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毛怪 於 2012-3-27 10:42 編輯
我發現有一筆$30,000的筆記型電腦補助可以用,當然不要浪費啦!
我想買SONY的( hahaha 當然是被逼的啦!!工作需要啦!!!! hahaha) 但是太貴~
另外看了這一台,夠大,夠輕,出差有DVD可以看~~
http://tw.page.mall.yahoo.com/item/p009111483737?prevCatid=91
各位鄉親 有沒好建議? hahaha
正崴集團員工筆記型電腦補助辦法與實行細則
本辦法適用範圍為正崴集團與各聯屬公司
一、適用資格:
1.本補助辦法僅限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依公司請採購流程申請配發。
2.公司已配發之筆記型電腦使用年限已超過三年者。
3.新進之員工必須使用筆記型電腦作為其業務執行之設備者。
4.員工(含各級主管)僅能選擇桌上型電腦或筆記型電腦為其日常執行業務之設備(兩者擇一)。
5.已配備桌上型電腦者,不得再行申請筆記型電腦之補助辦法,已有上述兩者配備者,
由員工選擇其一,多餘之設備將一律由資訊收回重新分配。
二、實行細則
1.於NOTES系統上填單申請,經該單位處級主管審核完成並由資訊處承辦人員會簽完成後才能自行前往
指定地點選購筆記型電腦。(
採購地點限定於正崴集團關係企業-彩虹3C-虹優3C)
『本人向公司申請筆記型電腦補助費用依公司規定分
36個月攤提,若補助後於公司未續任職滿三年離職時,
本人同意於離職日以現金償還該筆記型電腦補助費用折舊後之殘值金額予公司;或同意由公司直接自本人
薪資中扣除上述等同折舊後殘值之金額,倘有扣款不足部分,應立即以現金支付予公司。因本申請取得之
補助款所生相關稅賦由申請人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