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ICH 於 2016-11-23 17:58 編輯
scj0209 發表於 2016-11-23 12:28 
無所謂同婚,同性結合就不叫婚姻。相愛不是婚姻的充分條件,你/妳(我不知道到底是你,還是妳,只好兩個都寫 ...
嗨,我來了。愛北大鄰居們終於又開始討論這個議題惹 ~ 有對話是好事,有點衝突也無妨,總之理性討論。這裡不討論「同性戀」這件事情的是非,因為在今天臺灣的民刑事法律裡,各種性傾向都是合法的。因此單就「同性婚姻」來討論。至於你可能打從心底討厭同性戀,那就是你個人的問題,我也不去特別反對你的想法。
我理解你對於所謂「婚姻定義被改變」的憂心,在這裡想跟你澄清,原本婚姻在法律上的定義並沒有被改變,只是讓更多人進入婚姻。
其實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乃至於每個人對於婚姻都可能有不同的定義。有些人認為婚姻是為了繁衍後代;有些人認為婚姻是一個名分,可以保障彼此的愛情;有些人的婚姻是為了家族榮譽,或是在政治、商業利益上有所加分。各種婚姻都有不同的可能性。
我認同你說『相愛不是婚姻的充分條件』,因為舉例來說,確實有可能有外省老兵娶中国嫩妻,只是為了有人可以照顧,然後對中国嫩妻來說只是為了繼承他財產;兩個人並不必然因為相愛才結婚。因此,對於是否應賦予婚姻一種愛情的神聖性,我也是打上問號。但你說『無所謂同婚,同性結合就不叫婚姻』,我必須反對這個說法,因為你無權定義其他人的婚姻,法律上也沒去定義婚姻是什麼,每個人對婚姻的定義都不同,也不需要公投。
我們國家在
法律上,並沒有做婚姻的定義,只規定了誰可以結婚,以及結婚之後雙方的權利、義務。因此,修法並不是為了改變婚姻的定義,也不可能,因為誠如前述,婚姻的定義有很多種,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民法關於婚姻的條文,在民國 21 年立法時,確實是只以異性戀男、女的婚姻規定為考量,少數人的權益顯然不可能在那個年代浮上檯面。
修改條文只是將原本限制「男」與「女」,改成任一性別的「雙方」。若依許毓仁 (KMT) 委員及時代力量黨團的版本,將「父」、「母」稱謂改成「雙親」等,這只是取消法律上的限制,但並沒有「禁止」日常語言的使用。如果兩個女人成婚並撫育兒女,這兩位女性在家庭中可能也都會稱為「媽媽」,不可能只能叫「Parent 1」、「Parent 2」,那只是在戶政系統技術上的調整而已。如果要說原本異性戀家庭在幾年後就會分不清誰是爸爸、誰是媽媽,憑常識就會知道言過其實。尤美女 (DPP) 委員的版本則是將保守意見中關於稱謂調整的憂心納入考量,不去修改稱謂,儘可能縮小修改條文的幅度。以上版本的簡介提供你及其他反對者做參考。
以下是幾項 FAQ:
「為什麼要為了『少數』的同性戀來修所有人的法?這是不是少數霸凌多數?」
這是最近常常聽到的質疑。關於第一個問題,答案很簡單:
國家的法律就是要保障少數。讓原本的少數人合法取得跟多數人一樣的權利,也要負一樣的義務。這個修法並沒有影響原先異性戀夫妻的權益,你並不會因為隔壁鄰居的兩個男生結婚了而被迫跟自己的太太離婚;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那一定是自己的問題。
「我的小孩自己教,為什麼要管我怎麼教小孩?誰是爸爸誰是媽媽都搞不清楚,以後怎麼教小孩?」
先導正一個觀念,小孩是你生的,但不代表小孩是你的財產,他們是獨立的個體。他們學習的能力很強,取得資訊的來源不可能只是爸媽跟學校。你可以自己教,但你不可能永遠阻擋他們從別的來源取得各種知識;如果你真的這麼做了,我會覺得你的小孩很可憐。
誠如前述,在異性戀夫妻的家庭裡,誰是爸爸、誰是媽媽,都是從很小的時候就認知到的。你們怎麼教嬰兒說「媽媽」、「爸爸」的,未來就會繼續這個模式,民法的修改只是條文技術上納入非異性戀的臺灣公民,並不影響你們怎麼教小孩。而且從你們這種論述就可以知道你們根本沒去看民法,民法到底寫什麼,你們根本沒看過。
此外,如果問到以後怎麼教小孩;我是覺得你們也可以教小孩要尊重別人,要學會寬容,要做一個善良的人,對一切充滿好奇,但也要學會保護自己,教這些都比教誰是爸爸、誰是媽媽重要一百倍。
「小孩要有一個爸爸跟一個媽媽才能有正確的兩性概念,同性戀養小孩不就是剝奪小孩的權利?」
對於小孩必須有一父一母才能有正確的兩性概念這個命題,我是打上問號。光不談什麼叫做正確的兩性概念,我們臺灣其實已經很多家庭並不是一個爸爸跟一個媽媽。我們有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你們的這種說法都在傷害臺灣這個國家的很多同胞。
同性配偶去領養的小孩不就是異性戀男女生下來卻自己不撫養的嗎?一男一女生下來卻不撫養的人,你們應該先問問看為什麼會這樣。養過小孩都知道養小孩多累、多花錢,如果不是因為想要有孩子,對孩子有愛心 (愛北大鄰居們也常討論到對小孩的愛心、耐心問題,以及在餐廳公共場所的教養 XD),你們想,誰會無聊去領養異性戀自己不想養的小孩?
教養孩子的能力並不是與生俱來的。講難聽點,我們都會嫌很多夫妻不懂怎麼養小孩,或是有時候生氣會罵別人沒家教之類的。我們也不能保證每個家長都會愛孩子,可能會發生一些家庭悲劇,爸爸每天在外面酗酒,回到家來打老婆打小孩這些。但正常來說,願意撫養小孩的人,對小孩的愛心,應該是不分性別與性傾向的。
以上,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