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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會議記錄及社區公告

2010-12-15 00:29 · 41樓
遠雄大學之城翡冷翠社區住戶生活公約
第一條 總則
一、遠雄大學之城翡冷翠社區(以下簡稱本社區),為維護社區之公共安全與提升社區居住品質及優良形象,特依據社區住戶管理規約第廿五條第三款所載訂定「住戶生活公約」(以下簡稱本公約) ,提供全體住戶共同遵守(店家管理辦法另訂)。
二、本公約所稱公共區域係指住戶專有區域以外之社區供大眾使用之空間例如:社區內大廳、梯廳走道、消防通道、頂樓陽台、庭園、停車場、社區育樂活動區域及放置公共設備之地點均屬之。
三、本公約所稱公共設備係指社區住戶共有且公用之設備,例如:供電設備、供水設備、污廢水排放設備、消防設備、照明設備、監控設備、空調設備等均屬之。
四、本社區之公共區域與公共設備之權益屬全體住戶。任何住戶或個人均不得侵占、毀損或有妨礙其使用效益之行為。
五、本社區一樓公共區域規劃為迎賓、展示、閱覽等靜態活動使用。二樓則規劃為休閒、娛樂、嬉戲、健身等動態活動使用。社區住戶除應按此區分性質使用外也切記在使用同時尊重與體認其他住戶的權益與感受。
第二條 社區安全之管理
一、各住戶應依建築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使用建築物。社區內,不得經營工廠、舞廳、酒家、啤酒屋、指壓按摩、賓館旅社、觀光理髮廳、MTV、KTV視聽中心、網路咖啡屋、賭場、電玩店、神壇、葬儀社、瓦斯煤氣行或其他影響社區住戶生活安全、安寧與善良風氣之特種營業,否則本社區管理委員會得逕予制止或報請有關機關處理。
二、社區之住戶應依政府之規定申報戶籍或臨時戶口,並且知會管理委員會或管理中心。
三、住戶應本守望相助精神,發現有意外事故或其他異常事件應即告知警衛或報警處理。
四、為維護社區安全與秩序住戶須盡力配合門禁管理之規定,並尊重警衛人員執行勤務必要之作為。
五、本社區謝絕政治、宗教團體做為活動之場所。
六、住戶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本社區,也不得儲存散發臭氣及有毒物品,以免危害社區安全。
七、住戶不得引領小販或營業推銷人員進入本社區進行販售行為。
八、為保障社區安全,門哨警衛人員得詢查進出本社區來訪之人員及車輛,住戶應協力配合辦理。
九、社區住戶使用私有車位停放車輛時,應按「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各項規定辦理。
十、住戶裝修房舍時,應按「裝潢施工管理辦法」與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 社區環境及衛生之維護
一、住戶飼養寵物,應按本社區「寵物飼養管理辦法」各項規定辦理。
二、住戶不得在公共區域塗鴉或張貼廣告。若攜帶有強烈異味物品進出社區公共區域時,須加袋密封以免影響其他共同使用住戶之感受。
三、住戶搬運大型傢俱或其他大型物品時,除應按指定路徑與電梯進出外還得確保各項設施之安全與整潔,如有損毀應負修繕與賠償責任。
四、為維護社區環境品質,住戶不得踐踏草坪、攀折花木或取用花園造景之土壤,也不得隨地便溺吐痰或丟置廢棄物與傾倒廢污水。在公共區域內也不得聚餐、飲食、烤肉。
五、本社區內禁止燃放鞭炮,也禁用高污染、高臭味之物品作為燃料或消毒、除蟲、清潔、塗裝用劑。
六、為維護社區住戶身心健康,本社區公共區域一律禁菸。
七、住戶禮佛、祭祖焚燒紙錢,應配合環保單位辦法辦理,不得在社區內燃燒以免造成空氣污染或釀成火災。
八、為尊重社區多數人追求寧靜及不受干擾之權益,住戶應自我約束勿將屋內歌聲、樂聲、叫聲與打牌聲傳播於戶外。尤其晚上十時至清晨六時嚴禁任何噪音。
九、住戶丟棄垃圾及其他廢棄物品請依「社區垃圾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本社區之外牆及周圍不得油漆或張貼招牌廣告、租售標示或懸掛圖文以免妨礙觀瞻。
十一、本社區禁止私設窗架花台。盆栽植物不得突出或放置陽台牆緣,以免澆水淋濕行人或墜落發生意外傷害。

十二、住戶出租(售)房屋時,不得於陽台外及窗外放置布條看板或以其他有礙觀瞻方式宣傳。
十三、住戶不得私自架設視訊天線,以免造成凌亂、破壞社區整體景觀。
十四、社區住戶不得在大廳、梯廳與其他非運動健身之公共區域等處騎車(輪椅、嬰兒車除外)溜滑板、追逐、嬉戲、打球、奔跑等。
十五、住戶不要任由小孩在自家屋內奔跑、跳躍。移動桌椅或搬動大型物品時,也須留意小心,以免震動聲響困擾四周鄰居。
十六、禁止住戶在本社區公共區域放置任何私人物品,若經勸導無效而非由管理中心派人移置或清除不可時,其滅失減損責任由放置行為人自負。
十七、禁止住戶私接公用水電及任意操作撥動公共電氣設施與消防設備,住戶屋內與消防安全有關之設施亦不得任意變更使用方式或原有設計,若因此而涉及社區安全與財物損害時,行為人與授意人應負全責。
十八、住戶不得在公共區域或非曬衣場所晾曬衣物以免妨礙觀瞻。
十九、住戶使用社區VIP設施,應依VIP相關使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廿、管理委員會因維修保養或設置共同使用設施而必須進入住戶屋內時,住戶不得拒絕。
廿一、按住戶管理規約第五章第卅三條所載,本生活公約除與管理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有抵觸外,其效力與規約相同。




~遠雄翡冷翠管理委員會恭祝您新居落成~
2010-12-16 17:39 · 42樓
Jackie 發表於 2010-12-15 00:27
公 告

主旨:社區地下室蓄水池過濾器開通事宜。


這是我們之前討論的"石英沙"過濾嗎?
啟用之後是表示, 我們的所有用水都有經由過濾, 水質會變軟嗎?
2011-01-05 00:43 · 43樓
遠雄大學之城翡冷翠住店區郵件、包裹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之訂定係依據住戶規約第33條規定辦理。
第二條 本辦法係律定本社區住戶各項郵件、包裹收件、登記、分發、退貨等作業方式。
第三條 郵件收件
一、本社區一般郵件、掛號郵件、包裹、宅配等,由管理中心代收。
二、法院通知、兵役通知具法律送達時限者,由領受人依通知前往郵局或指
定處所領取,管理中心不代收,須主動通知住戶領取,以免發生送達時限認定產生爭議。
第四條 郵件登記、分發
一、普通、限時郵件,由管理中心代收後,直接投入住戶信箱。
二、掛號以上郵件,由管理中心登記,製作通知卡置於住戶信箱,通知住戶郵件待領。
三、各式包裹由管理中心登記,製作通知卡置於住戶信箱,通知住戶包裹待領。
四、住戶領取掛號函件、包裹應出示郵件通知卡及身分證明文件。
五、領取掛號函件、包裹由同住戶成員代領者,需出示受領人及代領者身分證明文件,並簽署代領者姓名。
六、現金袋、信用卡需由本人親自領取。
第五條 宅配貨到付款
住戶宅配不便由本人等候領取時,可將貨款委請管理中心代為收件,委託金額及購買物品,請於櫃枱填寫住戶服務事項登記簿,以為委託證明,宅配物品到貨時,由管理中心通知領取。
第六條 郵購退貨
住戶郵購物品需要退貨,由宅配到府收件,不便由本人等候送件時,可將貨物委請管理中心代為送件,委託物品請於櫃枱填寫住戶服務事項登記簿,以為委託證明,由管理中心逕予退送。
第七條 退件處理
郵件、包裹經管理中心以通知卡通知、社區內線電話通知,無法連絡或連絡後仍未領取者,自收件之日起通知三次逾二個禮拜者。
第八條 本辦法經管委會決議通過後,公告施行之,修訂時亦同。
2011-01-15 03:42 · 44樓
遠雄大學之城翡冷翠住店區
100.01.11日訂頒
『各棟梯廳、走道、逃生陽台、露台、安全梯及屋頂平台』管理辦法
第一條 依據:住戶規約第二十七條公共秩序及安全之維護規定辦理。
第二條 大廳:
一.住戶、來賓訪客、洽公人員進出社區,一律由正門進出,並接受保全人員
辦證及辦理各項接待通報事宜,以維護社區安全。
二.大廳禁止自行車、滑板車,直排輪等進出(輪椅、嬰兒推車除外)。
三.大廳接待區僅提供住戶接待來賓,禁止飲食或辦理各種私人型態聚餐活動
(管委會辦理社區活動不在此限)。
四.社區大廳屬社區住戶共同使用之公共區域,住戶使用時應尊重並顧及其他住戶之權益與觀感。
第三條 梯廳走道:
一.各樓層後(側)方的「緊急出口」鐵門,只供緊急狀況時,由內向外開啟
供避難逃生使用,平時應保持關閉狀態。
二.各棟一樓梯廳入口大門,應經常保持關閉狀態,憑配發之悠遊門禁卡感應
或設定之臉部辨識進入大廳。(訪客、洽公、送貨人員經通報住戶確認後
由住戶自行接洽或由保全人員陪同引導)。
三.住戶應養成隨手關門習慣,發現陌生人應主動詢問或向管理中心反映,以
防止閒雜人等伺機尾隨或潛入社區。
四.各樓層排煙窗設施僅供緊急排煙使用,平時禁止任意開啟。
五.各樓層梯廳走道(含住家大門前)供公眾通行及逃生使用,應保持淨空,
禁止堆放任何私人物品。
六.合併承購(左右打通隔戶牆)之住戶,嚴禁私自佔用梯廳走道,搭建
任何違建或變更原始設計。
第四條 逃生露台:
各棟三樓室外供避難逃生之凸出露台(建物所有權非屬住戶),原設計規劃係提供三樓以上住戶,於發生火災時得利用室內緩降梯,實施緊急避難逃生使用,不得於露台上搭蓋違建或其他有礙避難逃生之行為,以確保火災
發生時住戶避難逃生安全。
第五條 安全梯:
各樓層安全(逃生)梯間,平時保持關閉狀態,禁止任何方式佔用及堆放物
品,以確保火災、地震發生時住戶避難及逃生安全。
第六條 屋頂平台:
各棟頂樓平台禁止搭蓋違建及堆放物品,如有臨時之使用需要須先向管理委員會申請,核准後為之。
第七條 管制方式:
一、保全人員每天應不定時對各樓層大廳、梯廳走道、安全(逃生)梯、避難逃生陽台、露台、頂樓平台等區域,早、晚各實施綜合巡邏一次,並於各區域巡邏簽到。
二、凡發現違規住戶,除即進行道德勸說外,應即拍照存證並以書面採取有效規勸,若連續三次規勸無效,即由管委會依行政程序處理。
第八條 社區大樓外觀管理:


一、窗戶外及陽台上不可加裝任何型式之鐵窗、花架、隔音窗、採光罩、柵欄杆、遮雨(陽)棚、百葉窗等。
 二、任何瓦斯管、給(排)水管、冷氣空調等電器管線不可遷移至外牆。
 三、任何冷氣空調等機械設備不可移至大樓外牆。
 四、私有陽台不可任意變更用途,若因天然災變或自然耗損需要修繕更新時,也應符合原始規劃之建材與色澤。
 五、落地窗(門)不可加設任何型式之剪刀門、百葉門或鐵捲門等。
 六、住戶不可施作未經管委會核定施作方式之任何廣告物、招牌者。
第九條 住家後陽台加裝鋁窗管理:
一、若住戶有特殊需要,得於欄杆內加裝鋁窗,但其窗框須與百葉柵欄顏色一致,玻璃為透明無色。
二、10樓以下裝置裝逃生緩降機之住戶,可裝左右開啟之窗戶,以免影響機具使用。
第十條 住家熱水器強制排風管安裝方式
住戶家中後陽台安裝熱水器強制排風管路,須靠外柱牆面安裝,可以向格柵外延伸30公分以內。
第十一條 住家後陽台熱水器排氣管向外延伸處的格柵欄位置,如因風雨影響,需安裝鋁窗或遮蔽物件,請配合與格柵欄同色澤之材質。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管委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