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大家每到周末三更半夜就有人在施放安火的事..有人可以管一管嗎???
回覆 pooh1107 的文章
若你確定在何處施放煙火
就直接打電話給消防局(119) 或是警察局 (110)報案要求取締即可
美好家園靠大家一起維護~~
{:4_95:}{:4_95:}{:4_95:}三更半夜放煙火真的很沒公德心耶!
有人知道在哪裡放的嗎
讓我知道在哪裡放
我一定報警抓人{:7_372:}
真的很扯,是很深的半夜,雖然時間沒有非常久,但已經到可以把我叫醒的程度了,再加上放煙火那幾個晚上還有車子在馬路上狂飆的很吵的聲音,真的很想打人,非常怕我的小人就這樣醒了不睡,那我就更沒得睡了
我也聽到了 昨晚有大概三四枚~~~不連續的
但是咧 他放完這幾枚就沒了 打電話報案 警察要怎麼查?
這是我比較好奇的
換個雙層氣密隔音窗,外界有甚麼聲音就都無所謂了
這種事靠警察是不可能有任何改善的.....改天,若成熟的話,或許可以自主成立巡守隊巡邏,似乎還較有嚇阻力。
煙火是危險物品
常常因為施放不當造成火災
三更半夜就更危險了...{:4_99:}
林富子 發表於 2011-3-23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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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確定在何處施放煙火
我曾經寫信到警察局,得到的回覆是,
放煙火是三峽本地的民俗風情,警察局不會針對放煙火做取締。
但會加強巡邏。
我笑了。
🔧 本文章最後由 mssltsai 於 2011-3-24 14:44 編輯
回覆 維琪 的文章
我曾經寫信到警察局,得到的回覆是,
放煙火是三峽本地的民俗風情,警察局不會針對放煙火做取締
三峽是幾百年前就開始放煙火? 不然怎能叫‘民俗風情’?
不問原因理由隨時隨地想做就做的事可稱之為‘民俗風情’? 真是長知識了~
隨便不擇時不擇地亂放煙火沒有公共危險虞慮? 沒有妨礙安寧事實?
這所謂的警察局回函如果是真的 那就未免太虎爛了..
拿給市議員去質詢或交給水果日報去刊登 保證有人等著記過道歉
回覆 小小媽 的文章
住在三峽鎮上,對這個問題的確有點頭痛。白天或晚上睡眠時間前放的還能忍受,但半夜以後的就擾人清夢了!不知道平時放煙火的是些什麼樣的人?
我平常都在台南工作,更不知道何時叫做三更半夜了{:4_95:} 台南人天天都是有節日的,鞭炮放到天空好像要爆了{:4_155:}
🔧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1-3-24 15:00 編輯
除非是特定節日施放,才能與風俗民情扯上關係;如果是三不五時這樣,那鐵定只是有人在「玩樂」,警方的答覆未免也太敷衍了。
不過話說回來,近年來放煙火的風氣這麼盛,政府多少要負點責任。
我個人是非常反對政府帶頭在跨年三更半夜放煙火......
三峽放煙火和鞭炮的情況依舊旺盛
深夜也不放過啦~~
回覆 國中老師 的文章
台南人天天都是有節日的,鞭炮放到天空好像要爆了
我是台南人 怎麼不知道有這麼一件事?{:7_523:}
竹瀅 發表於 2011-3-24 15:07 
嗯~半夜放煙火...難道是打麻將 自摸大三元
也不會爽到那樣吧~ 除非打十萬底的....{:7_405:}
回覆 mssltsai 的文章
我意思是說台南人放鞭炮的程度遠比北大這邊普遍太多啦!
🔧 本文章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3-24 18:59 編輯
我聽過有人看日子時辰的關係,三更半夜娶新娘放鞭炮,不知道是不是如此?
在三峽二十多年早就習慣了 !
不過個人是比較不在意這種事情 , 畢竟有的人放煙火可能有目的 . 例如 : 也許人家考試過關 , 告白成功 , 中樂透 , 還是小孩生了 ........ :lol
三峽固定會有人放煙火的日子則有 , 跨年~元旦 , 過年期間 , 元宵期間 , 中秋期間 , 這四種期間是必放煙火的 . 至於其他時間暫時還沒想到 !
也許我比較不CARE吧 , 亦或是習慣了 . 總覺得有人放煙火 , 還蠻有氣氛的哩 . :)
前天晚上11點看到鳶山頂在放煙火耶(我在高速公路開車)
可能是有人求婚成功吧{:4_120:}
回覆 chunyueh_chang 的文章
北區!!!這陣子可能遇到神的聖誕,宗教祭祀居多{:4_137:}
棒到不行 發表於 2011-3-24 23:25 
回覆 林富子 的文章
原來放煙火是違法的啊?
原來放煙火是違法的啊?
那請問是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違法?
還是有的時段有的地點可以放?
想了解清楚以免不小心誤觸法律。
可以參考過去的「臺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
第四條 下列場所及其基地內,不得施放爆竹煙火:
一、學校、圖書館。
二、醫院、養護中心。
三、捷運車站、碼頭。
四、其他經本府公告者。
第五條 下午十時後、上午六時前,不得施放飛行類、升空類、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但年節、特殊節慶等經本府公告者,不在此限。
第六條 下列種類之爆竹煙火不得施放:
一、高空煙火。
二、砂炮。
三、其他經本府公告者。
另外,查媒體報導,也有明確指出煙火、沖天炮、蜂炮等不得施放。
雖然在年節或特殊節慶日,可以不經過主管機關許可施放爆竹煙火,但是高空煙火、火箭炮、沖天炮和蜂炮等等的爆竹,根本不得施放,就算是少數可以施放的爆竹,例如喜慶用的連珠炮或是排炮,如果在加油站一類的特殊場所附近施放,還是可以處以6到30萬元的罰鍰。
煙火管制條例如果不明確,也可以動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擾亂安寧是有罰則的,請不要輕易觸法。
簡單歸納一下,晚上10點過後到早上6點,不得放煙火,民眾若聽到煙火聲,請撥打1999或110,請警方前去查明;另外沖天炮、高空煙火一般來說不得施放,如果你看到誰亂放沖天炮,也可以直接報警,以維護身家安全。如果聽到放鞭炮的聲音太吵,還是一樣可以檢舉。
希望放沖天炮的人自律,不要為了自己一時的好玩與快樂,造成別人不安寧,甚至發生危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