消防要道!!然後,星期天很多住戶去詢問的時候,主委說著說著就跑掉了,接下來幾天,都有住戶去反應,但是完全沒有得到解釋,詢問會議紀錄跟有多少住戶同意要把橫桿鋸掉,半點都沒有回覆,所以我當下很生氣,才決定要po上愛北大來,也許標題下的重了一點,但我不覺得我在這個論述上有瑕疵,有看過內文的,應該也可以明白,幾個都是爭議性大的議題,然後並沒有開會討論表決。

說真的,只要針對側門的事就好,不要去針對管委會誰怎麼樣又怎麼樣,我要求立即開會解決安全顧慮跟當初的會議紀錄難道錯了嗎?

不管任何人做委員,都有做好做不好的地方,但這是住戶寄託的責任,大家也不會無的放矢的批評某人,批評大家選出來的管委,但是難道有問題,我不能要求一個解釋跟解決方式嗎?我就要閉一隻眼睜一隻眼,看著那個門變形,不管大家安全嗎?可以看一下11樓討論,別的社區有出過意外,難道也希望管委會最後步上這樣的後塵嗎?

再者,住戶有約,就是一件美事,但是回歸到原本的正常開會流程,讓事情更盡善盡美,難道不好嗎?

哈佛一蓋好,我就住在這邊了,以前的開會流程應該是,

1.要討論什麼議題內容及開會時間,先公告在佈告欄,住戶也可決定要不要參加旁聽。
2.開會進行提案人說明討論記名表決,物管中心執行。
如果有採購案,包含維修,都是需要三家比價,進行開標,然後討論的,也不是任何人說要哪一家就哪一家。
3.有臨時提案的話,提案人說明進行討論,然後留待下一次再討論及表決。(因為是臨時提的,多數委員也是對議題有其他疑慮,所以通常需待下次再討論,也可以留給住戶瞭解的時間,除非是設備損壞等立即需被修正的提案,就需立即表決確定執行與否。)


如果提案住戶有疑慮,就跟各棟委員反映或跟物管中心反映,填寫問題單(也是現在的三聯單),委員及物管中心在不違背委員會開會內容下,應重視住戶意見及善盡反映職責,因為大家都不是專職社區經營,所以管委會開會的提案,住戶或多或少都會有意見,就針對意見多寡去決定要跟住戶說明清楚一點或是在管委會內做修正討論。

至於責任歸屬,我只知道現在不把側門處理好,出了問題,法律上,每一個人都有責任,但是沒有人想要看到出事,所以還是先盡力把側門安全看怎麼討論做好吧!!

後面都用綠色做標記是因為希望大家重點都能夠看事情的原貌,而非把情緒帶進討論空間來。
而且我現在沒有再鼓吹追究責任一事,因為正如大家所說,管委也是住戶,只要他基於良意而非故意為之,進而造成社區重大損害的話,追究只會分裂這個社區然後也無法解決事情,目前看來我想大家都只是想要把問題解決跟釐清而已,畢竟家人的安全勝過一切。

2015-01-30 12:24 · 60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1-29 17:20
我想我po這篇主文的用意,沒有再究責管委,主要就是要解決問題,也沒有要攻擊誰,然後選委員,大家不要模 ...


建議你出來當委員 因為才能依你所願改變吧
住戶只會反應實際沒有進入委員會 怎能了解呢?
建議要實際參加管委會旁聽 實際了解 ~

願上帝祝福哈佛社區
2015-01-30 14:19 · 6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討厭暱稱 於 2015-1-30 15:33 編輯


sophie112 說話直很正常

鐵門結構被破壞了靜悄悄的鋸掉又靜悄悄的裝上輪子當作沒有這一回事

要是哪一天倒下來壓到的是你的家人你的孩子該怎麼辦?

那時要誰負責任?

沒有人要故意弄壞電梯,但電梯每棟都在發生問題也是不爭的事實


2015-01-30 20:04 · 6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ophie112 於 2015-1-30 20:17 編輯


OOmiPLaY 發表於 2015-1-30 18:41
住戶對住家安全提出疑慮,是合情合理之事,
如果提出就代表得親自出面擔任要職,那麼這社會難道人人都必須 ...


聽住戶說側門在焊接,請問有人在社區嗎?可以去瞭解一下嗎?我還來不及回去。
就算要焊也要經過校正對準吧!都變形了,再焊要對一下吧?也沒有委員會開會,這是怎麼了?
2015-01-31 10:28 · 63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1-30 20:04
聽住戶說側門在焊接,請問有人在社區嗎?可以去瞭解一下嗎?我還來不及回去。
就算要焊也要經過校正對準吧 ...


那根已經被裁下來的鐵桿,現在就隨意地擺在鐵門旁的地上

搞不清楚物管為何不善盡責任沒收起來,擺在地上吹風

應該收好等施工人員來施工時再拿出來不是嗎?

一根鐵桿這樣擺著不怕小朋友或老人家走路時不小心踢到嗎?
2015-01-31 19:58 · 64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1-30 20:04
聽住戶說側門在焊接,請問有人在社區嗎?可以去瞭解一下嗎?我還來不及回去。
就算要焊也要經過校正對準吧 ...


聽說繼輪子之後目前是加裝了一個活動式支架(躺在牆邊地上),以後要開大門時保全要記得先鎖上活動支架來支撐,不只如此,保全還要記得大門只能往外推(印象中以前是往內推?)否則輪子會斷掉(因為遠雄在側門有做洩水坡度所以往內推輪子就會卡住折斷),還有還有,門還得往靠左邊的地方施力不能往靠右邊的地方施力……

問題是保全常常換來換去,不僅物管公司換來換去,連同一家物管的保全也是會調動,我很疑惑緊急災害狀況發生時保全都還能記得這些?交接就一定會教嗎?教了就一定會記得嗎?

有一回有A棟住戶在A棟一樓大廳聞到濃濃的燒焦味,就去請物管來看,物管一聞事情大條了,就趕快找焦味的來源,然後發現味道是從A棟逃生門外面傳進來後,保全就拿卡片想開A棟的逃生門,結果竟然打不開,保全就趕緊跑回物管中心又拿了另一張卡來,還是打不開……我們一群住戶就站在A棟門口看他們跑來跑去……還是打不開耶……最後保全只好直接從側門跑到外面星巴克那邊去看,才發現是有人在A棟逃生門外燒衛生紙……還好只是虛驚一場……
2015-02-01 10:39 · 65樓
luyalee 發表於 2015-1-31 19:58
聽說繼輪子之後目前是加裝了一個活動式支架(躺在牆邊地上),以後要開大門時保全要記得先鎖上活動支架來支 ...


聽起來滿危險的 真的應該趕快找專業人員將側門恢復原狀喔!
2015-02-01 17:39 · 6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sophie112 於 2015-2-1 19:22 編輯


其實我已經有點沮喪了,已經有好多戶去反應側門問題,今天突然看到公佈會議通知,裡面沒有半項是討論側門問題的,會議時間也排在星期四八點,裡面討論的議案有四項,等討論完,住戶應該也等不到臨時提案的時間吧!更別說隔天要上班了,又有多少住戶願意放在手邊的事去處理呢?
主委跟設備委員是知道這個事情的。
當輿論和意見單都無法讓管委重視住戶意見,還有什麼更誇張的事不會發生,卡拉ok他們也說會繼續做,不用區權會同意,硬要把親子教室隔成多功能館,當自己家嗎?
2015-02-01 22:36 · 6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i32 於 2015-2-1 22:47 編輯


我個人非常反對設置卡拉ok 有本事去通過住戶大會來決議 通過我就無異議

但是"公設要不要設置KTV" 在歷年的住戶大會上,經過全體住戶投票已經否決過至少兩次了"

已被否決過提案,可以每年不斷再拿出來提嗎????

提議卡拉ok的委員 頭腦是裝大X嗎??? 說沒錢然後取消側門保全 結果要花錢弄KTV室

MD 你們這群管委我真的是挺不下去 欠人訐


另外側門的結構應該是以安全為主方便為輔,不應改以方便為主,安全為輔

現在做什麼事都不用再住戶大會上來決議

很糟糕啊~~~~
2015-02-01 22:48 · 68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2-1 17:39
其實我已經有點沮喪了,已經有好多戶去反應側門問題,今天突然看到公佈會議通知,裡面沒有半項是討論側門問 ...


請您不要沮喪,我覺得您已經盡力了,我很慶幸在哈佛這個大家庭裡有您這樣熱心的鄰居,能拋出這個議題需要很大的膽識與勇氣,感謝有您!

如果側門不能保證安全,哎 ~ 雖然很不方便,以後我也只能消極地盡量不走那個危門了……

卡拉OK的事情,我印象中也是兩次住戶大會都否決了,管委會還以遠雄所有的社區都有這項設施為由硬要做,當初我們就是看上哈佛沒有卡拉OK這項公設才決定買哈佛的耶 ~ 現在卻因為少數人要唱歌就硬要做,之前宴會廳就經常魔音傳腦疲勞轟炸,真的好吵
2015-02-01 22:58 · 6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ei32 於 2015-2-1 23:07 編輯


當管委真的是很辛苦 我深深能體會 吃力不討好 因為以前我也幹過

但是選你們出來 不是當立法委員當皇帝 什麼事都不用經過住戶大會

以前連正門側門 要做衛哨亭 都要經過住戶大會決議通過才可以去做

現在 鋸側門 建KTV 停側門保全 爽就做 完全不用住戶大會同意

到底在搞什麼東西啊?????
2015-02-02 09:13 · 7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DanielYang 於 2015-2-2 09:14 編輯


北加新客 發表於 2015-1-29 21:27
我問過,電梯秀逗是故障所致,有三位委員也住在A棟,沒有人會無聊到更改設定讓自已也遭殃。
至於"與住戶 ...


在宴會廳召開任何會議,勢必要支付額外的成本(如:燈光、音響設備、茶水及人力等),在下說的費用就是在此。這正是兩年前管委會將宴會廳出租費用由每小時500元一次漲到1000元的主要考量。不該說管委會使用場地無需付錢就是「不花錢」,敬請諸公詳察。

在下並非完全否決「與住戶有約」的意義,只是認為若與住戶溝通有障礙,召開一次即可;若需一再召開,是否顯明先前召開的成效不彰?

放眼鄰近諸多社區,鮮少聽聞有社區委管會一屆會召開兩次(含)以上與住戶溝通的類似會議。哈佛過去五屆亦無此先例,故請運用社區資源時宜謹慎評估成本效益性。
2015-02-02 09:41 · 71樓
DanielYang 發表於 2015-2-2 09:13
在宴會廳召開任何會議,勢必要支付額外的成本(如:燈光、音響設備、茶水及人力等),在下說的費用就是在 ...


也許您對"與住戶有約"的意義不了解,
就像區權會一年招開一次,管委會一個月招開一次,"與住戶有約"則是兩個月一次,
"與住戶有約"並不是對特定的事項做決議,
其用意是在管委會的委員們和住戶的意見溝通,很多住戶不是對委員們有意見嗎?或對社區要建議什麼嗎?
這就是一個很好的管道,不必在事情尚未搞清楚前就在社區內亂放話,影響住戶之間的猜忌與和睦。
有許多參加"與住戶有約"的住戶是新搬進來的住戶,這也是一個很好的管道讓他們了解社區的情況。
所以對您所言"召開一次即可;若需一再召開,是否顯明先前召開的成效不彰?"
或許是您認知上的誤解。
2015-02-02 09:57 · 72樓
北加新客 發表於 2015-2-2 09:41
也許您對"與住戶有約"的意義不了解,
就像區權會一年招開一次,管委會一個月招開一次,"與住戶有約"則是 ...


既然兩個月召開一次「與住戶有約」是這屆管委會的共識,我想應該在正式會議紀錄中有軌跡可循,宜應直接向住戶公告清楚,讓住戶可以提早安排適當時間參與。

像側門何以被破壞而需額外負擔後續維修之類的重大爭議問題,亦請儘早將原委及處置方式公告出來,以召周知,不宜留在下次與住戶有約才向部分出席者說明。謝謝!
2015-02-02 10:01 · 73樓
側門是不是已經開始變形?這幾天小門不像以前那麼好關,都卡卡的,要用點力氣才能關上。
2015-02-02 10:39 · 74樓
Wednesday 發表於 2015-2-2 10:01
側門是不是已經開始變形?這幾天小門不像以前那麼好關,都卡卡的,要用點力氣才能關上。 ...


應該是喔!!

以下是我用常理推想的

管委會如果已經計畫好要鋸掉,然後做補強,廠商應該會在同一天把橫桿鋸掉再補強輪子或其他敲敲打打。

但是,目前是先鋸掉橫桿,然後,住戶反映,且物管也發現變形且左邊大門無法開啟,一開門會就掉下來,星期一半夜就公告說側門維修,然後就有敲敲打打很大聲在裝輪子,跟星期五又把橫桿焊一半上去(說是要作活動的@@),以物管的說法,是鋸掉那天,這個工程並沒有完工,但是工程時間跟計劃拿不出來。

我只是依常理判斷,廠商應該不會說調不到輪子就直接鋸掉,畢竟怎麼看都有垮下來的疑慮,且廠商來兩天或更多天,不就很浪費他自己的成本嗎?又沒有非常必要要把橫桿立即鋸掉的因素,為什麼不等整個都計畫好才做呢?

所以我個人覺得,就是橫桿鋸掉,結果發現,變形且大門開不了,就又開始東補西補亂弄一通,連個專業人士都不知道在哪裡,廠商鋸掉拍拍屁股走人,門又一直變形,物管中的設備人員,才一直在那邊敲敲打打,這才是最讓人氣憤的地方,拿住戶的生命財產開玩笑。
消防通道的側大門,現在據說只能往內往外開,且只能扶內側,就是靠小門那側,忘了說那個半死不活的橫桿還要鎖上去,才能開大門。

所以,要是消防車要進來,第一,保全一人要來鎖橫桿,第二,保全一人要來開左大門,保全另一人要來開右大門,第三,保全幾人要在事發現場固守,第四,保全一人要一直扶著那個左大門,不然會怎麼樣,我也不知道。

2015-02-04 22:57 · 75樓
OOmiPLaY 發表於 2015-2-2 19:47
側門的小輪子已經歪了~


我現在都不走側門了,但沒想到輪子這麼快就歪了?!要走側門的鄰居們真的要小心一點喔!!明天(2/5)星期四晚上8點剛好要開管委會,對側門安全有疑慮的住戶,應該可以趁此機會到場請委員們做說明一解疑惑
2015-02-05 09:12 · 76樓
sophie112 發表於 2015-1-30 10:07
謝謝你,我不考慮你的建議(委員),因為這樣已經模糊了我提案的焦點,現在好像是我故意說這屆怎麼樣,所以 ...


罵人容易做事難,當家就知好辛苦。每個住戶都凶狠,這個社區快完蛋。
2015-02-05 09:47 · 7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indheart 於 2015-2-5 09:48 編輯


看了一下文,就公設用途的變更記得是要區權會同意,也要向相關單位申請變更的,所以貴社區管委會在這件事的處置上有逾越權限之嫌,這些上網翻翻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就知道.

覺得不合理光在這邊質疑可能效果有限,現在有很多免費法律諮詢管道,可確認此舉是否合法,不合法的話寄存證信函給管委會,請主委說明,不然有觸刑法342條背信罪之虞,並去調會議跟財務記錄,知道有人在盯應該會收斂一點,若無住戶站出來有具體作為,管委會看起來應該就會硬作.

我認為就算委員是出自好意,但社區每個人想法都不同,要避免爭議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依照合法的程序來走,不是一句好心,無給職,就可以放任管委會做些超乎自己權限的事,長期來說對社區不是好事.
2015-02-05 12:19 · 78樓
討論好像有點模糊焦點了。

先不論程序是怎樣進行的, 還是感謝樓主在此提出這件事,喚起住戶們的注意。
我想原始用意也是要大家提出反應,利用多數的民意, 避免可預見的安全意外發生及調整程序上的瑕疵。

安全的議題先解決了, 再來討論程序該怎麼調整吧, 畢竟事情的起因也是一片好意, 大家都認為是在為社區做好事, 沒人是要故意搞破壞。


2015-02-05 18:49 · 79樓
討厭暱稱 發表於 2015-1-29 21:59
電梯一事太奇怪!

A棟有問題~B棟有問題~D棟也有問題,不知其他棟是否也如此


E棟........也是..........{:4_186:}
2015-02-06 13:57 · 80樓
能否將電梯回復成之前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