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世紀館已完銷----何時才能輪到我們自己做主

2010-12-29 00:33 · 41樓
更正為住戶的權益
2010-12-29 00:51 · 42樓
bulywang 發表於 2010-12-28 21:15
收到開會通知單了....等等就把出席回函拿下去繳....準時出席....


是放在住戶信箱嗎?
下午都沒有下樓收信
冷到都只能窩在家裡
不想出門~~冏
2010-12-29 07:02 · 4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kevin媽 於 2010-12-29 07:04 編輯


回覆 bly26 的文章

趕快去大廳
2010-12-29 07:03 · 4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kevin媽 於 2010-12-29 07:05 編輯


進大門口右側
2010-12-29 07:03 · 45樓
服務中心領取
2010-12-29 07:04 · 46樓
會議相關資料
2010-12-29 07:08 · 47樓
領到後
2010-12-29 07:09 · 48樓
一定要詳加仔細閱讀喔
2010-12-29 07:11 · 4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kevin媽 於 2010-12-29 07:12 編輯


因為~~
陷阱就在裡面ㄛ{:4_163:}
2010-12-29 07:26 · 50樓
謝謝kevin媽的提醒!!!
2010-12-29 08:47 · 51樓
kevin媽 發表於 2010-12-29 07:11
因為~~
陷阱就在裡面ㄛ


可否線上提醒應注意的事項避免我們這些世紀館的小白兔誤入險惡的叢林{:4_169:}
2010-12-29 08:55 · 52樓
我只看到一個議題只能有三個發言
所以第一個議題住戶規約討論,如果麗寶只點3個公司派發言的話~
那就~~要表決了
所以我看還是我們找一個人在發言前把恐龍大版先給麗寶比較保險,讓兩個一起討論一起表決
2010-12-29 08:57 · 5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uniormark 於 2010-12-29 08:57 編輯


如果沒把議題先給麗寶~
那點到的人我看都是公司派~~
2010-12-29 09:16 · 54樓
回覆 小徐 的文章

詳細情形可能要等
恐龍大
研議完畢後
再告訴大家
2010-12-29 09:58 · 55樓
Q棟分配3名委員
合理的懷疑--
是否有麗寶埋下的暗樁
雖無從查證
但對照遠雄社區的經驗
非常有可能
一旦如此
將影社區的重大決策
還有未來的公設點交是否過關等...
是否Q棟住戶能集思廣益推派出適當人選
共同為社區努力!!
2010-12-29 10:05 · 56樓
遠雄的就是在其他住戶還搞不清狀況下地下室就被打通了變成哈佛的家樂福車輛穿越翡冷翠的地下室從大成路出來~~~
2010-12-29 10:23 · 57樓
小徐 發表於 2010-12-29 03:05
遠雄的就是在其他住戶還搞不清狀況下地下室就被打通了變成哈佛的家樂福車輛穿越翡冷翠的地下室從大成路出來 ...


鐵雄真的是硬來!!?? 那...目前世紀館的居民(有志之士) 是真的必須討論 有alignment先.

我還在想 豪宅地下室變成大賣場出入口 那算什麼? 套到中悅系列 甚至仁愛帝寶 都很怪..
2010-12-29 10:25 · 58樓
所以大家要團結起來
一起對抗建商
否則都是建商的暗樁的話
社區公社點交等事
都....................{:5_222:}
2010-12-29 10:33 · 59樓
團結力量大!!
2010-12-29 10:45 · 60樓
毛怪 發表於 2010-12-29 03:23
鐵雄真的是硬來!!?? 那...目前世紀館的居民(有志之士) 是真的必須討論 有alignment先.

我還在想 豪宅地 ...


我剛剛很快找了一下 以上 小徐大 提的"慘案"
果然...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37&extra=page%3D2&page=60
在第593樓之後 有一些po文...

7/24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經詳細討論.並正式表決通過地下2樓通道打通供商場車輛行駛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一年才開一次.位階是在管委會之上.您沒辦法參加, 就是等於放棄自己的權利
現在要找誰反對.都已經太晚了

有反對意見.要等到後年也就是2012年1月1日才會有翻案機會
除非對xxx住戶發生嚴重損害事實.才有可能翻案

................
以上轉貼 希望不要冒犯到發文者
2010-12-29 12:21 · 61樓
建商還有一個招,
就是無法出席的住戶,或已過戶但還未交屋完成的住戶,
會請他交出區權會的"委託書"給代銷或建商,由代銷或建商代表派人出席,
表面上聽起來好像是要幫新住戶的忙,
可是,握有委託書就是握有選票,
而選票就能左右管委會的選舉結果。

這是我買上一間房子時得到的經驗,
因為無法出席第一次區權會,結果建商代表就一直叫我們把委託書交給他們,
他們可以幫忙出席...
2010-12-29 12:32 · 62樓
各棟"愛北大版"的參選人出線了嗎?
如果喬好了,要趕快去登記並上來拉票唷,
各棟集中票源,比較不怕被建商左右選舉結果。
2010-12-29 12:44 · 63樓
Lydia 發表於 2010-12-29 12:32
各棟"愛北大版"的參選人出線了嗎?
如果喬好了,要趕快去登記並上來拉票唷,
各棟集中票源,比較不怕被建商 ...


今晚會在某地討論!^^
希望雀屏中選的好鄰居能抱著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精神{:4_109:}

放心,你不會是單打獨鬥
有一整群愛北大智囊團在後面.....{:4_175:}
就勇敢的給他登記下企吧!{:4_112:}
2010-12-29 13:23 · 64樓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哈哈~我會請蜘蛛人晚上去報名的。
2010-12-29 13:26 · 65樓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今晚我也會準時參加!
2010-12-29 13:36 · 66樓
若以戶數來論管委人數,個人覺得公平的分配是
J、K、L、M、N、O、P、店面各一名,Q棟二名,共10名
或者J、K、L、M、N、P各二名,O、店面各一名,Q棟四名,共20名
〈內政部範本,委員合計最多為21名〉
因為總人數皆為雙數,若遇表決案平手時,可以抽籤決定
其實管委會議並不一定全數出席,難免會遇上委員有事缺席
單數委員也會遇上雙數決
雙數委員也會遇上單數決
僵持不下時,就是再一次表決,要不就是抽籤決定
最近某直轄市正副議長選舉不就如此
一點意見,大家參考參考
2010-12-29 13:41 · 67樓
Lydia 發表於 2010-12-29 12:21
建商還有一個招,
就是無法出席的住戶,或已過戶但還未交屋完成的住戶,
會請他交出區權會的"委託書"給代銷 ...


我也還沒交屋耶~~那可以不要把委託書給他嗎?
2010-12-29 13:41 · 68樓
我想麗寶的人應該主要還是部署在店面和Q棟
所以總人數為20人的方案,可能較有利我方〈住戶〉
未來管委會成立後,實際住戶管委會比較能佔多數
況且以600多人的社區,10人可能稍嫌不足
2010-12-29 13:47 · 69樓
正媽 發表於 2010-12-29 13:41
我想麗寶的人應該主要還是部署在店面和Q棟
所以總人數為20人的方案,可能較有利我方〈住戶〉
未來管委會成 ...


其實我考慮的是Q棟多為投資戶
可能有很多暗角....如果增加為4人,不是多給機會?
2010-12-29 13:50 · 70樓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Q棟也有許多自住戶
因為沒有實際的數字,我也不敢下定論
但純以公平原則來定
唯有這樣才容易達到共識
我們也不吃虧
2010-12-29 13:51 · 71樓
正媽 發表於 2010-12-29 13:50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Q棟也有許多自住戶


同意....
但Q棟變成四位...也只有18位耶!那另外的2位是....?
2010-12-29 13:52 · 72樓
回覆 正媽 的文章

Q棟我個人覺得還是維持3人,其他各棟增加1人為2人,O棟及店面還是維持1人{:4_175:}
2010-12-29 13:53 · 7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徐 於 2010-12-29 13:54 編輯


回覆 棠爸 的文章

讚成+1

17人嘟嘟好

不然實在很害怕萬一以後國際館車道的出口開在世紀館的B1....我們情何以堪~~~
2010-12-29 13:54 · 74樓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還有Q棟雖增加一名,但J、k、L、M、N、P共增加了6名
住戶的籌碼反而變多了,不是嗎?
2010-12-29 13:58 · 75樓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或者J、K、L、M、N、P各二名,O、店面各一名,Q棟四名,共20名〉
應該是共18名啦!原先算錯了{:4_89:}
難怪我還在唸幼稚園{:4_166:}
馬上面壁去{:4_100:}
2010-12-29 14:02 · 76樓
棠爸 發表於 2010-12-29 13:52
回覆 正媽 的文章

Q棟我個人覺得還是維持3人,其他各棟增加1人為2人,O棟及店面還是維持1人 ...


同意+1 ......................

2010-12-29 14:03 · 77樓
正媽 發表於 2010-12-29 13:58
回覆 黑麻麻 的文章

〈或者J、K、L、M、N、P各二名,O、店面各一名,Q棟四名,共20名〉


一般來說 委員最好是單數
這樣投票時才不會出現同票數~影響管委會運作
2010-12-29 14:04 · 78樓
回覆 棠爸 的文章

我是Q棟住戶,為維護Q 棟的權益,我還是希望依住戶比例原則
若J、K、L、M、N、P棟為2人,Q棟就該為4人
與其怕麗寶綁樁,還不如趕緊找到自己人
2010-12-29 14:04 · 79樓
我知道代銷的高階主管也有買Q棟,只是不確定他會站哪一邊(住戶或建商)~~{:7_476:}
2010-12-29 14:05 · 80樓
可能建商當初Q棟擬用3位也就是看在該棟可以當住家,可以當辦公室,適合投資.....
不然就是Q棟四位,其中一位保障為法人代表
管委會及區權會多在晚上或假日召開
實在對Q棟的公司行號來說很不方便
也可確保該法人有在社區營運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