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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城鄉局針對北大美食廣場的最新函文

2012-05-10 11:47 · 樓主
新北市城鄉局針對北大美食廣場的最新函文
2012-05-10 11:52 · 2樓

  結果是移到隔壁學勤路旁邊嗎?

  那不是更慘...


  我們的市府到底在幹嘛?
2012-05-10 11:57 · 3樓
市府竟然把球踢給樹林區公所, 看了真火大!
2012-05-10 11:58 · 4樓
幸福夜市順勢把北大特區-藝術大道切成兩半.

不會有人想逛到有油煙味的街廓.


龍學里 / 柑園里有人要罷免里長沒ㄚ.
2012-05-10 12:01 · 5樓
北大離樹林市區還有一大段距離
真搞不懂北大為什麼不能規劃成同一區
2012-05-10 12:05 · 6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10 11:52
  結果是移到隔壁學勤路旁邊嗎?

  那不是更慘...


學勤路旁邊有商業用地?

是哪一快阿?
2012-05-10 12:10 · 7樓
midui 發表於 2012-5-10 12:05
學勤路旁邊有商業用地?

是哪一快阿?



  只有一般住宅用地,沒有商業用地喔!
2012-05-10 12:15 · 8樓
"考量攤商權益與地方需求",真是他X的新北市政府,你有考慮我們的生活權利嗎?{:4_192:}
2012-05-10 12:16 · 9樓
🔧 本帖最後由 樂爸 於 2012-5-10 12:18 編輯


{:4_95:}這種文也敢發出來~
叫里長與民代積極輔導
部分民意是哪些?不需要給個資料嗎?
含糊帶過
若要以民意為依歸
可以投票呀
亂推一通
有需求的是業者吧
城鄉局乾脆開一個夜市專區好了?
不好意思~
我說話越來越重了
實在是不相信這個政府{:4_192:}
2012-05-10 12:17 · 10樓
住宅用地不能開攤販吧,還是要受攤販管理規則的限制。

撇開都計法問題,要成為攤販,也要區公所核可發給許可證,區公所有沒有核發給業者?若沒成為許可攤販前,就開始輔導?順序一整個亂。
就像沒和三峽民間溝通,先評選三峽為第一優先蓋殯葬區.....納稅人拿錢養一群邏輯有問題的人。
2012-05-10 12:18 · 11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5-10 12:20 編輯


業者會說 : 機關用地違法佔用都沒在怕的, 住宅用地違法使用算那根蔥呢......... 我還有大批的自私自利的逛非法夜市居民支持呢....

我們受害者, 也只能不斷的呼籲, 請有良知的居民一同抵制非法夜市.
2012-05-10 12:20 · 12樓
evalee 發表於 2012-5-10 12:17
住宅用地不能開攤販吧,還是要受攤販管理規則的限制。

撇開都計法問題,要成為攤販,也要區公所核可發給許 ...


現在政府習慣開倒車{:5_252:}
2012-05-10 12:22 · 13樓
沒記錯的話
高雄河堤夜市一案有代理市長出來斥責業者勿公然挑戰公權力
(營業四日即遭市府斷水電勒令停業)
瑞豐夜市一案有附近里長帶頭出來抗議

北大夜市一案
市長不聞不問, 相關單位互踢皮球
多數里長跟民代還反過來幫業者說話

請問到底有誰幫居民們說過話, 有誰在意過居民權益?
這到底是什麼政府?什麼世界?
真的有夠扯!
2012-05-10 12:28 · 14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5-10 12:10
  只有一般住宅用地,沒有商業用地喔!


依公文來說

要輔助合法經營

除非變更地目之外~

就不能開再學勤路了阿

如海哥所說~那一代並無商業用地

那~還有哪一些地方可能是商業用地?
2012-05-10 12:32 · 15樓
樂爸 發表於 2012-5-10 12:16
這種文也敢發出來~
叫里長與民代積極輔導
部分民意是哪些?不需要給個資料嗎?


哪些民意贊成?贊成到要完全忽略反對的聲音,這種完全偏頗的想法也敢寫。

市府是有做過民調還是怎樣?有什麼調查基礎証立說有必要存在?是開說明會還是田野調查?證據拿出來。
建議政府單位不要亂放炮,會被檢舉到廉政屬或監察院。

如果說4/30開會,業者和一些插花的講''有需要'',就代表''全北大特區都需要'',不就和殯葬區一樣,業者同意代表全三峽都同意蓋?這種論証模式太荒謬。

城鄉局一定知道他老闆將北大定位成''教育城'',教育城附近蓋殯葬區已經夠扯,違章污染不處理就算了,現在亂搞一個違法夜市,市府還要背書輔導,根本和當初定位扞格。

人家藝術大道也不是''公共財'',做來當觀光遊覽用的,風呂劍橋都有抗議聲浪,市府憑什麼幫觀光夜市助長勢力?反而忽略附近住民的聲音。

2012-05-10 12:32 · 16樓
他們有搞清楚適當地點是哪嗎? 該不會以為搬到不是機關用地的地就可以了??{:4_101:}
2012-05-10 12:37 · 17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2-5-10 12:32
他們有搞清楚適當地點是哪嗎? 該不會以為搬到不是機關用地的地就可以了?? ...


他八成以為不是機關用地就沒事,重點是這裡是住宅區耶,都計法一定有限制,而且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也有限制。
奇怪...一定要和居民對槓嗎?{:4_93:}
2012-05-10 12:40 · 18樓
應該是想把這裡從藝術大道變成夜市大道吧

然後可以申請最多官方單位互踢皮球與敷衍塞責的金氏世紀紀錄

在打造個垃圾桶廚餘桶的裝置藝術之類的
2012-05-10 12:42 · 19樓
各位大大所以,居民的下一步呢?
2012-05-10 12:58 · 20樓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2-5-10 12:42
各位大大所以,居民的下一步呢?


建議可以學師大夜市一樣組自救會
2012-05-10 13:07 · 21樓
居民只能給選票,業者能給???
沒憑沒據,為免被告,問號帶過
那麼會偏向誰,我想大家心裡都有數
2012-05-10 13:09 · 22樓
贊成先罷免里長,就像師大夜市一樣,里長的立場還蠻關鍵的。
2012-05-10 13:10 · 23樓
阿伯 發表於 2012-5-10 12:53
高雄河堤夜市一案有代理市長出來斥責業者勿公然挑戰公權力
(營業四日即遭市府斷水電勒令停業)
瑞豐夜市一 ...


等殯葬告一段落~
我相信朱老師&林里長又有得忙了
{:5_233:}
2012-05-10 13:14 · 24樓
kennyc 發表於 2012-5-10 13:09
贊成先罷免里長,就像師大夜市一樣,里長的立場還蠻關鍵的。


好想罷免別里的里長 可惜不行{:1_759:}
2012-05-10 13:25 · 25樓
阿伯 發表於 2012-5-10 13:17
我相信朱老師&林里長又有得忙了!
................................................................... ...


這是反話吧?是吧??

領頭羊要承受多少壓力跟期待,如果沒有勇氣當,至少不要說出站在那邊看就好之類的言論。
這太傷人了。
2012-05-10 13:28 · 26樓


失望
失望
很失望... {:14_830:}


過去幾個禮拜的理性溝通, 談判今天宣判無效

站出來挺自己
站出來讓真正的民意發聲...






2012-05-10 13:30 · 27樓
天啊! 這是甚麼樣的社會! 這是甚麼樣的公務機關!
看到公文主旨寫﹝敬請積極輔導﹞......:@


新北市政府的廣場地方寬廣,人潮洶湧,交通便利,三鐵共構外加公車路線匯集,附近百貨商場林立,深具加乘作用。人潮等於錢潮,物盡其用,貨暢其流,商業經濟復甦最佳示範用地。
不論洽公、遊憩、觀光、休閒......均可在一地完成,對於日趨嚴重的地球生態,不僅可以促使大家多使用大眾交通工具,同時也減少碳足跡。可為地球、為環保盡一份心力。

還是設在那邊最好!!
來去寫信給城鄉局了。

2012-05-10 13:48 · 28樓
阿伯 發表於 2012-5-10 13:36
站出來挺自己
站出來讓真正的民意發聲...





:handshake

呼籲各位北大芳鄰
不管您住鄰夜市近或遠
北大就是住宅區
一個整體
大家不分彼我
不管夜市在北大哪個角落
應同心 say no
出來響應抵制活動才好...


2012-05-10 13:59 · 29樓
如果一直換總統 都沒辦法解決問題

那我應該學到 問題不在總統...

而是那些萬年都不換的惡質不做事只會偷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混吃等死公務員
2012-05-10 14:34 · 30樓
其實人還蠻多的,請善用ibeta內的搜索功能

2011.06.25 新北市政府 反三峽瀝青,下大雨


2011.10.29 新北市政府 聯合土樹三鶯各黨派反殯葬


2011.12.03 凱達格蘭大道 公民開講


現在想想能夠參與其中還滿ㄉ ㄧ ㄠ ˇ 的{:12_726:}


2012-05-10 14:40 · 31樓
juniormark 發表於 2012-5-10 14:34
其實人還蠻多的,請善用ibeta內的搜索功能

2011.06.25 新北市政府 反三峽瀝青,下大雨


看樣子,城鄉局再繼續裝死,我們又要準備一起去新北市政府散步囉{:5_250:}

ARE YOU READY?! 
2012-05-10 14:48 · 32樓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10 14:40
看樣子,城鄉局再繼續裝死,我們又要準備一起去新北市政府散步囉

ARE YOU READY ...


柚子到哪裏,我就跟到哪裡啦{:4_192:} {:4_98:}
2012-05-10 15:00 · 33樓
真是無能的政府!{:4_95:}{:4_98:}

讓業者挾著弱勢的攤商,挑戰公權力!
嘴巴說幫忙解決失業問題,幫忙解決弱勢生計.....
卻在背後坐收利益!

結果呢?
現在來一紙莫名其妙的公文!
更讓人覺的內情不單純.
住宅區內可以設置夜市?
那其水電基本設施要從何而來?
地產所有權人的租金收入,明年是否要報稅?

生氣了.....!{:4_138:}
2012-05-10 15:02 · 34樓
阿伯 發表於 2012-5-10 14:58
小柚子!
我已準備好了!
何時?何地?只要一個指令,隨傳隨到!


我個人建議:
訂期限.期限內展現誠意與善意持續與政府溝通.

假如政府執意包庇到底.接下來就是居民積極展開一連串自救.一起去新北市政府再次怒吼囉~
2012-05-10 15:05 · 35樓
evalee 發表於 2012-5-10 14:48
柚子到哪裏,我就跟到哪裡啦


+1

^^

{:4_113:} {:4_113:} {:4_113:}

2012-05-10 15:43 · 36樓
midui 發表於 2012-5-10 12:28
依公文來說

要輔助合法經營


特區裡面目前的商業用地應該都已經蓋大樓了,
要在特區裡面開, 除非是變更地目, 不然就是規避攤販的認定, 再不然就是管他的開到不能開為止.....{:4_147:}
2012-05-10 16:49 · 37樓
不知考量地方需求是指北大地區還是?!
如果設置地點在A,但是民調地區在B
會出現這樣的結論就....不足為奇了!!
2012-05-10 17:08 · 38樓
所以市府就是在挑戰北大居民的耐心就是了!
我們下一步該怎麼做呢?里長姐姐?
2012-05-10 17:13 · 39樓
是不是可以送監察院調查相關局處有收業者回扣還是放水...等等?
2012-05-10 17:18 · 40樓
🔧 本帖最後由 phantom 於 2012-5-10 17:21 編輯


阿伯 發表於 2012-5-10 15:06
訂期限.期限內展現誠意與善意持續與政府溝通.

假如政府執意包庇到底.接下來就是居民積極展開一連串 ...


阿伯好:
夜市及夜市的攤販有兩個方面是不合法的:
一,稅法:
夜市的固定攤販依規定是要辦設籍課稅登記,也要繳交營業稅的.
只有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18規定之肩挑負販沿街叫賣的流動攤販才能免稅.
但是因為要他們辦理設籍課稅,在執行上也不是很容易,所以稅捐單位也就爭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這樣對守法納稅人當然是極不公平的.如果涉及沒有營登及漏稅行為,可以搜集證據提出檢舉.依據營業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
或非加值型之營業稅。要逼他們納稅,只能向國稅局反應或向媒體反應.

二,消防設施:
攤位瓦斯氣爆,逢甲夜市延燒500坪
TVBS 更新日期:"2011/09/14 19:57" 台中知名的逢甲夜市晚間傳出火警,
據說,事發後胡市長震怒要求徹查夜市的消防設施....不知道大家願不願意從這兩方面去試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