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停車就是不對,別讓自己一時的方便,而影響到其他守法車主或行人的權力!!
就我個人來說,如果真的要去店家消費而"不得不"開車時,會一定會先找停車位,哪怕是要走上幾分鐘,若真的沒有的話,如果是外帶的話,就會讓家人先下車去購買,而我則是會開車載附近繞一繞,多繞個幾圈,雖然比較麻煩,但是不會影響到其他人的路權,若真的沒辦法的話,那就大不了下次再買,不然就換一家購買,試問 如果今天警察正在取締違規停車,而此時您還會大搖大擺的"停一下"嗎? 如果您的回答是:會 ,那我無話可說了。
希望大家一起來檢舉違規停車,對於這些違規車輛,光靠員警目前的取締方式,是絕對無法達到嚇阻作用的。
附上一張違規停車照片,這系列照片,已經寄到 市長信箱 了......
現在手機幾乎都有拍照功能,希望大家多多的幫這些缺錢拍車輛寫真的車主免費拍照,之後寄去 市府 給予"表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