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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人生之每天都有新驚喜

2011-09-29 23:27 · 樓主
話說~網路嘴砲了一陣之後~就在今天~管委會收到一封住戶來函~內容如下:



該來函有註明地址以及親筆簽名~
很明顯的,中秋活動~社區規約等事項,已經不是網路嘴砲的層級了~
剛好明天晚上要開管委會了~再看看我們當過八屆管委~經驗豐富的主委如何回應~
管委人生高潮迭起~劇情已進入白熱化階段~敬請準時收看~{:4_163:}
2011-09-29 23:56 · 2樓
回復 掠食者 的帖子

第一屆委員瀆職啦{:4_95:}
2011-09-30 00:04 · 3樓
回復 tony0921 的帖子

我會自己走 不要啦{:4_167:}
2011-09-30 00:10 · 4樓
管委會運作良好 房價抗跌第一步
  一般而言,社區型大樓的產品,以管理委員會運作是否正常良好,作為產品能否保值的主要因素,一般管理優良的社區大樓,由於管理好、門禁嚴,對於公共設施的維護亦相當用心,因此居住品質較高不在話下,而這些管理嚴謹住宅並不會因為管理費用高而嚇退買方,反而因為居住安心,吸引了許多優質住戶入住,由於良性循環,社區居民條件整齊,房價自然抗跌。大家加油委員加油!


2011-09-30 01:01 · 5樓
晚上回來去櫃檯領磁釦時正好遇上這位住戶遞交此信給物管主任
當下並不知道信件內容,只感覺對方蠻義憤填膺的
原來講的是這些.....
2011-09-30 07:47 · 6樓
🔧 本帖最後由 LLL 於 2011-9-30 08:20 編輯


請幫我引見一下這位住戶{:4_82:}
非常有料
2011-09-30 10:38 · 7樓
管委人生今晚八點準時開棚~開放觀眾自由鬧場...
更正:自由入場~
不用等家族轉播~就能直擊最新劇情發展喔~
{:4_87:}{:4_184:}
2011-09-30 10:55 · 8樓
每天都有驚喜,人生才不會乏味
2011-09-30 10:57 · 9樓
LLL 發表於 2011-9-30 07:47
請幫我引見一下這位住戶
非常有料


不是我,不是我{:4_204:}
2011-09-30 11:08 · 10樓
回復 掠食者 的帖子

看來 不去鬧一下不行了
喔 不 是去湊熱鬧一下
2011-09-30 11:14 · 11樓
回復 掠食者 的帖子

令我驚喜的是主委當過8屆管委{:4_167:}
2011-09-30 11:29 · 12樓
warren6648 發表於 2011-9-30 11:14
回復 掠食者 的帖子

令我驚喜的是主委當過8屆管委


warren~
說錯了
只有驚 沒有喜吧.....{:4_163:}
2011-09-30 11:47 · 13樓
🔧 本帖最後由 LLL 於 2011-9-30 12:01 編輯


nadja 發表於 2011-9-30 10:57
不是我,不是我


nadja 抱抱 {:5_216:}


不過還是要提醒

旁聽無發言權
候補委員 有發言權 無表決權
如果住戶有聲音請委託委員們發言

至於
不克出席之委員得請假並以書面委託" who"代為出席,
其票數併計入「出席委員」數。
目前未規範
who : 配偶,同居人,承租人,小三,外婆............or同棟區分所有權人(本人)

誰有規約檔案 傳來看看 真的沒看過的人{:5_227:}
2011-09-30 13:41 · 14樓
回復 毛兒 的帖子

{:4_90:} 被看穿了
2011-10-01 13:05 · 15樓
昨日劇情~
主委表示管委會相關支出完全沒有問題~
有意見的住戶~請直接來管委會講~{:4_139:}
關於來函的這位住戶~主委表示會直接去找他談談~

管委人生下檔~目前熱映的是300壯士姊妹作~12管委
300壯士中~斯巴達王一腳把波斯來使踹下坑洞~高喊:這就是斯巴達!
我彷彿看到主委高喊:這就是管委會!{:4_140:}

好熱血啊!{:4_81:}
2011-10-01 14:21 · 16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熊熊 於 2011-10-1 14:29 編輯


回復 掠食者 的帖子

這幾天一直關注著我們社區網站上各路的發言
越看越像霧裡看花......
請問我們才剛成立的心六藝的委員間到底發生甚麼事
感覺大家好像有甚麼難言之隱{:4_144:}
要不要說出來讓我們住在此的住戶也能夠稍微了解一下.....
2011-10-01 14:41 · 17樓
🔧 本帖最後由 可可的爹 於 2011-10-1 14:42 編輯


回復 小熊熊 的帖子

所以才說是驚喜啊 完全讓你想不到啊
我也好想聽聽主委親自來解釋

2011-10-01 15:20 · 18樓
回復 小熊熊 的帖子

其實也沒什麼難言之隱~
只能說~被認同也好~不被認同也罷~管委會都會繼續運作下去~
有些事情即使部分委員也不認同~但只要多數委員認同~就必須服從~
因此~管委會將繼續努力讓社區變得更好~也希望大家支持管委會~

關於用錢的合理性~有住戶說不合法~主委說沒問題~
我個人認為~這是一個模糊地帶~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8條:公共基金應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其運用
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選出了第一屆管委會~但沒訂出公基金運用辦法~
可以解讀為管委會不能運用~也可以解讀為由管委會自由運用~
經昨日會議~管委會決定自由運用~有意見的住戶~請來向管委會直接反應~

網路言論的部分~包括我在內~都只能視為嘴砲~
事實上昨天的會也沒住戶來旁聽~這點是讓我蠻失望的地方~
大家都網路上砲一砲就算了~也沒人願意花時間來看真相~

總之~還是同樣一句~"這就是管委會!"

另外也報一些好消息~昨日會議有幾項具體決議:
1.組成住戶糾紛處理小組~由副主委與監委小弟我為小組成員~
日後如遇住戶糾紛~就由副主我與我~搭配該棟委員~一起前往處理~
2.梯廳什麼東西都不能擺~即日起開始勸導~
3.停車場將嚴格管制~並開始進行住戶登記車號與換證動作~
4.公設將於兩週後分批開放試用~

以上
2011-10-01 15:27 · 19樓
回復 可可的爹 的帖子

CO爸~主委不會親自"來"解釋~
昨天的會講得很清楚~有問題的住戶~請親自"來"管委會當面談~
不要說是網路PO文~連署名發函也一樣~管委會不會一一回應~
不然三四百戶~一戶發一封信~管委會就回不完了~
真的想得到回應~請親自來談~

這就是管委會{:4_202:}
2011-10-01 15:50 · 20樓
🔧 本帖最後由 毛兒 於 2011-10-1 16:26 編輯


"公共基金其運用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沒決議的話 就應該儘速召開臨時區權會儘速決議
把規約未達完善之處訂立清楚

如:每月社區的費用 管委會的權限
各項社區遵守事項或罰則等等
有意見當場提出 投票表決
而不是等到看到電梯公告 才被告知結果....

這和推動社區事務完全沒有衝突
只是讓大家知道社區年度財務計劃 基金流向...

我們偉大 有八年經驗的"主委大人"
會把"沒決議"解釋成可以"自由運用"公共基金,
這就是斯巴達! 這就是管委會! {:4_187:}
2011-10-01 16:32 · 21樓
回復 毛兒 的帖子

毛姐~談法條是我在這裡跟你談
在管委會上~連法條都不用談
八屆經驗認為~我們一點問題都沒有
不僅沒有問題~我們還佛心來的~訂了一個公款支出辦法作為內規~
因此也不存在沒比價什麼的問題~

講到最後~在這邊發言只能當發洩~
真的要解決問題~主委很樂意與大家當面談~毛姐你可以直接去找他~

{:4_94:}
2011-10-01 16:44 · 22樓
🔧 本帖最後由 小熊熊 於 2011-10-1 16:51 編輯


"...對於公共基金之運用....經昨日會議~管委會決定自由運用~有意見的住戶~請來向管委會直接反應~"[/color]
這.....這.......是這樣嗎{:4_93:}
2011-10-01 16:53 · 23樓
回復 小熊熊 的帖子

昨日並沒有針對公共基金運用方式做出決議
這是一個討論過程~主委認為目前的做法一點問題都沒有
因此管委會也不用去做出什麼決議~

另外有意見的住戶請直接來~也是討論結果~
以上皆未進行表決~非決議事項~
2011-10-01 17:08 · 24樓
小熊熊 發表於 2011-10-1 16:44
"...對於公共基金之運用....經昨日會議~管委會決定自由運用~有意見的住戶~請來向管委會直接反應~"
這..... ...


簡單來說
管委會有自己的"內規"
他們要怎麼訂就怎麼訂
所以才會有"完全沒有不合法"啊.... {:4_92:}

2011-10-01 19:54 · 25樓
意味者只要主委或管委會同意支出可以無上限嗎?動搖"國本"也可以嗎?{:4_147:}
2011-10-01 21:01 · 26樓
回復 毛兒 的帖子

先撇開區權會召開容易與否...也先不管召開區權會要花多少經費...
如果連每月社區的費用 管委會的權限 各項社區遵守事項或罰則等等 都要逐條提出...
我想我們大概需要花費一天一夜的時間才能開完喔...
畢竟人多嘴雜 大家要先有心理準備唷 ^^

另外 我還是要重申 管委會會議每次都歡迎住戶旁聽
對於當次所下的一些決議 若有不妥 住戶們也可以馬上提出異議
這樣大家就可以體會開會的氛圍 也可以避免被迫等電梯的告知了 你說是不是 :)
2011-10-01 21:05 · 27樓
回復 djrose 的帖子

話不是這麼說的 管委會自有一把尺
只是尺度的界定是不是能夠杜各住戶的悠悠之口 這很難講

不過還是再再再重申一次 管委會開會 各住戶們可以列席旁聽
既然有時間上家族哈拉 怎麼不再撥一點時間 直接出席會議
有異議也可以馬上提出 :)
2011-10-01 21:21 · 28樓
傑叡大 依據法令的規範,備位的委員有發言權但無表決權,而旁聽的住戶則連發言權也沒有。就如同去立法院旁聽,你只能聽立委的發言,你無權去發表意見。而委員缺席,也不能隨便找個住戶代理。就如同前面3L所說的規則。
所以,我們跑去管委會發言是不適當的(我昨晚在委員會的會議室門口猶豫了一陣,最後,我決定還是不進去,否則,我可能會跟號稱八屆的槓上,但這樣是不對的)。我們在這裡發出意見,其目的就是委請各位有上網的委員把大家的意見於管委會中作表達,而不是刻意要在這裡打嘴砲或是指責各位啊
2011-10-01 21:47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可可的爹 於 2011-10-1 21:49 編輯


底下是我在崔媽媽網站上所查到的資料,崔媽媽這個組織為了推展公寓大廈的管理完善,舉辦很多的訓練,剛好有個梯次的學員提出一個很相關的議題,我就轉貼上來給各位參考。
資料來源: http://bbs.nsysu.edu.tw/txtVersion/treasure/tmm/M.1009271715.A/M.1035126844.A/M.1035127382.A.html

事由:管委會執行公共基金或管理費支出運用如超出原預算,是否須提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追認,對預算未編列且非急性迫性支出是否適法?
解答:
預算案如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管委會依第34條之第七小條之規定有執行職責,如果執行超出預算則應視其超出原因有不同之效果:
I.如果僅是因為執行、預算內容,因金額大小出入所造成超出於管委會與全體住戶(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間,是屬民法上之委任關係故適用民法,關於委任契約之規定受任人應盡與處理自己事務同一之注意義務(民法第535條規定),只要管委會盡此一注意義務,區分所有權人並無要求管委會負賠償責任之權利,反之倘若管委會超支是因為未盡注意義務導致超支,則依民法第544之規定,管委會應負責賠償。
II.管委會執行預算以外之事顯然是屬逾越權限之行為,如果不符合民法第536所規定「有急迫之情事並可推定委任人,若知有此情事亦允許變更其指示」之條件,且於區分所有人事後不予追任期決算案時,管委會應對住戶負賠償責任。

從這個案例來看這次中秋節晚會一事,暴露一個嚴重的問題:
管委會的功能在於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事項,但6/18的區權會沒有討論中秋晚會一事,也沒有通過預算。所以,委員們雖然很辛苦的舉辦晚會,但在管理基金的使用上是未經區分所有權會議通過的,如果真的出現法律訴訟,各位委員忙了半天,卻可能負上要賠償的責任啊,請委員們三思啊
所以,我提出召開臨時區權會的目的,除了完善我們心六藝的社區規約,亦可以審核追認年度的預算,讓委員會的資金使用有所依據,這對社區住戶與委員會都是一種約束與保障啊
2011-10-01 21:53 · 30樓
回復 可可的爹 的帖子

so ga

如果在會前 或是會後向委員們提出建議 應該也OK吧 @@?
2011-10-01 23:00 · 31樓
正本清源還是要定下主委或管委會能動用的支出限額那絕不是無限制否則管理基金很快消耗殆盡
真的會動搖"國本"{:4_154:}
2011-10-01 23:36 · 32樓
回復 傑叡 的帖子

1。這把"尺"還是事先約定的好,免得每個人看法不一到時傷腦筋就麻煩啦
2。屆齡退休還要13年最快也還要5年才退休所以房子空在那,如此應當不適合當管委會成員吧,但總是社區一員當然希望自己社區臻於至善,只好在此耍嘴砲但絕非針對個人,純粹對事不對人,希望第一屆管委會把所有典章制度建立起來,心6絕對是個好居所。3{:4_158:}

2011-10-01 23:55 · 33樓
傑叡 發表於 2011-10-1 21:01
回復 毛兒 的帖子

先撇開區權會召開容易與否...也先不管召開區權會要花多少經費...


我想
可可爹爹針對你的陳述 回答的很詳細囉....{:4_115:}
2011-10-02 10:48 · 34樓
可可的爹 發表於 2011-10-1 21:21
傑叡大 依據法令的規範,備位的委員有發言權但無表決權,而旁聽的住戶則連發言權也沒有。就如同去立法院旁 ...


可可爹說出我們的心聲
".....我們在這裡發出意見,其目的就是委請各位有上網的委員把大家的意見於管委會中作表達,
而不是刻意要在這裡打嘴砲或是指責各位....."
大家都是為心六藝更好
委員們應該也樂於聽聽住戶們的意見吧{:4_196:}
2011-10-02 12:05 · 35樓
🔧 本帖最後由 掠食者 於 2011-10-2 23:57 編輯


回復 小熊熊 的帖子

作為一個會上愛北大的管理委員~其實有個難題~
住戶在這裡反應的事情~我們會在管委會提出討論~這是無庸置疑的~
但有些事情不是這麼簡單就可以提出討論的~比方說花錢這件事~
我個人是認為應該要開區權會把規則講清楚的~本來我也準備在週五晚上講這件事~
但以管委會現場的氛圍~我根本連講都講不出來~
會上提到中秋的事~A委員說根本沒有問題~B委員說管委會盡心盡力在做事,有些人只會批評~C委員說我們檢討一下以後改進~
換做別人我不知道~但我個人在當時的氣氛下是講不出"我們應該開區權會把規則訂清楚"這樣的話來的~
此外有上愛北大的委員也不只我一人~也沒人提出這個訴求~顯然不是跟我一樣講不出口~就是不認同此訴求~
再加上現場根本沒人來旁聽~還真的應驗了B委員說的"管委會盡心盡力在做事,有些人只會批評"~
所以當天才會決定~以後有意見的住戶要自己來管委會講~出一張嘴之外也請露面~

其實結局跟我先前想的一樣~要嘛就照現在的規則走~要嘛住戶連署請管委會召開區權會~
大家是不用指望管委會主動召開區權會了~想開區權會的住戶請自己努力連署吧~
我能理解管委們的憤怒~我們當管委是義務服務~住戶不是我們的老闆~所以不是住戶說什麼我們就要做什麼~
曾經有住戶跟某委員抱怨梯廳都沒清掃~然後說如果物管不掃~管理委員應該來掃啊~
如果是我~我當場就會跟他說:掃你老木{:4_192:}{:4_98:}

換個角度想~如果連連署門檻都到不了~那就只是少數人的意見~顯示多數人是贊成按現狀走下去的~
如果管委會因為少數人的意見~就勞民傷財召開區權會~好像也不太對~是吧?
最後~我樂見連署成功~如果有住戶發起連署~我也會參與連署~
以上{:4_160:}
2011-10-02 18:26 · 36樓
今天早上約11點 因為朋友來訪 所以下去帶他們
到大廳剛好聽到一位大姊在跟物館詢問(應該說質詢)公設開放的事情
本來不想搭理 就直接走到大門口等朋友

後來聽到了這位大姊忽然說出:這是甚麼共產專制...到現在還不開放....
本的愛呆丸的心態就去跟這位大姊解釋因為某些缺陷建商還沒改善...因此不敢貿然開放...
管委會有在做...只是還是要等缺失改善後才能開放...
也提到禮拜五的決議...兩個禮拜後會慢慢開放一些設施...
我建議她可以找管委會的開會紀錄...或是找委員甚至跟建商反映...
她就劈哩啪啦的講了一堆之後我才發現她去櫃檯詢問的初衷 --
這位大姐有跟主委大人反映過公設遲遲不開放的事情...
而主委給她的答案卻是管委會裡面有兩位委員反對開放...
而她可能接收到這樣的訊息認為少數應該服從多數...怎麼會因為兩票反對票而停止開放公設...
當下我只能跟他解釋不是兩個人反對...而是大多數的委員們都反對缺失改善前暫不開放公設...

另外 溝通的過程中 這位大姐也跟掠大文章中提到的狀況一樣
她居然認為委員們 應該也要拿起掃把整理環境...
當下我只能封她為女王 剛好我朋友到了 就沒在搭理直接上樓...

以上 不專業的描述 我只能說 只能慶幸剛好有遇到
否則如果這位大姐發揮一傳十的功力
其他委員們不就要背黑鍋了(攤手)
2011-10-02 20:53 · 37樓
我贊成開區權會決定管委會權限額度, 但是就算要開會, 也不是漫無目的的讓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討論吧? 這會要開多長?
若是不開區權會就無法賦予管委會執行權利, 那之前的物管招標就是個笑話了, 因為我們一毛錢也不能付, 更何況超過管委會自己訂的30萬上限, 第二順位的歐艾斯也不用進場了, 區權會有決議再說吧! 這樣一來, 我們連不及格的物管都沒有了, 我的意見是讓管委會執行現有功能, 目前有幾個重要工作:
1. 物管交接
2. 機電勘驗招商
3. 泳池等公設勘驗試營運
4. 新規約草擬與公布供住戶提出意見
5. 擬定社區營運預算供區權會表決通過

以上, 我想開區權不是最急吧? 在者也需要時間準備吧!
至於中秋晚會,..真相是"爆人數", 就這樣而已! 現在變成眾矢之的, 誰會願意再辦下一個活動? 有人要求都不一定會辦了吧?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委員們還是有在做事的, 一竿打翻就雞飛蛋灑了, 管不了來亂的, 至少讓肯做的能做吧.
我是鄉愿點, 但是我只想住個有品質的環境, 急病急藥醫, 該做的先做吧! 難道真要委員們去掃梯廳? 當救生員?
2011-10-02 21:03 · 38樓
回復 傑叡 的帖子

其實你上樓後換我繼續與他接力
剛運動回來,想說了解一下為何一排物管站在那理聽他發牢騷


後來讓時間與冷風還有我的耐心讓她的情緒緩和了一點
原來她就是本文主旨發函管委的東道主 {:4_202:}

談話中隱隱約約聽出她意思要委員親自打掃
她一直不滿的點是中秋活動辦完地上有部分好像都還油膩膩的
反應給物管,物管說那要去油膩的機器,結果到現在都還沒清掉
就談到目前的物管即將被撤換,現在的打掃班能力無法應付心六藝
總不可能要委員自己下去掃,她好像又對我的話沒什麼意見


說了很多 最後算是和平散會吧
早上的物管應該要好好感謝我 = =''
2011-10-02 23:00 · 39樓
委員親自打掃 ???
該不會就是那位喜歡在社區裡溜狗後,把狗放在沙發上踩的髒兮兮的大嬸吧~
如果是的話 ~我還真想去找他
在你叫委員親自打掃之前,請先把你家的狗腳擦乾淨 ! and 社區的沙發是給人坐的~不是給你家的狗踩的
媽 ㄉ...
2011-10-03 00:45 · 40樓
回復 傑叡 的帖子

本來以為主委雖然獨~但最少還是漢子一條~
沒想到...居然私底下跟住戶說~公設沒開放是因為兩位委員反對.....
大~傻~眼~{:4_93:}

物管也是睜眼說瞎話~中秋晚會造成的地面油汙~還要有"去油膩的機器"才能清掉~
去你老木啦~清潔人員懶得清就直說~第一次聽到去油膩還要專用機器~
又不是工業重油~只是食物的油汙~還要專用機器清~哪門子藉口啊~
真慶幸有住戶把妳們偷放床的事情糾出來~清潔不認真清~睡覺還要床墊~{:4_101:}

最後~完全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人認為管理委員應該要打掃環境.....
如果你的文明是要管委打掃環境~那我會讓你當管委打掃到底~{:4_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