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社區-麗寶世紀館

2010-07-20 11:01 · 4601樓
4604# 聿頭爸
{:4_160:}感謝
2010-07-20 11:03 · 4602樓
4605# 棠爸
不客氣!
2010-07-20 11:07 · 4603樓
4527# 駱駝
若是通訊錄完成請寄給我一份,謝謝{:4_160:}
2010-07-20 11:10 · 4604樓
4489# 愛咪將
施工申請表很難申請嗎?感覺好像很難申請耶{:4_169:}
2010-07-20 11:12 · 4605樓
4593# 豬阿魚
沒關係{:4_196:} ,慢慢來囉,那法遵諮詢人員可能就看有沒有人可以認領,灰熊大不知道有無有空,或是其他人{:4_92:}
棠爸 發表於 2010-7-20 10:46

沒問題,那天我一定出席啦!
2010-07-20 11:13 · 4606樓
4527# 駱駝
若是通訊錄完成請寄給我一份,謝謝{:4_160:}
棠爸 發表於 2010-7-20 11:07

沒問題,目前已造冊人員不足十位!!!呼叫恐龍大,不知道當天的簽名單能否掃描寄給我呢,感恩^^
2010-07-20 11:14 · 4607樓
🔧 本帖最後由 棠爸 於 2010-7-20 11:19 編輯


4610# 駱駝
恐龍大沒有把出席通訊錄send給你嗎?呼叫恐龍大囉,可以傳真給我02-26560900,我轉email給駱駝
2010-07-20 11:15 · 4608樓
4609# 灰熊厲害
加你囉~
2010-07-20 11:22 · 4609樓
4489# 愛咪將
施工申請表很難申請嗎?感覺好像很難申請耶{:4_169:}
棠爸 發表於 2010-7-20 11:10

近日我家也在裝潢,因為代銷當初就建議我們讓裝潢的工班,自己搞定.押金,清潔費與工作背心也請他們自行繳付,因此與跟室內設計師簽約時就先提出我們的需求,所以到目前沒遇到問題. 此外,未來如果有工程清理或相關糾紛,未能拿回部分押金也與業主無關,如此比較可以將業主或工班的責任釐清,彼此都省事.以上是個人的小心得供參考
2010-07-20 11:28 · 4610樓
4611# 棠爸


我也要傳真,要加在會議紀錄出席名單之中,02-23027464 朱瑞蘭,謝謝
2010-07-20 11:30 · 4611樓
4613# 聿頭爸
我原本也是跟設計師溝通,請他付保證金這筆款項,可是他擔心業主與物管有糾紛導致他的款項被扣,所以我們先代墊保證金,然後請他在合約上加註若裝潢有損壞社區內公共設施等設備皆由乙方也就是設計師負責。
2010-07-20 11:31 · 4612樓
4614# 黑麻麻
ok
2010-07-20 11:43 · 4613樓
🔧 本帖最後由 莉莉 於 2010-7-20 11:47 編輯


4613# 聿頭爸
我原本也是跟設計師溝通,請他付保證金這筆款項,可是他擔心業主與物管有糾紛導致他的款項被扣,所以我們先代墊保證金,然後請他在合約上加註若裝潢有損壞社區內公共設施等設備皆由乙方也就是設計師 ...
棠爸 發表於 2010-7-20 11:30

棠爸
您應該堅持些
告訴您的設計師說
別的住戶
裝潢保證金都是由設計師自行交付
將來也是由他們領回
哪裡有由業主先行代墊的道理?
若是在裝潢的過程中,有任何的過失造成損害
他也必須自行吸收負擔
而非事後再來爭執設計師有無過失責任
2010-07-20 11:44 · 4614樓
4587# 棠爸
這個部分蠻令人頭痛低!剛剛查閱了菸害防制法。
將來Q棟是工作場所,室內禁煙,沒問題。(第15條第1項第12款)
大廳勉強也可解釋為三人以上工作場所(物管中心的警衛是在工作吧!!)
至於社區中庭及各棟騎樓間是否為法定禁菸空間,爭議就蠻大了。
因為各棟騎樓間暨社區中庭似乎不符同法第15條第1項第13款所稱「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同法第16條第1項第2款後段之「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的文義。
蓋所謂公共、公眾,法律上解釋似乎偏向為不特定多數人,然社區似非供不特定多數人使用的。
最慘的是同法第17條雖規定:「第15條第1項及前條第1項以外之場所,經所有人、負責人、或管理人(管委會就算啦)禁止吸菸之場所,禁止吸菸」,但遍尋該法竟然找不到違反該條文之罰則,也就是說此條文是訓示規定,寫好看的啦!!
當然,就本社區住戶,我們可訂定規約約束大家不得於社區空間內吸菸,甚至可訂定罰則。但這規約僅對本社區住戶有效,若其他閒雜人等來洽談生意時,順便到中庭抽抽菸,經勸阻又不理會者,就目前小弟淺薄的知識,似乎找不到很有效的方法。(要不然就只有讓警衛先生先請其離開,若不理會,則報警一途了)

跟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一樣,小弟依然不專精菸害防制法,如有說錯的地方,請諒解並指正,感恩~~~{:4_108:}
2010-07-20 11:45 · 4615樓

棠爸
您應該堅持些
告訴您的設計師說
別的住戶
裝潢保證金都是由設計師自行交付
將來也是由他們領回
哪裡有由業主先行代墊的道理?
莉莉 發表於 2010-7-20 11:43

是啊,這些費用都已算在工程款合約內了!
2010-07-20 11:49 · 4616樓
4610# 駱駝
恐龍大沒有把出席通訊錄send給你嗎?呼叫恐龍大囉,可以傳真給我02-26560900,我轉email給駱駝
棠爸 發表於 2010-7-20 11:14


恐龍大可以直接署名給駱駝後傳真到我公司即可(02-22180957),或是掃描後寄到我的MAIL也行,大感謝^^
2010-07-20 11:56 · 4617樓
記得有一位大大說她請的搬家公司老闆人好又便宜一車才2千
是哪一位ㄋ可麻煩告知一下電話嗎{:4_196:}
是北大新住民嗎{:4_144:}
2010-07-20 12:13 · 4618樓
4618# spiderman5410
這個部分,我來解釋一下。雖然菸害防制法並沒有列舉式指出那些場所可以吸菸,那些不可以吸菸,但是最後都會有一條但書規定,本法未規定者,如有其他規定從其規定。意思就是說,我們可以在規約中規定,也可以定罰則,只是我個人認為社區內(中庭大門之內)的騎樓禁菸,但是大門之外的騎樓就可以開放,但是戶外吸菸要在不妨礙他人的前題之下才可以,所以就建議採固定點,例如說在目前銷售門口前的警衛廳水池邊…等等。另外,之前我寫了規約跟相關的的辦法我也會在會中提出,開放給各位好鄰居討論哦。
2010-07-20 12:15 · 4619樓

沒問題,目前已造冊人員不足十位!!!呼叫恐龍大,不知道當天的簽名單能否掃描寄給我呢,感恩^^
駱駝 發表於 2010-7-20 11:13

OK!下午給你...
2010-07-20 12:15 · 4620樓
另外請教一下油漆進場是否代表裝潢工程已到尾聲(約總工程的90%)?
2010-07-20 12:16 · 4621樓
4622# 灰熊厲害
ok
2010-07-20 12:53 · 4622樓
4622# 灰熊厲害


嘻嘻~~~感謝灰熊厲害大大的回應。
就小弟初步的理解而言,所謂「本法未規定者,如有其他規定從其規定。」,如果是限制人民權利的事項,此處稱之規定通常係指法律或者是法規命令。因為就侵害人民權利之事項,大法官第443號解釋提到,必須以法律或法律授權之行政命令為之,這就是俗稱的「法律保留原則」。刑法也有類似的概念就是「罪刑法定主義」(白話意義就是說法律沒寫說可以罰我的,你就不能罰)。
所以就前面小弟提到規約可以訂定罰則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3條第1項:「有關公寓大廈、基地或附屬設施之管理使用及其他住戶間相互關係,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以規約定之。」及第2項第3款:「違反義務之處理方式。」而來。(但所謂處理方式可以到啥程度在法律上還是有討論的餘地,或許規約規定在公共空間抽菸罰50元可以,但若規定在公共空間抽菸要罰在大廳下跪洗門風就不行啦!)
值得注意的是,規約只對社區住戶及區分所有權人有效(契約相對性)。這也就是小弟為何說住戶間可透過規約約束,但無法約束閒雜人等的原因。

這是小弟的初步理解,如有冒犯,還請見諒。
灰熊大大,下次開會你一定要去啦,不然只有小弟一個,也不知道講的對不對,若你也在,我們可以互相討論,說出來的意見也比較不會出錯。{:4_186:}
2010-07-20 12:58 · 4623樓
4626# spiderman5410


"若規定在公共空間抽菸要罰在大廳下跪洗門風就不行啦"

可素我沒看過洗門風耶!好想看哦!({:4_98:} 鄉民)
2010-07-20 13:09 · 4624樓
🔧 本帖最後由 棠爸 於 2010-7-20 13:15 編輯


4626# spiderman5410
你是......狠角色{:4_143:} 洗門風都能想到{:4_100:}
呵呵
2010-07-20 13:18 · 4625樓
現在台北下大雷雨了~
三峽不知有沒有下
如果有下大雨的話,要去大廳通往銷售中心~圖書館門口 看一下 還會不會溢水~~
2010-07-20 13:19 · 4626樓
4629# 小不點
記得要帶相機喔
2010-07-20 13:22 · 4627樓
哈~我是想說 現入住的鄰居呀~~快去看一下。
等我從內湖.下班過去..溢水都乾了
2010-07-20 13:24 · 4628樓
4631# 小不點


所以那張照片是圖書館門口的地板囉?
2010-07-20 13:26 · 4629樓
嗯那個錄影的溢水~地板一直冒水的~是 大廳通往銷售中心~圖書館門口前面....靠交誼廳的玻璃 下方 ~~~。
2010-07-20 13:26 · 4630樓
4631# 小不點
我的意思是說有去看的住戶們記得要帶相機,讓您誤會了{:4_160:}
2010-07-20 13:42 · 4631樓
莉莉大

我有留短消息給你,記得看一下哦!^^
2010-07-20 14:36 · 4632樓
4564# 自然
OK算你一分囉
棠爸 發表於 2010-7-20 00:35

打造"麗寶-世紀館"成舒適美麗家園
各位大大盡心盡力~佩服~~佩服~~
能力時間許可,我也要盡一分綿薄之力滴~
2010-07-20 14:47 · 4633樓
通報!!

曾主任說
家裡紅色插座(停電仍可使用)
請勿超載使用
有住戶接延長線又頻繁用電
發生跳電當機啦{:4_172:}
所以要接延長線等....
就用一般的就好了
2010-07-20 15:11 · 4634樓
大家好, 我是買O2 19樓, 這星期終於要開工了, 拖了好久

我的左右鄰居們, 如果施工期間有吵到, 還請多包含啊
2010-07-20 16:12 · 4635樓
4626# spiderman5410
其實若規約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程序並經區權會的通過及向主管機關報備後,對於社區而言就是法規了,所以只要在規約內規定罰則,其實在實際執行上是沒有問題的,對於那些不依規定的人是有嚇阻作用跟實質處罰作用的(最嚴重者罰下跪正門風,哈哈…這個有創意);至於閒雜人等的問題就沒辦法限制了,但是至少可以做到的是,社區內(中庭大門內)如有發現煙頭的話可以調一下監視系統,揪出原兇,罰他一次,在實際運作上應該就有嚇阻作用了。畢竟處分的目的在於糾正,而不是為了處罰而為之。在我們的社區內至少不會看到過多的煙蒂,在社區外多數的煙蒂也會集中在設定的區域內,再加上這社區鄰居的素質居高不下,我相信對於那些不是社區的人至少也會有一些影響力吧。謝謝您,跟您學了不少寶貴的法律知識。
2010-07-20 16:18 · 4636樓
通報!!

曾主任說
家裡紅色插座(停電仍可使用)
請勿超載使用
有住戶接延長線又頻繁用電
發生跳電當機啦{:4_172:}
所以要接延長線等....
就用一般的就好了 ...
時捷飛 發表於 2010-7-20 14:47


我記得紅色插座在正常狀況下....容量是15A....3個紅色 "各有" 15A的量..........但停電時....是3個加起來 "總容量" 是15A....
不知有沒有記錯....有的話煩請大大指正....謝謝....

但紅色插座盡量用在 "停電時必需要有電" 的家電上啦....ex:冰箱
2010-07-20 16:28 · 4637樓
4639# 灰熊厲害


「畢竟處分的目的在於糾正,而不是為了處罰而為之。在我們的社區內至少不會看到過多的煙蒂,在社區外多數的煙蒂也會集中在設定的區域內,再加上這社區鄰居的素質居高不下,我相信對於那些不是社區的人至少也會有一些影響力吧。」
贊成+1{:4_153:}
2010-07-20 16:29 · 4638樓
莉莉大

我有留短消息給你,記得看一下哦!^^
黑麻麻 發表於 2010-7-20 13:42

黑麻麻
我是
「有看」可是『沒到』耶
2010-07-20 16:29 · 4639樓
4640# bulywang


紅色插座平常仍可使用
不必等到停電才用
只是不能超載(太超過)使用
2010-07-20 16:33 · 4640樓
4640# bulywang


紅色插座平常仍可使用
不必等到停電才用
只是不能超載(太超過)使用
時捷飛 發表於 2010-7-20 16:29


哎呀呀~~~沒寫清楚....真抱歉....
沒錯...平常也是可以用的....{:4_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