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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說一下我的了解:關於殯葬特區死灰復燃

2014-03-17 15:34 · 41樓
全成佛堂若是違法使用那就該拆,但是需要連合法住戶一起趕走嗎?就因火葬場平時在外停車不到10輛遊覽車就要蓋3公頃的蚊子停車場嗎?蓋那是疏緩所有新北市賓葬場的停車位吧
2014-03-18 09:12 · 4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4-3-18 09:13 編輯


當年把空白支票本整本簽好名字交給前科累累的跳票犯,現在當然隨便人家填上金額,任他宰割

下一次記得支票本交給可信賴的,没前科的人
2014-03-18 13:06 · 43樓
麥克 發表於 2014-3-17 13:32
民政局的說詞令人無法相信, 實際參與過告別式的人都知道, 火化及進塔儀式只有家屬及至親才會全程參加. 公祭 ...


沒有錯 !當初送走我的家父時 、 火化爐前限定只有親人家屬才能陪伴在旁,
而且棺木推入開始火化時 就得離開; 耐心至等候區等待撿骨灰儀式
而且骨灰室也管制森嚴 , 不能隨意進入的 。{:7_344:}

當時我們雖然有親戚 、長輩 ;跟了二十幾台轎車送家父最後一程。
不過大家頂多只送到了停車場區就先行離開了 !
只留下我們【家人及福田妙國禮儀先生小姐 及牧師 、神父協助 】,其餘人都先離開回家。

真的不了解何必再度興建遊覽車 轎車 、禮車停車場 、 還有豪華公廁、 根本不需要如此浪費人民納稅錢
難道大哥、 官員 出殯一次出動個二百台黑賓士、 BMW 、 BENTLEY 大隊, 讓他們專用是嗎?{:7_349:}


這些錢足以救濟貧困家庭 、 獨居老人 及營養午餐 、 關懷偏遠山區買幾部小巴士 ,接送居民 學生上下山。
真正是朱市府民政局 , 城鄉建設局到底心理在搞什麼?{:7_340:}
蚊子停車場、 養蚊子公廁, 說不定真的蓋了下去, 吸毒者 、 流浪漢一定都來侵占公廁了。{:7_446:}

【實在是黑白亂撒錢, 開錢不手軟的】!{:7_350:}
真的要搞成成為三殯三線 、 我來實現嗎? 打電話至民政局: 還可以硬凹只是停車場不需要太反對 及擔心。
而且責任推給媒體及土地、 住宅負責徵收處 , 簡直被民政局殯葬管理單位給打敗。{:7_335:}
絕對反對到底 ! 這筆數包含拆除工廠、 房子、商家 、建設施工十億經費 , 絕不可這樣黑白開。
更不能隨便拆除人家的辛苦努力的財產 工廠及房子 商家。




2014-03-18 16:16 · 4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麥克 於 2014-3-18 16:18 編輯


PPLIA 發表於 2014-3-17 15:05
老實說我認為有10台遊覽車停放空間就夠了,
現在都停路邊。


我也認為是這個大型車10台的數字以下, 因為昇華園內仍設有少數公祭用的禮廳, 喪家是有可能提供大型車載親友前來參加公祭. 如同前文所述, 只有公祭用禮廳的狀況下才會用的到大型車, 大概也就是如此.

昇華園的火化儀式的部分, 目前禮儀社大都建議只有至親自行開小型車跟著靈車前往即可, 可以直接開上半山腰的停車場. 因為昇華園有一大段坡道要走上去, 並不適合老人家走 ... 這同樣也是民政局想在山下設置大型車停車場最奇怪的地方, 難道還要設置能爬上半山腰的電梯來轉運這麼多遊覽車的乘客嗎? 當然不是, 這個停車場想必是要服務以後大量設在山下的民營禮廳, 您說是嗎?
2014-03-18 16:30 · 45樓
NEWMAZDA6 發表於 2014-3-18 13:06
沒有錯 !當初送走我的家父時 、 火化爐前限定只有親人家屬才能陪伴在旁,
而且棺木推入開始火化時 就得 ...


是的, 我去年送我叔叔最後一程時, 從板殯, 昇華園, 到最後的進塔, 也是全程參與, 所以相當清楚.
2014-03-18 18:57 · 46樓
麥克 發表於 2014-3-18 16:30
是的, 我去年送我叔叔最後一程時, 從板殯, 昇華園, 到最後的進塔, 也是全程參與, 所以相當清楚. ...


就是說阿!
根本沒有必要為了昇華園火葬場 、再度浪費錢去興建一個蚊子停車場 跟公廁啦!
萬一隨後搞起了簡易靈堂 停棺室 {:7_420:} 那就真的是超級殯葬區啦!
絕對反對到底 沒有理由這樣如此狂要徵收、 狂拆人家房地產 。

應該不可能只有建停車場跟公廁那麼簡單 、 否則停車場其實只要給予個五百坪,
且用途只可停車 不得搞起殯葬商業使用
這樣就可以了, 何必搞到三公頃 !還去發函準備狂拆屋。

好好的三環三線不實在趕緊施工三鶯線 ; 卻搞成三殯三線 我來實現的話{:7_446:}
真的就太讓我們 三峽 、 土城 、 樹林無辜居民 及被強制徵收拆屋受害者痛心了。

2014-03-20 12:50 · 47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4-3-17 15:09
當初抗議記者會場訂在全成佛堂,在記者會召開前12小時突然更改地點是什麼原因?
是不是因為這佛堂就是民 ...


臨時更改地點是因為場地不夠大的關係
這是溪北里長林清明在前一日建議自救會更改至汽車廠
自救會由39戶拆遷戶所組成
富子是這個自救會發言人
記者會當日我清楚表示
當中如果有違法營業或是非法占用國土的
市府應該就個別規事實依法處理
而不是假藉要增建一個未來可以預見、超大的蚊子停車場,而讓 '殯葬特區" 有死灰復燃的可能性!




2014-03-20 15:50 · 48樓
龍恩里長林富子 發表於 2014-3-20 12:50
臨時更改地點是因為場地不夠大的關係
這是溪北里長林清明在前一日建議自救會更改至汽車廠
自救會由39戶拆 ...


到底還有多少殯葬業者已進駐此區塊,或者只有這間佛堂率先插旗,自自救會怎都沒查,理應成為抗議對象之一,反提供自救會成為此次優先記者會地點?

基於上述狀況,抗議殯葬特區死灰復燃事實恐被模糊,讓外人覺得抗議居民默許這裡已有殯葬業者落腳卻無感,爾後市府真的假借興建停車場,實為輔導板殯移植至此,抗議反對理由將不復存在!

2014-03-24 11:00 · 49樓
從頭看到尾,心中有幾個感想
1.板殯週邊開發已是進行式,市府遷移在與論上是合理的,且開發利益相較於火葬場停車場拆遷費根本杯水車薪,完全可以交代.
2.這3公頃停車場個人推測或許真的只是做為停車用途,但卻因停車方便而有足夠誘因讓板殯週邊禮儀店自行轉移到附近另起爐灶,店家在無違法狀態下市府也無法干涉,甚至有違法也可選擇徵一隻眼閉一隻眼.
3.自救會如能堅持到租約108年到期,或許就有機會永續經營下去,我猜想板殯那邊開發高峰應在這兩年,如果真拖到108年或是房市轉向,就有機會維持現狀了,但也希望不要屈服於市府高價賠償金.
4.國有財產局就已承租土地撥交給市府,是否符合正常程序,一般理解應是閒置土地撥交爭議較小吧.
政府利用很多遊戲規則達成目的,而非以符合所有人利益為出發點,身為市井小民真的無奈,政府以合法程序犧牲少數人的幸福屢見不顯,但真的有解決問題嗎?想做卻不明說當然也不敢提任何配套措施,只想先做再說,這不是一個有擔當的政府應有的行為,即便不反對的人也會對未來不可預知的後果而先產生反感,黑箱作業的被欺騙感,不正是近期很多爭議的起點嗎?
2014-04-03 20:18 · 50樓
龍恩里長林富子 發表於 2014-3-20 12:50
臨時更改地點是因為場地不夠大的關係
這是溪北里長林清明在前一日建議自救會更改至汽車廠
自救會由39戶拆 ...


請問 林富子 候選人 目前 "殯葬特區停車場" 的發展現況

感謝 ! 加油 !
2014-04-29 14:07 · 51樓
說明會,公聽會...都如出一轍..
核四,服貿,殯葬....都是政府亂搞~~~
說明會,公聽會...亂開一通...該如何服眾?

我反殯葬,也反核四,也反服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