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O 發表於 2015-1-23 18:23
與建設公司的點交 是所有管委會的痛處
如果漏水一直沒有根決 如果公設有缺失 甚至可能有公安的問題
這 ...
28法則,沒問題的公設可先點交嗎?沒點交的公設如游泳池、湯區等沒點交也用了這些年潛在公安問題不存在嗎?一旦發生問題,責任更難釐清不是嗎?(沒點交使用發生公安問題算遠雄還是管委會???)沒錢請專業評估公安的顧問公司嗎?要比拖5-6年公設未點交的社區而不是比我社區可參加優良社區評選的可能性,這樣算面對問題的態度嗎?
社區學前孩子的權益、人數與居住時間,比不上清潔人員的權益、人數與工作時間嗎??
思維不變,問題仍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