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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思念總在分手後~談物業的更換!

2011-03-05 00:21 · 41樓
回覆 三代同堂 的文章

我也喜歡良福~
懷念當有我的包果時,常常在我打開家門時,即來電說~x小姐,有你的包果~
有時更誇張~在電梯時~x先生,有你老婆的包果啊~{:4_142:}
之前的太子物流,我也覺得不錯~
有一個負責車道的捲捲毛先生,每當回家時,都超有喜感的大聲說“歡迎光臨“,感覺是由衷的真誠哦!
我看到他都非常的開心啊{:4_113:}
2011-03-05 00:27 · 42樓
回覆 mimiruru 的文章

我也懷念 阿德 先生了~{:4_82:}
2011-03-05 00:56 · 43樓
比較起來我也覺得良福較好,雖然尊重管委會的決定,但是否應讓住戶知道換物業的原因是什麼?投標決定物業的標準是什麼?而不是單純的依規定每年投標來決定物業,造成物管品質不穩定的風險,如果每年都要投標重換物業,就會陷入不斷適應物業的惡夢中!
2011-03-05 13:01 · 4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三代同堂 於 2011-3-5 13:01 編輯


回覆 james 的文章

是丫!我覺得應該要建立更換機制,畢竟物業服務525戶住戶,若由十幾位委員投票決定,是否慎重?又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值得思考~
2011-03-18 07:39 · 45樓
我們是否能創造出更換物業的最佳機制?
2011-03-18 08:55 · 46樓
哈佛也是覺得現在的比之前的良福差..... 不知道下次有沒有比這兩家外有更好的選擇?{:4_137:}
2011-03-18 09:16 · 4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凱薩琳 於 2011-3-30 18:26 編輯


我們社區換掉良福改由東陽物管
才短短不到一年
東陽已決定不被續約了
在此不願對物管公司多做批評
只是難以理解當初執意換掉良福的部分委員
面對表現一直不如預期的東陽物管
卻一再表示要繼續給東陽時間適應
還口口聲聲說他們其實已經有進步了

磨合期都即將滿一年了
居然還只是一句有在進步了
有不少社區住戶對此頗有不滿
心裡更是ooxx
如此兩套標準不禁讓人匪夷所思.........


2011-03-18 13:00 · 48樓
我不知良福算不算好~~
但我確實覺得,目前的千翔不如良福......
另外,千翔一接手後,就評估並撒掉車道夜哨但確沒其他配合措施
確實會造成安全上的重大疑慮吧......{:4_164:}
2011-03-18 21:36 · 49樓
三代同堂 發表於 2011-3-5 00:27
回覆 mimiruru 的文章

我也懷念 阿德 先生了~


如果阿德是個不認真的保全,那太子當時走時就不會只推薦他一個人給良福了,
只是很可惜當管委會決定更換保全時卻沒幾個住戶支持留住阿德,
目前他在大義路上管車道哨,雖然工作不輕鬆卻還是看到他很有朝氣在執勤,
希望將來還有機會看到阿德在太子服務.
2011-03-18 22:32 · 50樓
回覆 小崴的爹 的文章

就算不與良福做比較,千翔自今還沒有進入狀況,也是不爭的事實。{:4_202:}
2011-03-20 13:11 · 51樓
我們社區的傑明物業做的不錯阿!!!
今年是第二年了!!!

但是我覺得可能跟派來的人也有關吧~~
之前去看其他社區的產品也是傑明物業的~
總覺得.....沒有我們家的保全來的親切{:4_162:}
2011-03-20 13:38 · 52樓
回覆 andy826 的文章

哈佛有換物業喔
我都不知道{:4_186:}
2011-03-21 10:20 · 53樓
Ludy 發表於 2011-3-20 13:38
回覆 andy826 的文章

哈佛有換物業喔


現在是歐艾斯, 之前是良福
2011-03-21 10:33 · 5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桂格 於 2011-3-21 10:33 編輯


肥冷目前也是良福.......

暫時no comment.....
2011-03-21 10:53 · 55樓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非常贊同物管公司的服務其實都差不多,關鍵在於「總幹事」或是「主任」這個人,若這個人夠專業、夠熱誠,社區就有希望,反之,再好的公司,簡報說得再好聽,若派來的人不對,社區就會每況愈下...更嚴重的是如果不幸「總幹事」或是「主任」恰巧有機會與其中委員掛勾,則社區就準備大失血了, 所以有什麼可行的更換物業管理機制可以防患的呢?
2011-03-21 11:12 · 5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一步蓮華 於 2011-3-21 11:13 編輯


一分錢一分貨誰都知道,怎樣貨比三家不當冤大頭才是重要,你給越少錢他找的素質就越差,
為什麼因為錢,物業公司要不要賺錢答案是要的,那麼社區給物業多少錢他就得找多少錢的員工
這是相輔相成的,勞基法規定提撥6%的退休金,+勞保費+薪水+年終,試問一個月需要多少錢?
北大標準配備,1主+1密+6保全=?更大的社區需要更多的人,需要多少錢,
大家算算一個月給你2萬幹12小時你願意嗎?,不願意人從哪找一高2低 學歷低,
薪水低,年紀高(這樣才能相輔相成)達到公司獲利目標,不然公司養一堆人也是要花錢
2011-03-21 11:26 · 57樓
請問紫京城目前仍是良福嗎??
當初他們跟東京都交接時,我差點就要進去服務紫京城的住戶
但是我因某些因素推掉了
現在有點後悔失掉那個學習的機會
要不然現在就可以學以致用,貢獻在我們社區
2011-03-21 14:01 · 58樓
我們社區從歐艾斯換成皇家傑明,目前新物管公司住戶給予的評價不錯,新來的主任能力也很強,整體服務有很大的提升。至於良福,今年來簡報的時候,其態度之跋扈讓我印象深刻,結果當然是連一票都沒拿到,當然簡報的負責人態度如何跟實際案場服務不能相提並論,但管委會為什麼會換物管公司,其實多半有其原因,不如多參與管委會討論,了解之後再作評論更實際。
2011-03-21 14:08 · 59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1-3-21 14:01
我們社區從歐艾斯換成皇家傑明,目前新物管公司住戶給予的評價不錯,新來的主任能力也很強,整體服務有很大 ...


希望大學哈佛可以再換一家{:4_102:}
2011-03-21 14:23 · 60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1-3-21 14:08
希望大學哈佛可以再換一家


我也是期待可以換一家。

不過對於前面有網友以新的物管不符合期待,就懷疑管委會更換物管的動機,
我覺得這樣的推論必須要更小心才是。

以敝社區來說,今年去年更換的物管也是不如預期,
但是我覺得當初的管委會成員已經盡力在做評選了,
造成目前管理不善的原因,
我覺得主要是因為得標金額太低(跟上一屆的物管比),
最明顯的感覺的就是秘書、保全、清潔人力似乎不如以往,
加上物管與俱管分開招標,行政、清潔人力無法互相支援。

另外我覺得更大的原因是,管委會是否有負起責任,確實監督,
如果管委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物管會戰戰兢兢嗎?

舉例來說,敝社區一樓店面日前發生火災,隔天物管人員對於火災原因
即以「調查期間不便說明,日後會公告結果」來搪塞住戶的詢問。

事隔一個多月,根本沒公告調查結果,管委會會議記錄也不見相關內容。
是物管自行決定不需要公告?或是管委會決議不公告?
我不知道,也不想去問,光是之前管委會自廢武功把社區官網先關閉
,就已經心灰意冷了.....
(但官網不知為何日前又恢復了,關了沒理由,開了也沒理由)
2011-03-21 18:49 · 6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三代同堂 於 2011-3-21 18:49 編輯


所以,我覺得物業應建立更換機制,譬如每半年做一次住戶滿意度調查,全年平均滿意度若未達一定比例,則進入觀察期3個月,三個月期滿後,再次實施調查,住戶權重比占8成、委員權重比占2成,若仍未達一定之比例,則進入更換物業程序,且規定經淘汰之物業2年內不接受該公司競標~
以上,是我個人建議,只是希望能建立進、退場機制,一方面與住戶也有參與決策,所以責任不會完全落在委員身上,如此一來是不是比較完善?當然,有學過管理的朋友應該可以設計出更好的機制,希望能拋磚引玉~
2011-03-25 23:19 · 62樓
本社區剛完成招標,由大鼎公司進駐,另外同時導入NEW CITY社區E化管理系統
那些抄抄寫寫的日子即將過去,期待為本社區帶來最好的品質

ps 本次招標三*公司的簡報很有意思,讚許本社區有最嚴格的委員,請款要蓋"76"個章
看到數字真是嚇一跳,還真是抬舉本社區ㄚ,本來評分60分以下是要寫原因的,這一家......除外{:4_98:}
2011-03-30 18:16 · 63樓
回覆 三代同堂 的文章

剛開始的確懷念良福(也許占了熟能生巧之便)
不過千翔換了總幹事之後也的確有改善,只是進步空間還很大~
我想因為經費的關係,千翔派來的都是年輕沒有經驗的,我們就給他們一個學習的機會吧!{:4_138:}

我覺得管委會既然換了物業,也有責任教導及要求他們的作業及態度,以符合社區住戶的期待

至於良福與千翔的交接,管委會亦難辭其咎,未盡監督之責{:4_120:}
2011-04-03 13:47 · 64樓
回覆 2011 的文章

我覺得千翔最大的問題在於公司同仁間不會相互支援,人員訓練不足,例如某日我去拿包裹,兩小時前到的,管理員竟然東翻西找,另有一次我發現管理員處理事情不會互相幫忙,都是各顧各的,由此看出,公司管理尚待加強~
2011-04-04 08:53 · 65樓
我親戚住康橋水花園,我時常進出社區,覺得東陽保全不錯,可是聽說他們也要被換掉了{:4_120:}
真不知道現在住戶到底要求什麼{:4_144:}
2011-04-04 20:27 · 66樓
回覆 2011 的文章

所以,我覺得一定要建立更換物業機制,若責任或喜惡只集中在委員身上,一來他們一定動輒得咎,可能引起住戶誤解,二來在評斷物業服務上可能未盡全面~
2011-04-07 23:27 · 6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悲傷珠粒葉 於 2011-4-7 23:30 編輯 ]

其實更換物業有利有弊, 利是良性競爭而提供住戶更好的服務與管理. 弊是提供不肖管委會委員一個良好的機會上下其手. 趁著新舊物業交接空窗磨合期, 引進特定廠商(例如:回收,園藝,網路,洗衣,水電,仲介,廣告....). 我之前住在新莊的社區便發生此事, 事後被揭發時委員們將所有過錯推給原先物管公司人員及幾位卸任委員, 幸虧幾個幾個委員的特定廠商因受不了委員之間的貪心 (過年+三節送禮+紅包+贊助委員聚會...), 最後將證據公布給住戶. 大家才枉然大悟, 原來年年更換物業的原因是如此. 所以我們住戶要睜大眼睛,不管更換物業是利是弊, 我們都應該要求管委會決議透明化, 並將每次會議紀錄公開(不論決議予否), 如此也能讓住戶了解社區事務,另一方面也達到自清的標準.
2011-04-08 16:54 · 68樓
回覆 悲傷珠粒葉 的文章

因為人性會有弱點,所以才要建立制度!{:4_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