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婷婷拔拔 於 2014-8-7 00:05 編輯
GSC家族 發表於 2014-8-6 21:30
黃教練年紀已經33歲...
對自己行為失序的部分理應尤自己承擔負責...
1.何謂國手?代表國家參加比賽,也受過專業訓練,隨時都有可能致人於死地
2.自己的弟弟雖然已經成年,交通違規不說,出手傷人還理直氣壯~身為公眾人物勢必被放大檢視,更何況還有個哥哥是議員,負面新聞造成大家對他們家觀感不佳,勢必影響家人
3.重點在這,事發之後,黃委員推得一乾二淨,那是個人的事??所以他弟弟不是他服務選區的選民?被打的老翁不是它服務選區的選民???所以以後我們選民有事不能找他???搞不好還回應那是個人的事,那我還選他幹嘛???
另外,我們就事論事......這跟政治有啥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