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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拒買"行動,讓違規餐車、攤販在北大特區絕跡

2012-07-31 11:46 · 樓主
以"拒買"行動,讓違規餐車、攤販在北大特區絕跡
北大特區好不容易才將夜市撤除,而路邊攤販卻有增加趨勢
所謂有買才有賣,呼籲芳鄰"拒買"路邊攤,以保社區整潔。
2012-07-31 12:14 · 2樓
+1
雙手贊成
大學路那一帶攤車越來越多~
買食物還附送風沙塵土,但我看生意還不錯,
真為這些人擔心!
2012-07-31 12:17 · 3樓

在騎樓放置餐桌椅的店家,也拒絕消費!
2012-07-31 12:19 · 4樓
這個..可能嗎?

雖然我不吃早餐.. 但知道早餐外食的鄰居佔八成以上..

何況也不知道所謂違規攤販餐車的危害程度到底到了什麼嚴重的地步.. 大家應該很難討論....
2012-07-31 12:26 · 5樓
可能你們比較有錢喜歡上館子

國外熱狗攤一樣擺好好的也沒事

我們自己的餐車就有問題?

如果說是社區整潔

那些狗大便的飼主

隨地亂丟垃圾的倒要自覺點

2012-07-31 13:55 · 6樓
再不採取行動, 大家有樣學樣, 慢慢就會形成" 結市"效應, 攤販多了就形成一股勢力, 趕不走了
2012-07-31 14:17 · 7樓
無照的攤販,隨地大小便的狗,以及違規停放的車輛,應該都不是北大特區歡迎的!
2012-07-31 14:26 · 8樓
🔧 本帖最後由 whiter000 於 2012-7-31 14:41 編輯


jaxchang 發表於 2012-7-31 12:26
可能你們比較有錢喜歡上館子

國外熱狗攤一樣擺好好的也沒事


所謂"違規"係指:不受法規約束,任意為之者。
本人從小至今皆以逛夜市、吃小攤為樂;
並無貶低攤販之意,多謝指教。
舉凡"違規",無論蹓狗、騎單車、攤販問題等。
均有賴芳鄰們共同維護,以提升居住品質。
2012-07-31 20:43 · 9樓
🔧 本帖最後由 喈呦居 於 2012-7-31 20:48 編輯


我一直都以[拒買]來支持北大
有時候還真差點失控
尤其看到自己很想吃的東西
就快步走過
避免手去拿錢包
2012-07-31 20:53 · 10樓
絕地逢生
始終相信大環境不變
.......生命終究會自行找到出口
2012-07-31 21:04 · 11樓
dingding 發表於 2012-7-31 20:53
絕地逢生
始終相信大環境不變
.......生命終究會自行找到出口



吃的店一家家收, 不然就放暑假,
要不就是份量少得驚奇價格貴,
我快餓死了... (尤其是星期一)

雖然我贊成不讓違規變結市...
但是我的肚子快找不到食物了...

北大這環境如果沒辦法讓飲食店撐著,
攤販自然會增加。
2012-07-31 21:06 · 12樓
lisama 發表於 2012-7-31 21:04
吃的店一家家收, 不然就放暑假,
要不就是份量少得驚奇價格貴,
我快餓死了... (尤其是星期一)


昨晚一路找吃的竟然找上四號乾麵,解癮!不過路途遙遠些
2012-07-31 21:10 · 13樓
是這家四號乾麵嘛?
http://blog.yam.com/joy0616/article/45776703
已經到中華路了, 這如果兩隻腳走, 晚餐變宵夜....
2012-07-31 21:18 · 14樓
lisama 發表於 2012-7-31 21:10
是這家四號乾麵嘛?
http://blog.yam.com/joy0616/article/45776703
已經到中華路了, 這如果兩隻腳走, 晚餐 ...


{:4_122:} {:4_122:}
我也不想!
2012-07-31 21:21 · 15樓
不知是否有法律規條限制路边不可有攤販. 如己有法律規定我們可否清警察先生幫忙執行.
若無這種法律規條, 也許北大居民可帶動设立這樣的法律... :o
2012-07-31 21:54 · 16樓
四號乾麵。。。
本人喜歡麵食,
謝謝提供這麼好的資訊
一定要去吃吃看
2012-07-31 22:41 · 17樓
同意!
BUT。。。。
在地商家的價格可以親民、平民化一些嗎?
不是份量少、就是貴三三,
對荷包很傷呢!
2012-08-01 00:34 · 18樓
在北大什麽都檢舉,什
麽都反對抗議,真是清高聖潔
寶地,永遠排名比較得第一的新社區啊
2012-08-01 00:48 · 19樓
地產資本主義擴張所形成的進入障礙,給予標準化、同質性、高價格的飲食連鎖產業絕佳的機會結構,趁勢逼退了地方性獨立店家。而特區高度的仕紳化人口結構,在生活形式需求與地產利益下,也有效的以資訊和法律近用性來排除了難纏的夜市。然而,地方紋理性的游擊小販的抵抗式叫賣,雖破壞了空間美學,但某種程度可以滿足學生的需求,並增加特區飲食的多元性。
2012-08-01 07:37 · 20樓
攤販不要聚集就好何必一直擋人財路?有人真的是靠攤販養一家人的!若因為這樣垃圾變多了!是居民素養的關係吧!
不要口水戰只是覺得北大特區不要樣樣要"進步"但人心卻不古!冰冷沒人情味!有時間多出來做北大社區義工比較實際!
2012-08-01 08:31 · 21樓
🔧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8-1 08:33 編輯


以"拒買"行動,讓違規餐車、攤販在北大特區絕跡


支持

樓主講得很清楚, 重點在「違規」餐車、攤販

如果餐車攤販依循相關法規, 領有攤販證明文件, 並且不在妨礙交通或是人行通道上營業的
其實也沒啥好反對的

但是, 不照國家律法來辦事的, 就一律應該移送法辦
攤商要吃飯, 難道趕著上班的路人就不用怕受阻遲到, 不用怕交通危害嗎 ?
攤商要賺錢, 難道守法的平民百姓就得多花納稅錢來幫忙善後嗎 ?

我上班賺錢一毛稅也跑不掉, 憑啥還要護著違法攤商不繳稅, 卻要跟我享受同樣的國家建設 ?

不合法, 免談 !
2012-08-01 08:51 · 22樓
破漿2012 發表於 2012-7-31 21:21
不知是否有法律規條限制路边不可有攤販. 如己有法律規定我們可否清警察先生幫忙執行.
若無這種法律規條, 也 ...


"感動"{:1_746:} 北大特區有那麼多熱心的民眾關心我們生活的環境
"感慨"{:1_754:} 執法的人何在?"非不能為也,是不為也"
民生街-和平街的舊市場就能短時間整頓的井然有序
為何我們看到的,有公權力的人卻視而不見
{:1_743:}
2012-08-01 09:56 · 23樓
看到網友對樓主的一些回文,有些想法。如21樓網友所述,樓主既已說明是反對“違規”餐車,從社區環境衛生,觀瞻,交通及納稅義務各個角度來看,我覺得這已是黑白分明的事,樓主的主張並沒錯啊。以“可能你們比較有錢喜歡上館子”這並未經證實的推測(也許樓主經常在家自行煮飯),或以其他違反公德/衛生的例子(如狗主不清理狗大便的事更嚴重),甚或這是影響他人生計等等,這都無法將違規餐車的行為及帶給社區的負面效應合法及合理化。就像我們反對空污,某些人硬要說北大社區居民自認高人一等,不給他人留生路,這簡直是扭曲了事實,模糊了真正的議題(商人可以蓋瀝清場,但要依法把廢棄物處理好啊)。
2012-08-01 10:27 · 24樓

台灣省攤販管理條例
第七條 申請攤販許可證者,應在當地設籍六個月以上,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為限:
一、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二、經發證或登記有案目前仍從事攤販業者。
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
四、經村里長證明無固定職業收入,家庭賴其生活者。
前項所稱當地係受理申請之省轄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所轄行政區域
而言。

第十二條 攤販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應在指定區(段)及時間內營業。
二、營業設備及販賣之物品應排列整齊,並保持環境清潔。
三、活動攤架不得固著於地面,每天休業時應將攤架遷離現址。
四、飲食設備及攤販之食品應符合有關衛生法令規定之標準並經常保持整潔。
五、應自備有蓋不漏水容器存放廢棄物,並隨時保持乾淨。
六、不得存放危險性油料、爆裂物或易燃物品。
七、許可證應於營業時間懸掛於明顯易見之處。
八、固定攤販攤位內不得作住家之用。
九、不得有妨害衛生、交通、公共秩序、製造噪音及違規之行為。


攤商要養家活口進行擺攤,應向主管機關聲請許可,這不是擋人財路的問題,而是國家規定就是如此,而且這樣才能長久做生意,不是每天躲警察,賺的錢反被罰款吃掉;就算上愛北大的人不檢舉,附近受影響的居民難道不會檢舉嗎?誰敢保證。
要依照規定,如此對消費者而言,國家可進行衛生控管,促進國民健康,對攤商而言,可以長長久久,大家消費安心開心,何樂不為?
還有,如果說這就是清高,總統府和監察院 行政院 法院前面也不可以擺攤,否則憲兵會追,最清高的應該不是北大特區吧?總統說過苦民所苦,為什麼自家前禁止擺攤?以上戲謔的比喻啦;這樣就酸人家說清高,似乎沉重了。而且我聽過北大合法的店家,太吵雜油煙過多,影響2F的住家,因此被檢舉,攤商不是重點,製造環境的不安才是人們所關切的。
總之,這是高度密集住宅區,很多事情要權衡,還是希望盡量依照規定。
2012-08-01 10:54 · 25樓
我是鄉下長大的,情理法,一切講法甚麼都不用談,但鄉下人情味沒了,你們反對你們的,有不錯的攤販還是會偶而交關一下
2012-08-01 11:02 · 26樓
🔧 本帖最後由 桂格 於 2012-8-1 11:09 編輯


說實在的, 我自己道德標準也沒有很崇高(到現在也是:lol).
在其他地方早已習慣大街小巷處處看到的攤車攤販, 不管有沒有違法, 已經很習慣了, 連在北市精華的南京東路商圈也看的到.

但在北大特區, 因為市容實在太整齊, 規劃的太好, 所以這些流動攤販或小蜜蜂, 會變的相當突兀.
一樣的攤車, 擺在不同的區位, 的確有截然不同的結果, 這是相對的.
我們很珍惜這裡的環境, 也感到驕傲.
所以擺在這裡, 破壞這麼美的市容, 真的是可惜了....所以, 我也不太能接受.

的確, 這就是兩套標準, 所以我也承認自己有兩套標準.
Mostly bcs it is 北大特區, our sweet home. :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

但這不代表我們住到北大特區, 就立刻變成了聖人, 從來不犯錯.
我偶爾也會違停一下, 但我很清楚的認知, 在這裡更可能被拖走或被拍照檢舉, 這我也得甘願的認了......
Also bcs it is 北大特區. :lol:lol:lol





2012-08-01 11:15 · 27樓
反對違規者,這種作法本身就沒問題,難道違規或違法還要支持嗎?
那對合法店家來說,他們情何以堪?

不過拒買的手段稍嫌消極,以之前鬧得沸沸揚揚的違法夜市為例,許多人參與拒買的行列,但光是不知情者、學生族群或其他區域的消費者進場光顧,夜市就不愁吃穿了。

比較積極的手段是主動拍照舉發,唯有透過居民自發性、積極地舉發違規,才有可能讓違規攤販絕跡!
2012-08-01 11:22 · 28樓
JED 發表於 2012-8-1 00:34
在北大什麽都檢舉,什
麽都反對抗議,真是清高聖潔
寶地,永遠排名比較得第一的新社區啊 ...



  沒有什麼都檢舉或什麼都抗議吧...

  不論是違規攤販、違規停車、違法夜市或瀝青廠等,他們都是違法在先,但你不檢討或批判違法者,反而反過來指責檢舉人,這不是很奇怪嗎?

  最近台北市政府設立監視器,錄影舉發違規停車,被批評搶錢,網友反而幫台北市政府抱不平,認為他們執法沒有錯,我的想法也是如此,如果你還是認為違法或違規沒有錯,反而是檢舉人不對,那你可能要跟這群網友再多學習一下...
2012-08-01 11:30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2-8-1 11:35 編輯


王舍 發表於 2012-8-1 08:51
民生街-和平街的舊市場就能短時間整頓的井然有序
為何我們看到的,有公權力的人卻視而不見

我只能說,你看到的只是表象而已。

如果只是單純要一段路沒有違規停車,那有何難??
趕到旁邊巷子內就好了.....

但,要整體都沒有違規停車,那就難了....
2012-08-01 11:41 · 30樓
北大特區在豎立一個社區自治管理的典範, 目前已引起台大城鄉所的注意,大家的努力已引起學術界的肯定, 並可能變成教材,
2012-08-01 11:42 · 31樓
🔧 本帖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2-8-1 11:48 編輯


桂格 發表於 2012-8-1 11:02
說實在的, 我自己道德標準也沒有很崇高(到現在也是).
在其他地方早已習慣大街小巷處處看到的攤車攤販, ...


的確, 這就是兩套標準, 所以我也承認自己有兩套標準


標準的 橘逾淮為枳 {:4_163:}

每天開車上班
一跨過新店溪, 進入天龍國境
我也馬上變成一粒酸酸小小的枳 {:4_186:}

比北大特區強上幾倍的違停、違規, 都變得自然無比 ...

這一點都不奇怪呀
我視北大特區為我家社區
對自家社區, 當然要有比較嚴格的環境要求

人不為己, 怎樣怎樣 是吧 {:4_140:}
2012-08-01 12:47 · 32樓
jaxchang 發表於 2012-7-31 12:26
可能你們比較有錢喜歡上館子

國外熱狗攤一樣擺好好的也沒事


國外的熱狗天可都是在合法地點,合法時間內,繳稅的合法商人...
差很大喔~~~~~
2012-08-01 12:50 · 33樓
JED 發表於 2012-8-1 00:34
在北大什麽都檢舉,什
麽都反對抗議,真是清高聖潔
寶地,永遠排名比較得第一的新社區啊 ...


Dear Jed,

沒有錯...
違法的,深為有榮譽感的國民或市民..都應該主動檢舉...
台灣才會往前進!

您寫得太好了..感謝您...希望你也可以加入我們的行列!{:4_160:}
2012-08-01 12:53 · 34樓
小熊米 發表於 2012-8-1 07:37
攤販不要聚集就好何必一直擋人財路?有人真的是靠攤販養一家人的!若因為這樣垃圾變多了!是居民素養的關係吧! ...


這不叫擋人財路...
法是最低的標準...

他擺攤..損害的是公共利益(占用道路,逃漏稅等)....
很多人也戰戰兢兢的在崗位上工作,也有很多人辛苦工作.確不一定換得到溫飽.....

錯就是錯.............
2012-08-01 12:53 · 35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2-8-1 08:31
支持

樓主講得很清楚, 重點在「違規」餐車、攤販


同意................................{:4_113:}
2012-08-01 14:02 · 36樓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8-1 12:47
國外的熱狗天可都是在合法地點,合法時間內,繳稅的合法商人...
差很大喔~~~~~ ...


我舉紐約市的例子....攤販是都有執照的...但我看到的略有不同

合法地點....可能只能在指定地點 不能在合法地點間移動
合法時間.....感覺上沒有時間限制....如果擺在上班區路邊 (一定會擋到行人的) 到下班時刻就會收攤
繳稅.....我想是沒有的....他既不開發票也沒有收據 也沒人開給他W4表格 收入是不明的

基本上它們都是好手好腳的...但是相似的人也有在路邊天天乞討的 (也會擋到行人而且沒有執照...但還是有收入而且也不必報稅)
2012-08-01 15:06 · 37樓
如果大部分的人都是守法成習慣的人,那只要遇到不守法的事,就會像沙子掉到眼睛裡一樣不舒服,因此只要是遇到違規違法的事,下意識裡就會想要提出抗議,而不是講出類似「擋人財路」之類鄉愿的話,因此要提升北大社區的居住品質,需要多數居民都同意守法的重要性,這樣才容易做到,否則多數的言論到最後就只淪為嘴炮。
2012-08-01 17:04 · 38樓
各位芳鄰,本人拋此議題,旨在愛惜家園,當由自身做起
並無意挑起爭端或對立,盼大家能理直氣"和"、輕鬆面對。

小時候家住平房,沒停過養狗
長大後搬到都市,家父說我們沒能力照顧,從此就不養了
如今女兒養了小型犬,再三叮囑,要自己照顧,蹓狗必清除穢物。

以前經常心存僥倖,開車違規,被警開了單,總覺得冤枉、倒楣才會被罰
但如今想通了,"冒險是要付出代價的",不違規就沒事了
現在開車反而守規矩多了,違規情形銳減
有次仍不慎違規停車(唉!開車沒違停過的,我喊他爹)被罰
但我竟當場認錯,接了罰單
沒想到少了怨言,心中卻反而舒坦得多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你我知之甚詳,但知易行難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問題不在"犯錯"
只是往往忽略了"認錯"、"改過"
盼共勉之
2012-08-01 18:07 · 39樓
謹提出個人多次旅遊歐洲國家的一點心得.我們的城市景觀不如西方世界的原因大致如下:
1.違章建築太多: 屋頂的.前院後院的...(顯示屋主的私心及貪婪)
2.違法攤販太多: 景觀及交通都無法提升
3.雜亂的商店招牌 (美學素養不夠)

總之國人很多守法性不夠.(有時來自私心太大的緣故).而公權力又不彰(明明違法卻無人管).這樣的結果令人無奈又感嘆! 難得北大是接近西方水準的美麗優雅之都.但願大家共勉珍惜!
2012-08-01 18:30 · 40樓
傑克蕭 發表於 2012-8-1 18:07
謹提出個人多次旅遊歐洲國家的一點心得.我們的城市景觀不如西方世界的原因大致如下:
1.違章建築太多: 屋頂 ...


同意+1
台灣的法治化時間太短,常看到人性奸巧愛鑽漏洞的行為,人情常凌駕於道理和法治,導致社會亂象叢生。
要改變,路還很長,但一定要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