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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府報告,三峽不需要新增任何火化與殯葬設施

2011-08-17 14:48 · 樓主
🔧 本帖最後由 寧靜海 於 2011-8-17 20:24 編輯





  根據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網路公開之「臺北縣縣立第二殯儀館規劃設置可行性評估案」結案報告書(下載網址:http://www.ca.ntpc.gov.tw/web66/_file/2965/upload/file/Convenient%20services/life/SecondFuneralHomeReport.zip),土樹地區(包括土城、樹林、鶯歌、三峽等)僅僅只有11座火化爐11座禮儀廳的需求。

  而目前位於土城、三峽交界的三峽火葬場(昇華園),早已設有12座火化爐以及5座禮儀廳




  但讓我們注意新北市政府與昌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興建的「三峽生命園區」計畫,竟然打算興建:

(1)殯儀館:1處,提供祭拜、冰存場所、禮廳30廳
(2)羽化館:1處,提供火化場所,火化爐10具
(3)納骨塔:1處,提供骨灰、骨罈存放。

  請注意禮儀廳跟火化爐的數量,與現有三峽火葬場(昇華園)相加的結果,禮儀廳多達35座,而火化爐更高達22座


  土樹三鶯地區有需要這麼多火化爐跟禮儀廳嗎?

  沒有!

  因為民政局委託學者專家所做的研究報告,土樹地區僅僅只需要11座火化爐跟11座禮儀廳,但蓋了生命園區之後,火化爐變成兩倍,達到22座,而禮儀廳更是誇張,比現有數量增加7倍達到35座,這到底要給誰用?

  這根本是變相把板橋殯儀館遷到三峽跟土城來,市府真的把三峽跟土城居民當成白痴嗎?


結論:

1. 請新北市政府民政局立即撤除昌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三峽生命園區BOO投資計畫,因為本計畫對三峽與土城的發展不僅是個災難,其規劃也完全違背民政局所做的研究結果;民政局應該朝向其他更有需求的行政區域進行規劃,而不是把腦筋打到三峽跟土城頭上。

2. 既有三峽火葬場(昇華園)設施待更新汰換,請民政局編列預算逐年去作,不要把責任都推給民間業者,而且還放任業者濫蓋當地居民根本不需要的火化設施以及殯葬設施,特別是靈骨塔,民政局自己都說新北市的靈骨塔足夠市民使用五十年之久,根據內政部的資料,新北市的靈骨塔使用率也僅僅只有10%左右,民政局身為政府機關,怎麼放任民間業者濫設靈骨塔斂財?

3. 98年度的委託研究計畫,不管是研究內容、方式跟推論結果,都有明顯問題甚至諸多錯誤荒謬之處,而且也不符當前情況,特別是鄰近的台北大學特定區快速發展,以及土城頂埔地區興建捷運湧入大量人口,這些變化研究中當沒有考慮到,顯然不合時宜,新北市政府應重新委託學者專家進行研究,重新評估,並且將真正有需求的行政區域納入考量,而不是在三峽繼續增加對於當地居民帶來嚴重負擔而且多餘的火化與殯葬設備。


2011-08-17 14:53 · 2樓
另外本報告一個相當重大的錯誤,就是表格中竟然稱土樹地區沒有任何殯葬設施,這是「大錯特錯」,因為三峽火葬場(昇華園)就是一個規模超大的殯葬設施,而且已經有12座火化爐跟5座禮儀廳,怎麼會沒有列入?真是荒謬誇張...

簡單說,三峽、土城需求已經滿足甚至超過,市府要規劃第二殯儀館,或是要跟民間業者合作興建新的生命園區,應該朝土樹三鶯地區以外的地方去做規劃,三峽、土城已經興建火葬場,已經夠了,希望市府不要再做出這種荒謬又自相矛盾的政策規劃。
2011-08-17 14:53 · 3樓
一開始就是想把板橋的一起移過來
那邊房價跟這邊不能比,沒有利益勾結才怪
還不就是為了炒地皮{:4_95:}
2011-08-17 14:56 · 4樓
板橋殯儀館是誰的地?
2011-08-17 15:09 · 5樓
notyet 發表於 2011-8-17 14:56
板橋殯儀館是誰的地?


應該是新北市政府的~~~我猜~{:7_378:}
2011-08-17 15:16 · 6樓
🔧 本帖最後由 dale220 於 2011-8-17 15:17 編輯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這次市府報告錯誤百出,市府卻以此為依據,也不管我們的心聲,
不知可否把不合理的事項整理完成後,直接到監察院陳情信箱,檢舉陳情,
讓監察院去調查他們的失職,
多管齊下,讓小朱知道我們不是好唬的!
2011-08-17 15:34 · 7樓
回復 dale220 的帖子


  這個我們會考慮。因為這次民政局不管是作法、態度還是溝通方面,表現都非常差勁,而且也不願出面跟居民以及民代協調,真的很糟糕...

  如果我們真的叫不動偉大的民政局,也叫不出坐在辦公室高高在上的朱立倫市長,那我們只好請監察院幫忙,讓他們動一動了... 唉...

  大家若有認識什麼媒體,也不妨跟他們講一下,問他們有沒有興趣來做個專題跟追蹤報告,我相信後面一定可以挖出許多很有意思的新聞素材!
2011-08-17 15:41 · 8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沒錯, 市府準被將板橋儐儀館廢掉, 以經有人開死始收購板橋長江路一帶不動產準備炒做, 這是一個利益結合的把戲, 以鄰為壑, 有一群人準備犧牲三峽, 大賺不義之財.
2011-08-17 16:07 · 9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支持你 "請監察院幫忙,讓他們動一動"
2011-08-17 16:20 · 10樓
支持你 "請監察院幫忙,讓他們動一動" +1
2011-08-17 16:39 · 11樓
我一直看不懂其中兩個數據:
土樹地區和北海岸地區,
人口數和117年推估死亡人口相同...?
不就變成現有人口在民國117年時全部死亡...?
2011-08-17 16:42 · 12樓
北大見習生 發表於 2011-8-17 14:53
一開始就是想把板橋的一起移過來
那邊房價跟這邊不能比,沒有利益勾結才怪
還不就是為了炒地皮 ...


說的真好~認同

還不是為了炒地皮~
2011-08-17 16:43 · 13樓
回復 紹彬 的帖子


  那應該是筆誤,但也透露這份研究資料非常不嚴謹,也無人去檢驗其推論的正確性。
2011-08-17 16:49 · 14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民政局不願意出面 , 是因為心虛啦 , 東窗事發只好躲起來了,現在大概在想要如何才能脫身?
其實 , 只要朱市長出面喊停就好了 。
之前說什麼廠商已經投入很多的成本做前置的評估作業,但依據這份報告的水準與價值,
我覺得就象徵性的補助幾千元的影印與裝訂費就可以了。
2011-08-17 16:50 · 15樓
難怪小朱放棄桃園
來新北市
我真的被他騙了
還我選票來
2011-08-17 17:00 · 16樓
🔧 本帖最後由 titan 於 2011-8-17 17:05 編輯


民政局其實很擺明的就是要癈掉板橋殯儀館,把新北市所有的後事處理全部移來生命園區,民政局在之前有個回文中就有提到,板橋那不符合時代潮流呀!所以將板橋那邊癈掉後就當然要在生命園區蓋更多火化爐來符合原本的需求呀!

這事早就計畫好了,只是弄個樣子來合理化癈掉板橋殯儀館的理由,因為生命園區可以容納且超過新北市所有的後事事宜,所以板橋殯儀館也因為老舊及不符合時代潮流而理所當然,再見囉!這都是政府官員他們一直來的思考方式。

已有計畫後再請"剛"好有意願的企業來規劃及施作,之前五股的議提也只是浮出台面試試水溫而已,他們心裏也早就知道提出後一定會反彈的。現在就是等有沒有候選人抄做及官員來背書再來看是否延後再議還是如期簽約,其他的丟給民間企業來收拾。

生命園區的地點那底是設在那裏,民政局說原三峽昇華園內的11支火化爐已有半數老舊或損壞只有半數不到的火化爐在使用服役中,而生命園區的火化爐就是要取代這半數有問題的火化爐。那生命園區是在三峽昇華園那再原地擴建呢?還是另外找地方呢?
2011-08-17 17:08 · 17樓
回復 可可的爹 的帖子

確定還要幾千塊嗎?
2011-08-17 17:21 · 18樓
回復 titan 的帖子

兩個地點都在附近,一個在山上(三峽火葬場),一個在山下(三峽生命園區),加起來22隻煙囪,35個禮儀廳。
2011-08-17 18:17 · 19樓
北大見習生 發表於 2011-8-17 14:53
一開始就是想把板橋的一起移過來
那邊房價跟這邊不能比,沒有利益勾結才怪
還不就是為了炒地皮 ...


一針見血{:4_167:}
2011-08-17 18:26 · 20樓
說穿了,不管是民政局還是業者,都是先有了某個不能說的立場或原因,然後再找各種理由支持,最後編出這樣一份漏洞百出荒謬至極的報告來。

官僚腐敗,莫此為甚。
2011-08-17 18:43 · 21樓
有沒有人知道,板橋殯儀館的地是誰的?{:4_202:}
2011-08-17 18:56 · 22樓
錯誤百出的評估報告,怎麼能讓居民取信!!
這根本就是為板橋遷移做準備嘛!!
土城.樹林.三峽.鶯歌居民不需要那麼多火化設施啦!!
2011-08-17 20:14 · 23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海大的文就是不一樣
看你的文就知道問題
支持你的所有決定
2011-08-17 20:35 · 24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寧大
我擔心民政局會將本報告4.2.2重新修訂,修成不在各區分別設置而修為為民眾方便,以現在三峽火化場增社殯儀館最為方便,那我們找不到理由反駁了,所以是不是在他們還未修訂前快將報告傳給我們區域的議員,還有監察院,否則被他們銷毀了就較難處理了
2011-08-17 20:45 · 25樓
回復 tang 的帖子


  相關報告都有備份,而且原版也已正式申請取得,若市府要造假,反而是幫我們製造更多話題。
2011-08-17 20:45 · 26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評估報告指出17年後海山地區.重新地區.大文山地區死亡人數約佔各該地區人口數1%,而土樹地區.北海岸地區死亡人數約佔各該地區人口數100%,意謂著17年後117年這2地區人們會全訠死光光,那我們算什麼,為什麼要憑白接受阻咒.比王老師還王老師,建請北大居民寫市長信箱.行政院長信箱.總統信箱抗議此種阻咒烏龍報告,由政府公開向該2地區民眾說明道歉...這種不公平對等待遇應向監察院提出陳情....太濫了....錯誤的評估報告做出錯誤的決策,錯誤的決策比貪汚還可怕.....況且就算17年後土樹地區的人們全部死光光亦不用再擴建火葬場,因為只需要11座火化爐,目前三峽火葬場已有12座了....為了要在此地擴建火葬場如此烏龍評估報告都做得出來,太可怕了....如果這真是政府的評估報告那我們一定要抗議到底.....可悲,現在還有這樣的政府官員,從上到下都要打屁股...
2011-08-17 20:49 · 27樓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我也有留了一份.......{:4_162:}
2011-08-17 22:09 · 28樓
今天根據民政局陳科長的說法,各地區都應該要有殯葬設施,那三峽現在已經有了,是不是代表可以立刻撤除昌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投資計畫?因為殯葬特區不該錦上添花,而是應該真正服務有需求的行政區居民。

錯誤的投資計畫、放任的政府機關,合起來就是災難!希望民政局不要一錯再錯,請尊重民意,並跟業者積極協調,讓真正有需求的生活圈居民得到服務,而不是放任業者濫設,製造環境災難,也製造民怨。
2011-08-17 22:19 · 29樓
可可的爹 發表於 2011-8-17 16:49
回復 寧靜海 的帖子

民政局不願意出面 , 是因為心虛啦 , 東窗事發只好躲起來了,現在大概在想要如何才能 ...


媒體記者告訴我
這份報告花了八十多萬的公帑
做出這樣的品質~唉!!
2011-08-17 22:40 · 30樓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八十萬 拿來啦 我們北大特區裡免費幫市府做啦
保証百分百正確 讓你們知道自己有多"朱頭"
2011-08-17 22:40 · 31樓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浪費公帑烏龍報告..可以彈劾嗎?
2011-08-17 22:46 · 32樓
周詠青 發表於 2011-8-17 22:40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浪費公帑烏龍報告..可以彈劾嗎?


當然可以!!!
2011-08-17 22:54 · 33樓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請議員到主計處去調閱帳冊或請主計處提供憑證看看支付了那些項目,一本報告怎麼會花那麼多公帑 .
2011-08-17 23:13 · 34樓
重點是....新聞裡的長官...不是說"人員變動,資料也不見了"
這80萬真好賺,我們小市民一年不吃不喝都不能存下80萬~

2011-08-17 23:25 · 35樓
🔧 本帖最後由 elves 於 2011-8-17 23:26 編輯


林富子 發表於 2011-8-17 22:19
媒體記者告訴我
這份報告花了八十多萬的公帑
做出這樣的品質~唉!!


嗯...查了一下, 如果政府電子採購網的資料沒有錯的話
這個「臺北縣縣立第二殯儀館規劃設置可行性評估案」, 是以1,818,000元, 在97年12月12日決標
投標廠商只有1家, 得標廠商是「洪志強建築師事務所」
詳細資料可以參考政府電子採購網
所以這份報告還要再貴上個100萬, 結果是有疑問的報告
然後新北市民政局還根據有疑問的報告來施政, 這樣不知道能不能算是公務人員瀆職喔~

補上連結
http://web.pcc.gov.tw/tps/main/pms/tps/atm/atmAwardAction.do?newEdit=false&searchMode=common&method=inquiryForPublic&pkAtmMain=2274433&tenderCaseNo=971205B
2011-08-17 23:26 · 36樓
回復 林富子 的帖子

八十萬???? {:4_161:}
下次包給我來做好了 只要20萬就好 反正數據亂掰
結論:只要汙染空廠遷走 這裡的居民平均壽命可以增加20歲
每個都是人瑞,火葬場設備閒置率肯定太高 毫無投資價值
建議廠商盡速另覓合適的地點 切莫蹉跎
2011-08-17 23:29 · 37樓
elves 發表於 2011-8-17 23:25
嗯...查了一下, 如果政府電子採購網的資料沒有錯的話
這個「臺北縣縣立第二殯儀館規劃設置可行性評估案」 ...


謝謝你的報告
顯然民政局回答記者評估報告案研究經費時自動砍了ㄧ百萬
還是.........中間有什麼 "內幕 "就不知道了.....
2011-08-17 23:36 · 38樓
dale220 發表於 2011-8-17 23:13
重點是....新聞裡的長官...不是說"人員變動,資料也不見了"
這80萬真好賺,我們小市民一年不吃不喝都不能存 ...


光憑這句話 : "人員變動,資料也不見了"
我們就可以告市府官員瀆職?
公家機關文件建檔存檔可以如此亂無章法?
人員調動就可以重要文件也跟著不見了嘛?
倘若真的如此,我們的國家完了、沒希望了......

2011-08-17 23:37 · 39樓
可否請監察院介入調查
2011-08-18 00:37 · 40樓
回復 老熊 的帖子

老熊大大哪裡可以看到報告完整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