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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民政局要跟昌溢討論簽約期限!!!

2012-03-26 09:45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2-3-26 10:06 編輯


有關您寄至「院長電子信箱」及「本會民意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其中所提「三峽生命園區BOO投資計畫案」相關問題,本會說明如下:

一、為落實擴大民眾參與,並避免於投資契約簽訂後發生相關抗爭或質疑,影響促參案件之履約及社會觀感,本會已於97年12月30日函頒修正「機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作業注意事項」,其中第16點明定主辦機關辦理促參案件之規劃時,應徵詢相關民眾及團體之意見,並應將前揭意見納入規劃考量。如屬鄰避設施或位於生態及環境敏感地區案件,於公告前或簽約前尚有反對意見者,主辦機關應明定最後疏處期限逾期未獲共識者,主辦機關應審慎考量是否繼續辦理,以兼顧公共建設興辦目的、生態環境衝擊及民眾權益等層面,不致偏離政策美意。

二、所詢本案主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未明定最後疏處期限,導致自100年5月迄今得以無限期延續乙事,本會已洽詢市府民政局進行瞭解。據該局表示,市府將於101年3月29日民間申請人進一步討論,並將訂出合理之疏處期限。後續與地方民眾之溝通協調,均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不致有黑箱作業情形發生。

謝謝您的來信,請繼續利用電子信箱來函指教。另針對本案如需進一步查詢,請逕電洽 (邱建榮02-87897696),由本會承辦人員為您說明,或可至本會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網站(http://ppp.pcc.gov.tw/)查詢相關資料。順祝               

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 民政局辦理殯葬特區BOO案,並未事先徵詢相關民眾與團體意見,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卻當作沒看到,規定擺在那邊卻當作沒看到,令人遺憾。

2. 殯葬特區是鄰避設施,也設置環境敏感地區,因此引發居民強烈抗議,但民政局從去年五月王明麗議員發起連署到現在,竟然都沒有依規定訂立「最後疏處期限」,導致爭端無限期延長,製造民眾長期恐慌與不滿,但行政院卻毫無究責意思,真的是「官官相護」!

3. 3月29日(星期四)市府要跟昌溢公司討論簽約期限的問題了!!!但民政局還是選擇「黑箱作業」,既然要開會討論,為什麼不邀請民意代表或民眾參與?而且討論日期與討論內容都沒有公開,難道「最後疏處日期」也是由市府跟業者「私下橋」?什麼都業者說了算,我們真的活在民主社會嗎?


  3月29日(星期四)市府要跟昌溢公司討論簽約期限的問題,請各位民意代表主動關心並積極介入,同時呼籲新北市政府重視人民意見,相關討論均應公開透明,若主辦機關民政局沒有依規定辦理,也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與新北市政府上級機關主動追查、究責,以避免行政疏失「重傷害」人民權益。



2012-03-26 09:48 · 2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3.29
這是北大面臨的一戰!
感謝寧靜海持續關心!
2012-03-26 09:54 · 3樓
🔧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2-3-26 09:54 編輯


關鍵性的一戰
請發動民意代表主動關心並積極介入

拜託
2012-03-26 10:00 · 4樓
回復 sugar100 的帖子


  市府是打算清明節前跟昌溢簽約嗎?還是要把握清明節,把合約內容跟期限跟昌溢談清楚?

  不該是這樣吧... 說要溝通?那民眾的意見呢?

  還有明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訂的規定當中,有要求主辦機關針對民眾抗議案件訂出期限,但民政局整整拖了快11個月,現在才要慢吞吞地找業者討論期限,那前面拖了11個月的時間,沒有依規定訂時間的問題,不用追究承辦人員或長官的疏失嗎?

  讓人民恐慌將近11個月,還讓民眾上街頭兩次抗議,結果呢?還是持續忽視民眾心聲?

  感覺真是爛透了!!!!!!!
2012-03-26 10:02 · 5樓
3月29日(星期三)市府要跟昌溢公司討論簽約期限的問題了!!!但民政局還是選擇「黑箱作業」,既然要開會討論,為什麼不邀請民意代表或民眾參與?而且討論日期與討論內容都沒有公開

又要來黑箱作業了嗎????
請議員密切觀注及追蹤.........
2012-03-26 10:03 · 6樓
🔧 本帖最後由 Spock 於 2012-3-26 10:09 編輯


清明節前夕簽約 . 時機也抓太巧啦 .

完工也訂清明節前夕 ?

新聞部門就大力宣傳朱市政績

PS: 先出底牌 . 市府拿出絕佳好牌
清明節在新聞強力放頌 . 結束殯葬園區多年爭端.
2012-03-26 10:05 · 7樓
🔧 本帖最後由 ababy 於 2012-3-26 10:17 編輯


感覺星期四的開會研商應該是找高手出面喬.....{:4_176:}
2012-03-26 10:07 · 8樓
ababy 發表於 2012-3-26 10:05
3月29日應該是星期四



  感謝指正,看錯月曆了。


  不過話說文章剛貼完就被噓了,是因為事件曝光,所以昌溢還是民政局補噓嗎?{:4_121:}
2012-03-26 10:13 · 9樓
謝謝海大長期持續地關注!
革命還是尚未成功...
繼續監督著,以免它暗渡陳倉。
搞不好還要有下一次的揪團抗爭行動。
2012-03-26 10:13 · 10樓
兩個都會來噓吧{:4_137:}
2012-03-26 10:13 · 11樓
🔧 本帖最後由 sapling 於 2012-3-26 10:14 編輯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3-26 10:00
回復 sugar100 的帖子



民政局真是新北市裡的農委會
2012-03-26 10:19 · 12樓
是偶沒睡飽還是眼花!{:5_242:}
3月29日...329自由日!
怎麼老是挑這種日子!

329還我自由呼吸新鮮空氣日


還要不要企市府?
2012-03-26 10:20 · 13樓
1.依此回文居民可以合理期待,如訂出期限昌溢無法說服居民,市府應該要考慮是否繼續.
2.3/29有三個點可以觀察,哪些議員願意接受請託旁聽列席此會議(真正關心此案的議員),訂出最終疏處時間是否合理(總不能訂3年吧)?逾時是否就撤銷此案(市府有權決定要不要繼續)?
3.這個會議可能是很關鍵的一個會議,與會者資格與會議紀錄都應要求公開.
4.會議中居民共識要如何呈現,總不能當地2.3個里長還是地主同意就算數吧.

我想大家可能又要動起來了,感覺選舉完了什麼都回歸現實了.

2012-03-26 10:21 · 14樓
市府將於101年3月29日與民間申請人進一步討論,並將訂出合理之疏處期限。後續與地方民眾之溝通協調,均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不致有黑箱作業情形發生。

跟申請人黑箱,跟民眾白箱.....有用嗎?.....有用嗎?
2012-03-26 10:22 · 15樓
回復 豬肉 的帖子

3/29是黃花崗七十二烈士記念日~

又要革命了.......
2012-03-26 10:22 · 16樓
回復 豬肉 的帖子

是偶沒睡飽還是眼花!
3月29日...329自由日!
怎麼老是挑這種日子!
329還我自由呼吸新鮮空氣日
還要不要企市府?


  目前看起來民政局還是打算私下跟業者「橋」,根本不打算聽取民眾意見... 到底為什麼可以有這麼高傲的公務機關跟公務員?明明其他行政機關跟公務員,都願意重視民意,但民政局就像前面網友舉的例子一樣,真的就像新北市政府的「農委會」,不是黑箱,就是卸責,完全不把民眾的意見看在眼裡,讓人非常失望!!!
2012-03-26 10:24 · 17樓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市府將於101年3月29日與民間申請人進一步討論,並將訂出合理之疏處期限。後續與地方民眾之溝通協調,均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不致有黑箱作業情形發生。


  所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說詞根本前後矛盾,跟業者討論在密室進行,完全不對外公開日期與討論內容,直到後面真的要簽約才公開,那有意義嗎?最好這樣就稱不上「黑箱作業」....
2012-03-26 10:28 · 18樓
大家一人一信一電話打到個民意代表那邊.市議員.立委
2012-03-26 10:29 · 19樓
不如再請監察院去問民政局和公共工程委員會{:4_144:}
起碼這兩個單位應該不敢騙監察院
2012-03-26 10:34 · 20樓
民政局為何一直護航,板橋殯儀館周圍違建已經都拆的一乾二淨了, 正在進行土地重劃, 有心人士(議員及部份拿好處的不肖官員)用盡力氣想把板橋殯儀館遷到三峽以鄰為壑, 這批人馬大賺錢, 三峽土城人大賠, 北大特區每一戶至少賠200-300萬, 大家要全力抵抗

2012-03-26 10:51 · 21樓
🔧 本帖最後由 豬肉 於 2012-3-26 10:54 編輯


通知媒體吧!
偶相信媒體會有興趣的!
標題...{:5_238:}
新北市府裡的農委會(民政局) VS 老百姓自由呼吸新鮮空氣的權利.....2016前哨戰 {:5_218:}{:5_218:}{:5_218:}



2012-03-26 11:12 · 22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市府將於101年3月29日與民間申請人進一步討論,並將訂出合理之疏處期限。......

這個回覆怪怪的。
雖然可以理解,行政院在回覆此案,秉持的是地方政府的事,應回歸地方政府處理。
只是
1.議會不是已經決議否決此BOO案。
該案之申請民政局要馬逕行退回,自始無效。
不然就如民政局所述並無任何的接洽決定,自然就沒要訂出合理之疏處期限。
當然就沒有須跟民間申請人討論的必要。
2.只是卻是由中央政府來告知民眾,地方政府還會再與民間申請人進一步討論。
表示這個case有一個明顯的行政處理程序,而且尚未走完。
3.那這個程序目前是走到哪呢?無人得知,新北市政府也未清楚表態。到底結束了沒,也無人知道。
到底是壓在抽屜裡呢?還是真的如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所述:本來無一物。
4.如果3/29能讓事情更明朗,或許才會清楚我們真正對抗的對象。
屆時希望能有有一個明確清楚的說明與承諾。
2012-03-26 11:17 · 23樓
只有給更大的壓力他們才可能去面對與願意改變吧, 跟整體利益比較時, 永遠是弱勢的吃虧的
2012-03-26 11:17 · 24樓
呼籲反殯葬的民代們3/29列席~~
並請助理全程錄影錄音~~~
然後上網公布~~~
讓民眾看看民政局和昌溢公司他們這些人到底是誰???
兩邊又是談甚麼內容~~~~
事關土樹三鶯全體民眾及這塊土地~~~~
呼籲全程公開~~~~~
2012-03-26 11:20 · 25樓
回復 linsunyu 的帖子

1.議會不是已經決議否決此BOO案。
該案之申請民政局要馬逕行退回,自始無效。
不然就如民政局所述並無任何的接洽決定,自然就沒要訂出合理之疏處期限。
當然就沒有須跟民間申請人討論的必要。
2.只是卻是由中央政府來告知民眾,地方政府還會再與民間申請人進一步討論。
表示這個case有一個明顯的行政處理程序,而且尚未走完。
3.那這個程序目前是走到哪呢?無人得知,新北市政府也未清楚表態。到底結束了沒,也無人知道。
到底是壓在抽屜裡呢?還是真的如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所述:本來無一物。
4.如果3/29能讓事情更明朗,或許才會清楚我們真正對抗的對象。
屆時希望能有有一個明確清楚的說明與承諾。


  我就我所知說明一下。

1. 三峽殯葬特區BOO案其實已經審核通過,只差簽約到位;至於議會要求市府撤銷本案,市府表示本案依促參法規定辦理,促參法的審查與簽約,並沒有規定民意機關能夠參與或決定的權利,因此市府只表示會尊重議員意見,簡單說議會提案撤銷「僅供參考」。

2. 前面的文章我有提到,依中央訂出的規定,民政局辦理本案應該要先訂立「籌辦時間」跟「最後疏處期限」,民政局都沒訂,刻意放任業者無限期拖延,讓民眾天天恐慌,這算是民政局的疏失,但目前為止相關單位似乎都沒有要究責的意思,「官官相護」,所謂及此。

3. 簡單說現在的狀況就是「審核通過,市府同意興建」,但還沒有「簽訂契約」!市府認為昌溢應該積極跟民眾溝通,但昌溢認為召開地方說明會的溝通程序並非簽約的要件,既然他已經具有簽約資格,市府應該立刻跟昌溢簽約。至於民眾呢?似乎從來都不在這兩個單位的法眼裡。

4. 抗爭對象就是「新北市政府」,不用懷疑了!市府絕對有權「撤銷」這項投資計畫,不管是基於程序或民意,市府都可以做出撤銷的決定,但市府對外一直都刻意誤導民眾,一直拿促參法當擋箭牌,但實際上促參法並沒有說市府不能撤銷民間業者提案,因此我們要做的就是要求市府基於民意跟程序上的瑕疵撤銷本案,之後可以重新審查評估或完全取消。



2012-03-26 11:23 · 26樓
想了又想.....應該是沒睡飽!{:5_256:}

有誰能幫忙解釋什麼是...
"疏處期限"
拜託!白話一點喔!!!{:5_260:}
2012-03-26 11:24 · 27樓
各位議員的連絡電話與E-mail,提供給大家參考,真的需要大家發揮影響力,也需要各位民意代表發揮監督功能:

* 姓名: 洪佳君
* 政黨: 中國國民黨
* 電話: 02-26800931
* 傳真: 02-26805365
* 通訊處: 樹林區中山路3段137號
* E-mail: [email]hcc@ntp.gov.tw[/email]


* 姓名: 吳琪銘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 電話: 02-22701580
* 傳真: 02-22700802
* 通訊處: 土城區金城路3段172號2樓
* E-mail: [email]chiming.wu00@msa.hinet.net[/email]


* 姓名: 陳世榮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 電話: 02-26814058
* 傳真: 02-26814127
* 通訊處: 樹林區中山路2段70號
* E-mail: [email]egret@ntp.gov.tw[/email]


* 姓名: 林銘仁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 電話: 02-22612222
* 傳真: 02-22618848
* 通訊處: 土城區德峰街20號
* E-mail: [email]linmj@ntp.gov.tw[/email]


* 姓名: 彭成龍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 電話: 02-22619779
* 傳真: 02-22665693
* 通訊處: 土城區青雲路168號
* E-mail: [email]chanlong8699@ntp.gov.tw[/email]


* 姓名: 黃永昌
* 政黨: 中國國民黨
* 電話: 02-82733570
* 傳真: 02-22651401
* 通訊處: 土城區學享街51號1樓
* E-mail: [email]yunchang@ntp.gov.tw[/email]
* 網站連結: 議員相關網站連結


* 姓名: 高敏慧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 電話: 02-26852618
* 傳真: 02-26852623
* 通訊處: 樹林區大安路531-1號
* E-mail: [email]kaominghui@ntp.gov.tw[/email]


* 姓名: 王明麗
* 政黨: 中國國民黨
* 電話: 02-26738351
* 傳真: 02-26723345
* 通訊處: 三峽區信義街17號
* E-mail: [email]merry0415@ntp.gov.tw[/email]


* 姓名: 歐金獅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 電話: 02-26700101
* 傳真: 02-26704762
* 通訊處: 鶯歌區國華路17號
* E-mail: [email]okskh17@ntp.gov.tw[/email]
2012-03-26 11:25 · 28樓
回復 豬肉 的帖子

"疏處期限"


  「疏通、處理期限」,簡單說就是給業者跟民眾溝通取得共識的「最後期限」。
2012-03-26 11:34 · 29樓
工程會早就埋下替公務員脫罪的伏筆,因為稱『作業注意事項』而非作業『法規』,所以即使民政局不做也拿他沒皮條。
2012-03-26 11:40 · 30樓
回復 白色月亮 的帖子


  感謝你的熱心,但前提是市府願意開放.......... {:4_137:}
2012-03-26 11:55 · 31樓
其實還有一點.如果不是海大把殯葬問題反映給行政院.現在行政院要新北市給個交代.我看..到現在新北市還不打算要跟地方講3月29日將與民間申請人進一步討論,並將訂出合理之疏處期限. 新北市擺明先讓他們跟業者取得共識.才來對外發布.....司馬昭之心ㄚ.3月29日是土樹三鶯重要的一戰.趕快把這些訊息發不出去.不再讓新北市跟業者黑箱作業....土樹三鶯的民代.要跳出來了啊...................{:4_192:}
2012-03-26 12:22 · 32樓
寧靜海 發表於 2012-3-26 11:25
回復 豬肉 的帖子



海大請教一下....
如果這是市府要求民間業者(昌溢)與民眾溝通協商的"最後期限".
也就表示市府又要做旁觀者,再把責任推給業者,
再玩一次推拖拉的文字遊戲?

2012-03-26 12:25 · 33樓
回復 豬肉 的帖子

現在可以直接搭932去新北市府洽公 上廁所


2012-03-26 12:28 · 34樓
回復 豬肉 的帖子

海大請教一下....
如果這是市府要求民間業者(昌溢)與民眾溝通協商的"最後期限".
也就表示市府又要做旁觀者,再把責任推給業者,
再玩一次推拖拉的文字遊戲?


  「最後疏處期限」的規定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的,目的是避免爭議案件無限期拖延,導致居民、業者與政府之間的對立,這一點可以理解。

  至於業者(昌溢)是否一定要跟民眾溝通,那要看市府跟昌溢之間的協商內容,若市府規定昌溢必須取得民眾共識才能興建,那市府確實可以要求昌溢繼續跟民眾溝通;但若沒有這樣的協議,那確實就如你所說,是市府推卸責任給業者。

  市府可以有兩種作法:

1. 訂個相當長的日期,例如今年底或明年底,這樣等於給這個案子多一到兩年的時間,把人民耐心磨完,或時空背景改變,例如換了行政首長,那就可以無視民意蠻橫簽約動工。

2. 訂個很短的日期,例如六月底,但要求業者火速召開數場說明會完成程序,但不管抗議內容,直接簽約...

  
  不管哪種方法,我都蠻擔心的...
2012-03-26 12:30 · 35樓
大家趕快一起來行動吧!
或許民意代表也不知道這個消息,所以請大家幫忙打電話或mail要求民意代表介入監督!
避免黑箱作業的悲劇再次發生!

* 姓名: 洪佳君
* 政黨: 中國國民黨
* 電話: 02-26800931
* 傳真: 02-26805365
* 通訊處: 樹林區中山路3段137號
* E-mail: [email]hcc@ntp.gov.tw[/email]


* 姓名: 吳琪銘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 電話: 02-22701580
* 傳真: 02-22700802
* 通訊處: 土城區金城路3段172號2樓
* E-mail: [email]chiming.wu00@msa.hinet.net[/email]


* 姓名: 陳世榮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 電話: 02-26814058
* 傳真: 02-26814127
* 通訊處: 樹林區中山路2段70號
* E-mail: [email]egret@ntp.gov.tw[/email]


* 姓名: 林銘仁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 電話: 02-22612222
* 傳真: 02-22618848
* 通訊處: 土城區德峰街20號
* E-mail: [email]linmj@ntp.gov.tw[/email]


* 姓名: 彭成龍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 電話: 02-22619779
* 傳真: 02-22665693
* 通訊處: 土城區青雲路168號
* E-mail: [email]chanlong8699@ntp.gov.tw[/email]


* 姓名: 黃永昌
* 政黨: 中國國民黨
* 電話: 02-82733570
* 傳真: 02-22651401
* 通訊處: 土城區學享街51號1樓
* E-mail: [email]yunchang@ntp.gov.tw[/email]
* 網站連結: 議員相關網站連結


* 姓名: 高敏慧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 電話: 02-26852618
* 傳真: 02-26852623
* 通訊處: 樹林區大安路531-1號
* E-mail: [email]kaominghui@ntp.gov.tw[/email]


* 姓名: 王明麗
* 政黨: 中國國民黨
* 電話: 02-26738351
* 傳真: 02-26723345
* 通訊處: 三峽區信義街17號
* E-mail: [email]merry0415@ntp.gov.tw[/email]


* 姓名: 歐金獅
* 政黨: 民主進步黨
* 電話: 02-26700101
* 傳真: 02-26704762
* 通訊處: 鶯歌區國華路17號
* E-mail: [email]okskh17@ntp.gov.tw[/email]
2012-03-26 12:38 · 36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審核委員提問:依據申請人計畫書,民間申請人預計在101年第ㄧ季即完成相關地目變更、環評及殯葬設施設置許可程序,其可行性?倘若後續無法如期完成,民間申請人有何因應?
民間申請人回覆:本公司確認地目變更、環評及殯葬設施設置許可程序僅為政府協助事項,若日後上述程序未能順利通過,本公司不向主辦機關求償。


審核委員提問:未來若遇大規模住民抗爭,如何處理?
民間申請人回覆:處理住民抗爭為本公司之責任,本公司優先盡最大努力協調,若確有公權力介入之需要,再提請縣府協助。


審核委員提問:依據民間申請人12月22日提出之回覆說明,昌溢公司認為:簽約後60個月若不能完成政府行政程序,非屬其違約事項,民間申請人有自動終止契約之權,且主辦機關應返還其履約保證金。所謂「不能完成政府行政程序」之意義為何?請再說明。
民間申請人回覆:如同本公司12月22日提出之回覆說明,本公司認為地目變更、環評及殯葬設施設置許可程序若後續未通過,此屬除外情事,民間申請人不求償且有終止契約之權,主辦機關並應返還履約保證金。


審核委員提問:民間申請人是否允諾提供權利金與回饋金?
民間申請人回覆:依據本公司與工程會接觸的認知,並非每個促參案件都須收取權利金。通常權利金的代價是民間機構循促參方式辦理所享之優惠,依據本公司初步估計,本公司營運期間內享有之稅捐優惠約1600萬元。建議此議題於議約時討論。


審查會會議紀錄,詳見:http://tw.myblog.yahoo.com/wangminli-1234567/article?mid=1484&prev=1512&next=1449&l=f&fid=75
2012-03-26 12:48 · 37樓
🔧 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2-3-26 12:49 編輯


回復 小柚子 的帖子

那個101 年第一季那一段
後來有改口

第四次審核會議
"本公司將依本計畫分階段之需求,分階段資金到位,詳請參閱簡報第33頁。有關退場機制部分,本案若審核通過,本公司承諾後續如土地使用變更、環評未通過,本公司不向政府求償。其次,本公司會在簽約後3年內積極完成土變及環評程序,並取得建築執照;簽約後6年內,本公司將再取得殯葬設施經營許可與設施之使用執照。"

同時 這些紀錄內看得見的
可能都還不是最後定稿
因為還有這句
"三、 民間申請人應於簽約後提出修正後完整計畫書。"

但最後定稿 目前不知道是沒有還是單純不肯給
都還要不到

也許需要議員們多多努力吧
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怎樣都要不到
2012-03-26 13:01 · 38樓
這個會議要在哪裡舉辦?
發動群眾舉牌抗議!
2012-03-26 13:16 · 39樓
🔧 本帖最後由 james 於 2012-3-26 13:19 編輯


回復 豬肉 的帖子


取消放假果然有差!"青年節"變自由日了

說不定有人把9/28當成中秋節..................:lol
2012-03-26 13:32 · 40樓
早上有打電話去提醒民政局
市長與市府在議會質詢時都說過:民眾反對 不會簽約"
而我們居民依然反對

要不 怕民政局討論簽約期限時
又不知道哪來的靈感
跟做評估報告時一樣
自己以為居民百分百支持 就給他簽下去了

請大家要多多提醒民政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