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pi 發表於 2013-8-14 13:15 
算了,累了。
反正不是我的家被徵收。
你說"算了,累了"那是你家的事
但是你說那麼多自以為是的話之後,又說啥"反正不是我家被徵收"
敢說就敢說,不要最後在那邊用屁話結尾
yapi 發表於 2013-8-14 13:15 
算了,累了。
反正不是我的家被徵收。
呵呵!辭窮了就說累了,只會證明大大的關點站不住腳,明明徵收的那6戶就不是都市計劃內土地,確拿北大地價來比照,這就是「貪」
🔧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8-18 08:29 編輯
小眼淚 發表於 2013-8-18 01:33 
你說"算了,累了"那是你家的事
但是你說那麼多自以為是的話之後,又說啥"反正不是我家被徵收"
敢說就敢說,不要最後在那邊用屁話結尾
真不好意思,那我改一下
『希望以後不會是你家被徵收....』{:4_202:}
諸位好鄰居
就事論事吧
得理 不得理
饒人 不饒人
掙些口舌之快, 未必就能討得公理正義
更何況
這世道也不是公理正義就能做得了數的... 那, 爭什麼呢?
政府的一堆大白話故事
可爭之如此
可見,入戲太深!
五年前這些農地用每坪14萬元徵收,地主晚上睡覺都會笑醒
如今北大特區成形,房價高漲,再來談徵收,
只能說:「晚了」。
高官們,醒醒吧!
時間拖得越久,徵收費要得越高,否則就等著「大埔事件」,在三峽上演。
這個徵收跟台南的徵收都是因為公共建設的關係而不得不做,建議政府應該強硬點,先拆再說,賠償的問題去法院談,這才是公權力的展現。
cscscs2 發表於 2013-8-25 07:22 
這個徵收跟台南的徵收都是因為公共建設的關係而不得不做,建議政府應該強硬點,先拆再說,賠償的問題去法院 ...
同意!公家利益應高於個人利益,
政府是應該適時的強硬些,
否則, 即使老實的地主,也會讓那些唯利是圖的奷商政客所利用。
1218JOYS 發表於 2013-9-1 15:02 
不過6戶拆遷戶而已,有那麼難解決嗎?

浙江溫嶺最牛釘子戶:60萬建的房賠26萬當然不搬
連老共都不得不低頭...............政府在不影響道路施工的前提下邊施工邊繼續與其溝通,做好思想工作,目前該戶思想已有明顯轉變,基本接受拆遷補償政策。
康康 發表於 2013-8-14 08:55 
殯葬特區是一個未經合法的程序的產物
大家反對的是,一個程序不合法的過程
呵....他們真的就剛好在都市計劃區的旁邊,
而且, 將來不也有麥仔園計畫....
應該是叫在北大特區賺翻的財團捐些錢, 讓他們補助高一些吧....
憑甚麼該犧牲的就是那些小市民,
而將來整個麥仔園發展後,
又是一些財團吃香喝辣
對於財團才真該實價課稅
地政局澄清,徵收用地都屬非都市計畫用地,與北大特區不同;價格由外聘不動產估價師鑑價,其餘近300位無地上物的地主並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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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這三百位有問題還是這八位有問題
有時候不得不佩服劉政鴻的魄力
雖然我不喜歡他 但大埔事件上 是罕見的有權謀有魄力的政務官
當大家一味意識高漲認為公眾利益大於私人利益之時,
是不是也該替住戶想想,
當人家傾畢生積蓄還負了債才好不容易有個安身立命的住所,
確要被政府以不符合行情的價格低價徵收,
這一徵收,日後想在附近另尋他處重新安身立命可能因先錢購屋的負債和周邊地價的上漲
早已超出其能力負擔範圍所及,他們能不抵死抗爭嗎?
要是徵收價格不合理,當初購屋的成本和徵收價格之間的差價要住戶自己吸收這叫住戶情何以堪?
若是能合理的補償或是以安置住宅的以屋換屋,使其不致流離失所,相信住戶不見得不能溝通.
徵收只是手段,但如何做到合理公平,又能兼顧原住戶住的權益及大眾的利益,
往往考驗著主事者的智慧與用心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