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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學生長期半夜製造噪音~~請里長協助

2012-04-28 05:44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大頭 於 2012-5-4 08:28 編輯


王里長
我的樓上是出租給北大學生,三個男同學住在一起,他們經常性的活動到半夜3~4點,也常常帶同學回家同歡,我們曾親自出面拜訪多次規勸,也無數次反應給管委會,甚至請警方協助兩次,但他們依然故我,他們表面上說對不起,但警方一走或是隔天他們又忘光光,是否能夠給我們什麼樣幫助或建議,讓我們可以安靜生活,我們多次試圖找房東處理,但透過管委會傳達(管委會無法給我們房東連絡電話),房東也只給了租約到期不續租,但租約到期不知何時,我們又不知到要忍受多久,煩請你協助,感謝‧

學生大多深夜大聲聊天、桌椅碰撞聲及跑步聲,甚至放音樂彈吉它都有,近日也驚動過樓上其他住戶,懇請協助‧
2012-04-28 06:26 · 2樓
我覺得你可以開始蒐集證據控告他們侵害您的權益
要求他們金錢上的賠償
記得先寄出存證信函
我就不相信要上法庭了這些死小孩還不會乖點
2012-04-28 06:29 · 3樓
如果真的是台北大學的學生所為
那這種國立大學的學生素質還真是差到不行~丟臉啦
你看可不可以得知他們是甚麼科系班級的
親自到學校去找他們系主任協調
甚至可以親自到系上抗議
我就看看這樣他們還可以牛皮到甚麼程度
2012-04-28 09:43 · 4樓
房東不能只收錢不做事 把困擾留給鄰居
也要負起維護安寧的責任

請管委會向房東強力施壓吧{:5_238:}
2012-04-28 10:09 · 5樓
最好還是請房東出面解決,寄出存證信函就等於是自己要親自面對這些惡人,誰知道他們會不會私下報復!如果管委會不能給電話,是不是拜託里長幫忙撥個電話給房東,請他出面立即終止租約
2012-04-28 11:47 · 6樓
我以前樓下也是住北大學生....常常半夜12點還大聲玩鬧.
跑了三次受夠後,直接跟他們要手機電話,一旦半夜吵鬧就打電話給他們
當然常常今天打,過幾天又吵....沒關係!一吵我就打. 效果還不錯!通常很快就安靜下來!
如果不想自己接觸就要物管去敲門!!

不然就留紙條給他們說他們製造的噪音已經造成鄰居生活困擾,決定即日起開始蒐證並報請警方/校方處理
看看他們能不能收殮些!
2012-04-28 13:01 · 7樓
北大的學生有些真是浪費父母的錢!
常常在早晨上班時(0620)左右坐公車,
就會遇到一些徹夜玩樂的學生,
一早大車回去睡覺!
唉......
2012-04-28 13:25 · 8樓
lance 發表於 2012-4-28 10:09
最好還是請房東出面解決,寄出存證信函就等於是自己要親自面對這些惡人,誰知道他們會不會私下報復!如果管 ...


管委會沒辦法提供電話的話~那我想里長應該也是沒法聯絡的上房東
建議開住戶大會時針對這點提出討論~人有隱私權沒有錯~但也不表示
房東沒有道義上的責任!!!
2012-04-28 13:29 · 9樓
不管哪間大學的學生或哪裡的居民都有品性不佳的人,冠上xx學校的學生一定xx對於其他好學生太不公平了,各位或許都奉公守法,但因自己母校的學生品性不佳母校全被拖下水對各位也不公平吧!

建議樓主可以打1999看看環保局可否處理並祭出罰鍰!
2012-04-28 13:32 · 10樓
另外愛北大右邊有里長專區,上面也有里長手機可以打電話和里長反應!
2012-04-28 13:36 · 11樓
最近大家常用北大代表北大特區,所以這裡的北大學生我就會想是哪間國中小大學或教育機關?
2012-04-28 15:17 · 12樓
jushua1975 發表於 2012-4-28 13:01
北大的學生有些真是浪費父母的錢!
常常在早晨上班時(0620)左右坐公車,
就會遇到一些徹夜玩樂的學生,


應該說是台灣的大學生"大多數"都這樣吧
12年國教上路後會更嚴重
下降到高中
等著看吧
2012-04-28 15:50 · 13樓
k800425 發表於 2012-4-28 13:29
不管哪間大學的學生或哪裡的居民都有品性不佳的人,冠上xx學校的學生一定xx對於其他好學生太不公平了,各位 ...


Good~~~~~~~
2012-04-28 15:52 · 14樓
Sky0717 發表於 2012-4-28 11:47
我以前樓下也是住北大學生....常常半夜12點還大聲玩鬧.
跑了三次受夠後,直接跟他們要手機電話,一旦半夜吵鬧 ...


國際 1,2街

那邊專門租給學生的套房 應該更嚴重...

2012-04-28 16:35 · 15樓
sigma19 發表於 2012-4-28 15:52
國際 1,2街

那邊專門租給學生的套房 應該更嚴重...


但是到現在卻沒聽到那邊的住戶有來抱怨的

反正總有一天這些學生都會長大,也要出社會工作,也會買房子
總有一天這些鳥事也會輪到他們來體驗
2012-04-28 17:28 · 16樓
都已經困擾這麼久了,沒想到還沒解決......{:4_111:}
2012-04-28 19:04 · 17樓
樓主是否已經確認樓上學生確實是北大學生?

如果物管制止無效, 警察也不能幫上忙
不妨試試看直接找台北大學學務處的生活輔導組

報上學生住的地址給學校, 讓學校協助進行了解

如果沒辦法解決, 只好找校長室抗議了
2012-04-28 20:12 · 18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2-4-28 19:04
樓主是否已經確認樓上學生確實是北大學生?

如果物管制止無效, 警察也不能幫上忙


已經有找教官處理了
處理完當天 吵的更兇
所以現在就是努力尋求別的方式
謝謝
2012-04-28 20:13 · 19樓
k800425 發表於 2012-4-28 13:29
不管哪間大學的學生或哪裡的居民都有品性不佳的人,冠上xx學校的學生一定xx對於其他好學生太不公平了,各位 ...


我們已經查證過是北大的學生
所以沒有特意要冠上北大的學生
2012-04-28 20:14 · 20樓
魟魚 發表於 2012-4-28 17:28
都已經困擾這麼久了,沒想到還沒解決......


很困擾
現在就等了
謝謝
2012-04-28 20:34 · 21樓
我樓上之前也是租給北大的學生,也是常弄到半夜兩三點敲敲打打還會吼叫....
查證後原來是北大有收一些東南亞的短期留學生
學生只要繳學費就可以申請入學那種
高中畢業就可以申請,不用考試就可以入學
也就是學店的行為...

希望台北大學注意一下
國立大學別搞的跟8分大學一樣
學生起碼也過濾一下
不要有繳錢通收...
2012-04-28 20:44 · 22樓
小高 發表於 2012-4-28 20:34
我樓上之前也是租給北大的學生,也是常弄到半夜兩三點敲敲打打還會吼叫....
查證後原來是北大有收一些東南亞 ...


這很傷腦筋
基本上 我們對北大的學生並沒有任何偏見
而是這個問題 我們從2011-09月就一直困擾至今
所以我們也是一直有跟他們在溝通
只是................................

2012-04-28 21:18 · 23樓
大頭 發表於 2012-4-28 20:12
已經有找教官處理了
處理完當天 吵的更兇
所以現在就是努力尋求別的方式


學生宿舍和校外租屋都是教官管的,教官沒失職情況下別去找主管或校長,畢竟他們也很忙建議留下教官手機,一吵就打手機請教官處理,或是打110或1999
2012-04-28 21:21 · 24樓
k800425 發表於 2012-4-28 21:18
學生宿舍和校外租屋都是教官管的,教官沒失職情況下別去找主管或校長,畢竟他們也很忙建議留下教官手機, ...


謝謝你
一切在努力中
2012-04-28 21:31 · 25樓
Sky0717 發表於 2012-4-28 16:35
但是到現在卻沒聽到那邊的住戶有來抱怨的

反正總有一天這些學生都會長大,也要出社會工作,也會買房子


我就是住在很多大學生的套房區
曾經貼過紙條在信箱
也曾經吵了一整夜失眠後
清晨五點趁聽到開門聲
出來以失眠的鬼臉罵人{:9_592:}

雖然當過大學生
但以前也知道自制
我覺得這純粹是個人品德問題{:12_705:}

and...不抱怨不代表忍受得了
只是還沒爆發吧{:1_758:}
2012-04-28 21:41 · 26樓
1.錄音收證
2.報警處理
3.請警方直接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第72條第三款開單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對房客、房屋所有人(就是房東,負管理義務)與物業管理中心開單,多開幾次看狀況有無改善。
2012-04-28 21:50 · 27樓
大頭 發表於 2012-4-28 20:12
已經有找教官處理了
處理完當天 吵的更兇
所以現在就是努力尋求別的方式


既然找教官會更吵
那表示教官可以找到當事人了

很好,

1. 打電話給校長, 應該會被秘書擋下, 就跟秘書講, 請秘書轉達校長。校長當然不需要管到這些鳥事, 但是居民打電話給校長, 告訴校長你的學生在外面沒個分寸, 其實是對校長進行抗議, 如果校長是個把學校放心上的校長, 必然會為影響校譽事件感到羞恥, 並嘗試解決問題。

2. 要求教官聯絡學生家長, 問明聯繫的教官姓名, 然後給軍訓室主任王少將打個電話, 請他協助追蹤辦理。根據北大網站的訊息, 北大的生活輔導組組長是由軍訓室的操教官兼任, 是王少將的部屬。
2012-04-28 22:33 · 28樓
linsunyu 發表於 2012-4-28 21:41
1.錄音收證
2.報警處理
3.請警方直接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第72條第三款開單


贊成+1

現在的人已經不知"是"或"非"了,

既然已經溝通過,就直接採取蒐證行動~

2012-04-29 00:45 · 29樓
不知道北大是否還有導師制
先請教官提供該生就讀的科系(可能的話看可否問到姓名)
再去電 系辦公室詢問導師或系主任的聯絡方式
直接找導師與系主任反應

通常導師及主任會"直接"關係到學生的
操行成績及學業成績
這樣這批學生應有所警惕才是

目前教育部要求很多所大學的導師
必須至賃居生住宿處實地查訪
您亦可藉由此與導師晤面
2012-04-29 07:33 · 30樓
大半夜,過吵
請警方出面溝通
2012-04-29 08:32 · 31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2-4-28 21:50
既然找教官會更吵
那表示教官可以找到當事人了



學校的教官只能柔性勸導,沒有公權力
學校也不可能給予處分(我看處分也沒用吧)
還是要直接找警察才能處理
2012-04-29 09:19 · 32樓
小白熊 發表於 2012-4-29 08:32
學校的教官只能柔性勸導,沒有公權力
學校也不可能給予處分(我看處分也沒用吧)
還是要直接找警察才能處 ...


我也覺得學校不會給處分

看中指蕭之前擋救護車又比中指,後來也沒被判刑台大也沒給處分!
2012-04-29 10:09 · 33樓
我也遇過類似問題,常有一推大學生半夜12點在靜巷中喧嘩,尤其是常有女學生尖銳的笑聲把小朋有吵醒,也寫信給被北大校長,也有回應說會請教官來巡邏,北大也回應要我確定是否是北大學生,我不知道在北大特區會群集一堆大學生還會是哪一間大學,唉~~
2012-04-29 11:31 · 34樓
小白熊 發表於 2012-4-29 08:32
學校的教官只能柔性勸導,沒有公權力
學校也不可能給予處分(我看處分也沒用吧)
還是要直接找警察才能處 ...


不是要教官動用啥公權力啦
現在小孩哪會理教官啊 {:4_163:}

但是學校還是會有些「德高望重」, 對學生具有說服力的師長
此外, 還有學生家長這邊可以道德勸說

每個人都有他的罩門
學生也不例外, 總是會因為怕傷到某個人的心, 就會自動改善自己的行為

也許是某個特定的老師, 也許是媽媽, 也許是女朋友
當然也可能真的是一個「申誡」
如果他就是需要完美無瑕的操行紀錄來拿他的獎學金呢?
誰知道呢

學生是學習階段的孩子, 不是什麼天大的錯, 就先不用上法院
讓家人和學校來管管他就好

當然啦, 要讓學校願意管, 就得先讓學校有點「責任感」, 所以要把壓力移轉到校長身上, 讓校長「感同身受」, 這樣才會有處理事情的意願和動機
2012-04-29 11:37 · 35樓
yljimmy 發表於 2012-4-29 11:31
不是要教官動用啥公權力啦
現在小孩哪會理教官啊



説得很客觀,給你一個讚!
2012-04-29 12:25 · 36樓
easonhuang 發表於 2012-4-28 06:26
我覺得你可以開始蒐集證據控告他們侵害您的權益
要求他們金錢上的賠償
記得先寄出存證信函


一切在處理中
只是想知道 里長在方面可以提供什麼協助
因為最終還是要靠自己
2012-04-29 12:38 · 37樓
linsunyu 發表於 2012-4-28 21:41
1.錄音收證
2.報警處理
3.請警方直接按社會秩序維護法第第72條第三款開單


警方說無權開單
所以..................
現在在尋求別的方式
等有結果會再貼上來讓大家了解
2012-04-29 12:50 · 38樓
我要說的是 我們反應已經10幾次以上
寫信給學生 當面也溝通很多次
也請教官處理了
學生之中 似乎就是有人很皮
他以為我們對他們就是沒輒
管委會所能提供的協助 也就是告知房東
而房東 每次都說他人在南部 不方便出面
而且說 租約到就會請他們搬走
好像他比我們更委曲一樣
而他從未主動跟我們聯絡
管委會也無法提供他的聯絡方式
關於請警察開單 我們也詢問過了
法條我們也查過了
現在看起來 還沒有哪一條可以真正的制止這些出租戶
所以現在我們是所有的方法都會去試 該跑什麼流程 我們就跑一次
我們不怕麻煩 我們都已被深夜吵了2年多
這次一定要解決
謝謝所有愛北大的"捧油"提出你們的建議
之後如果事件告一個段落
也會把整個處理方式寫出來 供大家了解
再次感謝
2012-04-29 13:13 · 39樓
另一個方式就是提起民事訴訟
以人格權受侵害為由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92年判例即肯認鄰人製造噪音,如其情節重大,亦屬對人格法益之侵害。

92 年台上字第 164 號判例
要  旨: 於他人居住區域發出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應屬不法侵害他人居住安寧之人格利益,如其情節重大,被害人非不得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2012-04-29 13:42 · 40樓
法老王 發表於 2012-4-29 13:13
另一個方式就是提起民事訴訟
以人格權受侵害為由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92年判例即肯認鄰人製造噪音,如 ...


如果真的提告
也會一併提出民事的
謝謝你
一切還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