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ap859 於 2011-3-25 07:56 編輯
100/03/24有約會議重點
1.今日洪議員邀請新北市府三峽分局分局長、交通組長、偵查隊長、三峽所所長、柑園所副所長與臺北大學校長、北大犯罪研究所所長出席本次治安座談會議。
2.議員提到,內政部有委託臺北大學針對當地治安及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大家可以就日常生活接觸到有關治安方面提出問題,現場可由分局長或相關人員回覆,若有一些問題一時無法處理時,可以記錄下來日後追蹤。
3.北大校長補充說明該項研究計畫名稱為「警察形象與治安滿意度調查研究」,目的是要瞭解整個治安狀況,哪些警政還需要改進的地方,另外也聽取社區里鄰長、民眾的意見,從民眾經歷經驗中或許可以發展出一些做為維護社會秩序的策略。當然北大校園本身也已進行了很多安全上的維護措施。
4.里長、居民意見與三峽警分局回應
(1)龍恩里林里長:覺得三峽分局長到任後與里長互動非常好,茲提出三點問題:a.放鞭炮噪音問題b.違規車輛拖吊問題(國際一街二街、國學街,去年曾進行問卷調查,百分之七十三的住戶是希望維持現狀,不要增加任何停車格也不要試圖做單行道,而要加強拖吊,政府進行任何規劃前要尊重民意)c.里內流動攤販愈來愈多(國際一街二街/大學路口、大學路/三樹路口、大學路/學成路口等處)。
(2)柑園里詹里長:建請於大學城增設監視器。
(3)龍學里王里長:提出三個問題:a.居住與行路安全問題(建置社區聯防、里內已安裝多少監視器,地點為何)b.社區與特區安寧(鞭炮、消音器,後續法源根本的處理)3.里內攤販及違停問題。c.警察單位可否提供社區警衛人員如何觀察出入人員言行舉止、特徵等方法之教導。
三峽分局長回應:
(1)鞭炮噪音問題,這是法令制度上的缺陷,環保噪音規範在噪音防制法,噪音防制法訂定時把有關社區安寧的部份劃歸違警罰法,之後延續到社會秩序維護法,但社會法訂定時,執行的母法卻在噪音防制法,該法規定白天晚上深夜、工業區商業區住宅區噪音分貝值各是多少,由於檢測分貝科學儀器是在環保局那裡,當民眾報警執行取締時,欠缺公正機關認定是否超過噪音值,需待環保單位到時測定後才能依法告發,問題是等他們來時,鞭炮聲都停了。由於危險爆裂物品的管理單位是消防局,例如連珠炮、沖天炮都是違法違規的,事實上噪音源是鞭炮,應當找消防隊來取締燃放的非法鞭炮,解決噪音源才比較有效。另之前居民建議警車救護車等夜間不要開啟警報器影響睡眠,是有困難的。因警車趕赴緊急現場時,鳴警鳴器係為取得交通優先通行權,遇此情況,只能請民眾加裝氣密窗。
(2)攤販管理單位是經建課,攤販只有在造成阻塞交通,形成路障情形時,警察才能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執行告發。
(3)違規停車應是社區民眾欠缺謙讓的精神導致,警察執法僅能認定這個地段該不該停,交通局劃線後由警察依道路標線執法,如藉由交通局傾聽社區居民聲音,讓商家與住戶聲音一起展現,然後取得平衡點再進行妥適規劃會更好。
(4)供公共得使用區域,是由管理委員會代住戶執法。
(5)監視器方面,96年7月以前部分各自為政,各單位都依其需要各自裝置,96年7月之後各單位裝置時要向警察單位登記,由警察單位統一管理,朱市長上任後,指示舊有的續用到淘汰為止,之後由警察單位設置,96年7月以前設置未滿五年者由區公所里辦公室經費維修,滿五年壞掉的經複查才同意淘汰,設置點重新檢討。監視器建置原則為:a.鎖定小範圍能看清楚影像 b.地點以主要道路為重點,因巷道內的車子最後還是會開到大馬路的。至於監視器設置相關資訊均已公佈在網站上。
洪議員提示希望里長所提問題,請分局團隊再作加強,例如警方接到民眾放鞭炮通報時,能同時主動通報消防系統、裝置監視器時能會同里長等。
侯校長另請教居民週遭有無詐騙、青少年飆車、吸毒、偷竊、家庭暴力之類問題。
A社區主委意見:
社區詐騙問題較少,大義學勤學府路曾出現飆車的只是一兩台車,青少年有國中輟學生在內街廓遊蕩情況,社區內有侵佔車位或亂停公共區、垃圾丟到私戶平台發臭之問題。
B社區委員意見:
北大部分,為了學生安全,建議北大校車不要在校園內繞行。居民開車暫時入校辦事,就要收50元清潔費是否妥適;另學成路大英博物館社區對面北大停車場常年違規侵佔國有土地問題。
三峽松鶴長壽會理事長意見:
請警察局加強溪東路巡查及增加監視器設置。
三峽分局長回應:供公共得使用區域是住戶所有,主管機關是工務局,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範,透過住戶公約,將住戶權利義務列明清楚,管委會無法處理時,可循主管單位途徑請求協助指導,對違法者可向法院提出告訴。垃圾丟在私戶平台部分可以試著請環保單位以為民服務方式會同里長處理。違規侵佔國有土地部分,管理機關提告時,警察單位絕對會依法移送。監視器會依治安需求,訂定優先順序按分配鏡頭數安裝,北大特區應該會裝設。
洪議員表示:關於違規侵佔土地部分,需要長時間做管理追蹤,因分局長剛到任,希望後續能去瞭解加強,我們也來協助與督促。
C社區住戶意見:
三峽拖吊場環境髒亂問題。
洪議員表示,三峽拖吊場問題業經多次會勘,交通局將先把圍籬美化方案提出,如預算沒問題,後續進度會請由里長告知管委會,此案重點在於不要形成髒亂,車輛拖吊也是北大特區存在的問題,宜分階段處理,環境清潔還是要加強。
D.社區住戶意見:
建議三峽分局自行採購拖吊違規機車之機具以利執行拖吊作業、北大特區內裝置監視器時記得線路要地下化、特區派出所規劃的問題。
E.社區居民意見:
建議警政能與管委會加強互動,例如治安訊息傳遞等事項以及巡簽問題。
F.社區居民意見:
建請於大德路定點設巡邏箱。
G.社區居民意見:
提醒警察單位不要以為北大特區住戶素質高,犯罪的人就不會利用此處進行非法行為,所以仍請警察還是要加強不定時臨檢工作。
三峽分局長回應:
(1)機車拖吊機具警察局今年有採購兩三部,會不會分配到三峽分局不確定,尚請議員協助。
(2)大義路機關用地將來屬於樹林分局,停三用地規劃目前由文化局主導,文化局規劃時會請三峽分局提出需求,該處由三個單位共同使用。
(3)新設監視器線路於99年起朝地下化施工,100年另編列預算處理既設線路下地,由警察局發包,分局負責驗收。
(4)巡邏勤務要發揮功能,要找對點設置巡邏箱,並要求同仁在巡簽點稍做停留,也要留意週邊情況。有關大德路定點設巡邏箱將請行政組檢討。
(5)發生治安狀況時之資料可提供里辦公室,讓里長可以掌握轄區治安情況。
洪議員表示,監視器裝設時,是不是可以將發包合約中載明要求包商做線路地下化,請反映今天情況;通報有其必要性,加強與管委會互動有其必要性,需長期推動。治安工作需要大家長期關心,也歡迎社區提供意見,以便持續追蹤。
以上為今日座談會概況。
5.松竹梅街完整串連以及交通號誌連動、標線劃設相關意見,議員已轉達交通局研辦。
6.三峽老街週邊環境清潔、交通、辦活動事項亦請議員一併轉請相關單位研究處理。
7. 100年3月26日(週六)農業改良場台北分場舉辦「春暖花開~創意押花DIY」暨試驗農場開放參觀活動,詳細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