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antom 發表於 2017-5-13 20:46 
希望我們國家趕快取消這種民眾也可以檢舉交通違規的爛制度,因為這會造成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相互猜忌、仇 ...
(1)假如一個家庭也以檢舉的方式來處罰違規的家庭成員,這個家庭不知道該如何經營下去。
唉!這怎麼講呢?xx比雞腿嗎?家庭成員有多少人?成員的一舉一動不是都在互相的眼皮之下嗎? 如果你的家庭間感情疏離到需靠成員之間檢舉才能約制或施行教育,那你這個家庭是如何經營的。
(2)假如一個班級,比如說國小的某個年級,老師宣布同學可以互相檢舉,以便約束不守規矩的同學。這個班級不知道最後會變成什麼樣子。
如果有小朋友不守規矩,一再妨礙或欺負其他小朋友,老師也沒發覺(或為省事裝作沒看到),這時同學向老師提出反應或檢舉有錯嗎?如果糾舉不當行為的事都不允許,那這個班級不知道最後會變成什麼樣子。
(3)假如一個企業老闆也鼓勵大家相互檢舉,以便揪出害群之馬,這個企業一定會很短命。
別鬧了!很多企業內賊不都是靠內部人的檢舉才會曝光的嗎?在食安的議題上,政府還不是還鼓勵企業內部員工對不法的企業主提出檢舉嗎? 如果企業員工之間都不糾舉不法,老闆都被欺瞞蒙混,這個企業會長命百歲嗎?
(4)假如一個軍隊鼓勵同袍相互檢舉,這個軍隊絕對無法打仗。
軍隊能不能打仗,主要在於訓練及士氣,其次是裝備及戰術戰法。同袍之間相互檢舉彼此間的不法(如摸魚偷懶、甚至是貪污洩密叛國),幹部依相關規定處置,以正軍紀;如果浮濫檢舉之行為,處事嚴明的幹部,當能明快處置濫訴之人,還可提升軍隊士氣,使軍隊戰力更加提升。
(5)歷史上曾經有個國家鼓勵民眾相互檢舉,這個國家叫中國,這段歷史就是被大部分國人唾棄的文化大革命。
這點我同意你的看法,但相互檢舉只是手段,但文化大革命真正可怕是背後為了特定目的,進行泯滅人性批鬥的行為。而很不幸,你就跟上述文化大革命的觀念一樣,把這些常常檢舉交通違規的人,直接給人扣上一頂”正義魔人”的高帽子!他們會常常檢舉交通違規,都有他的理由,但只要他不是藉事藉端,不是憑空捏造證據,這些人何錯之有呢?
現在呢,我們國家有些正義魔人非常喜歡檢舉交通違規的人,自以為在申張正義,這樣的行為還被許多國人認同,並且尊稱他們為檢舉達人。
難道你認為交通法規在台灣是”參考”用的,所以要求所有人遵守交通法規是在雞蛋裡挑骨頭?否則,檢舉交通違規的人確實是在申張正義啊!且協助執法單位”懲姦除惡”的行為難道不該被國人認同嗎?
我們這個國家正退回到那個曾經被我們唾棄的那個國家的那個文化大革命的年代。
你又說對了,再複習一下順口溜:不到北京,不知官小;不到上海,不知錢少;不到海南島,不知身體不好…不到台灣,不知文革還在搞!!!
交通違規當然是不當的行為,但以民眾相互檢舉的方式來遏止這種違法的行為,絕對是弊多於利。
如果以民眾勇於檢舉交通違規的方式,能彌補公權力之不足,使有意違規者戒慎恐懼,以遏止各種違法的交通違規行為,使巷道交通順暢、降低行人或車輛發生車禍的機率…我實在看不出來是哪邊”弊多於利”?願聞其詳!
一個正常國家絕對不能讓民眾檢舉的行為變成一種合法的行為,更不該變成一種常態。事實上,我們國家已經為此付出很大的代價,只是大家不知道。
哈!你又說對了,因為我們真的不是個”正常的國家”!美國應該算是一個正常的國家吧?但是他們人民很機車,你家的前院草太長沒有整理,他會去投訴地方政府,要求你必須把你家庭院的草割一割,否則他出錢請人代割,再向你要錢…一個正常國家確實不用讓民眾檢舉的行為變成一種常態,因為公權力的執法態度及人民守法觀念都比我們這個國家強太多了。所以,這是個假議題,問題根本不在於社區中有”正義魔人”或”檢舉達人”,而應該問的是我們為什麼有這麼多的違規事件?是法規定得太嚴?公權力不彰?配套措施做得不夠?人民守法觀念不足?如果都沒討論這些議題,直接一句"一個正常國家絕對不能讓民眾檢舉的行為變成一種合法的行為,更不該變成一種常態",就來否定檢舉違規這的貢獻,那才是國家社會的大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