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yiou2003 發表於 2011-12-22 11:49 監委很大?@@"~ 用來酬庸的職位,要期待它有什麼功用? 所以星爺才說"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andy826 發表於 2011-12-22 11:31 我在想, 市府會不會又這樣回覆監院: 本案尚未簽約, 此案不存在, 會尊重民意, 依法辦理~~~ {:4_16 ...
麥克 發表於 2011-12-22 11:40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民政局有膽就試試用"罐頭文"回給監委看看 ......
juniormark 發表於 2011-12-22 12:29 想看看新北市政府怎麼接招~~ 收發室~ 給民政局~
大衛徐 發表於 2011-12-22 13:24 回復 andy826 的帖子 大哥對星爺的作品真是滾瓜爛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