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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險, 好險........{:4_138:}
夜市就地合法 攤商怨效率差
2013-01-17 01:23 中國時報 【謝幸恩/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去年十月通過「新北市攤販管理辦法」,輔導夜市「就地合法」,但進度嚴重落後,境內十二座夜市僅二處合法,有夜市攤販抱怨等太久!經發局表示,有四座夜市申請中,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也會持續輔導其他夜市合法化。
新北市府為輔導一一○處攤集處、共四萬多戶攤商合法化,去年十月通過「新北市攤販管理辦法」,但由於進度緩慢,引發部分攤商不滿。
市議員許昭興說,夜市屬於「庶民經濟」,未合法化經營,每個攤販都提心吊膽。市議員江永昌要求公部門提升效率,並跨局處整合夜市缺失,強調「舊的不廢、新的不擴」,昇華當地文化特色,以提升城鄉風貌。
據經發局資料指出,除板橋湳雅及汐止觀光夜市已合法納入管理外,中和興南夜市、永和樂華夜市、三重三和夜市、泰山輔大花園夜市、蘆洲湧蓮寺商圈、樹林夜市、樹林大安夜市、鶯歌觀光夜市、鶯歌南雅路夜市、新莊廟街全部都是「非法夜市」。
經發局表示,去年已向十二家夜市自治會說明申請過程,但絕大多數的夜市問題為占用私人土地,需有地主核准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才會一拖再拖;部分夜市未有具組織規模的自治會,如三重三和夜市,也需要長時間輔導來解決問題。
經發局強調,目前中和興南夜市、永和樂華夜市、泰山輔大花園夜市、樹林大安夜市的申請階段已告一段落,預計六個月後就地合法,其餘夜市則會持續輔導合法以保護攤販權益。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5/112013011700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