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公設驗收狀況

2010-09-22 23:08 · 樓主
不知有無任何有關公設驗收狀況的消息呢?
有無開放時間表呢?
我家兩小特關心兒童遊戲室的進度...
2010-09-23 01:31 · 2樓
假日你可以請大廳保全幫你開遊戲室的門進去玩,不用等到驗收完成!
我也是某天遛小孩回來時聽到有人要求開門才知道的
目前為止進去過一次,但是大約玩10分鐘...小孩沒伴..就不玩了
要求要去桃子腳玩,只因為人多...好玩
2010-09-23 09:26 · 3樓
回覆 ava 的文章

感謝分享..
下次去, 我家兩小應該會玩瘋了..
大家可約個時間一起去喔, 就不會很孤單了~
2010-09-27 12:09 · 4樓
星期六帶兩小去遊戲室玩了大約半小時, 他們很開心, 不過, 地板實在灰塵太多, 冷氣也很冷..{:4_187:}
不知公設驗收報告, 兒童遊戲室會不會請遠雄增加些東西呢?
例如: 溜滑涕溜下來時, 就直接掉到地板, 沒有軟墊, 有些鐵製的部份也沒有包防護棉..
哈佛的遊戲室, 溜下來時是球池, 整個地面也都有防護軟墊, 更為安全些, 不知能否請遠雄增加呢?
2010-10-04 09:19 · 5樓
星期六去翡冷時剛好看到趙董率領約30人至翡冷視察, 不知查的如何..

附上幾張哈佛的兒童遊戲室照片給大家作參考, 地板上都有軟墊, 溜滑梯上的鐵質部份也都有包覆, 比翡冷的安全等級高許多..



2010-10-04 16:58 · 6樓
回覆 Yvonne63 的文章

不好意思,請問哈佛球池裡面的球有定期清潔嗎...? 還是會定期更新呢...?
2010-10-04 17:13 · 7樓
回覆 Jackie 的文章

我不知有球沒有定期清潔耶.. 要定期清潔應該也不是難事..
每次去, 都沒人, 只有我家2小, 玩瘋了~~
不過, 我希望至少有軟墊和保護棉, 因為我家小兒子在翡冷的溜滑梯上摔下來, 瘀青.. 溜下來時屁股也是直接蹬到地...
2010-10-05 21:09 · 8樓
回覆 Yvonne63 的文章

今天碰到遠雄業代有跟他稍微提到遊戲室的保護問題,他有建議直接打電話到營業部告知狀況,營業部會通報工務部去處理。要記得營業部受理人員的名字以備後續追蹤。
這樣子做會比跟管委說要快一點,所以請Yvonne代為向營業部反應一下囉!多謝!
2010-10-15 17:59 · 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ark 於 2010-10-15 18:16 編輯


今天下午去翡冷跟設計師討論裝潢事宜,要離開時剛好在電梯遇到主委,所以順便提到可否增加撞球室及桌球室,結果他直接告訴我遠雄當初規劃就沒有,且目前也沒有空間,似乎已經確定不會列入考慮了!不知各位住戶是否認為就此放棄還是要積極爭取!因為目前還可以向遠雄爭取,日後如果考慮需要時,就要本社區自費處理裝設了,個人認為匪冷翠的活動空間本來就很少了,大家付出比北大其他遠雄社區較多的錢,但無法享有相同的設施,似乎有所不公,這應該由住戶大家決定,而非少數住戶委員們決定吧!

2010-10-15 23:11 · 10樓
增加撞球室及桌球室
2010-11-04 12:08 · 11樓
回覆 Jackie 的文章

紫京城球池(兒童遊戲室)每星期定期消毒一次。
可供參考!!
2010-11-04 13:43 · 12樓
回覆 小柚子 的文章

我看哈佛也有好幾袋球放在工具室備用, 所以看來他們應該是有清洗球池裏的球..
哈佛, 紫禁城都有球池, 為什麼翡冷啥攏沒??
2010-11-04 14:22 · 13樓
回覆 Yvonne63 的文章

應該是還沒"橋"好,!
2010-11-04 14:32 · 14樓
回覆 Yvonne63 的文章

所以這點可列入,公設改進缺失。
填單時,反應這點缺失,要求改進。
目前兒童遊戲室,除了球池,其他包覆問題改善了嗎?!
若沒,一起反應。
2010-11-04 22:22 · 15樓
沒登入也可以看到,只是不能回覆,好像也沒隱私
2010-11-04 22:50 · 16樓
stephen 發表於 2010-11-4 22:22
沒登入也可以看到,只是不能回覆,好像也沒隱私


歐歐~~我以為家族討論區僅限只有會員才能閱讀哩!!
放哪裡有差別嗎?!
2010-11-04 23:29 · 17樓
家醜不外揚
2010-11-04 23:44 · 18樓
回覆 stephen 的文章

哈~~我剛剛也試一下,確實是那樣。
問題是,非家族成員也能閱讀,家醜一樣沒有隱私阿。
2010-11-04 23:49 · 19樓
可是,假如我沒記錯的話,有一次點太快誤點了別社區的家族,但點不進去耶(非會員)。
所以,是不是群主設定問題?!
2010-11-05 00:03 · 20樓
剛剛研究一下,找到答案了。
這跟Yvonne提議有關,群主須對加入家族會員身分要有"審核機制"。
一旦審核通過,才能限定會員有讀取資格,否則大家(即便沒登入帳號)都能閱讀,只是不能留言。
2010-11-05 13:58 · 21樓
已經變成審核制了 大家試試看
2010-11-05 14:53 · 22樓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好棒~~
這樣家醜比較不外揚{:5_218:}
2010-11-06 10:06 · 23樓
雖然管委會成立至今從未依規約公告財務報表,至少還記得6個月的管理費還寄放在大雄口袋,其實管委會成立手續完成後就應由管委會發文請大雄返還代收的管理費(全額),因為在法律上管理費是屬管委會所有,並無所謂結算或協商的問題,如果大雄動支管理費恐有侵占的疑慮,如有代墊的情形應由大雄開發票向管委會請款

假設本人去超商繳公立學校學費10萬,超商拿五萬去買營養午餐送給學校,剩的五萬繳給政府,這樣可以嗎?

請不要和公共基金類比,公共基金是建商依法提撥,交接完成後提撥是合理的,但管理費所有人本來就是管委會

2010-11-06 19:18 · 24樓
遠雄大學之城-翡冷翠社區第一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
貳、主席報告:
三、為正常社區運作,代預收六個月管理費,於管理委員會成立並報備完成後,
按實際收支結餘移轉管理委員會。依合約「自使用執照取得三個月時,或依
賣方實際通知交屋日為準」即開始負擔管理費,因本案於99年3月15日取
得使用執照,故本社區依約於99年6月15日起算管理費,並做好相關財務
報表移交管委會。
-------------------------------------------------------------------------------------------------
善意提醒財委
6個月快到期了,再拖下去財報肯定出不來的,又要繳管理費了,恐怕會有問題歐!
如果支出要照8/22第四次會議"遠雄翡冷翠社區管理費支用額度權限限定"完成比議價程序的話肯定是做不出來的
但不走完程序的話又會有瑕疵,
希望財委及早準備免得到時手忙腳亂!
2010-11-06 21:41 · 25樓
回覆 stephen 的文章

好建議+1
提前規劃,以免措手不及~~
2010-11-07 23:03 · 2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桂格 於 2010-11-7 23:06 編輯


關於肥冷的公設, 先從外觀講起, 以一般非住戶都可立即發現的矛盾來說

1. 走在藝術大道, 看到
風呂櫥窗內是圖書閱覽室, Coffee吧台交誼廳, 健身房...
劍橋櫥窗看進去是美美的交誼廳, 沙發, 撞球室與圖書館
京都看進去是沙發交誼廳
而我們每坪單價最高的翡冷翠--->櫥窗看進去是白牆+物管辦公桌椅, 醫務室白牆+桌椅....
所有遠雄建案, 走在藝術大道上看進去櫥窗目前最寒酸的就是肥冷....
為何不能把這些最最精華地帶, 位處翡冷翠門面的辦公室移到2F或裡面? 把這些辦公室改為桌撞球或其餘有裝修過的住戶設施呢?
(當天隨遠雄參訪公設時有行經2F一間超大的"物管"辦公室, 目前沒有使用, 屬於一暗室. )

2. 觀察所有"三字輩"建案, "紫京城", "碧連天"甚至連"哈佛"頂樓都有燈光計畫, 唯獨翡冷翠樓上空空如也....更不用說有大哥的氣勢
2010-11-08 00:09 · 2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0-11-8 10:58 編輯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絕對同意桂格哥哥提出的觀察與建議。

以我們高總價的建案而言,理應更氣派豪華,不應是那樣草率沒誠意的規劃。

這也是我先前提到,呼籲管委會不要輕易驗收公設的原因。

一旦驗收,之後再要求遠雄改善,根本是緣木求魚。

管委會必須要有熱情.強勢.嚴謹的特質,才能做到這艱難的工作。

要不是真的看不下去了,否則我不會頻頻提出相關建議與意見。

無非是希望,提供自己居住北大一年多的經驗以及紫京城社區的運作模式給各位大大參考,一起為社區盡一份心力,讓我們居住的地方更好。

我無意針對特定人或特定事項,如先前的言論多有得罪者,請各位大大多包涵。



2010-11-08 06:01 · 28樓
回覆 小柚子 的文章

支持小柚子,也謝謝小柚子提供其他社區的相關經驗...!!
2010-11-08 09:45 · 29樓
提出個人對地下停車場的看法:
肥冷的地下停車位,一到B2 就可以看到一連四個小車位緊緊相連在一起(這應該情侶們最喜歡的感覺吧),沒有一點空隙緩衝,所以這種車位於開車門時,就會發生"乾杯"的狀況了(這不巧剛好是空間規劃時,這位設計師在應酬吧)好不容易出現一個大柱子,觀念上大家都認為很大的緩衝空隙區,終於出現了....但是這柱子竟然出現在各位駕駛開車門的地方還真的不偏不倚(這位規劃大師剛好不會開車),最後就算沒有柱子,大家平常坐車都喜歡靠窗的車位主們,這次靠牆的車位,遠雄的牆......還真"貼"心吧....還是這位設計師認為大家都應該買有天窗的車!
總之這是建商把地下停車位規劃的最完美最不浪費的一次,也就獻給了我們肥冷的住戶......這是我購買肥冷後再去參觀鄰近許多新建案後的心得...
個人兩個車位(肥冷業務說77坪指定要買兩個車位),我的心.........又默默的痛了一下!
2010-11-08 10:49 · 30樓
所幸, 從我入駐大學風呂以來, 觀察三峽每個遠雄社區的成立, 也都是逐漸的改善, 遠雄也有最大的誠意支持住戶與管委會.
衷心希望, 遠雄也能以同樣的誠意來支持翡冷翠的住戶, 而不是什麼白紙黑字記載在合約這樣的冷漠....
重點在於, 我們自己要先敢要!
2010-11-08 11:10 · 31樓
回覆 Mark 的文章

MARK大大:
停車位問題,我個人認為沒什麼不能跟遠雄談的,就算是白紙黑字定義大小車位幾乘幾公分。
開門就"乾杯",就是設計上不良問題。
假如不反應,遠雄以後可能都會精心設計"會乾杯"的停車位給新建案的住戶。
唯有管委會站出來,勇敢跟遠雄爭取,才有機會改善。

2010-11-08 11:11 · 32樓
回覆 Jackie 的文章

不客氣,大家都是互相的。

2010-11-08 11:24 · 3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小柚子 於 2010-11-8 11:30 編輯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絕對支持,假如自己都退縮(誠如您說的"畫地自限"),怎麼會有立場爭取?!
要能說服自己,才能說服別人,不是嗎?!

就像我紫京城房子漏水問題,雖然我前手不是遠雄,但我主觀認為他設計問題,造成我的裝潢報銷。
我也毫不猶豫深夜的打電話給主任,要他"立即"過來幫我處理。

記得當晚,同棟委員告訴我,別擔心,他們都是證人,假如遠雄不認帳,他們會幫我做證(甚至大家手忙腳亂中,他請他兒子回家拿數位相機幫我拍照)。

當然,遠雄一開始也懷疑推託是我裝潢變更設計問題,但隔天經過遠雄與設計師會同"驗證",責任自然就釐清了。
但也因為那股傻勁與執著,我才能迅速獲得理賠與處置。

"態度"真的很重要~~{:4_196:}


PS:人在危及時,腎上腺素會特別發達,弱女子居然能單手迅速水平移動鋼琴,以免泡水。
(別懷疑,我從未有辦法移動過半點,包括事後)


2010-11-09 17:47 · 34樓
桂格 發表於 2010-11-7 23:03
關於肥冷的公設, 先從外觀講起, 以一般非住戶都可立即發現的矛盾來說

1. 走在藝術大道, 看到



真的很有同感...
2010-11-10 01:38 · 35樓
stephen 發表於 2010-11-6 19:18
遠雄大學之城-翡冷翠社區第一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
貳、主席報告:
三、為正常社區運作,代預收六個月管 ...


stephen:基本上您所說ㄉ都ok!但目前問題是遠雄對於財務分算點,堅持依預售買賣契約書內容制定為99.6.15,且於扣除社區該負擔金額後再轉交與管委會,這點在本會尚未和遠雄進入公設點交協商有共識前,可能會拖一陣子,另外遠雄為了加快點交速度並於有意或無意ㄉ(個人解讀)將該付給物管公司之費用從9月份起已凍結拒付,其目的為何?請您想想!本人衷心希望對社區總體營造有熱忱住戶多多参與運作,你們ㄉ支持就是管委會最大ㄉ力量.謝謝!
2010-11-10 11:54 · 36樓
回覆 singer鄭 的文章

我建議管委會可號召有法律專業的住戶一起研究。
(假如找律師,會有不少諮詢費用發生,當然這也是一種選項)
遠雄技術性的拖延,管委會應可邀集有專業或有熱忱幫忙的住戶一起商量對策。


2010-11-10 17:13 · 37樓
今天去看裝潢進度發現客貨梯均需由門禁卡管制,所以桂格sorry 我到不了22樓了!
但是連"R"層也不能按,那頂樓風景不能去看嗎?
2010-11-10 17:19 · 38樓
今天才開始完全樓層管制.......

現在有一百多戶裝潢~趕過年~

早上去看~真是人多且雜呀~

支持完全樓管~~
2010-11-10 17:25 · 39樓
Mark 發表於 2010-11-8 09:45
提出個人對地下停車場的看法:
肥冷的地下停車位,一到B2 就可以看到一連四個小車位緊緊相連在一起(這應該情 ...


聽業務唬爛~

我買77坪兩間~都只各買一個車位~~

我現在最關心的事B1招商的進駐廠商是誰~~

如果是家樂福延伸過來B1....偶會掐屬那個賣房的業務.......{:4_147:}
2010-11-10 20:51 · 40樓
回覆 singer鄭 的文章

副主委:半夜2點還在煩惱真是辛苦你了!!謝謝你!
因為8/22第四次會議訂出"遠雄翡冷翠社區管理費支用額度權限限定"並與良福簽訂服務合約自99/9/1至100/2/28止,故9月份大雄已無義務支付款項了,該支付的是管委會
重點在管委會完成核備程序後有無正式發文主張權利要求返還代收的管理費,如果沒有正式主張權利,大雄自然無返還的義務,
應該先正式行文才有協商的問題,其中管理費自99/6/15起算是在買賣契約中載明的較無爭議,就算管委會同意也於法有據,至於扣除支出的部份已超出管委會的權力了,而且管委會在"遠雄翡冷翠社區管理費支用額度權限限定"公告後,支出沒照程序完成就有瑕疵了,講白一點,所謂的瑕疵就是法律上的問題,前後屆管委會互告是常有的事!
如果協商不成就要考慮發存證信函了,這是更正式的要求了,如果再不返還就有侵占的事實,接下來恐怕就是傳票了
其實說不好聽一點,大雄該收的款項都收了,不該拿的也拿了,他不改善,你不驗收又如何,有罰則嗎?有尾款可扣嗎?
應該考慮召開所有權人會議同意扣除支出,或委員辭職過半,程序上就必須召開所有權人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