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豬肉 於 2012-2-14 12:59 編輯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其實,這可以從另一個面向思考。
若以地主本身來說,撇開利益不談,土地一旦開發,就表示其主權轉讓(喪失主權),
土地利用完全受制於他人,所以可以想像的是,地主可能...沒在缺!
但是,土地閒置不用又可惜了!搞不好每三個月或半年,
里長來電話催促要自行花錢除草!
就本於根深地固的保守觀念.....有土斯有財,
看到特區的發展,說穿了...就是房價!
眼看能開發的土地越來越少,如果要開發.....怎麼可以便宜了建商!
這就好像台北市區內部分都更案,因少數釘子戶企圖坐地起價!....
這下問題來了!
特區因快速發展,讓政府調高了區域內的公告地價!
這也直(間)接傷到地主的荷包。
加速地主在不失主權中,利用土地來增加收益,
但是土地要如何運用,才能達到最大收益呢?
前天是洗車場。
昨天是夜市。
今天是早市。
明天是賣場。
後天是...再想一想!(棒球場如何?)
致於會不會因開發為夜市而吸引了三峽市區、柑園、鶯歌甚至土城的人來消費,
回想先前各社區委外辦理的活動,
及區域交通條件來看.....
我想應該很難。
參考囉{:4_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