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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士林王家都更啟示錄

2012-03-28 10:09 · 樓主
我見我思-士林王家都更啟示錄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2032800537.html

2012-03-28 01:02 中國時報 【何榮幸】
 星期天帶女兒去散步時,看到了被稱為「都更釘子戶」士林王家掛出的「家,不賣也不拆」布條。女兒的眼神充滿疑惑,我說,這是一個很長的故事,台北市政府、建商應該尋求不需要強制拆除王家的都更方案,如果這座城市懂得尊重每個人的居住人權,那才是值得下一代安身立命的歸宿。

 台北市政府十九日貼出公告後,公權力依都更條例第三十六條拆除士林王家已箭在弦上。星期天晚上的捷運士林站,因而出現了針鋒相對場景,關切此案的學生們拿著大聲公,分發傳單聲援,幾位在地住戶則與學生爭辯,抨擊釘子戶阻礙都更,偶有好奇的路人循線前行到王家一探究竟。

 表面上,這是「三十八戶VS兩戶的戰爭」,士林文林苑案已經搬出等待重建的三十八戶,當然希望政府申張公權力,儘速依法完成都更好讓他們回到新家;從頭到尾都強調沒意願參與都更,幾年前並已自行完成改建的王家,則希望被排除在都更案之外以守護家園。

 站在現場觀察,王家是土地產權獨立、自成一格的二樓透天厝,並非牽一髮動全身的集合住宅,將王家畫出雖會讓建商利益受損,但不至於影響都更案進行,也不會影響三十八戶回家。至於建商刊登業配廣告宣稱王家是「要價兩億的貪婪釘子戶、阻礙城市進步的全民公敵」,王家也已澄清是依都更條例三十二條,被迫寫下兩億天價陳情書以試圖自力救濟,但王家不同意合建的立場從未改變。

 既然如此,這項都更案為何無法排除王家進行?答案是:建商透過預售屋把戰場變成了「九十戶VS兩戶的戰爭」。建商先是把不參加都更的郭元益糕餅博物館等基地邊緣住家排除在外,以增加改建案同意戶數所占比例(從原本不到五成到最後高達九五%);繼而將九十戶預售屋銷售一空(把從未同意參加都更的王家土地也算在其中),若將王家畫出,建商將面臨預售屋違約金賠償難題。

 儘管二月十日營建署會議曾提出改變上述僵局的若干方案,但建商以九十戶權益進逼,市府則以最高行政法院已駁回上訴為由發出強拆公文,使得此案眼看就要成為台北市第一起強拆有人居住的合法民宅案例。

 聲援王家人士已將此案層次提升到「都更條例三十六條強拆條款違反國際人權公約/違憲」;事實上,即便是依法行政,士林王家是否已達到都更條例三十六條規定的非拆不可程度,仍有一定的商榷空間。根據法令,變更都更計劃只須更新單元內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市府若能積極協調此案三十八戶,找出尊重居住人權的局部變更方案,將可避免以都市更新為名產生的都更悲歌。

 離開王家門口之際,我跟女兒說,希望這個故事的結局,是每個人都能平等住在這座城市中,而不是建商、多數人與公權力使用都更這項武器逼迫少數人投降。

 不到五歲的女兒一臉茫然,但我知道她將來長大後,不會忘記現在看到的抗議景象,而且會牢牢記住這個故事的結局。
2012-03-28 10:17 · 2樓
身為重劃區的住民,各位看倌不知對此事件有何感想,對於未來捷運或新重劃區等勢必會徵收民宅的計畫,又有何高見?
2012-03-28 11:09 · 3樓
回復 洪阿民 的帖子

法律是保護懂得人跟強勢的人..我希望有一天中華民國的法律可以真正的保戶弱勢者,子孫之福^^
2012-03-28 11:28 · 4樓
🔧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2-3-28 11:29 編輯


都更有其必要之惡
都市不更新,大樓會老化會殘敗,都市面容只能以醜陋來形容
我舊家在板橋文化路捷運邊,10戶裡,有一戶在都更計畫時跟建商開獅子之口
至今建商都卻步,為的是什麼?
因為他房子在一樓,現在有開知名日本料理店,每月房租收入頗豐
所以他怎麼也不同意都更
但犧牲的卻是我們其他9家權益
2012-03-28 11:45 · 5樓
🔧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3-28 11:46 編輯


回復 Tony 的帖子

我明白。
基本上我臉書上的朋友/同學全都反對此事 (可能因為多半是人文科系出身或現為文化出版工作者)
但我知道愛北大這裡一定有不同的聲音,所以貼出來聽聽大家的卓見。
2012-03-28 11:52 · 6樓
🔧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2-3-28 11:58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3-28 11:45
回復 Tony 的帖子

我明白。


最近看到幾則大陸遊客對台北市甚至台灣都市面容的觀感
清一色都是說都市外牆骯髒,管線外露,鐵窗違建......等等的負面觀感
因為我們這裡都市更新還是剛開始計畫,
而大陸卻因為共產主義,土地多數是公有,政府可以隨時做都市更新
也因此上海等都是可以在幾年之內改變

其實都市更新好壞都有
像大陸這樣更新,人民的怨聲也很大,但都市面容得到格新
但像我們這樣都不都更,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也沒有比較快樂
2012-03-28 11:57 · 7樓
回復 Tony 的帖子

就是因為鐵窗 結果買了這裡的窩
真的很難接受有鐵窗的大樓......
2012-03-28 12:13 · 8樓
🔧 本帖最後由 康康 於 2012-3-28 12:16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3-28 11:45
回復 Tony 的帖子

我明白。


因為職業的關係有聽到傳聞

這是錢的關係金額談不攏

高出市場行情很多

現在很多建商都不會去碰都更

除非建商自己有絕對多數的土地

我自己遇到的例子

都更不談條件的時候,大家都說有意願

但是條件談下去後,很多人都希望建商對自已的條件還要比別人好

建商找的估價師,地主不信任

那叫地主去找估價師估價,地主又說數字他不滿意

不管那個政府,都不敢隨便拆房子

沒有都更會委員的同意,行政單位是不敢動的

都更會是委員制的,裡面的委員大部分都是和建商立場是相對的

我就看過23樓的商業大樓合法規劃案,硬生生的被委員砍到19樓以下

(理由是樓太高影響周邊景觀就算法律允許委員有意見還是要砍樓層砍容積)

我常常在想台灣有些時候是只講民主不講法治的

一切以民主最大,至於法治先擺一邊

管他合不合法匯集民氣先

管他是大眾的利益,拎北的利益最大,你們不顧我的利益就是不民主,我就要抗議,我就要上蘋果,除非你答應我的要求,我的要求也不大,就是比隔壁的多個幾千萬就好了。







2012-03-28 12:17 · 9樓
🔧 本帖最後由 簡單生活 於 2012-3-28 12:36 編輯


剛看了新聞{:4_200:}
王家是獨立的產權與建物、如果王家沒有拿建商的錢或簽訂合約的話(只有當事人知道)、政府就派人強拆民宅、這政府就-----太霸道無理、是幫兇。{:4_95:}{:4_200:}

台灣的政府怎麼會變成這樣???
沒辦法、自己選出來的政府@@

如果是這樣的政府、殯葬特區也是他們說的算{:4_202:}{:4_138:}

2012-03-28 12:18 · 10樓
魚與熊掌難以取捨, 要取得其平衡點須從較高的角度(宏觀且理智)但帶著人文關懷(合理的回饋及補償)的態度來看來處理. 法律由國會通過, 政府依法執行, 如有弊端則交由檢調法院處理. 看似陳腔濫調但評價這個國家就看其人民怎麼去運作這些民主機制.
2012-03-28 15:10 · 11樓
再轉貼一篇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23/112012032800838.html?fb_comment_id=fbc_10150778054426834_23538725_10150778119846834#f1e2ba3198

讀者投書》少數服從多數合理?惡法逼王家人搬家
2012-03-28 12:20 新聞速報 【林禾】
我來說文林苑的故事。也許我們應該從都市更新開始談起。也許我說的有很多錯誤,還請不吝指正。

所謂的都市更新,說到底就是指把老舊的建物拆除,然後蓋新建物。這本來沒有什麼好討論的,我家要怎麼蓋、要怎麼拆,只要我能取得建照,沒人可管。但上述情形是指獨棟透天厝的情形,社區別墅、住宅大樓由於住戶往往只取得建物的部份產權(除非是那種地主擁有整棟大樓產權的情形),所以要拆除建物,理論上必須全體住戶同意才行。

然而一個家庭內兄弟姊妹都會不合,何況是一群各有其志的住戶要達成蓋新建物的共識?因此理論上拆舊建物蓋新建物很簡單,實際上難上加難,非常少見。

由於建物老化對於都市景觀乃至都市生態都有影響,所以政府就介入建物更新的過程,提出「都市更新」,以政策方式鼓勵大家拆舊蓋新。最重要的策略就是提出容積率的獎勵。

所謂的容積率,就是指一塊土地上,建物可以蓋出的體積比,而這跟都市計畫有關。想想假設你住在小巷子裡,結果巷子內有地主一口氣蓋了50層樓高的高樓,我們先不討論安全問題,光是那棟大樓每天上下班的車潮,保證就可以塞爆巷子。因此容積率限制就在於避免這種鳥事的發生。

政府鼓勵建物更新的最主要辦法,就是放寬那塊土地的容積率。原本這棟建物的土地的容積率只能允許建物蓋4層樓,市府放寬如果土地上超過一定年限的建物要拆舊蓋新,那麼新大樓可以蓋到8層樓。原本的住戶不但每戶的坪數不變,還多了4層樓可以讓大家分。這多出來的4層樓,就是建商的甜頭,建商願意找住戶來推動都市更新,關鍵就在於這多出來的容積率。

在這情形下,損失最多的往往是一樓的住戶。因為台灣老建物一樓通常都是店面,然而都市更新後多半被改為純住宅大樓,一樓變成大廳,根本沒有店面可言。就算設了店面,也往往不合一樓店家所需。

為什麼?因為公設比。政府規定大樓要有一定的公設比,然而早期建物的公設比非常低,權狀上的土地面積幾乎就是實際上可用的土地面積,然而政府的公設比政策基本上是調高不調降,所以現在新建案的公設比都很高,30%已經算是很少了。對二樓以上的住戶來說,公設比高只是住的地方變小一點,比較不方便,但是房價會漲,划得來。一樓的店面實際使用面積一旦縮小,很可能生意就大受影響,影響權益太大。

因此在都更案當中,一樓店面持有人幾乎都會反對,特別是像機車行這種非一樓不可的老住戶,幾乎都不會同意。

那麼下一步就是建商把一樓住戶的產權買下來。但這樣局勢就變成一樓住戶拿翹,他可以獅子大開口,就算喊價超乎市價太多,大家也沒皮條。

因此我們新的都更法,學習日本,採用多數決而非共識決的方式辦理都更。根據台灣的辦法,只要支持更新的住戶超過85%,就可以開始都更,不用理會那剩下的15%,如果廠商趕不走,政府還要代拆。但是錢還是要給,因此由新建案的推動者(通常就是建商)找個估價師來估價,然後依估價師的估價報告塞錢給15%住戶,就這樣了事。

結果這下輪到建商拿翹。我搞房地產研究的朋友最近講了很真實的案例:有個都更案建商委託的估價師,開出了一樓店面估價報告,竟然每坪只有30萬。這根本是叫人家跳樓嘛!!!

這就是我那位朋友的研究領域:他在日本拼的碩士學位,就是主修日本目前新的估價辦法,試圖提出一個合理的價格,讓大家可以依循。這是題外話了。

文林苑的案子最荒謬的是,苦主不是大樓的住戶,他們也不住一樓,他們只是住在大樓旁邊的透天厝而已。建商為了想把都更基地擴大,就看上他家的土地,私底下去探聽,發現它們家根本不願意加入都更(說真的也沒必要加入,因為苦主根本不在建築線內,也就是說,拆了苦主的家後,實際上是拿去當大樓周圍的休閒綠地,夠扯吧!),於是連通知都沒通知,就直接把苦主的地報進都市更新案中,甚至賣起了預售屋,結果這下就綁架原本大樓的住戶:因為其他住戶早就搬出去,他們的利益跟建商是一起的。

由於苦主根本沒被通知,所以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畫進都更,也就無從在合理的期限內向都市計畫委員會表示反對意見。即便兩次行政官司,還是無法挽回被拆的命運,因為依法判決,苦主是穩輸的。

這其實就是惡法。我們都說惡法亦法,不過這是我們這種風涼人講的風涼話。如果我們今天是當事人,當我們的身家被奪得一乾二淨,最好是我們還講的出這種屁話。

我不知道這件事後面還會有怎樣的抗爭,但是我會盡力支持,網路上傳傳文字只是順手之勞,有遊行的話,請假都會去。因為我也正在看房子的年紀(週末都在看房子),這種事今天發生在別人身上,明天就有可能發生在我們身上!
2012-03-28 15:28 · 12樓
回復 Tony 的帖子

我好幾年前去上海出差, 假日繞去車站週邊看看, 整區的舊屋被拆光, 巷口還有噴字, 就是什麼鼎力支持政府建設國家之類的字眼...

幾年時間, 上海搖身一變, 從衛星圖上像北韓一樣的破落都市, 變成現今的光鮮亮麗......但是, 我不知道原來那些人搬那去了....


都市更新這種事, 真的要遇到了才會有不同體會, 旁觀的人還是少說話的好.....這會得罪人的.

我台北老家正在辦都更......二戰時期的老屋.....談了好幾年了, 有釘子戶嗎? 其實並沒有... 都簽字了嗎? 也沒...

為何不簽? 因為, 有人開口要搬可以, 土地一坪收購價要比照東區價格 ... 這就是台北市多數都更案的現狀... 繼續吧....人就是這樣...

2012-03-28 15:43 · 13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3-28 15:10
再轉貼一篇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0823/112012032800838.html?fb_comment_id=fbc_101507 ...


這篇更感覺不合理. 不過都更比較複雜. 徵收則是地主與政府的角力. 還真想看看了解前一篇提到學者如何研究一套合理的模式?
2012-03-28 15:45 · 14樓
太不合理了!!

2012-03-28 16:28 · 15樓
回復 簡單生活 的帖子

他是開太高了吧.因為新聞上有播出當初建商跟王家的協談書.王家說請建商拿出5億.下面還有王先生的簽名
2012-03-28 16:40 · 16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3-28 16:40 編輯


各位看一下都更地旁邊的釘子戶獨立屋....這個案例在中和算有名的.....

很好看? ...... 很糟糕?........我不說, 這會得罪人的.....


2012-03-28 16:41 · 17樓
跟本就是強盜麻
惡法 ~~

2012-03-28 16:45 · 18樓
麥克 發表於 2012-3-28 16:40
各位看一下都更地旁邊的釘子戶獨立屋....這個案例在中和算有名的.....

很好看? ...... 很糟糕?........我 ...


警衛室?!{:4_130:}
2012-03-28 16:52 · 19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3-28 17:00 編輯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都更案例二:

台北市我常經過的路段, 角間這一個獨立棟的周邊都拆光了.....剩它........不拆.....

我看這個建案也是兇多吉少, 會像中和那個一樣 .... 各位有沒有發現, 不肯拆的多數都是角間......

2012-03-28 16:57 · 20樓
我這樣說好了....我本來想要搬去老家的都更新大樓.....但是等超過5年以上, 都沒下文了.....所以, 放棄....改選這邊.....

老舊台北市? 留給他們去繼續爭吵吧...我不想管了.... 這邊很好...
2012-03-28 16:58 · 21樓
回復 獺妃 的帖子

5億有點離譜^^
2012-03-28 17:02 · 22樓
麥克 發表於 2012-3-28 16:52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都更案例二:


不過, 這張提供的, 感覺原有的小公寓都參差不齊, 一定有新舊之分吧?! 建商會按不同市價來補償嗎?!{:4_144:} 內湖親戚家也是有在談都更, 不過他們是連棟的公寓, 就沒此問題
2012-03-28 17:09 · 23樓
🔧 本帖最後由 麥克 於 2012-3-28 17:13 編輯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我親身參與過一個還沒成功, 我自己看是很難會成功的都更....

一般來說, 估價師估的時候一定是標等價, 但建商與不肯搬的當然也都不是傻子, 會另外再補貼釘子戶一大筆錢....

舊市區的土地收購價若真的獅子大開口要比照東區.....那可是暴利ㄚ...."身家奪的一乾二淨"這種話.....沒的事吧? 賺到眉開眼笑才是真的......

我這邊講的案例不是指釘子戶喔, 是已表達願意搬, 但是開口要建商高價收購的.... 北市這種狀況比較多.


士林那個案不太一樣.
2012-03-28 21:57 · 24樓
回復 文兒 的帖子

這沒什麼啊.沒要到就算了.要到算賺到.不就這樣嗎
2012-03-28 22:28 · 25樓
建商改建獲取利益叫都市更新??
我幾乎每個月去香港,香港有這樣搞嗎?
香港就失去國際金融經濟地位了嗎?
那這樣可以讓建商把地劃一劃,然後一坪賣200萬,把大台北一堆老舊房子趕出去,這樣叫都市更新嗎?
如果是你,你要這樣嗎?
如果這是建公園,或道路或公共建設..........那才叫都市更新吧? 這樣才能說服人民吧! 是不是?
現在不是老百姓買不起台北市,是官商勾結把地價房價都搞高了,不是這樣嗎?
真的是太可惡了!
2012-03-28 23:18 · 26樓
回復 獺妃 的帖子

一則新聞報導就可以揭露真相嗎?

我查了一下文林苑這個建案的資料,此建案98年推出,坪數從25至60坪,預定發還地主戶約半數左右,另有約一半戶數在預售時已經銷售一空,當時的銷售價格約在每坪43至45萬元。大家不妨想想,與此建案可銷售金額相比,王家開價五億是獅子大開口,還是意在逼退建商?
2012-03-29 07:09 · 27樓
答案是:建商透過預售屋把戰場變成了「九十戶VS兩戶的戰爭」。建商先是把不參加都更的郭元益糕餅博物館等基地邊緣住家排除在外,以增加改建案同意戶數所占比例(從原本不到五成到最後高達九五%);繼而將九十戶預售屋銷售一空(把從未同意參加都更的王家土地也算在其中),若將王家畫出,建商將面臨預售屋違約金賠償難題。{:4_92:}
2012-03-29 08:11 · 28樓
回復 獺妃 的帖子

可能我比較理想...覺得合理很重要^^如果是這樣的機會主義..不太欣賞
2012-03-29 08:53 · 29樓
很多媒體報導都只報導一半

一個都更程序不是那樣簡單

王家真的不懂嗎

聽說王家還有一個是淡大建築所的(今天的蘋果上寫的)

繼續報導下去把所有會議記錄和談判過程公開出來

這樣對大家都好

到底是多數暴力,還是給不起給不夠



2012-03-29 08:58 · 30樓
🔧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3-29 08:59 編輯


再貼一則今天蘋果的,有提到大家討論的重點,小弟就標了紅字。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4122845/IssueID/20120329

不想劃入都更 應積極書面表態
2012年 03月29日
我不想參加都市更新不行嗎?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表示,惡法亦法「不想參與要積極表態,去說服實施者,且協商過程一定要參與,權益就要自己去保護。」他舉台北市仁愛路一屋主為例,不想被劃入都更單元於是舉證造就自己機會,終於被排除在都更單元之外。

計劃核定陳情已遲
文林苑都更案屬「公劃更新地區」,只要十分之一的住戶同意就可直接將「事業概要」送審,王耀德表示,二○○六年實施者樂揚建設三次送設計圖到王家,王家都明確表達不願參與。但淡江建築所畢業的王耀德也說:「當時對法規不熟悉,並未以書面陳情表達不參與。
一直到政府發公文給王家,說該都更已核定通過,王家才寫陳情書,但政府說王家未提及權利要求,王家於是重新陳情表示不合建,並附上權利要求兩億元。但王清泉昨天說:「不管五億、兩億,我們只是希望建商知難而退。」
至於「自行劃定更新單元」的都更案,劃定前有鄰地協調會、劃定後有公聽會等,建商建議在鄰地協調會中,要利用口頭或書面明確表達不想參與,而最後的時機點,就是在事業計劃核定前。台北市都市更新處處長林崇傑昨天說,王家在事業計劃核定後才提出異議,因此強制拆除只是「依法行政」。
但張金鶚表示,台北市仁愛路、杭州南路口有位屋主,在事業計劃核定前就陳情表達不願意劃入都更範圍,市府專案小組於是勘察現場,認為可以不用納入,法院於是判決市府敗訴,讓屋主劃出都更範圍。
記者林帝佑

我只能說,法律確實是保障懂法律和會鑽法律的人,至於相關人士言論的真偽,恐怕只能留給上帝或天公或阿拉裁決了。
2012-03-29 10:13 · 31樓
michelle416 發表於 2012-3-28 22:28
建商改建獲取利益叫都市更新??
我幾乎每個月去香港,香港有這樣搞嗎?
香港就失去國際金融經濟地位了嗎?


其實都更還是必要的, 想像幾十年後, 房子老舊/市貌不整齊的樣子. 關鍵在於都更做法合不合理, 如果大家都認同且得到自己認可的補償, 都更倒是美事.
2012-03-29 10:23 · 32樓
看到那麼多警察拉人,畫面很不忍心....,但為什麼王家要反對,也值得探究。

幾個月前財經新聞有報,新北市都更的法令修正,透過多數決,往後釘子戶將更容易拆除,詳細條文我不知,但這是風向球,政府<OR執政黨>將朝著犧牲民眾,成就某種利益的方式走,這個利益是都市規劃或建商,另一問題。

在這個風向之下,王家絕對不是最後一個都更下的爭議案件,相信後面更多。

有一個機制叫''損失補償'',國家合法的侵害民眾權利,必須給予補償,如果因為合理又合法的機制,喪失權利的民眾有所救濟,爭議性較小,或許還能有失之東隅,收之桑隅的效果,但這必須建立在合理的補償上。
有一個機制叫''訴訟參加'',即使非訴訟當事人,是基於一定利害關係的第三人,法院會通知該第三人參加訴訟,判決效力更會及於第三人。

個人認為問題重點在於:
1.北市府基於什麼法剝奪王家財產權?
2.北市府有沒有做合理的補償?
3.有沒有踐行程序保障?

這三點每一個都有更細膩複雜的要件檢視,假設都更法是惡法,那要先宣告違憲;合理補償?那要看看補償條例規定;踐行程序保障?
......淡江建築所畢業的王耀德也說:「當時對法規不熟悉,並未以書面陳情表達不參與。」 ,市府給了陳情機會,但王家沒有書面表達反對,這點來看,王家難辭其咎,或許不應該歸責小市民,但實務操作就是如此,很殘忍,但就是如此。
2012-03-29 10:28 · 33樓
evalee 發表於 2012-3-29 10:23
看到那麼多警察拉人,畫面很不忍心....,但為什麼王家要反對,也值得探究。

幾個月前財經新聞有報,新北市 ...


真是客觀專業...
讚....
2012-03-29 10:45 · 34樓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淡江建築所畢業的王耀德也說:「當時對法規不熟悉,並未以書面陳情表達不參與。」 ,市府給了陳情機會,但王家沒有書面表達反對,這點來看,王家難辭其咎,或許不應該歸責小市民,但實務操作就是如此,很殘忍,但就是如此。


我想這就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源頭。
但法律為什麼不能訂得周延些,人性化些,比如要政府/建商一方「善盡告知之責」,籲請反對民眾用書面陳情,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懂法律。
類似這種法律只保障懂法民眾,或給律師迂迴空間的情形,我想不在少數,每個人都有可能遇到 {:4_202:}
2012-03-29 11:22 · 35樓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3-29 10:45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是的,阿民大真聰明。
這種告知叫做''教示義務'',不教而殺為之虐,政府違反<未告知>甚至可以打官司告程序違法。

法令千百種,即便律師法官也沒辦法通透了解,全台灣有哪些教示義務,因此只能選和自己相關的了解。

當初王家收到都更通知,不在都更範圍之列卻被強徵,應該即刻反應,甚至提起訴訟。但可能他們不了解嚴重程度以致錯失機會。

看了很可憐....,但都更法意不在保障民眾,是奠定都市更新的合法性,絕對是站在政府這方的,。

像殯葬區一事,相信很多人,包括市府,都覺得沒簽約你們在抗議什麼?反應過度,甚至我打電話給某議員助理,他還說你們不要那麼急......。
但權利救濟有即時性,一但簽約,後續程序只是背書,要翻盤很硬....,在這個時候不擋,往後一定後悔,王家還領有補償,我們連回饋金都沒有,王家喪失祖產,但有其他代替物補償,我們喪失環境權和健康權,沒有任何補償....。
看到這篇的,請更要關心三峽殯葬區的問題。
2012-03-29 14:51 · 36樓
andy826 發表於 2012-3-29 10:13
其實都更還是必要的, 想像幾十年後, 房子老舊/市貌不整齊的樣子. 關鍵在於都更做法合不合理, 如果大家都 ...


同一黨在台執政這麼多年,從不好好規劃與計畫
現在說要來規劃一下,強硬執行
像師大一樣,25年前我就住在那裏,結果呢? 哪一家店不是合法開設?
那很多地區象徵城市味道的建築,是不是該都轟掉?然後從新更新一下?
台灣從不講究美學,從不注重藝術,有錢就蓋,每天以拼經濟之美名! 政府也不規畫與規範..............當然才幾年就覺得一團亂
就算現在都是新大樓,就有美感嗎?
我就去一個重劃區,大樓亂蓋一通,你認為美嗎? .......
北大特區如果沒有遠雄的造鎮,大家覺得很有美感嗎?
這樣幾十年就以督更之名再來一次重整,利到誰?
所謂都市更新不一定就是要蓋新的,重整也是都更的一種!
那希臘的愛琴海的統一建築哪來的!
沒有用心的政府,假以很多美名都可以洗大家的腦!
2012-03-29 15:15 · 3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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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王家那個算是特例ㄚ..... 都更這種事, 就我個人的實際經驗, 不太可能有那種住戶蒙在鼓裏, 或不知道自己的權益這樣的狀況, 一般的情況都是與建商談判多回後破裂, 翻臉後各自找對自己有利的說法對簿公堂而已..... 我們身為局外人, 不會知道雙方談判的真實全貌的, 所以, 我不想針對王宅案發表意見....省的被新聞給耍弄情緒了....

我老家那個都更狀況, 光是向台北市政府遞件前就開了好幾次說明會, 業者費時數年去溝通.....大家口頭都說樂觀其成ㄚ.... 但說到給多少錢換多少屋時就都不成了..... Orz.... 整塊街廓, 在邊緣區宣告不參加都更的獨立棟公寓式建築也是有ㄚ, 在溝通的過程中, 也都依法排除在建案設計圖外了, 即使是做到如此, 我還是覺得老家這個都更案前景茫茫ㄚ....因為都更法仍是有保障那些"所需無度"的部份老鄰居地主, 他不簽的話, 你是拿他沒輒的.....

說實在的, 市府那有可能會無條件挺那多數已同意都更的地主? 有嗎? 沒有..... 都更法有那麼強大嗎? 我等了快七年了, 我看不出來.....

反正, 我早就放棄那個都更案了, 老家就繼續放在那邊破落荒廢吧 .... 有人會同情嗎? 我看也很難吧? 沒親身經歷數年遙遙無期都更歷程的人, 是很難瞭解這是怎麼回事的 .....
2012-03-29 15:55 · 38樓
🔧 本帖最後由 andy826 於 2012-3-29 15:56 編輯


michelle416 發表於 2012-3-29 14:51
同一黨在台執政這麼多年,從不好好規劃與計畫
現在說要來規劃一下,強硬執行
像師大一樣,25年前我就住在那 ...


是可以這樣說, 但不用每次都要扯顏色. 我相信藍綠都一樣. 不過建商要是沒利益, 怎麼會辦都更? 又不是慈善事業. 但若今天建商就是政府單位來做來規劃呢?! 我相信比奢侈稅更有用
2012-03-29 16:07 · 3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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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當過那個長久等待, 徒勞無功, 望著祖宅逐漸破落束手無策, 也知道是那幾個老鄰居口頭上都說樂觀其成都更, 卻開口就所需無度, 看盡人間現實, 心中無奈萬分的多數地主ㄚ.....
2012-03-29 16:20 · 40樓
Tony 發表於 2012-3-28 11:52
最近看到幾則大陸遊客對台北市甚至台灣都市面容的觀感
清一色都是說都市外牆骯髒,管線外露,鐵窗違建... ...


大陸的土地雖然是屬於國家的;

但是在大都市面臨城市改造時,所遇到的阻力不會比台灣小.

我公司上海代表處就在徐匯區政府大樓的旁邊.

時不時的就會看到許多的老爺爺,老奶奶

在區政府旁邊集結.

不用問,就知道是為了抗議城市改造而來的.

這事,連集權國家都難以處理,

我們如果只用幾條法規來規範的話,

後續一定會有更多的問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