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4-8-7 13:02 編輯
protess069 發表於 2014-8-6 17:05 
我倒覺得與其把錢用在辦活動,活動結束就燒掉,不如維持在修繕硬體。
的確,活動好不好,並不是開錢多少決定的,而是以委員們是否用心經營規劃為主要
目前社區年度節目活動,都各自有自己的預算,從第二屆管委會開始,到現在,完全沒有異動過,各活動的預算在10萬左右,大型活動在20萬以內,站在財務的角度來看,已不需要再上加預算以期待活動可以辦的更精緻
幾個比較大型的節日,也都會加碼希望把活動辦的更熱鬧些,像今年的中秋節,預期國際世紀合辦,費用並沒有比較貴 但節目更是精彩可期
但活動一晚就沒有.....社區設備卻是永久的
社區公設使用是住戶的權益,牽一髮而動全身,況且是大幅縮短住戶使用的前題下,但別說節約用電這個大帽子,用戶權益也是另一頂大帽子,哪一個委員可以背書.....除非想當箭豬
不過昨日已有工務委員提出是否可以用熱氣回收的方式來加熱水,減少鍋爐運轉的使用率,自然粍電量就會下降,若真的可行,很老實說,必需要先花一筆費用安裝這套設備,但是既可以滿足住戶的權益,又可以大幅減少電費支出,完全不用上區權會讓大家廝殺,這是不是另一條可以解決此事的方式?
所以委員們不是都閉著眼關著腦袋只顧自己的享受來看待這件事,委員們都很清楚,此事會討論那麼久,必然有其重要性存在,如何取得雙贏,才是管委會要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