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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辭職現在卻說她還在位;拒絕到銀行更換印鑑,看過嗎

2011-09-27 11:03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9-30 09:47 編輯


本來昨天接到區公所發來的“副主委代理主委職務”核准函之後 就說好要在下午到銀行辦印鑑更換.. 以免該付給物管、俱管以及退還裝潢保證金的錢鎖住無法動用...
但因侯委員正式提出對於副主委代理主委之事的質疑..
副主委基於尊重委員的提案 就將此議題列入20次會中討論..
林前主委知道後就對方副主委說既然這樣 表示她仍然是主委.. 因而拒絕到銀行更換印鑑作業 更拒絕交出該屬於財委保管的社區支票簿...

.............現在..如果在禮拜六20次會前還不見林前主委的善意回應.. 我想社區事務運作不該因此受到耽擱.. 就應該在會中討論如何採取法律行動以維護社區每個住戶的權益不受到影響...
或許林前主委過兩天會否認此事並且配合移交更換印鑑..同時再控告我在家族發文毀謗她..
呵 呵..‘加重毀謗罪’....
如果那樣的話.. 就表示她不知道手機每一通的通話都有通聯記錄可查.. 可是沒辦法呼攏造假的~
2011-09-27 11:15 · 2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1-9-27 11:23 編輯


『她還在位』?很抱歉~我中文較差~實在是不懂這四個字的定義。

那第十八次會議所遞出的那份『辭職函』是?
而在社區裡張貼的那一些『辭職函』又是?
而第十九次在會議裡跟住戶聲明交接的動作又是?
那方副主委在那一次會議裡所收到的那一堆文件又是?
現在是不是誰說誰是主委誰就是主委?
不知道有沒有熟識林前主委的住戶能夠告知一下到底現在林前主委到底是想要做什麼呢?
說來就來~說走就走~
管委會到底是要運作還是不要運作?
這一週的主席會是誰?
這一週的會議招集人又會是誰?
如果她回來當主席~那是不是也就不會有侯委員所提的議題存在了呢?

{:4_144:}
2011-09-27 11:28 · 3樓
林前主委於9月14日21:21發表聲明「自即日起辭任本社區第一屆管理委員及主任委員。」9月17日並以一般住戶身份「列席」第19次委員會議,而非以委員或主委身份「出席」會議。
請教林前主委,您現在的意思是要「撤銷」辭職聲明嗎?還是怎樣?請說清楚,講明白。
2011-09-27 11:51 · 4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怎麼會這樣?是否可以先找跟她熟識者去溝通一下?
2011-09-27 11:56 · 5樓
回復 c3253366 的帖子

是否可以先找跟她熟識者去溝通一下


大概只有她母親了...{:7_437:}
2011-09-27 12:41 · 6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 第5樓 < 大概只有她母親了... > "

Dear 耐心 大,

{:4_153:} 林"前"主委一再跟我說 她母親 不要她擔任 主委 等工作, 她是偷偷當的, 下午會找時間call她, 問問原委{:4_144:} {:5_235:} :( !

C5F4 Wendy
2011-09-27 13:43 · 7樓
🔧 本帖最後由 桃莉 於 2011-9-27 13:45 編輯


這是否表示她對於委員及主委一職仍然戀棧??
如果她不捨主委一職...之前丟出辭職書是在做樣子嗎??
她這樣的反覆不定...大家一定要浪費時間陪她玩遊戲嗎??
要處理的事情還很多!!
如果這樣....我就必需考慮要不要繼續陪她浪費我的時間~~~


林前主委芳梅女士....妳可以說明白妳到底在做什麼嗎???
2011-09-27 15:38 · 8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可不可 先以電話 詢問銀行
若是 以 “區公所發來的副主委代理主委職務 核准函” 辦理印鑑更換作業 可否??
2011-09-27 15:46 · 9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1-9-27 16:11 編輯


回復 小都都 的帖子

到時就會有人跳出來嗆~~~

路人甲:不行不行~是違法的!
路人乙:違什麼法{:4_144:} 哪一條法{:4_144:}
路人甲:違京都規約!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沒有人這樣做的啦!沒有一個社區這樣做的啦!
    我去問過鄰近社區大家都說不可以!所以就是違法!

{:4_200:}

搞到惱羞成怒之時~~~

路人甲:我是路人甲~我說了算!你們都不了解~你們都太天真~你們都太無知了~我都是為了社區好~
    為什麼都要跟我做對呢?
2011-09-27 16:06 · 10樓
這樣的狀況不斷上演!!!
真是讓人厭煩!!!{:7_404:}
2011-09-27 16:09 · 11樓
1) 已call 林前主委, 並通到話.
2) 她說因第20次會議通知中有一議題係侯委員要再確認主委, 副主委
3) 個人就去電梯裡找, 結果只看到公告第18次會議紀錄
4) 至服務中心詢問, 因還沒確認議程, 不行公告, 但服務中心給本人一份樹林區公所函, 述及
"由副主任委員方上鵬先生代理主任委員一職, 本所同意備查"
5) 祥龍說林前主委應即刻進行印鑑更改的:
 a. 她自己已請辭主委
b. 第19次會議已決議方副主委代行主任委員職務 
 c. 有上述之公文
6) 我累了, 不再觸及此議題了{:6_290:}

C5F4 Wendy
2011-09-27 16:11 · 12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既然 是 "路人" 有要 理會嗎...?? {:4_144:}
2011-09-27 16:13 · 13樓
祥龍 發表於 2011-9-27 16:09
1) 已call 林前主委, 並通到話.
2) 她說因第20次會議通知中有一議題係侯委員要再確認主委, 副主委
3) 個人 ...


{:5_260:}
2011-09-27 16:13 · 14樓
回復 桃莉 的帖子

依程序!第19次會議決議同意她的辭職由副主委代理後,她就應該辦理交接!!!!至於副主委代理有沒有在法定核准!!!那又是另外一件事了!!!!奇怪!!她在想什麼??????{:7_332:} {:7_340:}
2011-09-27 16:16 · 15樓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基本上~不知道是否有人真的了解她在想什麼!
若她的理論成立的話~那主委與副主委的議題就根本不用討論了!
2011-09-27 17:29 · 16樓
可以不用理會『她』,依公所的函文及她的辭職聲明書自行去變更印鑑不行嗎?:@
圈雪的尫
2011-09-27 17:32 · 17樓
回復 圈雪 的帖子

支票本也在她那把持著!金害
2011-09-27 17:32 · 18樓
回復 小都都 的帖子

先以電話 詢問銀行
若是以 “區公所發來的副主委代理主委職務 核准函” 辦理印鑑更換作業 可否

銀行說只要新的代理主委有公所核備函就OK了.. 不必鳥前主委蓋不蓋印...
可是現在問題出在支票簿被霸著拒絕繳回....
2011-09-27 17:36 · 19樓
🔧 本帖最後由 小都都 於 2011-9-27 17:40 編輯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支票本 可至銀行 申請 作廢
重新申請 新的支票本時 可能 會有 手續費 或 新的支票本的費用.
2011-09-27 17:44 · 20樓
一定有方法可以再申請一本支票,不用再鳥她:@
圈雪的尫
2011-09-27 17:46 · 21樓
🔧 本帖最後由 jerome 於 2011-9-27 18:09 編輯


耐心 發表於 2011-9-27 17:32
回復 小都都 的帖子




委員芳鄰
依一般管委會組織運作
管理費收支 保管 運用 核帳 支票簿與存摺保管 月財務帳冊核對
屬財務委員職掌
何以支票本會在主委手上??

以"前主委不交出支票"為由
到銀行辦理支票作廢 應有其困難
由新任主委及部分委員陪同去找她取回比較快
畢竟是公物公產
拒不交出 恐有法律責任


2011-09-27 18:01 · 22樓
回復 jerome 的帖子

因她當時是主委?所以有權?
2011-09-27 18:12 · 23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唉!!!怎麼盡是有一些奇怪想法的人!!!!她以為京都是公司行號???是私產嗎????{:7_379:} {:7_385:}
2011-09-27 18:22 · 24樓
應該是對交接事宜的認知不同而造成的誤會吧,

結解開就OK啦。
2011-09-27 18:41 · 25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1-9-27 19:18 編輯


回復 LingXiong 的帖子

期望是如此~只是~~~這個認知不知道該如何去化解~~~依據上次會議之時她就以來做所謂的交接了~可是偏偏支票簿沒有來~那是怎樣?這又會是認知問題?交接其他合約及遠雄所提供的資料跟交接支票簿會有不同嗎?我是不懂啦~所以才有諮詢大家的想法~~~{:4_90:}

我只是希望當事人真的知道自己在做甚麼~~目前相關政府單位的文都已確認了主委請辭一案~會議紀錄也有了~他個人的辭職函都已私自(未經管委會同意)請物管張貼在梯廳跟電梯裡了~所以他目前並不是管委會裡的主委~更不是管委會裡的委員了~那不知道持有管委會的支票簿這檔子事會不會有法律上的疑問呢?但是若遲遲不還而管委會有無動作~這樣子應該也是無法向所有住戶交代的吧!?

該怎麼辦呢?{:4_200:}

說不定明天當事人就會跳出來說大家都在針對她呢~~~那該如何是好?真的是左右為難~~~
2011-09-27 19:03 · 26樓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規約寫不清楚,辦法又沒訂;當然有乎嚨的空間!!委員是我們選的,但都是新來的,怎會了解互相呢??規定管理才是根本!!但是有些人視規定為無物,又該如何呢????悲哀!!!{:5_257:} {:5_257:} {:5_231:}
2011-09-27 19:27 · 27樓
🔧 本帖最後由 櫻桃小丸子 於 2011-9-27 19:41 編輯


[ 但因侯委員正式提出對於副主委代理主委之事的質疑.. 副主委基於尊重委員的提案 就將此議題列入20次會中討論..
I林前主委知道後就對方副主委說既然這樣 表示她仍然是主委.. 因而拒絕到銀行更換印鑑作業.... ]

可否調出當天第19次的錄影錄音,關於副主委代理主委之事, 當時已有在場的委員提出疑議, 經住戶為律師身份的傑森解說之後, 並無爭議, 再者亦經在場列席的委員舉手表決同意並通過, 何來質疑之事. 如果有質疑應當日出席提出, 沒有出席即表放棄, 實在沒有必要再討論. 如果每件議題都可事後再來覆議, 那不是沒完沒了.

請委員們不要再浪費時間在沒有建設性的議題上. {:6_296:} 既是 [表決制], 大家都知道 [少數服從多數]之理吧!{:6_314:}
2011-09-27 19:40 · 28樓
回復 櫻桃小丸子 的帖子

為什麼我怎麼想就是無法把林前主委辭職一事與侯委員所提的副主委代理主委一事以及支票簿不肯轉交還給管委會這三件事串聯起來?現在侯委員有質疑林前主委辭職一事嗎?我的邏輯比較差~理解能力也不好~所以在這打轉了好一陣子~等到這整起事件告一段落之時~我可能也需要去就醫看看我是否正常了~{:4_154:}
2011-09-27 20:24 · 29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9-27 21:52 編輯


回復 jerome 的帖子

依一般管委會組織運作
管理費收支 保管 運用 核帳 支票簿與存摺保管 月財務帳冊核對
屬財務委員職掌何以支票本會在主委手上??


大哥提問..小弟一定要回答...
話說九月4日遠雄周小姐把預收六個月管理費交給社區.. 隔日我就把錢存入我們的合庫戶頭內..
林前主委跟著去.. 順便辦理甲存領取支票簿.. 拿到後她老人家說會交給財委..
我當然一定不會去懷疑這是否是句正常人說的正常語言..
也相信她一定會照她自己說的去做.. 就沒有多說什麼 也沒有問財委到底有沒有拿到支票簿...
.................接著就忙新舊物管交接的相關事務..也就忘了再問...
後來在九月17日開19次管委會時 林前主委已經辭職 並以住戶身份列席旁聽..
那時兩位財委都有出席 卻也不見林前主委移交支票簿給財委...
過兩天我質問她為何支票簿不交出來.. 她又說要交給財委...
昨天本來和副主委、財委以及我說好要在今天下午請副主委請個假 大家一起去銀行時她會交出支票簿..
結果早上突然間又演了這齣戲...
這個人..已經讓很多當初很挺她的一些人搞到精疲力竭人仰馬翻.. 問一下一直很關心她的Wendy姐就知道~
2011-09-27 21:30 · 30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第29樓 < 這個人..已經讓很多當初很挺她的一些人搞到精疲力竭人仰馬翻.. 問一下一直很關心她的Wendy姐就知道~>"

Dear 耐心大,

本來我對這議題已{:7_388:} , 但既然提到我LKK, 只得重現"江湖"{:7_380:} {:6_328:} , 根據我這2次跟林前主委接觸, 我的了解是:她非常"愛"{:7_397:} 京都, 真的!非常害怕有人會把京都搞垮, 所以小心再小心, 她有蠻強烈的自我認知人/事/物的看法, 不太聽得進他人的勸說, 但她絕對沒有想要搗蛋的壞心眼{:7_402:} , 個人認為其還蠻正派的, 我是還蠻關心她的, 因大家有緣千里來相會, 她一直要保護京都, 且個人很感動她臨危受命, 這段日子以來一直努力為京都打拼{:4_112:}{:4_212:} , 也做出成績 (新物管/俱管皆順利接手)......

接下來我也不知要怎麼辦?如果她有再來造訪寒舍, 我會勸她:不要想太多了!讓委員們去傷腦筋吧{:7_379:} !我們在旁提供想法即可. 基本上, 我應該不會主動跟她接觸, 因最近有親人一堆回台要忙.{:7_361:}

C5F4 Wendy

2011-09-27 22:04 · 31樓
對於你們把現金及支票這樣提來提去,真的很擔心! 還是提醒你們,減少現金,多用paper 轉帳!
2011-09-27 22:08 · 32樓
副主委代理主委,有經過表決,具有效力,
為什麼侯委員提出質疑就要再討論...?
請問其質疑的理由是什麼?具有正當性嗎?
那當初的表決算什麼呢?
{:5_240:}
2011-09-27 22:15 · 33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9-27 22:40 編輯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我的了解是:她非常"愛" 京都, 真的!非常害怕有人會把京都搞垮,


她愛..我們就不愛嗎? 她怎麼愛? 在我看和整天拿規約當遊戲來愛京都的人差不了多少...
事情總是要有人雙手雙腳去做.. 而不是整天在那裡玩規約遊戲就會有神鬼自動幫忙來完成~
要節能省碳.. 坐著說說 用念力就可以讓停車場的燈自己關掉一半?
還不就是要有個像浦委員或副主委那種傻個在關....
天鵝池漏水、湯屋爆管..不也就那一兩個人在盯遠雄.. 洗水塔不必有人跟著去爬屋頂?
要愛就不要把時間浪費在整天玩文字遊戲.. 自以為聰明地夢想可以整遠雄整到跪地求饒...
呵.. 還真是非常人也~
2011-09-27 22:38 · 34樓
回復 紹彬 的帖子

為什麼侯委員提出質疑就要再討論...?
請問其質疑的理由是什麼?具有正當性嗎?:

如果有真正的法律人可以提出法條依據來一一駁斥的話.. 那當然就不會有這些事發生...{:7_379:}
2011-09-27 23:08 · 35樓
🔧 本帖最後由 tangcpa 於 2011-9-27 23:09 編輯


回復 戀家 的帖子

那裡看到現金提來提去?
2011-09-27 23:38 · 36樓
有些事不能亂說,大家不按規矩來,那要批評人的不對基礎又在哪???自己高興就說可以嗎???作社區服務的人更該謹慎!你們是依什麼在服務社區????現在看起來有些事就是有點失去依據,似乎隨興來搞,這絕非社區之福!!!!恕我多言!也是無奈!看到如此多的混亂!住戶該如何看!!努力辛苦的委員該鼓勵!那不協調的***呢???在台上的人,萬目所視,自須....唉!!!!
2011-09-27 23:46 · 37樓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第33樓 < 坐著說說 用念力就可以讓停車場的燈自己關掉一半? 還不就是要有個像浦委員或副主委那種傻個在關.... >"

Dear 耐心大,

會寫"住戶意見反應單" 關於 組織 "京都愛家園義工隊", 願意的芳鄰 就每星期貢獻1小時不嫌少, 3小時不嫌多, 分擔委員們的勞力 or 勞心. 委員們要發出 SOS ㄚ! Otherwise who knows. 我們住戶也不知如何幫忙? 社區事是大家切身的事, 不是委員們的, 否則以後誰敢當委員.
在電梯間已看到C棟候補委員都請辭公告, 想起舊社區很早就 都用分配輪流當該棟委員, 大家都無一倖免, 都要跳下來輪流服務社區, 只是京都現階段是初期, 紛擾不斷, 嚇退一缸子人, 真不知要怎麼說. Let's wait and see!{:6_314:} {:4_181:} {:7_462:}

C5F4 Wendy
2011-09-28 00:20 · 38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9-28 08:49 編輯


回復 祥龍 的帖子

社區事是大家切身的事, 不是委員們的, 否則以後誰敢當委員

Wendy姐.. 妳說的都對!
如果沒有興風作浪的人 大家都可以毫無顧慮地走同一條路.. 事情就好辦多了.. 也不會有人打死不當委員...
要做事的人都有眼睛看 都有頭腦想.. 不可能不會判斷事情...
所以真正需要的支持 就是看到像妳這樣用實際行動來愛京都的鄰居...
我知道Wendy姐古道熱腸急著想要讓京都上軌道..是身體力行的實踐者
但能夠像妳一樣不顧一切打算全心投入志工行列的鄰居們畢竟少數.. 第一社區共識仍未凝聚建立.. 第二很多人工作及家務繁重抽不出時間.. 第三打嘴炮挑剔者眾..怕做了卻有功無賞打破要賠 搞得裡外不是人....
劍橋有自發性的志工隊是很讓人羨慕沒錯.. 但經歷了多久才成型? 急不得的~
就先做多少算多少.. 一步一腳印... good things take time....
2011-09-28 01:22 · 39樓
🔧 本帖最後由 u2194739 於 2011-9-28 01:22 編輯


回復 耐心 的帖子

重點是~~~

How much time do we have?
How much time are we willing to give?

還有就是~~~
Can we survive till that moment?

{:4_93:}

耐心大可能會回我~~~WHO GIVES!!!
2011-09-28 08:46 · 40樓
🔧 本帖最後由 耐心 於 2011-9-28 08:52 編輯


回復 u2194739 的帖子

還好啦~ 天佑京都!
說到時間...
目前最在意的就是..一些老早之前已經可以領回裝保金的鄰居們被拖了那麽久.. 本來今天就應該可以開始將錢領回.. 卻因為莫名其妙被擺了這道... 大概又要再拖一個禮拜之後才能拿錢...
呵.. 用霸據社區支票簿來愛京都... 我在想是不是可以請管區警察協助 把被侵佔不還的支票簿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