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配合環保局美看到一次就沒收........看他能買幾次
之前陳情已經得到回覆! 不過一樣....官方說明...針對我的陳情項目...採取避重就輕的方式回答. 給了治標不治本的一個方式. 針對我提的建議:規劃營業區 並沒有任何的回應. 呵呵..
what can i say man.. same old .. hopeless , these government officials.
回覆內容: 親愛的縣民朋友您好:您於99年11月22日致縣長電子郵件,縣長非常重視,已轉交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處理,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有關您反映於本縣三峽鎮大學路、國際一街違規攤販,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已派員加強該路段違規攤販取締,於99年11月23-26日共取締5件,並持續規劃編排取締違規攤販勤務,以維市容整潔與交通順暢;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違規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府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交通組 聯絡電話:02-26725113 承辦人:謝宿林
開在多的單也沒用吧....
聽說它們都不繳罰單的...
攤販之所以能生存,重點還是有人會購買吧!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我準備要先回信 針對我剛剛說得那些感想 在抗議一下
在找時間找那個承辦人~TMD 薪水給我照領~事情沒有好好的回應!
最討厭這種你反應 我開單 ~你不回應 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我還是覺得...
商家自慮之外...
也是要給人一個做生意的空間...
畢竟他們也是養家活口...
每個人都要謀生.....整條街就開放當夜市好了...........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台灣人就是太隨便.....或是太多特權.....所以才會有不公囈的事發生
🔧 本文章最後由 kk4653 於 2010-12-3 11:06 編輯
應該沒人想北大特區變成攤販+菜市場特區吧~{:5_226:}
支持拒買違法擺攤!
換個角度想~
為啥他們不會去聖展?
因為這裡買的人多....
所以這也是正常市場機制
如果地主出面跟他收租金~我認為比較可行
回覆 阿彬 的文章
阿彬,別氣,別氣!
條杯杯他們和法官一樣,
民事案件採取 "不告不理"的原則.{:4_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