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1-1-10 12:47 編輯
給我的世紀館好鄰居們
大家好,我是第一屆的N棟委員之一的朱瑞蘭,在愛北大上的匿稱為黑麻麻,第一屆的區權會落幕了,也順利選出了各棟的委員們,首先我真的很感謝寶贊在這個會議中對住戶全程的支持,讓住戶們自己決定社區未來的生活規範。同時在開會過程中,我感受到社區住戶對於世紀館的熱情及用心,所以有一些感想想跟各位分享。
或許會有住戶疑惑:什麼是愛北大(https://forum.ibeta.tw/),為何這些人都有所謂的愛北大匿稱?
愛北大是由紫京城的某位住戶自行設立一個針對北大特區討論的網站,對內他把北大特區內的所有建案建立起各自的討論區及家族,方便各社區內網友們能自行討論社區大小事,對外他把北大特區內食衣住行育樂及公共議題分別架設的討論區,供大家發表意見。目前在愛北大的上已註冊並加入世紀館家族的共有202位住戶,大家來自四面八方,但都對世紀館抱持著無比的熱情。
星期六主導整個規約的住戶張國雄先生(網路名灰熊大),目前是在新北市府內擔任公寓大廈法則的相關單位,可說是對各社區規約最清楚的專業人士,他自去年6、7月時,就已經將他的版本貼在討論區中,供大家討論,到了11月,更是於家族中分項的討論、修改(家族是一個封閉的系統,非本社區的住戶是無法加入,所以更能凝聚社區內各住戶的意見),到1/8開區權會之前,針對此版本的規約早已討論近1個半月的時間,很可惜,當天開會大部份的住戶手上沒有這個版本,是因為我們並不是官方組織,所有的資料都是住戶網友們自行花時間、精力、金錢在處理,以當天的規約加管理辦法來說,共34面,若要雙面印製也要17頁,社區616戶的總額來算,印製這份文章,至少要花到近萬元,這一點,我們必須要對沒有上愛北大的住戶們感到抱歉,可是我們真的是盡力了,相信會後,物管中心應該會針對修改過後的規約及管理辦法提供給各戶,請大家稍安勿燥。
再來,針對管委人數的部份,個人有一些解釋跟看法,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委會的上限為21人,但這並不是規定每個社區的管委會都只能21人,它應該是針對各社區的大小,有彈性的減少。會議中,提案住戶們所提的意見,其實我們在網路上都已熱烈討論過,包含是否各小棟都產生1位委員等…其結果,不是超過法規的最高上限,不然就是不符合各棟的公平原則。目前通過的委員會是18位,是依據各棟的住戶數,O棟是雙拼,委員1名,其他棟一層為4戶,所以委員數增加為2位,Q棟一層8戶,故再增加2位成為4名,商店街保障1名,依這樣的計算,所得到總共委員為18位,若要提高到21位,也就會多3名,這3名要從哪一棟產生?那其他棟的住戶不會跳腳要求比照辦法嗎?所以18位,是目前所想到在不違反法規的前題下,最符合世紀館需要的人數。
至於委員人數是否一定要單數或雙數,依據民國54年公布施行的”會議規範”第19條主席之表決權中指出,主席以不參與表決為原則,就可解決。再者,單數的投票結果亦有可能因某委員的棄權而產生同票的情況,重點在於大家所選出來的委員是否能真正為社區、為住戶爭取福利,開源節流,讓社區不管是其內的住戶,或是其外的訪客,都能豎手稱讚。
第一屆的管委是辛苦的,所以請大家多一點包容跟支持,大家的意見,我們都有聽到,只是”換了位子就要換了腦袋”,不能再像之前只當純住戶一樣發言,必需要以全社區運作的順利性為最重要的考量,例如:是否要在今年就換物管,委員們就必須用更謹慎的思考這個問題!對於這一群新科管委會成員來說,新來的物管真會比較好嗎??目前的物管比大家更了解社區,是否有必要再給他們一次機會,好從旁協助各位委員們??諸如此類的問題,或許委員們的想法會跟住戶不同,還請大家多體諒,並相信委員們是真的想為社區做事的。
寫了二頁,這是我個人的一點想法,相信也是大部份委員的心聲,讓我們一起為這個社區努力,作到如同灰熊大所希望的,明年的此時,我們就能拿到”優良社區”的獎項,大家加油吧!
充滿正向思考的黑麻麻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