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中北大--北大特區人行道增設機車停車位事宜。

2013-06-14 23:13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applecmu666 於 2013-6-14 23:23 編輯


北大特區人行道增設機車停車位事宜。

決議:經討論,本社區反對於人行道上設置機車停車彎,理由如下:
(一)機車停車彎之設置,將須挖除部分植栽,減少綠意。
(二)機車位尺寸220公分*80公分,機車位將入侵及縮減人行道,影響人行徒步權。
(三)本社區地下機車停車位已足敷本社區住戶使用。
(四)增設機車位雖可方便外來及店面客戶停車,但機車停放後將嚴重影響人行道整體景觀。

請北大住戶站出來一起抵制此項作為.........
2013-06-14 23:29 · 2樓
您好~~請問貴社區是如何決議的?是由住戶投票決定還是由社區的主委討論投票?
小花的社區到現在一點動靜都沒有,明明有寫信跟主委反映,卻未獲回信...
想參考一下貴社區的做法,並告知本社區秘書要積極處理!謝謝~~~^^
2013-06-14 23:42 · 3樓
啥!要挖除植栽!?{:4_167:}
這是議員會勘時說的嗎?
還是市府工務局代表說的?
工務局有放樣給 貴社區管委會嗎?
2013-06-15 00:40 · 4樓
2.2公尺深應該已進入貴社區私有地範圍,貴社區不答應的話,公部門可逕行施作嗎?
2013-06-15 01:02 · 5樓
🔧 本帖最後由 newlife 於 2013-6-15 01:04 編輯


這種侵害社區權益的事,
我想社區管委會即有權於第一線擋住。
機車格有現定的尺寸,一量就知道現有樹木要犧牲,所以行不通。
議員臉書曾說社區反對即不施行對吧

在此給中北大管委會一個讚!
2013-06-15 01:23 · 6樓
中北大管委會真的好讚喔!希望小花社區的管委會也能硬起來~~

順帶一提,日前收到的新北市政府的陳情回覆:
權責機關回復內容:
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親愛的市民頭家您好:一、有關您反映三峽區北大特區大觀路人行道規劃機車停車彎,影響行人通行安全一事,經查該道路規劃機車停車彎係由本府工務局於102年5月8日及28日辦理現場會勘,決議於公有人行道範圍規劃設計機車停車彎,以紓解該路段民眾機車停車需求並兼顧行人通行安全,若您仍有疑慮可逕電本府工務局。二、感謝您關心市政交通,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營科永和場林忠華(02)29214290 分機 210

陳情主題: 三峽大德路反對設機車彎
陳情內容: 您好~
關於三峽大德路設置機車彎一事,身為當地住戶表達反對之意,若為少數違法機車族群而剝奪守法路人路權,有失公平原則;再者大德路往學府路方向本已非常壅塞,若再加上機車要進出車格,會顯得非常危險,更難以通行。
主持一案的洪佳君議員也表示會勘不代表會設立,主要還是看社區居民的意願,若反對即不設立。社區居民在會勘之時並沒接到通知,會有會勘表示有人陳情需要機車彎,但這並不表示是多數居民,煩請工務局若要設立機車彎須先經過公開的調查投票,而非暗自接受少數人或店家的陳情需求!謝謝
------------------------------------------
依據回文感覺公務局的態度也是很強硬,尤其是用了決議二字,到底議員說的話能不能信呢??
2013-06-15 01:47 · 7樓
{:7_451:}波...棒..的{:7_451:}
2013-06-15 07:22 · 8樓
高小花 發表於 2013-6-15 01:23
中北大管委會真的好讚喔!希望小花社區的管委會也能硬起來~~

順帶一提,日前收到的新北市政府的陳情回覆 ...


官員的回覆是不是牛頭不對馬嘴,說的是大德路,回的是大觀路,我們的工務局官員究竟是應付還是搞不清楚這二條路。
話說回來,大德路上只要有人臨停路邊,就造成雙向車輛往中央分隔綫上行駛,尤其在學勤路口的7-11旁,嚴重到影響學勤路轉進大德路的車行;大觀路的情況就更加嚴重,只要有人臨停,就要造成後面來車逆向行駛,如果因此造成交通事故,小巿民可否申請國賠;再說到所謂的巿有公地的部份,絕對無法完整置入停車格,更破壞了原始都市規劃建築退縮,打造寬闊街廓的目的,難道巿府一開始就強迫退縮的目的就是可以日後在人行道上東挖一塊,西挖一塊,最多再給社區一點補償金打發嗎?
大家遷居到北大特區來,就是愛上這裡的環境規劃與特色,如果市府恁意胡為的話,我想在地的居民都不會同意的。
2013-06-15 07:23 · 9樓
施行機車停車彎,一般是考量車流量大的道路,機車停放路邊有一定危險性,而且會影響機慢車通行。
北大目前這兩因素並不存在吧!
2013-06-15 08:41 · 10樓
{:7_463:} {:7_463:}
2013-06-15 10:36 · 11樓
大家多走路吧!!!!!
我雖然住得離台北大學比較遠
但很喜歡散步走過去的感覺喔!!!{:6_317:}
2013-06-15 10:59 · 12樓
是啊,多走路有益健康。 走習慣,就不覺得遠了。
2013-06-15 11:33 · 13樓
大部分在這居住的市民,應該都是以步行的方式為主,因為這裡的特色就是好走,設置機車停車灣對住民而言,效益不大。
2013-06-15 19:01 · 14樓
就算設立機車灣騎士還是喜歡停在門口。

走走路是有益身心的, 且北大有這麼好的大環境要珍惜。
2013-06-15 19:14 · 15樓
好奇請教一下樓主!{:5_256:}
一、這一項決議是管委會的決議還是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
二、社區對於"北大特區人行道增設機車停車位事宜"訊息來源是哪裡呢?
三、增設機車停車位是否等同增設機車彎?

我住的社區尚未得到市府對於相關議題的正式說明耶!
社區委員曾獲得通知,曾參與設置機車彎會勘,
會勘後迄今沒有得到任何市府及議員的書面說明耶!
2013-06-16 11:10 · 16樓
🔧 本帖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3-6-16 11:16 編輯


莫非是要挖在上北大?開車從學府路轉進社區時有看見幾陀樹叢!

真的很奇怪這些貪方便的人.走走路不行嗎?
若騎著機車或開車又想隨處停...都已經上車了.開進舊市區很難嗎..
就是貪一個字,貪方便,貪小錢.圖破壞
2013-06-16 11:47 · 17樓
🔧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3-6-16 12:00 編輯


若騎著機車或開車又想隨處停...都已經上車了.開進舊市區很難嗎..
就是貪一個字,貪方便,貪小錢.圖破壞


您講話客氣點行嗎?
騎機車就叫貪方便?貪小錢?圖破壞?
我中午騎車去特區商家買外帶,想找個合法的位置也不行嗎?
走路來回半個多小時,家裡還有人在等飯吃,我也還要回來工作和顧小孩,不是每個人都像您這樣悠閒好嗎?
還是不悠閒的人不能住北大特區?
我尊重中北大住戶的決議,為了不違規臨停,為免附近也找不到機車位,頂多就中午不去光顧中北大的商家。
但您講話客氣點行嗎?
2013-06-16 11:55 · 18樓
🔧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3-6-16 11:58 編輯


jojoyaro 發表於 2013-6-16 11:10
若騎著機車或開車又想隨處停...都已經上車了.開進舊市區很難嗎..
就是貪一個字,貪方便,貪小錢.圖破壞

這句話真是標準的自掃門前雪
在北大社區就要乖乖守法停車
去舊市區就可以不用了

破壞別人的環境就不是貪方便、貪小錢、圖破壞
果然好樣的{:4_202:}
2013-06-16 12:11 · 19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6-16 11:47
您講話客氣點行嗎?
騎機車就叫貪方便?貪小錢?圖破壞?
我中午騎車去買外帶,想找個合法的位置也不行嗎 ...


每次都遵守合法停車的人是不至於對號入座啦.
我講的是違停的,大大反應這麼大是.....?人身攻擊就免了
我個人是為了"不影響他人",停至"就近的合法車位",再步行至目的
開車能也能放台小折,或是直接騎腳踏車到達,這事沒有這麼難

~從不把個人的需求,當作違反規則的藉口~
個人並不認為把原本非法搞成合法的就是解決問題了.
也許您能找到一些方法來好好停
但多的是不以為意的人.
2013-06-16 12:17 · 20樓
🔧 本帖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3-6-16 12:22 編輯


yapi 發表於 2013-6-16 11:55
這句話真是標準的自掃門前雪
在北大社區就要乖乖守法停車
去舊市區就可以不用了


這就是沒辦法中的辦法,也算是感嘆吧...
至少我是在新舊市區,甚至行車以來,沒拿過紅單過
我無法推己及人,只好就自己能努力的地方說上兩句.

只是一直納悶,如果我想要這麼隨心所欲的方便....為什麼我要從新莊那個生活機能超強的地方搬過來?
不用特別思考都能有答案吧~
2013-06-16 12:21 · 21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3-6-16 12:11
每次都遵守合法停車的人是不至於對號入座啦.
我講的是違停的,大大反應這麼大是.....?人身攻擊就免了
我個 ...


~從不把個人的需求,當作違反規則的藉口~


這話說得好
希望您從來沒有在紅線臨停放乘客下來,以後也不會有。
2013-06-16 12:27 · 22樓
🔧 本帖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3-6-16 12:43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6-16 12:21
這話說得好
希望您從來沒有在紅線臨停放乘客下來,以後也不會有。


阿民大真的不用這樣~我相信您也是願意遵守的

不過我能不能作到完全都不"犯"規.這事我無法去保證
但不特意去"違"規..我想我是做得到的.

共勉之~

也許圖破壞聽起來很刺耳,但我不相信很多社區的人行道殘破不堪...是人走出來的
2013-06-16 14:01 · 23樓
停車彎只會製造更多問題,屆時停車位還是會不夠用,併排停車的狀況只會更嚴重。
在停車彎臨停上下車經過機車更容易被排氣管燙傷。
目的只是為提供免費的停車位的話,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不能為了解決停車問題而去剷除公有地的人行道。

公有地人行道就是人行道,不是免費的停車位!
2013-06-16 14:11 · 24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6-16 12:21
這話說得好
希望您從來沒有在紅線臨停放乘客下來,以後也不會有。


我說阿民兄,如果設停車彎,機車每半小時收費60元,採累進費率,並給所屬社區回饋金。

您覺得能接受嗎?

否則大家把停車彎當免費的停車場,或閒置腳踏車的推放物。

您可能還是得停在紅線外,因為停車位已滿。
2013-06-16 14:28 · 25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6-16 11:47
您講話客氣點行嗎?
騎機車就叫貪方便?貪小錢?圖破壞?
我中午騎車去特區商家買外帶,想找個合法的位置 ...


你可以騎腳踏車
2013-06-16 14:46 · 26樓
🔧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3-6-16 15:31 編輯


linsunyu 發表於 2013-6-16 14:11
我說阿民兄,如果設停車彎,機車每半小時收費60元,採累進費率,並給所屬社區回饋金。

您覺得能接受嗎? ...


大哥,我都說了,我尊重中北大社區的決議。
不買甘***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
請別再找我戰了。

我只是不喜歡有人動不動就給機車族貼標籤,
還有,那種認為住北大特區就該怎樣怎樣的態度。
每個人都可能有不方便、有苦衷的時候,
言語上何不留點餘地。
2013-06-16 14:47 · 27樓
Workinghouse 發表於 2013-6-16 14:28
你可以騎腳踏車


謝謝您的建議,小弟也有此打算。
2013-06-16 14:54 · 28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6-16 14:47
謝謝您的建議,小弟也有此打算。


一起節能減碳吧^_^
在特區裡我機乎都騎單車
從千代田騎單車到我們中北大 真的不遠喔
提早十分鐘出門 就可以愛地球
我相信你可以也願意的!
2013-06-16 15:00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3-6-16 15:17 編輯


newlife 發表於 2013-6-16 14:54
一起節能減碳吧^_^
在特區裡我機乎都騎單車
從千代田騎單車到我們中北大 真的不遠喔


這小弟明白,我早上也都是走路到大觀路和大德路買早餐
我相信我每個月的步行里程超過99%愛北大網友
平日中午時間比較趕
我五天大概有三天會步行去家樂福商圈買
只有兩天會騎車去遠一點的地方
目前的問題是 ...
腳踏車還沒買 XD

等我十八歲的老迅光壽終正寢 (引擎已經出問題,應該快掛了)
我們應該會改買腳踏車
北大特區對機車不友善,我也只能入境隨俗。
2013-06-16 18:24 · 30樓
那個....
騎單車也是須要位置停的阿....
2013-06-16 19:25 · 31樓
linsunyu 發表於 2013-6-16 14:01
停車彎只會製造更多問題,屆時停車位還是會不夠用,併排停車的狀況只會更嚴重。
在停車彎臨停上下車經過機 ...


大大有所疑慮的地方,新北市府的官網給您解答

http://web.law.tpc.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C0230012
2013-06-16 19:40 · 32樓
🔧 本帖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3-6-16 23:14 編輯


個人搬過來,家裡還沒買機車跟腳踏車..一早從大德路開車出來到學府路小七買個東西
我實在不勤勞.甚至是懶惰...其實社區對面就是全家
但我一樣是開車轉進學府路找個停車格停了再去買...收費時間差異.有時免費.有時10元
要花錢的停車位還真沒人搶...{:1_756:} 看我頭像照片前的空位就知道...

這樣夠懶吧,我的腳一點都不勤.....不過當我停車時除了想著愛護自己的車外
"我並不想影響到行人跟其他各種車輛行的權力跟安全"..也就這麼簡單的一個觀念而已.
2013-06-16 22:42 · 33樓
🔧 本帖最後由 linsunyu 於 2013-6-16 22:57 編輯


dingding 發表於 2013-6-16 19:25
大大有所疑慮的地方,新北市府的官網給您解答

http://web.law.tpc.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 ...


算了吧!

你自己說在北大多少人按這法規在在運作?

光第三點就無法執行了:

(五)巷道寬度未達五公尺者,得禁止雙側停車。

大觀路大德路路輻才幾米?按這法規根本就沒有停車彎的空間。

我再說一遍:公有地人行道,就是人行道。不是免費的停車場。

六、機車進入騎樓或道路範圍內人行道後,不得乘騎行駛。

你看多少偉大的騎士公然違反!

現在只是想把不合法合法化而已!

徒法不足以自行,否則也不會有現在的爭議。

2013-06-16 22:53 · 34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3-6-16 19:25
大大有所疑慮的地方,新北市府的官網給您解答

http://web.law.tpc.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 ...


其實我是有條件支持停車彎的,只要半小時60元使用者付費,並給社區回饋金,就行了。

今天就是這行政命令無實質效益,你就別為難執行這行政命令的警員吧!
2013-06-16 23:37 · 35樓
Workinghouse 發表於 2013-6-16 14:28
你可以騎腳踏車


腳踏車也是違停吧
2013-06-17 01:13 · 36樓
順便請問一下,如果從社區騎腳踏車去公車站到底哪裡可以停腳踏車?
2013-06-17 01:15 · 37樓

讓北大特區成為無車特區各位大大覺得如何!!{:4_140:}
2013-06-17 01:50 · 38樓
🔧 本帖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3-6-17 01:52 編輯


開始扯遠了...腳踏車沒牌.
不過因為腳踏車不需考照..所以也是很多腳踏車騎士是完全沒有安駕概念..
不然就是認為無牌便是無敵..反而毫無規則..orz
相信大家家中若有小朋友或長者.應該也不希望他們在人行道上.還要擔心橫衝直撞的各式車輛.
或是因為為了停車方便迫使他們要繞道而行

我們這些有力氣在這邊相互討論各項意見的"年輕人"稍微辛苦停稍遠一點有何關係呢?
2013-06-17 09:57 · 39樓
trick88 發表於 2013-6-16 23:37
腳踏車也是違停吧


依「臺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略以『本自治條例所稱車輛如下:一、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器腳踏車)或以人力、獸力行使之車輛。』,又依第4條規定『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警察局得予移置之;自行車或三輪以上慢車,必要時並得予以加鎖:一、違規停車,車輛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車內』{:1_767:} ,依上揭自治條例規定,違停自行車可逕行拖吊移置。


人在腳踏車上不算
2013-06-17 10:33 · 40樓
Workinghouse 發表於 2013-6-17 09:57
依「臺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略以『本自治條例所稱車輛如下:一、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 ...


我的回覆是因為
您勸阿民大改騎腳踏車
有感而發

腳踏車是法規中的慢車
和機車一樣都受道路.......條例的規範
阿民大騎機車或腳踏車有差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