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lyn0026 發表於 2010-12-23 18:38 
回覆 stephen15 的文章
建商有配合的管理中心...也就是保全物業...
你好~我是世界公園的住戶
當初我們社區管會成立後建商就把這筆款項整筆匯回管委會帳戶
當然得先扣除建商代管期間之保全費用(PS:代管期間是以交屋後計算)
本社區有274戶當初預收1萬共274萬所以我們社區是扣除代管期間之保全費用
剩下的款項則移交給管委會這是我們社區的情形
後我們也有討論到是要將款項發回各住戶還是全數保留後在諸多考量之下因大
家入住時間也不同所以就結論將所有款項列入社區共同基金本社並在完成與建
商點交完畢後連同建商提撥至縣府的社區基金在確保基金的安全性本社區已於
第二屆管委會任內將其全部移轉至銀行並辦理信託以確保社區基金的安全性
以上乃我們社區就預收之1萬元款項之做法這樣的做法也是對的當入住時間之
不同就算要退款也不好算另社區一切百廢待舉也能增加社區財務所以當下我們
管委會這樣做是有一定之必要性
以上乃小弟社區的案例供大家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