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市長信箱的反應結果......一點用都沒有
我的市長信箱是這麼寫的:(我都覺得是不是我太溫和了)
三峽市區夜間常聚集數名至十數名未成年少年,並騎乘改裝機車,多數拔除消音管,夜間時常不得安寧擾人清夢,是否請三峽區 1.巡邏員警多加巡邏並 2.嚴加取締非法改裝及拔除消音管汽機車 3.不定期不定點設立臨檢,除酒駕外也查緝不合格車輛。謝謝!
(官僚)警方回復: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一、有關您反映本市三峽區夜間有青少年聚集並騎乘改裝機車妨礙安寧1案;本府警察局三峽分局責由轄區三峽派出所加強警力巡邏,機動攔查約制有改裝車輛及噪音等情事,如有改裝情形拍照後將函請監理站和環保局將該車輛召回臨時檢驗。
二、針對噪音部分臺端亦可依據「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礙安寧檢舉辦法」第2條規定:「人民發現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有妨礙安寧情形者,得以書面、電話、傳真、綱路或電子郵件明車號、車種、發現時間、地點及妨礙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檢舉。」,亦或提供照片至「噪音車檢舉綱站」(
http://noisecar.epa.gov.tw/)反映。
三、倘臺端如仍有其它疑問或需要配合辦理協助事項,請逕與本分局轄區三峽派出所(02-26711254)或本(交通)組(02-26725113)洽詢。
四、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結論:自己看著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