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Tony 於 2012-2-9 20:06 編輯
開板大大
給您的建議是,
1先去了解管委會運作方式
2任何人都可以查帳,或要求監委聯合查帳
3管委會是代行區權會通過的規約,也就是說只要不違社區規約,管委會是有權執行
4.如果不滿管委會的委員,你有權聯合簽署同棟住戶罷免該委員,另行選舉
(通常沒人要當,我社區每次選舉,候補再候補都沒人要出任,最後當上的只有兩票就當上了)
5任何事情不了解之前.......建議不要先開口批評,
尤其是說管委會把錢花光了或影射貪污的這類的說法,會被告的!
6如果說交管理費是為了使用公設,
您說的沒錯,但方向錯了
管理費裡每月花費最大宗是"物業支出",也就是保全支出,
幾乎佔每月總支出的一半以上(保全費用若大型社區約40萬左右或更多)
第二大宗是電費,但不是花在休閒娛樂公設上,而是電燈及空調電費
(包含地下室/大廳/廊道/管理中心/外牆燈光/消防/通風...)
第三大宗是水電維修費(包含電梯保養/電機/消防維護)
第四大宗是垃圾清運/花草維護/清潔公司
以及雜項或例行支出(照明耗材/文書耗材/活動經費/律師費/電話費....)
以上這些都在社區支出之內,也叫做公共設施,也都要花錢的歐!
上面這些加一加,每個月有可能近百萬元支出或超過百萬(看社區大小)
所以休閒公設(玩樂的)維護和消耗花費在總支出中是小咖的,
(如果你有仔細看過每月的收支表就明瞭,如果沒有看過?!......若不是管委會故意不公開,就是您不用心囉)
所以千萬別說交管理費,卻都沒用到公設,因為你天天用到,時時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