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社區-麗寶世紀館

2010-08-31 06:23 · 7361樓
看到自己的房子漏水當然是很心痛
不過我倒覺得如果麗寶有誠意解決
(保括趕緊維修,不再漏水,讓每個住戶都知道漏水原因:如管路接縫處沒做好等等)
我覺得我能夠接受!
畢竟麗寶是A咖,不會像很多一案建商直接歇業。
而且世紀館這個建案對麗寶來講,應該是花很多心血去規劃,美美的中庭,公設多數都很喜歡
整體質感真的是不錯
也希望麗寶能夠本著當初規畫這個建案的初衷,好好完成賣房子的一切流程!對麗寶本身永續經營必有助益。
2010-08-31 07:59 · 7362樓
7363# jijeng2001
你所提之案例是在"已經"有管委會的情況下,在住戶要求下(達法定人數)管理負責人必須依住戶要求召開臨時會.
現在我們的情況是沒有管理委員會,在這情況下,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起照人為管理負責人,但他不一定是臨時會召集人.

又,第三條十項:十、管理負責人:指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由區分所有權人推選住戶一人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第二十九條第六項規定為負責管理公寓大廈事務者。
這裡載明是住戶互推""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第二十九條第六項規定為負責管理公寓大廈事務者。所以沒有規定起造人一定是管理負責人
2010-08-31 08:05 · 7363樓
7355# 史莫莫

我不是反對你們抗爭之類的,只是善意的提醒你們,給你比較好解決事情的方案!當然你們自己選擇!
如果一開始或至始至終,麗寶都不鳥,也不理會也不處理........三番兩次.......這當然要抗爭,這就和瀝青廠 ...
michelle416 發表於 2010-8-30 23:39

我跟妳的見解是沒有衝突的,我一再強調抗爭是備而希望不用的最後手段,就如同妳所說的如果建設公司已有注意,也著手要處理,也可能要處理很久才會處理好,我也能接受,但處理總要有一個步驟及預估需要的時間吧,總不能說譬如像本社區二樓露台的違規佔用,已經舉發好幾個月,除了最初發了存證信函外,也不見麗寶有進一步的行動這種能拖則拖的態度(身為代管人不盡職,又不願完全授權物管公司管理),如果這樣大家也能接受的話,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2010-08-31 08:49 · 7364樓
7355# 史莫莫

我不是反對你們抗爭之類的,只是善意的提醒你們,給你比較好解決事情的方案!當然你們自己選擇!
如果一開始或至始至終,麗寶都不鳥,也不理會也不處理........三番兩次.......這當然要抗爭,這就和瀝青廠 ...
michelle416 發表於 2010-8-30 23:39


放心啦!氣歸氣,但我們還是有理智的

大家先把問題統一清楚,並確認到底是何缺失
成立臨時管委會,有正式與麗寶對等的窗口
也相信麗寶不會有苟且的心態
一條一條面對處理,這才是正向的方式
2010-08-31 09:03 · 7365樓

如果這樣大家也能接受的話,我也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史莫莫 發表於 2010-8-31 08:05


當然不能接受,這樣對於其他守規則的住戶來說,情何以堪
大家都希望生活在一個有品質的環境之後,就不要當那個沒水準的害群之馬
合約中就已明白規定"不行",就不要推拖什麼等管委會成立之後再說

說這樣的住戶,等管委會成立之後第一個開刀好了
一再強調就外國高級社區,只要住戶們投票通過,管委會是有權利請不遵守規則的住戶搬遷的
台灣是個有人情味的地方,類似的情況,在情理法的衡量下,多以情代過
這樣到底好不好,我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會因此造成整個社區在運作上的不便
2010-08-31 09:18 · 7366樓
我們下一步是要"熊出沒 小心!" 還是"恐龍出沒 小心!"
2010-08-31 09:28 · 7367樓
很好ㄚ,住戶彼此有討論這就是很好的方向,不管正反兩方,有人主張要給麗寶時間,有人主張可以成立臨時會接管,有人主張抗議方式,也有其他社區的人給的一些建議都很好,但是麗寶有些事情確實有進步,但是也有原地踏步的,所以我一直請大家隨身帶著照相機一看到有缺失就拍照,那天我在拍走道的時候,麗寶王小姐及彭專員有看到我在拍照(我是故意的{:4_140:}),感覺上之前的兩次會議也是有收到部分成效啦,所有缺失有圖就有證據要做甚麼都很容易,但是大家也要真得自己有付出才有所得,如學成路及大成路口淹水可以撥個電話去區公所或是縣府,臨時會成立與其在這裡討論法條,不如直接去縣府詢問比較快,我昨天有去電了幾個地方
麗寶建設
反映淹水問題及管委會成立時間(約在年底,能越早成立就會提前成立)

縣府1999專線(02-29603456)
1.反映社區尚未成立管委會時,公設有缺失時如何處理(建議盡速成立管委會或連絡消保官)
2.管委會成立方式及時間(只要社區人數過半)

消保官
1.反映社區尚未成立管委會時,公設有缺失時如何處理(集合住戶的力量發存證信函及成立管委會)

總而言之,凝聚大家的向心力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大家要基於互相包容不同的聲音來進行討論喔。
題外話,家人就問我,你們兩年後才會住進去,幹嗎一直花那麼多心思在這裡ㄚ,搞什麼空汙跟臨時會等等的問題,假如北大不好就回台北住就好啦,想想好像也是,不過北大就有這股魔力,住戶彼此之間的熱情,可以讓我付出很大的心力在這裡,不管結果為何我想我付出過應該就不會後悔了。
2010-08-31 09:30 · 7368樓
給大家轉換一下心情

昨天開工,我設計師有随口問了一下代銷對於一樓店面出售的事情

"聽說"快賣光了耶!
真期待會有什麼店家出現在我們社區周圍哦{:4_90:}
2010-08-31 09:35 · 7369樓
7373# 棠爸
看來要開第三次臨時會!
讓新鄰居也可以參加參加,大家也可以藉此機會互相認識認識!
2010-08-31 09:46 · 7370樓


放心啦!氣歸氣,但我們還是有理智的

大家先把問題統一清楚,並確認到底是何缺失
成立臨時管委會,有正式與麗寶對等的窗口
也相信麗寶不會有苟且的心態
一條一條面對處理,這才是正向的方式 ...
黑麻麻 發表於 2010-8-31 08:49


是的~
我們要讓麗寶知道他A咖的身分
建商的品牌價值是奠基在其建物品質與其對住戶服務水準的口碑之上

已先前各位鄰居的踴躍發言
若麗寶真的有上來這裡看的話
我相信他們會感受
本社區住戶已透過此愛北大平台的互動快速凝聚了住戶共存共榮的團結力量

以我來說 大概要十月中才會入住
目前平均一個禮拜才過去一趟
一趟不超過3小時
如果沒有愛北大平台
我如何得知這麼多資訊
我如何在此時此刻得以認識這麼多鄰居?
在社區網路平台未成熟前
鄰居相互認識與凝聚住戶團結意識
不是做不到 只是無法這麼快速的做到

所以誠心認為麗寶反而可以利用網路的力量來跟住戶搏感情
藉此來跟A+咖來競爭

很多事情 想法改變 心態轉變 結果就會大大的改變

想當真正的A咖 甚至晉身為A+咖
最省力的作法
其實就是讓住戶滿意 得到好口碑
對比那些代銷來說
住戶透過網路發聲
誰才是建商最強而有力的Sales?
2010-08-31 09:50 · 7371樓
7368# 恐龍學長

剛剛打電話去內政部營建署詢問,初步獲得之答案是:
基本上我們如果達到第25條第2項第2款的門檻,我們可以請求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but,因為起造人(寶贊)依第28條第4項,是現階段的法定管理負責人,因此我們可以聲請召開,但他才是合法召集人。
縱使合法召開,也會碰到技術性問題,就是決議門檻很高。
再來,我們當然可以推選管理負責人,但是營建署給的回答是我們必須要符合第28條第1項:公寓大項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達半數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以上始可。
何謂公寓大項建築物所有權登記之區分所有權人達半數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以上?很多人都以為要賣出半數以上之戶數才有可能,但是經我詢問後,起造人(寶贊)通常也會進行第一次所有權登記,換言之,本社區現在可能已經符合第28條第1項的情況而可以請求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來成立管委會了。但是值得考慮的是,此時成立管委會,寶贊將手握大比例的表決權。且因第27條第2項對持有大比例區分所有權之人設有表決權之限制,因此可否達到第31條之門檻,都有執行上的問題捏!{:4_189:}
2010-08-31 09:55 · 7372樓
7376# jijeng2001
同意+10,000
話說我那棟N5是最難賣的,從本案開賣到第一戶售出(就是我家啦...)有八個月之久.
又說,自從我在我的無名post開箱文後,N5賣的超好!現在只剩三戶...
2010-08-31 09:59 · 7373樓
🔧 本帖最後由 恐龍學長 於 2010-8-31 10:01 編輯


7377# spiderman5410
了解! 感謝...
所以現在要成立臨時會是不可能的,我們還是以日前聯誼會方式進行!
我想建立一個溝通管道是必須的.
此外,也是讓更多新住戶了解我們有這樣的非正式組織.
讓更多準住戶參予!
將來成立管委會時才能儘快上軌道...

所以....大家注意!又要開會摟....
2010-08-31 10:04 · 7374樓
其實自從上次開會到現在也約1個月了
不管新問題的出現,還是舊問題的追蹤
是該開會了

但…灰熊大好像提早冬眠了耶~~~找沒人{:4_186:}
2010-08-31 10:05 · 7375樓
🔧 本帖最後由 jijeng2001 於 2010-8-31 10:12 編輯


7373# 棠爸
看來要開第三次臨時會!
讓新鄰居也可以參加參加,大家也可以藉此機會互相認識認識!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0-8-31 09:35


贊成召開臨時會
但是否藉此成立臨時 管委會或管委會籌備處代表住戶與建設公司對談、追蹤與監督
昨晚睡前跟老婆討論了一下
發現這個想法可能有執行上的問題
1. 目前已交屋且入住有多少戶
2. 已交屋未入住有多少戶
3. 已購買未交屋有幾戶
4. 未售出有多少戶
誰的手上有數據? (1+2) > (3+4)了嗎?
3+4的代表是誰? 就是麗寶
所以現在成立代表全體住戶的任何臨時機構
甚至想透過這個機制來解決問題是不make sense的

所以,
最簡單的作法就是由(1+2)的住戶授權
授權代表人出面與麗寶交涉
如此既簡單又有代表性!
2010-08-31 10:12 · 7376樓
又說,自從我在我的無名post開箱文後,N5賣的超好!現在只剩三戶...
7378# 恐龍學長
這是一定要的呀!!!
都是慕恐龍大的名而來的吧!!
2010-08-31 10:12 · 7377樓
麗寶世紀館住戶聯誼會第三次會議召集通知
發起人:恐龍學長
目的:1.追蹤第一次會議、第二次會議所提各項事宜處理狀況
2.反應麗寶世紀館建物漏水、淹水問題
3.(大家提議)
義工徵求:
1.會議主持人
2.缺失拍照記錄人員
3.資料彙整人員
4.住戶資料造冊人員
5.出席會議人員

請大家互相告知!!
2010-08-31 10:15 · 7378樓
7381# jijeng2001
其實Q2棟是關鍵!
要成立管委會,Q棟必須開賣,不然達不到門檻...
2010-08-31 10:27 · 7379樓
話說昨天(8/30)回家後大約7點多去到垃圾
不曉得又是哪位沒公德心的住戶又把垃圾丟在外面
另外去B4開車時在B4 L棟電梯外地上又有好幾根煙蒂
這到底是工人還是住戶丟的不得而知

漏水積水問題已經很煩了
如果連住戶自己都不約束自己的話
那再怎麼監督麗寶也沒用
2010-08-31 10:34 · 7380樓
7385# 軒爸
提議垃圾間增設攝影機(入口+內部)
2010-08-31 10:45 · 7381樓


贊成召開臨時會
但是否藉此成立臨時 管委會或管委會籌備處代表住戶與建設公司對談、追蹤與監督
昨晚睡前跟老婆討論了一下
發現這個想法可能有執行上的問題
1. 目前已交屋且入住有多少戶
2. 已交屋未入住有多少戶
...
jijeng2001 發表於 2010-8-31 10:05

其實就算3+4大於1+2(3+4代表麗寶),住戶也未必居於劣勢,因為其中還有棟別的問題,如果麗寶未售出的房屋集中在少數二~.三棟,基於每棟選出各自代表的委員的原則,那麼即使住戶方面戶數少於麗寶未售出的房屋數,也有可能選出比麗寶多的委員,當然這需要再統計每棟已交屋或入住的住戶戶數才能確定,提供大家做個參考.
2010-08-31 10:48 · 7382樓
7385# 軒爸
提議垃圾間增設攝影機(入口+內部)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0-8-31 10:34

真的是很無奈ㄝ!{:4_158:}
就不了解為什麼差幾步路垃圾不放進去冷藏間,還可順道吹吹冷氣,
看了只能搖搖頭,我們社區品質是這樣喔???
為了垃圾問題還要加裝監視器,實在是道德淪喪中......{:4_160:}
牆壁上也貼告示把垃圾放進去,那些人是不是文盲啊!
裝監視器,找出把垃圾放門口的人,要如何處置好呢?
2010-08-31 10:49 · 7383樓
建議你們,要求麗寶把外面水溝清一清!
因為蓋房子時,工人便宜行事,會把水泥或垃圾倒入水溝,造成水溝阻塞2,3樓就會遭殃!!
當時我們清出水溝被2/3的水泥覆蓋,你想想看,水溝的空間剩下1/3如何不冒水??還有2樓的水管被水 ...
michelle416 發表於 2010-8-30 22:55


你的建議很有建設性..謝謝哦
2010-08-31 10:56 · 7384樓

其實就算3+4大於1+2(3+4代表麗寶),住戶也未必居於劣勢,因為其中還有棟別的問題,如果麗寶未售出的房屋集中在少數二~.三棟,基於每棟選出各自代表的委員的原則,那麼即使住戶方面戶數少於麗寶未售出的房屋數,也有可能選 ...
史莫莫 發表於 2010-8-31 10:45


沒住過這麼大的社區 我不知道管委的權限有多大
以我的理解管委會其實是執行機構
遇到與規章修改或社區重大決議
還是要仰賴住戶大會投票決定
那住戶大會每戶都有一張投票權..

諸不見隔壁社區建商提臨時動議動用表決
讓兩個社區地下室商圈的停車場連通!
2010-08-31 11:27 · 7385樓
各位住戶...
請將公共區域缺失拍照後傳給黑麻麻
若無照片,可先通報,再拍照後補.
公共區域缺失建議列入追蹤,並為日後點交重點.
另外,各住戶各項違規也請通報,列入管委會優先處理事項.

To:
黑麻麻,建議將上述二項造冊,以利後續追蹤.
2010-08-31 11:37 · 7386樓
我們可以做個表格
記錄每棟J、K、L....
是否有做過巡檢,拍照
這樣子才不會遺漏
至於公共區域和停車場
就要大家ㄧ起檢查了
2010-08-31 11:42 · 7387樓
各位住戶...
請將公共區域缺失拍照後傳給黑麻麻
若無照片,可先通報,再拍照後補.
公共區域缺失建議列入追蹤,並為日後點交重點.
另外,各住戶各項違規也請通報,列入管委會優先處理事項.

To:
黑麻麻,建議將上述二項造冊 ...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0-8-31 11:27


已經在處理了!^^
2010-08-31 11:44 · 7388樓
7393# 黑麻麻
感謝啦!!
幫你預約遊戲室給你玩.
2010-08-31 11:45 · 7389樓


已經在處理了!^^
黑麻麻 發表於 2010-8-31 11:42


請問自家停車格後方牆角角落積水
屬於問題處理中心業務嗎?
還是我需要自個找建商呢?
2010-08-31 11:47 · 7390樓
7385# 軒爸
提議垃圾間增設攝影機(入口+內部)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0-8-31 10:34

贊成+1
2010-08-31 11:47 · 7391樓


請問自家停車格後方牆角角落積水
屬於問題處理中心業務嗎?
還是我需要自個找建商呢?
jijeng2001 發表於 2010-8-31 11:45


建議直接找工務單位
也請拍照傳給我(告知號碼、位置),好彙整(因此部份也算公共空間)
2010-08-31 11:48 · 7392樓
7395# jijeng2001
建議雙管齊下!
2010-08-31 12:09 · 7393樓
愛咪將我有收到您的簡訊,您有空有來世紀館在來我家直接看電腦椅就好嚕!!
我家這2張電腦椅還不錯坐,喜歡的話我再給你型號跟商家地址,你再直接去買就好嚕
2010-08-31 12:11 · 7394樓


沒住過這麼大的社區 我不知道管委的權限有多大
以我的理解管委會其實是執行機構
遇到與規章修改或社區重大決議
還是要仰賴住戶大會投票決定
那住戶大會每戶都有一張投票權..

諸不見隔壁社區建商提臨時動議動用表 ...
jijeng2001 發表於 2010-8-31 10:56

一般來說所有權人大會每年招開一次,社區平常事務的處理是由管委會決定的,所以諸如大至公設的點交,違規住戶的處理方式或者像要不要在垃圾場裝攝影機等等都是由管委會決定的,因為所謂大事情由全體住戶決定只是條文,但是何謂大事`何謂小事又如何判斷呢?由誰判斷呢?又要由誰來招開臨時所有權人大會呢?還是要由管委會決定,除非住戶自己匯集到一定門檻之上,才能要求管委會招開臨時所有權人大會,所以管委會的優劣是決定社區管理成敗的重要關鍵,我想住過大樓社區的人都了解,至於翡冷的case,只是遠雄借第一屆所有權人大會利用票數上的優勢通過之前已規劃的案子而已,和住戶息息相關的日常管理終究還是操之在管委會,所以大學劍橋的優良社區管理得獎大家均是肯定歸功於社區主委及其他委員的努力即可了解
2010-08-31 12:24 · 7395樓
🔧 本帖最後由 棠爸 於 2010-8-31 13:57 編輯


寧靜海大最近再推動「要求徹底解決台北大學特定區空氣污染問題」連署活動,雖然說我們社區尚未有管委會,可是應該可以進行連署,讓這件事能有個開始吧,請大家幫忙一下囉,我也來找我們公司幫我連署一下,運用一下惡 ...
棠爸 發表於 2010-8-24 08:47

6648# 棠爸
續推,請大家去世紀館時,記得到服務櫃台連署一下喔.加油,到目前連署約58位
2010-08-31 12:32 · 7396樓
我們下一步是要"熊出沒 小心!" 還是"恐龍出沒 小心!"
恐龍學長 發表於 2010-8-31 09:18

熊出沒 小心!" 是灰熊還是我多拉A夢大雄..哈!
想請各位世紀館住戶回我們社區網,登入棟別樓層,統計每棟入住戶數
再行推舉各棟臨時會代表,並協以記錄每棟公共缺失.{:7_361:}
2010-08-31 13:05 · 7397樓
鄰居們
請提供一下大廳物管電話
上次有人PO我不知道抄到哪裡去了
這裡樓層又高太難找了
知道的請在告知
感恩
2010-08-31 13:10 · 7398樓
物管電話:02-26801873
2010-08-31 13:19 · 7399樓
感謝你啊
聽去過你家參觀的人說
真是工程浩大
設計特殊
真想去看看
2010-08-31 13:42 · 7400樓
請問所謂的天井算不算是公共區域?
我們每一棟的後陽台都連在一起...
看看那棟與棟之間的結構大樑這麼的寬
如果想跟鄰居打招呼真的是很方便.....
電梯間的窗戶也是一樣,直通四戶的客房

這部分是不是能統一做個處理?
ex:保全、防盜、警報、隔柵etc.

請原諒我有此疑慮
曾在內湖集合式住宅被鄰居光顧過
還在主臥房的床上留下一把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