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北大的天龍人

2018-05-16 19:03 · 樓主
自已騎腳踏車 在我們社區的退縮綠軸 人行道 經過車道 還要我們幫忙她注意有無車輛要出入

我們車道保全.. 還要幫她指揮

重點 她邊騎車 騎抓寶可夢

這位太太 您很有事耶..

入侵我們的地盤 還要我們保全對妳畢恭畢敬

指揮妳過車道 注意妳的安全

若有不從, 竟要我們社區換保全公司

真的想問..

她說 她住 翡冷翠 高級住宅

若是保全這樣 她一定叫他滾蛋

現在要社區懲處保全..

真的想講.. 干妳屁事啊

妳家保全 是妳家社區請的

我家保全 是我們請的 服務我們住戶的進出安全

妳在我們的地盤 還在大呼小叫

騎上人行道已經 很沒水準了

竟然還有理說萬一妳跌倒了 要向我們社區要求賠償

原以為 此次回來北大 會有所進步

沒想到 看到這一幕 讓我 好氣又好笑

是啊.. 保全都不是人, 妳最大

這個是一個什麼樣的心態 我不懂

2018-05-16 20:08 · 2樓
依照大大所言,此人真的不太講理

但...

騎上人行道已經 很沒水準了


在人行道上騎單車並沒有違規,有問題的是騎上路卻不尊重人的人
2018-05-16 20:56 · 3樓
那是她個人問題~需要檢討

每日一詞:解說"天龍人"一詞
源自於卡通海賊王,比喻自以為是,天大地大我最大,什麼事都是我說了算,以自我為中心,只要不順心意,就是不對,一切依據自己認定的律法以及規矩。

有此一說,台北市被稱之為天龍國,裡面住的都是天龍人,有錢就是大爺囂張跋扈是其特徵。北大特區被稱之為小天龍國,裡面也住了很多天龍人,但我就不知道北大何來的霸氣?在這住並不是就是阿舍,說房價頂多跟鄰近三峽鶯歌比,真不知有些自命清高的在高傲什麼??

沒錯!以前住天龍國,但我不是天龍人,除了方便外,我想不出還有什麼優點?環境不優! 空汙嚴重! 噪音煩阿!還有什麼都貴!機車沒地方停(還好有買汽車位).....搬來這裡就是喜歡這裡的環境清淨,房子變大,心靜的下來,一覺好眠,過敏鼻炎也改善很多。

我想很多是台北市來的退休族,來這當大戶大款,但心態沒變,這看來也是無解的宿命,但是.......這只是被人看笑話,奉勸有那總住北大就是高尚的鄰居們,要改改心態,住北大真的沒什麼了不起,整個北大被譏笑為小天龍國是羞辱並不是小台北的意思~~~~

事實上我也確實遇過幾個,講話超不客氣的伯伯奶奶,也遇過剛搬來的年輕夫妻一副我很有的態度.....
笑話~我以前住的大樓,光停車場幾乎全是百萬以上進口車,鄰居們也沒這樣自命清高~確實這裡過份了~~~~

不用砲我~我說的是事實~個人最討厭虛假的人
2018-05-16 23:24 · 4樓
鄉下也有啊!其實不管在任何地方,都存在一些"不佳"的人,這是修養的問題.
2018-05-17 11:30 · 5樓
台北市來的退休族,來這當大戶大款,但心態沒變,這看來也是無解的宿命,但是.......這只是被人看笑話,奉勸有那總住北大就是高尚的鄰居們,要改改心態,住北大真的沒什麼了不起,整個北大被譏笑為小天龍國是羞辱並不是小台北的意思 ......... 說的也是


其實住在三峽 在北市人眼裡 是鄉下 大家會說你住在三峽好遠喔~~

千萬別自以為是
2018-05-17 13:19 · 6樓
這樣的人怎麼不去指揮警察幫她開路,哈哈。
2018-05-17 15:17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ike6277 於 2018-5-17 15:31 編輯


met_tw 發表於 2018-5-16 20:08
依照大大所言,此人真的不太講理

但...


自行車可否騎乘於騎樓、人行道?
105-02-26 15:01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規,人行道係專供行人通行之用,除非在不妨礙行人通行及行車安全無虞之情況下,主管機關得於人行道設有標誌及標線之路段(行人與自行車共道),例外開放自行車行駛,其餘人行道禁止騎乘自行車,且在人車共道之路段,自行車亦須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且依該條例第3條第3款規定,「騎樓」係屬人行道,除有例外開放外,自不得於騎樓騎乘自行車

這句話應該很白話了吧?如果還看不懂要更白話的話,“除非這人行道有畫自行車道或者有人車共行的標誌“,否則不管人行道有多寬,你在上面騎就是違規,懂?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78870&ctNode=12879&mp=1
2018-05-17 16:35 · 8樓
mike6277 發表於 2018-5-17 15:17
自行車可否騎乘於騎樓、人行道?
105-02-26 15:01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規,人行道係 ...


我們社區的人行道 沒有單獨劃 自行車道

所以是不能上來騎車的.. 只能牽車或用走的

對方竟然嗆聲

萬一他在我們的人行道跌倒受傷

也要我們社區賠

這應該是 如果社區沒有維護好設備才需要吧!!

而且在正常使用中.. 而不是在妳一邊騎車 一邊抓寶吧?

況且 之前 有個寶可夢爺爺 上了國際雜誌 號稱 台灣之光

我們這個好鄰居 也可叫做 另類的 " 北大之光 " 了吧 !!

放了 三個手機支架 .. 服了她
2018-05-17 19:51 · 9樓
grace530220 發表於 2018-5-17 11:30
台北市來的退休族,來這當大戶大款,但心態沒變,這看來也是無解的宿命,但是.......這只是被人看笑話,奉 ...


那我會回 ~歐...你住台北歐?!好髒好亂歐
2018-05-17 20:36 · 10樓
wu0wu0520 發表於 2018-5-17 19:51
那我會回 ~歐...你住台北歐?!好髒好亂歐


{:4_164:} {:4_164:} {:4_164:} {:4_164:}

這叫龜笑鱉沒尾嗎?
2018-05-17 23:14 · 11樓
候鳥歸來 發表於 2018-5-17 16:35
我們社區的人行道 沒有單獨劃 自行車道

所以是不能上來騎車的.. 只能牽車或用走的


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騎在人行道上是違規的~除非有標注或有畫自行車道~大家要多多宣導
2018-05-18 00:33 · 12樓
有關於腳踏車騎上人行道這事 早就吵了很多次
人的行為不該扯上工具
每天酒駕傷人新聞這麼多,是不該喝酒?還是不該開車?還是不該喝酒開車!
人行道跟騎樓有確切的分開
騎樓(建築物下一樓開放空間)是完全禁止
人行道指建築物往外延伸上無建物 有隸屬社區或是公有道路規劃 只要在斑馬線上劃上自行車行走道路或是路口立上牌誌就是可以通行。

回歸現實,北大其實可以這麼說只要是人行道都可以通行,北大整個規劃上就是如此,所以很多路口都會劃上自行車通行或立牌。

我知道有些人會聽不下去 因為立場不同,但現實是這樣,當你在走在路上不騎腳踏車或是不會騎,就會很討厭騎自行車上人行道,有一天當孩子出生了 推車嬰兒車走在人行道他是有輪子的,阿公阿罵也說那個推上來妨礙人走路,小孩子長大了開始騎腳踏車,騎上了人行道,就有走路看手機的大人叫說這裡不能騎車,當自己為了體態以及享受慢活騎上了自行車走在車道上怕怕的,但有想過自己曾經罵過騎自行車在人行道上,心虛不敢騎,然而歲月不饒人腳力退化了,想騎腳踏車代個步或是阿公牌電動四輪車,一看到整個北大沒人敢騎自行車,從此北大不再有自行車,小孩子不敢騎腳踏車,嬰兒推車推上人行道擔心阿公罵或擋人路.........此後北大只有人在走。(今日如反自行車,明日會不會有人也要反嬰兒推車或是輪椅啊??~自私是不好喔!)

整個北大人行道上都退縮的很寬,就是讓住這裡的人有好的環境,好的生活,腳踏車他無惡啊!為惡是人的行為所導致,如果就堅定立場反腳踏車,可是整個北大退縮讓人行道變寬就是也有提供給自行車行的權利,這不是衝突規定嗎?那跟天龍人有何差別,人會老小孩會大,腳踏車比機車好,要小孩子開始騎兩輪就是騎機車橫衝直撞嗎?老的時候只能縮在家不敢出門,因為腳沒力?

我在北大沒機車,不是走路就是騎腳踏車,我很滿意,一家子一起騎騎車或是走走路很棒很舒服,之前還有社區開會要限制自行車通過,這不就是天龍人嗎? 還有人在版上提議塗銷現有的自行車格,不會覺得這是個人的主張意識侵犯他人權利嗎?自行車在北大這一直受抨擊,真的很悲哀,看看國外那些快樂無車城市,只有行人跟自行車。

我是行人,但我也是腳踏車族,也是開車族,啊我也是樂高族,愛吃族,我開車斑馬線上禮讓行人,騎腳踏車在人行道上我不影響行人,我走路散步不隨便踢別人的狗亂拉屎,我也不會亂罵機車族也不讓個位子給單車停還橫衝直撞,我也不會因為走在斑馬線罵汽車都不讓行人,重點是人是多層面,有一天會有小孩也會老,自己環境也會改變,互相體諒互相包容不是讓環境更好,而不是只有硬體的環境好,人也變好,這才是好環境。~~~放下對立放下枷鎖,心會更寬更快樂~~~
2018-05-18 01:04 · 1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ike6277 於 2018-5-18 01:45 編輯


jonsonwu 發表於 2018-5-18 00:33
有關於腳踏車騎上人行道這事 早就吵了很多次
人的行為不該扯上工具
每天酒駕傷人新聞這麼多,是不該喝酒?還 ...


再貼一次
政府的規定就是這樣

規劃是怎樣,你是有參與規劃嗎?
除非人行道上有標注人車共行或畫自行車道
在人行道上騎一律是違規
你仔細去看一圈北大很多人行道上是沒有標注也沒畫自行車道的
依照法令就是不行騎自行車

看得懂國字嗎?

自行車可否騎乘於騎樓、人行道?
105-02-26 15:01
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法規,人行道係專供行人通行之用,除非在不妨礙行人通行及行車安全無虞之情況下,主管機關得於人行道設有標誌及標線之路段(行人與自行車共道),例外開放自行車行駛,其餘人行道禁止騎乘自行車,且在人車共道之路段,自行車亦須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且依該條例第3條第3款規定,「騎樓」係屬人行道,除有例外開放外,自不得於騎樓騎乘自行車

這句話應該很白話了吧?如果還看不懂要更白話的話,“除非這人行道有畫自行車道或者有人車共行的標誌“,否則不管人行道有多寬,你在上面騎就是違規,懂?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78870&ctNode=12879&mp=1
2018-05-18 10:06 · 14樓
jonsonwu 發表於 2018-5-18 00:33
有關於腳踏車騎上人行道這事 早就吵了很多次
人的行為不該扯上工具
每天酒駕傷人新聞這麼多,是不該喝酒?還 ...


個人並不反對騎車

只需要騎車的人

自已騎車安全自已注意

因為她的一句話

" 我若在你們社區人行道上騎車跌倒或撞到受傷, 你們社區是要賠的"

" 你們保全不指揮我過你們車道 還讓我自已去看, 萬一受傷呢?撞到呢?"

" 這種事在我們社區" 翡冷翠 " 早就要保全公司換人了"

我想表達的是北大是一個不錯的環境 ,但需要更多自愛的人去維護

不要動不動就 我們如何又如何, 保全又如何, 物業公司又如何?

身為住戶的我.. 真的感覺好丟臉喔

好的服務人員 很難找.. 努力盡責的 更難找

不要因為你的 " 付錢最大 " 的心態 讓好的服務人員 離開

難道大家不知道 " 不做最大 " 況且..很多從業人員 真的不是缺錢 , 也住北大, 也住附近

他們的家產 說不定比住戶還多 身價比住戶還高..

我在意的是.. 人的態度.. 騎不騎 可以討論修正 畢竟如同 小孩會長大, 人會老 交通工具會變

但北大的住戶 尤其是 以為自已是豪宅的住戶們. 真的請檢討自已的態度

否則那天.. 沒有人願意來替我們服務時.. 這麼大的社區 又該如何自理


2018-05-18 10:28 · 1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ike6277 於 2018-5-18 13:16 編輯


候鳥歸來 發表於 2018-5-18 10:06
個人並不反對騎車

只需要騎車的人


講這麼多,回歸到最後就是守法是最佳王道
今日他覺得騎人行道可以
他日他就覺得騎到你家退縮空間也是理所當然
健康的民主是建立在良好的法制空間下
濫情文青式的討論是無益于事情的推動
最後還是請大家先守法
再討論要讓法或規範往更適合的方向修改

以上
2018-05-18 11:49 · 16樓
其實走路的人最小!以前可以安心優閒的走在人行道,現在人多腳踏車多了走路要繃緊神經了!他們騎的很快我們讓的太慢就....
2018-05-18 12:49 · 17樓
opp12317 發表於 2018-5-18 11:49
其實走路的人最小!以前可以安心優閒的走在人行道,現在人多腳踏車多了走路要繃緊神經了!他們騎的很快我們 ...


{:4_161:} {:4_161:} {:4_161:} {:4_161:} {:4_161:} {:4_161:}
2018-05-18 13:37 · 18樓
相較於機車,腳踏車是對環境既友善且又相對安全的交通工具,多騎腳踏車對自身健康也是很大的助益,所以政府理應創造對腳踏車更友善的環境以鼓勵更多人改騎腳踏車才是

在台灣,機車騎上人行道和騎樓的情況簡直是隨處可見,對行人(尤其是老人和小孩)的所造成的危害風險比起腳踏車要嚴重數倍! 但好像不見政府有關單位曾有嚴格取締過,也少見社會輿論有過什麼批判,但有些人卻對腳踏車騎人行道大加撻伐,說真的很不能理解。難道我們的社會是可能接受和容忍機車騎上人行道,但卻不能接受和容忍腳踏車騎上人行道?

有人說在人行道上沒有標注也沒畫自行車道的依照法令就是不行騎自行車,法念如是這樣規定那當然最好是要遵守,但這樣的法令真的有討論的空間。我相信全台灣沒有任何任一條人行道上有畫機車道的,但為何有那麼多機車族卻都把車騎上人行道而大家卻視若無睹呢?

若說要去要求腳踏車都不能騎上人行道,那首先得先全面禁止機車騎上人行道,違者加以重罰才是。不管法令或社會輿論沒道理對機車的違規行為完全視而不見但卻反而來嚴格要求和限制腳踏車
2018-05-18 13:42 · 1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ike6277 於 2018-5-18 13:56 編輯


raybinlee 發表於 2018-5-18 13:37
相較於機車,腳踏車是對環境既友善且又相對安全的交通工具,多騎腳踏車對自身健康也是很大的助益,所以政府 ...


規範就是讓大家遵守的,道路也不是為您的感覺服務的,你說可以,機車也想騎,那大家騎好了,撞到人你負責?
喝點小酒的說我還意志清醒為何不能騎車?家就在對面的說我不過就闖個紅燈又沒車家就在對面~
大家輕鬆點,不是嗎?

ps:機車騎上人行道本來就是違法的,那是執法不力和人民素質的問題~
2018-05-18 14:17 · 2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14:25 編輯


https://www.iot.gov.tw/file.ashx?id=064ad94e-bcd2-4ca0-b193-af827859a2d3
行車相關法規介紹
2018-05-18 14:22 · 2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14:32 編輯


自行車騎乘人行道上規定



騎乘在道路上的規定:路段運行(2/2)14
自行車道安全、連續與友善性檢視研習暨觀摩會 103/02/24
騎乘人行道上
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以標誌或標線例外開放慢車騎乘(TL90-3, TR124-1)
 於設置有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之人行道上,應讓行人優先通行(TL74(8))道路及交通環境須讓自行車騎士能履行法規要求的”讓”的義務
2018-05-18 14:43 · 2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14:46 編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給主管機關權限,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的原則下,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可供慢車行駛。在主管機關認為「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於人行道有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時,似乎又沒有那麼的硬性規定自行車不能行駛人行道。
2018-05-18 15:01 · 23樓
機車和自行車是有差別的,機車騎在人行道上就是直接違法,想都不要想!
而人行道法規有授權主管機關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的原則下,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可供慢車行駛。但是要遵守禮讓行人的原則。
2018-05-18 15:27 · 2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15:31 編輯


樓主所要闡述的到底是退縮綠軸還是人行道?
這兩種各有不同的法規定義?
自行車騎上人行道不一定沒水準,要看主管機關是否允許自行車行駛?還要看騎車者是否遵守禮讓行人?
2018-05-18 15:38 · 2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15:40 編輯


友善人行環境 北大退縮綠軸公告禁止停車


【新北市訊】
台北大學社區特定區為形塑以人為主的高居住品質目標,特別於都市計畫訂定建築基地須自人行道邊界留設3至20米寬的「退縮綠軸」,使區內人行空間寬敞舒適,而為維持舒適的人行及公共空間,市府已正式公告「退縮綠軸」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範圍,警察單位得對於違規停車進行勸導裁罰,以期達成友善人行環境。
  城鄉局局長邱敬斌說,為保障退縮綠軸供公眾通行空間之暢通及警察執行公權力範圍明確,已由市府城鄉、交通、警察、工務等相關單位協調,並參採民眾之建議,於105年3月16日正式公告「退縮綠軸」係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範圍,如有違規情事警察單位得以進行勸導裁罰,確保供公眾通行之順暢;至於「私人留設法定空地」部分,得以個別社區為單位,在尊重社區自主權原則下依其停車情形及基地現況,提出同意供公眾通行文件向市府提出申請,經市府相關單位現場會勘,確立範圍後即可納入禁止停車管制範圍,後續如有違規即可依法裁罰。
  城鄉局表示,公告退縮綠軸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範疇,為使法令執行能明確化,讓用路人及執行單位有所依循,避免誤將車輛駛入禁止停車空間造成違規,營造行人安全友善的步行空間,提供舒適生活環境;私人之法定空地則可由社區視需要再提出。
2018-05-18 15:48 · 26樓
依據台北大學社區特定區都市計畫退縮綠軸寬度示意圖退縮綠軸寬度圖例,例如學府路20米、學林路4米、桃子腳路4米、學勤路18米、學士路3米、學成路7米、大學路4米、大觀路3米、大德路7米、大義路6米,大雅路4米、大成路7米、學士路3米、大有路7米、佳園路三段7米、國際一、二階及國學街4米、復興路至國學街之學成路6米,三樹路及國慶路6米,以上退縮綠軸寬度內係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範圍。

仍以官方資料為準。
2018-05-18 15:51 · 2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15:55 編輯


都市計畫訂定建築基地須自人行道邊界留設3至20米寬的「退縮綠軸」,也就是說從馬路邊緣到建物之間有人行道、退縮綠軸、私人留設法定空地,其中人行道及退縮綠軸均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範圍。
所以人行道和退縮綠軸是有差別的。
2018-05-18 19:42 · 28樓
Gogotalk 發表於 2018-5-18 15:38
友善人行環境 北大退縮綠軸公告禁止停車




所以 退縮綠軸 算是社區私有地嗎? 社區可設立禁止車行之標誌以維護社區之權益?

若是. .真的很感恩 您的回覆 讓我又學到一樣知識了
2018-05-18 21:12 · 2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22:03 編輯


候鳥歸來 發表於 2018-5-18 19:42
所以 退縮綠軸 算是社區私有地嗎? 社區可設立禁止車行之標誌以維護社區之權益?

若是. .真的很 ...


退縮綠軸到建物建築線仍有私人預留法定空地,警方仍會建議,社區經區權会議通過,將私人預留法定空地同意警方納入執法範圍,這樣能讓警方執法明確,因為警方無法確定行為人行為所在之處是在退縮綠軸還是在私人預留法定空地?除非社區能在兩者之間劃出界線,讓警方能明確執法。
最重要的是社區管委會能要求物管能嚴格執法將違法車輛影片寄送警察機關,如經通報警方取締,行為人已逃之夭夭!否則也是空談!
詳細情形可向區公所相關單位請教!
2018-05-18 21:20 · 3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wu0wu0520 於 2018-5-18 21:38 編輯


jonsonwu 發表於 2018-5-18 00:33
有關於腳踏車騎上人行道這事 早就吵了很多次
人的行為不該扯上工具
每天酒駕傷人新聞這麼多,是不該喝酒?還 ...


嬰兒車是手推車不能與電動車.自行車.機車相提並論吧?!行駛速度及操駕上的隱憂本身就不同阿!!PS:本人已經被自行車偷襲過一次了,會不會在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不知道

另外北大並非所有人行道都是人車共道。

至於我以後有小孩的話,我更不會放任他在人行道騎自行車,而是去更寬敞的公園或中庭,這不只是避免小孩不可預料的橫衝直撞,也是對人行道用路人一種負責任的行為。


2018-05-18 21:42 · 3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21:44 編輯


政府已經意識到要提高自行車行駛人的路權,但是,到友善程度仍鮮有不足,如自行車的停車位,又新北市府既規定北大特區退縮綠軸純供行人使用為主,有必要開放人行道供自行車行駛,如此規劃,如人車分離,就能避免人車爭道,引起糾紛!就如北大校園一樣,但是北大校園內,仍常見行人與自行車未嚴格遵守相互界線!
2018-05-18 21:52 · 3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21:55 編輯


https://gearlabview.wordpress.com/2017/07/17/%E4%BD%A0%E7%9F%A5%E9%81%93%E5%9C%A8%E5%85%AC%E5%9C%92%E4%B8%8D%E8%83%BD%E9%A8%8E%E5%96%AE%E8%BB%8A%E5%97%8E/
北市自治條例

第十三條—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第八款、未在指定場所從事腳踏車、溜冰、直排輪、滑板車或高爾夫球等活動。
2018-05-18 22:01 · 33樓
社區中庭能否開放騎自行車係屬社區規約規範事項,各網都有充份討論!
2018-05-18 22:35 · 34樓
Gogotalk 發表於 2018-5-18 15:27
樓主所要闡述的到底是退縮綠軸還是人行道?
這兩種各有不同的法規定義?
自行車騎上人行道不一定沒水準,要 ...


退縮綠軸 我們臨學成路跟大成路口
2018-05-18 22:46 · 35樓
他的心中一定充滿了怨氣 很多垃圾 這樣的人不會快樂吧
2018-05-18 23:59 · 36樓
Gogotalk 發表於 2018-5-18 21:42
政府已經意識到要提高自行車行駛人的路權,但是,到友善程度仍鮮有不足,如自行車的停車位,又新北市府既規 ...


北大校園內並無自行車專用道, 也沒有人車分離,
北大校園內跟藝術大道一樣, 都是人車共用, 行人優先的人行道.
2018-05-19 00:01 · 3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ike6277 於 2018-5-19 00:12 編輯


已投書里長,里長會持續追蹤此事並于適當時機做對應的處理~
2018-05-19 00:06 · 3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ike6277 於 2018-5-19 00:12 編輯


Gogotalk 發表於 2018-5-18 14:4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給主管機關權限,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的原則下,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 ...


大哥,不是這樣截取你想要的這樣看的,請看一下前後文~


...人行道係專供行人通行之用,除非在不妨礙行人通行及行車安全無虞之情況下,主管機關得於人行道設有標誌及標線之路段(行人與自行車共道),例外開放自行車行駛,其餘人行道禁止騎乘自行車,且在人車共道之路段,自行車亦須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有看到“其餘人行道禁止騎自行車”嗎?就是不妨礙行人通行的前提下...,主管機關可以劃自行車道,但是咧,其餘沒標注跟劃自行車道的人行道就禁止騎自行車...我這樣很口語了噢,還需要再更多贅字嗎

這樣有看懂嗎?揪咪~
2018-05-19 00:12 · 39樓
🔧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9 00:13 編輯


mike6277 發表於 2018-5-19 00:06
大哥,不是這樣截取你想要的這樣看的,請看一下前後文~




小弟!
那一個法規有這樣的規定
其餘人行道禁止騎乘自行車
這樣有看懂你的毫無價值的贅語嗎?
2018-05-19 00:13 · 4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mike6277 於 2018-5-19 00:16 編輯


Gogotalk 發表於 2018-5-19 00:12
小弟!
那一個法規有這樣的規定
其餘人行道禁止騎乘自行車


貼第三次了...下一次記得要吐槽前看一下前面留言別被打臉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78870&ctNode=12879&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