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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反同婚 但這間大學跑馬燈力挺!

2016-11-22 22:29 · 樓主
🔧 本文章最後由 podzol 於 2016-11-22 22:30 編輯


http://udn.com/news/story/7266/2122524

中原反同婚 但這間大學跑馬燈力挺!

2016-11-22 19:03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近日同性婚姻議題爭議不斷,中原大學則由學校校牧室代表發布,「中原以基督教精神立校認為婚姻應由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組成,不認同同性婚姻,反對修改現行法令,主張另行立法保障同志權益。」相較於中原大學直接表明反同志婚姻的立場,台北大學校園則在跑馬燈上力挺同志婚姻的文字。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預計在本周四(24日)召開首場「同性婚姻修法」公聽會,對於同志婚姻議題,已有輔仁大學和中原大學先後表態反對的意見。不過挺同志婚姻的粉絲團《我是兩個孩子的媽》,則在臉書上PO出一張台北大學校內跑馬燈的照片,該跑馬燈中寫著:「先別管期中考完要不要棄修了,我在北大,我挺同婚」

該粉絲團對於台北大學這張跑馬燈照片表示「這是真的嗎?如果是的話,媽媽謝謝國立臺北大學。」粉絲團還表示天上的阿爸父,都會讓台北大學的學生考試歐趴,就算考差也有六十分,就算被當補考都會過。甚至睡過頭沒去考試,都能請的到假!

原來這則跑馬燈是在宣傳學生自發行活動「我在北大,我挺同婚」。不過這張跑馬燈的照片也讓不少台北大學的同學粉粉按讚表示認同!還有台北大學同學表示考試會及格是真的,他參加「我在北大,我挺同婚」活動後,去參加考試,就考了75分!因此雖然這名女同學是道教徒,但仍非常感謝阿爸父!此外還有台北大學畢業的校友表示「北大畢業我驕傲」以台北大學為榮!
2016-11-22 22:45 · 2樓
戀愛自由.台灣應該開放這樣這樣的還境
2016-11-23 09:45 · 3樓
可悲到了極限了,無話可說了!

2016-11-23 09:56 · 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ameszhan 於 2016-11-23 09:59 編輯


這不是北大力挺
而是北大學生刊登廣告請同學在11/22 - 11/25出面力挺
請不要認為某一小搓的人就可以代表全部人的心聲
沒有人可以代表你自己
社會是多元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ˋ的主張
並不是一言堂
我認為現在社會很多分歧的看否及政策
既然設會沒有共識,為何不舉辦公投來決定呢
人民是這國家的主人不是嗎?




2016-11-23 09:58 · 5樓
jameszhan 發表於 2016-11-23 09:56
這不是北大力挺
而是北大學生刊登廣告請同學在11/22 - 11/25出面力挺
請不要認為某一小搓的人就可以代表全 ...


中原大學也是學校校牧室發表新聞稿
不代表所有中原大學的學生
2016-11-23 10:00 · 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ameszhan 於 2016-11-23 10:15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3 09:58
中原大學也是學校校牧室發表新聞稿
不代表所有中原大學的學生


沒錯
但中原大學是校方的立場
北大是某一學生提出請求響應的立場
但兩者都不能代表這兩校百分百的學生意見
所以我在意的是新聞報導的公正性跟合理性
太言過其實


2016-11-23 10:15 · 7樓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00722

中原大學公開反同 學生會發表聲明:校方意見不代表全校
2016/11/22 23:00:00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中原大學校方在今日發出了反同聲明,而中原大學學生會也在晚上發出聲明,表示校方的意見並不代表全校的意見,認為校方在發表聲明前,應該廣納各方意見,確保其聲明能夠代表全校,而不只是校方單方面的聲明,此外,學生會「支持並捍衛各人對愛的平等與自由」,並不反對同性婚姻。



▲中原大學學生會針對校方反同立場做出聲明。(圖/翻攝自中原大學學生會臉書)

繼輔大公開反同後,中原大學今日也發出了反同聲明,而針對學校發出的聲明,該校學生會發表了聲明,表示「本會尊重中原大學創校理念及宗教立場,然中原大學係由多元個體所組成之群體,並非全體教職員工生皆以校方理念及立場思考該議題,且以中原大學名義發表聲明前,應廣納各方意見,確保其聲明代表中原大學全體」。

除了認為校方立場不能代表全校,學生會還表示「本會深信婚姻由愛而成,愛為人類基本之權利,不因受現行法律、他人言論所影響,本會支持並捍衛各人對愛的平等與自由」,並表示以上聲明只代表學生會立場。
2016-11-23 10:17 · 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ameszhan 於 2016-11-23 10:19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3 10:15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00722

中原大學公開反同 學生會發表聲明:校方意見不代表全校


沒錯阿
所以我說中原大學也只是校方意見阿
不代表中原大學每個學生意見吧
相反的北大也是某一搓學生的意見
不代表每個北大學生校方意見吧
我在一的是新聞標題"中原反同婚 但這間大學跑馬燈力挺!"
真的是這間大學都力挺嗎?
新聞標題太聳動了


2016-11-23 10:21 · 9樓
先解決
身分證的男女性別界定再說吧!
是自我認定呢?
還是生理認定
還是將身分證性別拿掉?
這拿得掉嗎?
2016-11-23 10:27 · 10樓
jameszhan 發表於 2016-11-23 10:17
沒錯阿
所以我說中原大學也只是校方意見阿
不代表中原大學每個學生意見吧


台灣媒體專業不足,
又會興風作浪, 製造新聞,
對閱讀者真是一大考驗.
2016-11-23 10:30 · 11樓
jameszhan 發表於 2016-11-23 10:17
沒錯阿
所以我說中原大學也只是校方意見阿
不代表中原大學每個學生意見吧


標題是寫跑馬燈力挺沒錯阿~
校方跟學生會都沒有發聲明稿
ˊ中原是校方跟學生會發的聲明
記者當然會認為是學校的立場

中原反同婚 但這間大學跑馬燈力挺
2016-11-23 10:42 · 12樓
還在誰挺,誰不挺上面打鑽?
假如真要採民意解決
那就公投
看那邊挺的比較多
但是推動同婚者就不讚成?
P大在這裡強調誰挺誰
豈不淪為空談?
有何意義嗎?
2016-11-23 10:44 · 13樓
總之,是認同問題!

別人挺與不挺又怎樣?
自己不認同自己,找人背書也沒用!
浪費生命,還要硬拗是「流動」!

說穿了,都是「性別角色刻板印象」的錯!
誰說男生就一定要強硬?
誰說女生就一定要嬌弱?
社會觀念不必全盤接收,淹沒其中就悲劇了!

天生雙性有幾個?
竟然要以法律強制「以偏蓋全」
一堆......
2016-11-23 10:50 · 14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11-23 10:56 編輯


最終
仍需在專業上解決
最徹底的仍是在身分證上性別解決
依照同婚想要修或立三個法的理念
身分證上的性別欄還要保持嗎?
要保留的話,你如何能強迫別人以生理來自我界定,當然本人說男就是男,說女就是女。
否則就該取消。
但是可以取消嗎?
否則為什麼公聽會開了那麼多次,仍無法獲得解決,那些要立法的人,可曾試圖理解?
2016-11-23 11:08 · 1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11-23 11:20 編輯


其實從三樓就看得出同志遭歧視的字眼了
倒是反同說的歧視異性戀的說法到底是在哪裡?

還是附幾張圖輕鬆一下.


2016-11-23 11:09 · 16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ameszhan 於 2016-11-23 11:21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3 10:30
標題是寫跑馬燈力挺沒錯阿~
校方跟學生會都沒有發聲明稿
ˊ中原是校方跟學生會發的聲明


新聞標題是寫: "中原反同婚 但這間大學跑馬燈力挺!"
就一般讀者看標題是不是就認定台北大學校方師生都力挺同婚呢?

跑馬燈是寫:"我在北大,我挺同婚......11/22-25(商院,行政)一起來力挺"
請問這標題是說 "北大本來師生就力挺,還是請大家在11/22-25出來力挺呢"
這字面意義差很多吧。就像選舉時某候選人會刊出廣告說幾月幾號請大家站出來力挺xxx
況且跑馬燈是某一社團或某些人去委託刊登的吧
並不是代表我們師生就力挺,只是希望大家出來力挺造勢

我只是希望新聞標題不要太聳動
混淆讀者判斷力
就像外媒報導"外媒:台人過半贊成同婚合法!",這是真的嗎?

先說明我並不反對同婚
但我反對政府好像把贊成同婚的當作大多數呢
你要修法之前是否真有想好配套措施呢
還是只是想討好某些選民呢
法律修正案必須可長可久
不要今天修了,明天才來補正(因為當初沒想到)
畢竟這個修法攸關以後台灣人口結構
必須謀定而後動




2016-11-23 11:16 · 1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11-23 11:19 編輯


還有講公投的...那倒底侵害我這異性戀者什麼權益了?
為什麼要我反對別人該有的權益而出來公投...

2016-11-23 11:26 · 18樓
那個考題就被罰了,不是嗎?
立法,制度建立了,涉及每個人每個事。
要填個性別欄都有可能違法。
2016-11-23 11:44 · 19樓
都什麼時代了還充滿歧視,連個考題都一樣
那之前來北大拍什麼"兩個爸爸"...,怎沒人鬧場一下
切~
2016-11-23 11:47 · 20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11-23 11:44
都什麼時代了還充滿歧視,連個考題都一樣
那之前來北大拍什麼"兩個爸爸"...,怎沒人鬧場一下
切~ ...


怎麼感覺你有點牛頭不對馬嘴呢
"兩個爸爸"劇情演得跟同性婚姻有關嗎?
2016-11-23 11:51 · 21樓
🔧 本文章最後由 jojoyaro 於 2016-11-23 11:55 編輯


jameszhan 發表於 2016-11-23 11:47
怎麼感覺你有點牛頭不對馬嘴呢
"兩個爸爸"劇情演得跟同性婚姻有關嗎?


多元成家~謝謝.
還是你只針對同性戀者有不同的眼光
不然怎會覺得是牛頭不對馬嘴?

那要怎麼教樂樂
2016-11-23 11:53 · 22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11-23 11:16
還有講公投的...那倒底侵害我這異性戀者什麼權益了?
為什麼要我反對別人該有的權益而出來公投...



同婚者可以自己制定一套法律,
而非更動到要大家都認同家庭組成可以任意組合了....

今天的主要問題是出在立法者懶惰, 懶得制定一套完整涵蓋各個範疇都考慮得體的同志專法,
只想以簡單更動幾條法規就可以套到同性與異性所組成的家庭結構

2016-11-23 11:56 · 23樓
yjrong413 發表於 2016-11-23 11:53
同婚者可以自己制定一套法律,
而非更動到要大家都認同家庭組成可以任意組合了....



那也許這套法律本身就變成一種歧視了...
2016-11-23 12:01 · 24樓
我們沒有否定別人表達言論自由支不支持的權利
但是沒必要把同性婚姻 多元成家汙名化
什麼影響人口結構 如何教育小孩 去除稱謂性別稱呼等等

兩個爸爸是個很好的正面教材也是在北大取景的偶像劇
小女孩有兩個爸爸 一個叫把鼻 一個叫爹地
你不高興也可以叫老爹 阿爸 多桑

現在的小孩吸收的資訊多比你知道的還早熟
就算你不教他也會透過網路電視來了解
搞不好他懂得比你還多

異性戀同性戀就跟右撇子左撇子一樣
有可能是天生也有可能是後天的
但是你會去排擠左撇子的人嗎?
有些人小孩天生是左撇子 但是父母硬要他改成右撇子
以免在社會上適應不良
事實上很多優秀的運動員都是左撇子
因為一般人比較不習慣對付左撇子的對手

你反對同性戀婚姻 但是你會反對左撇子婚姻嗎
如果你的小孩是左撇子 你會要他改成右撇子嗎

同性戀是否影響你的生活
左撇子又有影響你的生活嗎

神愛世人會因為他是同性戀就視為撒旦惡魔嗎

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 也請尊重每個人身為異性戀或同性戀的權利
同性戀不是恐怖份子亦不是致死傳染疾病 也不是X戰警變種人
無須恐懼害怕看待
2016-11-23 12:13 · 25樓
誰挺誰,又轉題了?
為何不在同婚想要修或立三法方向討論,
東扯西扯,自己說自己的認定嗎?
所在意的是修,立法的方向,帶到何處去?

2016-11-23 12:16 · 26樓
說沒有否定人家表達意見的自由,連帳號都要質疑,已自失立場。
2016-11-23 12:31 · 27樓
scj0209 發表於 2016-11-23 12:28
無所謂同婚,同性結合就不叫婚姻。相愛不是婚姻的充分條件,你/妳(我不知道到底是你,還是妳,只好兩個都寫 ...


就算學校沒有教 他也會自己學會的 不用太擔心
除非你們家不上網不看電視
2016-11-23 12:37 · 28樓
jameszhan 發表於 2016-11-23 11:47
怎麼感覺你有點牛頭不對馬嘴呢
"兩個爸爸"劇情演得跟同性婚姻有關嗎?


劇情可比同性婚姻複雜多了
2男1女搞三角戀 結果女的把肚子搞大了
不知道誰是爸爸 就把小孩生了 丟給2個男人 跑到美國去
2個男的就一同撫養小孩 這個家沒有媽媽 但是有兩個爸爸

靠杯!
看完兩個爸爸我要怎麼教我小孩
難到他以後就會搞三角關係
小孩生下來就丟著不管

政府怎麼可以讓這種電視劇給我的小孩看
我要去抗議
2016-11-23 12:48 · 29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3 12:37
劇情可比同性婚姻複雜多了
2男1女搞三角戀 結果女的把肚子搞大了
不知道誰是爸爸 就把小孩生了 丟給2個男 ...


P大
你開這個專欄,是要討論誰挺誰?
還是修立法的方向?
還是自己都不知道,無法面對的真相?
所以只好東扯西扯,搞出迷糊仗來?
2016-11-23 12:53 · 30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11-23 12:48
P大
你開這個專欄,是要討論誰挺誰?
還是修立法的方向?


討論北大跑馬燈支持同性婚姻
你要討論別的請另開議題
謝謝!
2016-11-23 12:55 · 31樓
jojoyaro 發表於 2016-11-23 11:56
那也許這套法律本身就變成一種歧視了...


不如另建一套神聖婚姻法給基本教義派信徒吧
2016-11-23 12:56 · 3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11-23 12:58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3 12:53
討論北大跑馬燈支持同性婚姻
你要討論別的請另開議題
謝謝!


所以你本身自己就偏離主題,什麼連續劇的。
那就誰挺誰,這個主題好好討論吧!
可不要再偏離主題。
2016-11-23 13:04 · 33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11-23 12:56
所以你本身自己就偏離主題,什麼連續劇的。
那就誰挺誰,這個主題好好討論吧!
可不要再偏離主題。 ...


謝謝發哥教誨
不討論兩個爸爸
不如討論斷背山吧
咱們找李安大導演抗議去
2016-11-23 13:11 · 34樓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3 13:04
謝謝發哥教誨
不討論兩個爸爸
不如討論斷背山吧


我那敢教誨那個人啊!
等一下我說話的資格都會被人質疑。
這裡有誰反對同性戀?
或斷背山?
沒有的話,
那討論什麼?
2016-11-23 13:11 · 35樓
主題是討論可不可以同性戀嗎?
2016-11-23 13:15 · 36樓
還是來po段影片,輕鬆一下~
2016-11-23 13:37 · 37樓
發哥 發表於 2016-11-23 13:11
我那敢教誨那個人啊!
等一下我說話的資格都會被人質疑。
這裡有誰反對同性戀?


同意!
反對同性戀的麻煩出個聲吧
發哥有事相約討論賜教
2016-11-23 13:42 · 38樓
🔧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6-11-23 13:48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11-23 12:01
我們沒有否定別人表達言論自由支不支持的權利
但是沒必要把同性婚姻 多元成家汙名化
什麼影響人口結構 如何教育小孩 去除稱謂性別稱呼等等 ...

真的沒有否定別人表達言論自由????? 是這樣嗎?
討論立法/修法會帶來什麼樣的結果, 是理所當然的事, 結果被上"污名化"的標籤???
那還有什麼可以討論的?


理性一點好嗎???
台灣被這種對立的言論充斥, 什麼事都不能好好討論,

現今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都是採用特別法給予同性婚姻法源依據的, 結果這種作法被台灣某些人說成是岐視, 搞成對立.

還沒有國家像我們直接要求修民法的, 民法一更動, 一髮動全身.


2016-11-23 13:43 · 39樓

https://news.readmoo.com/2016/10/24/kris-161024-support-but-uncomfortable/

神聖婚姻

一男一女
不得離婚
能證明自己不曾有過婚前性行為者,可以在身份證的配偶欄加註可愛小十字架記號
2016-11-23 13:46 · 40樓
🔧 本文章最後由 ICH 於 2016-11-23 17:58 編輯


scj0209 發表於 2016-11-23 12:28
無所謂同婚,同性結合就不叫婚姻。相愛不是婚姻的充分條件,你/妳(我不知道到底是你,還是妳,只好兩個都寫 ...


嗨,我來了。愛北大鄰居們終於又開始討論這個議題惹 ~ 有對話是好事,有點衝突也無妨,總之理性討論。這裡不討論「同性戀」這件事情的是非,因為在今天臺灣的民刑事法律裡,各種性傾向都是合法的。因此單就「同性婚姻」來討論。至於你可能打從心底討厭同性戀,那就是你個人的問題,我也不去特別反對你的想法。

我理解你對於所謂「婚姻定義被改變」的憂心,在這裡想跟你澄清,原本婚姻在法律上的定義並沒有被改變,只是讓更多人進入婚姻。

其實不同文化、不同宗教,乃至於每個人對於婚姻都可能有不同的定義。有些人認為婚姻是為了繁衍後代;有些人認為婚姻是一個名分,可以保障彼此的愛情;有些人的婚姻是為了家族榮譽,或是在政治、商業利益上有所加分。各種婚姻都有不同的可能性。

我認同你說『相愛不是婚姻的充分條件』,因為舉例來說,確實有可能有外省老兵娶中国嫩妻,只是為了有人可以照顧,然後對中国嫩妻來說只是為了繼承他財產;兩個人並不必然因為相愛才結婚。因此,對於是否應賦予婚姻一種愛情的神聖性,我也是打上問號。但你說『無所謂同婚,同性結合就不叫婚姻』,我必須反對這個說法,因為你無權定義其他人的婚姻,法律上也沒去定義婚姻是什麼,每個人對婚姻的定義都不同,也不需要公投。

我們國家在法律上,並沒有做婚姻的定義,只規定了誰可以結婚,以及結婚之後雙方的權利、義務。因此,修法並不是為了改變婚姻的定義,也不可能,因為誠如前述,婚姻的定義有很多種,每個人想法都不一樣。民法關於婚姻的條文,在民國 21 年立法時,確實是只以異性戀男、女的婚姻規定為考量,少數人的權益顯然不可能在那個年代浮上檯面。

修改條文只是將原本限制「男」與「女」,改成任一性別的「雙方」。若依許毓仁 (KMT) 委員及時代力量黨團的版本,將「父」、「母」稱謂改成「雙親」等,這只是取消法律上的限制,但並沒有「禁止」日常語言的使用。如果兩個女人成婚並撫育兒女,這兩位女性在家庭中可能也都會稱為「媽媽」,不可能只能叫「Parent 1」、「Parent 2」,那只是在戶政系統技術上的調整而已。如果要說原本異性戀家庭在幾年後就會分不清誰是爸爸、誰是媽媽,憑常識就會知道言過其實。尤美女 (DPP) 委員的版本則是將保守意見中關於稱謂調整的憂心納入考量,不去修改稱謂,儘可能縮小修改條文的幅度。以上版本的簡介提供你及其他反對者做參考。

以下是幾項 FAQ:

「為什麼要為了『少數』的同性戀來修所有人的法?這是不是少數霸凌多數?」

這是最近常常聽到的質疑。關於第一個問題,答案很簡單:國家的法律就是要保障少數。讓原本的少數人合法取得跟多數人一樣的權利,也要負一樣的義務。這個修法並沒有影響原先異性戀夫妻的權益,你並不會因為隔壁鄰居的兩個男生結婚了而被迫跟自己的太太離婚;如果真的發生這種事,那一定是自己的問題。

「我的小孩自己教,為什麼要管我怎麼教小孩?誰是爸爸誰是媽媽都搞不清楚,以後怎麼教小孩?」

先導正一個觀念,小孩是你生的,但不代表小孩是你的財產,他們是獨立的個體。他們學習的能力很強,取得資訊的來源不可能只是爸媽跟學校。你可以自己教,但你不可能永遠阻擋他們從別的來源取得各種知識;如果你真的這麼做了,我會覺得你的小孩很可憐。

誠如前述,在異性戀夫妻的家庭裡,誰是爸爸、誰是媽媽,都是從很小的時候就認知到的。你們怎麼教嬰兒說「媽媽」、「爸爸」的,未來就會繼續這個模式,民法的修改只是條文技術上納入非異性戀的臺灣公民,並不影響你們怎麼教小孩。而且從你們這種論述就可以知道你們根本沒去看民法,民法到底寫什麼,你們根本沒看過。

此外,如果問到以後怎麼教小孩;我是覺得你們也可以教小孩要尊重別人,要學會寬容,要做一個善良的人,對一切充滿好奇,但也要學會保護自己,教這些都比教誰是爸爸、誰是媽媽重要一百倍。

「小孩要有一個爸爸跟一個媽媽才能有正確的兩性概念,同性戀養小孩不就是剝奪小孩的權利?」

對於小孩必須有一父一母才能有正確的兩性概念這個命題,我是打上問號。光不談什麼叫做正確的兩性概念,我們臺灣其實已經很多家庭並不是一個爸爸跟一個媽媽。我們有單親家庭、隔代教養家庭,你們的這種說法都在傷害臺灣這個國家的很多同胞。

同性配偶去領養的小孩不就是異性戀男女生下來卻自己不撫養的嗎?一男一女生下來卻不撫養的人,你們應該先問問看為什麼會這樣。養過小孩都知道養小孩多累、多花錢,如果不是因為想要有孩子,對孩子有愛心 (愛北大鄰居們也常討論到對小孩的愛心、耐心問題,以及在餐廳公共場所的教養 XD),你們想,誰會無聊去領養異性戀自己不想養的小孩?

教養孩子的能力並不是與生俱來的。講難聽點,我們都會嫌很多夫妻不懂怎麼養小孩,或是有時候生氣會罵別人沒家教之類的。我們也不能保證每個家長都會愛孩子,可能會發生一些家庭悲劇,爸爸每天在外面酗酒,回到家來打老婆打小孩這些。但正常來說,願意撫養小孩的人,對小孩的愛心,應該是不分性別與性傾向的。

以上,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