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像會看到摩托車騎上松/竹/梅園內,不曉得到底合不合法阿 ??? {:4_144:}
🔧 本文章最後由 鬱金香 於 2011-1-10 12:09 編輯
松街 翡冷翠樓下 有2間 遠雄工務所 (京都 翡冷翠?)
工務主任都把機車停在騎樓下
送報生趕時間 直接騎上來送報 不只松竹梅
我是這樣想的 :
就松園的景觀設計被切成遠雄做一半, 麗寶做一半的案例來推論, 顯然松, 竹, 梅園並不是政府的公有地, 其也是社區所有的開放空間才對.
同樣的, 也有舊文提到松竹梅園的夜間照明, 是由各社區負責供電, 所以半夜會關掉, 也間接證實了松竹梅園是屬於社區在管理的開放空間.
如果松竹梅園是社區開放空間的話, 依社區的安全規定, 未經准許是不能在社區的開放空間上騎乘機車, 所以答案是不行騎乘的.
但是, 因為1樓店面前的"陽台"區是屬於店主私有, 要停放什麼東西管委會能不能管的到就很難講, 也就是說, 只要機車是用牽上去停在其私有地上, 而不是用發動引擎騎上去的, 基本上很難管吧.....
如果"牽"上去停放在1樓店面前的"陽台"區的機車是外來車, 不是店主的, 就看店主要不要以侵佔私有地的罪名告機車車主.
如過是"牽"上去停放在建築物外的街區與圓環區, 各社區警衛應該是有權取締並將之排除到公設區域外.
大部份的民眾認定這裏是行人徒步區, 所以, 請仁人君子自重, 不要將機車騎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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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只是沒有看到管理人員勸導,或是有告示牌.(還好看到摩托車上去逛大街的次數不是很多) ... {:4_202:}
幾次經過 舞x鍋 旁邊的店面沒有營業 但騎樓下 老是看到一台機車 不曉得是誰停的
麥克 發表於 2011-1-10 12:29 
我是這樣想的 :
就松園的景觀設計被切成遠雄做一半, 麗寶做一半的案例來推論, 顯然松, 竹, 梅園並不是政 ...
非常贊同,但是現在法律是保障惡人,雖然在私有公設上騎乘機車,但是警察好像也不能取締,必須提出告訴的方式交由法院處理。我想很少有社區會這麼麻煩地來捍衛權益。不知道我的認知對不對。
🔧 本文章最後由 麥克 於 2011-1-10 12:50 編輯
yanghk6952 發表於 2011-1-10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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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只是沒有看到管理人員勸導,或是有告示牌.(還好看到摩托車上去逛大街的次數不 ...
管理人員喔......應該是沒有常駐的.....我猜社區警衛應該是定時才會環繞社區巡一次.
基本上, 目前進駐的店面仍不多, 人也沒很多, 所以管理都還沒上軌道, 過一陣子再看看吧, 進駐的店家多了之後, 自然就會提出管理要求了....說不定以後在四個入口處就會有機車路障出現...
回覆 yanghk6952 的文章
不行吧... 應該是屬於社區管轄範圍,一般社區不會同意人家騎機車進去吧...
希望快點有 告示牌 或機車路障出現
否則 常常 目測用瞪的 很傷眼睛ㄝ
真的, 衷心的盼望松/竹/梅園能繼續維持社區的美麗大中庭, 一些優質的廠商也能陸續續進駐.
行人,小孩也能悠遊漫步其中, 不管是嘻戲, 騎騎腳踏車, 運動, 溜狗(記得把狗的排洩物順便帶走) 都好. {:4_209:}
之前縣府城鄉局曾提到松竹梅街廓當初都市設計審議構想是塑造以人為主的步行及腳踏車行走的輕鬆式休閒商業活動區,急難時可作為緊急救災通道之用。
所以從都市設計規劃看來,這裏並不是讓機車通行的道路。
記的當初遠雄說
松竹梅街只能允許步行及腳踏車
請試想如果人人都騎機車穿梭松竹梅
不僅危害步行人的安危
也會對社區(十字街會有回音)造成很大的噪音
你我也不敢想像一堆機車流連松竹梅是什麼景像
還能稱藝術大道嗎?
如店家有搬貨需求
應該自行購買推車等工具
機車應屬個人且自私的行為
松竹梅跨了好幾個社區
每個社區應共同維護自己所屬範圍
大家應該共同唯護這個公共財
三峽因藝術大道而美
藝術大道因我們而美
我覺得盡量不要,這樣真的很容易破壞地面,我覺得為什麼不會為環境多進一份力,多走一點點路呢?大家努力一點讓環境好一點,不是比較好嗎?{:7_445:}
iTea 發表於 2011-1-10 13:56 
記的當初遠雄說
松竹梅街只能允許步行及腳踏車
+1+1+1+1+1+1+1+1+1+1{:4_82:}
絕對抗議反對不要讓機車行駛上人行步道>>>>>>>>>因當初售屋員強調說是行"人行步道"才選擇目前房子
回覆 麗寶小姿 的文章
別緊張, 現在狀況還不是很多 (偶而才有看到).
經過上面大大們的說法, 我想如果狀況有惡化的趨勢, 各設區的管委會應會採取行動, 設置一些公告牌並加以勸導.
我們還是會擁有一個輕鬆式休閒商業活動區. {:4_209:}
還有當然不可以"人行步道"這四個字看不懂嗎???????????????????企氣器汽棄契使人
路口放個 " 內有惡犬 請勿騎機車進入 " 的牌子好了
哈 我是來亂的 XD
亨亨 發表於 2011-1-10 22:53 
這是個人素養問題......
確實。
法律本來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甚至反過來保障小人。
好環境需要大家用心維護,至於那極少數人......大家就看著辦吧!
松竹梅街為各社區之開放空間...當初規劃屬人行步道區僅供行人徒步....
我也遇過.........
摩托車衝很快,身邊帶著小孩的我,嚇出一身冷汗{:4_155:}
感覺真的很不舒服
回覆 yanghk6952 的文章
不要說在北大,
其他地方若有機車騎上人行道,
警察看到了,是可以馬上開單的!
而若在人行道上停車,那就是違規停車,也是可以拖吊的!
所以不管是在哪一區,機車就是不能上人行道!
為了貪圖自己的方便,造成別人的危險,
還把好好的路給弄得亂七八糟,把地磚壓得破爛,
這種人最沒公德心,最差勁了!
回覆 snoopylo 的文章
謝謝大家的回覆, 我想松/竹/梅園本來就不應該有摩托車騎上去,繼續觀察中. {:6_314:}
回覆 北大人-01 的文章
大大說的沒錯,權利與義務是相等,
松/竹/梅園是在北大社區, 但是北大社區不是只有松/竹/梅園而已.
本篇只在討論"摩托車"騎上松/竹/梅園內,不曉得到底合不合法阿 ??? (我想當然也應該包含汽車/貨車/大卡車).
我想這跟"以同樣標準嚴格來要求"好像沒有什麼關係呀, 只是討論到底合不合法 ??? 不曉得你的看法為何 ??? {:4_144:}
昨晚10點半 看到 4台機車 從家樂福車道出口處人行道騎上去 往松園方向進去...........
無法管制
家樂福車道的警衛 不能阻擋??
如果照上述所說的話~社區的警衛應該有權力可以制止才對
回覆 沈教授 的文章
目前看起來狀況是有, 但是應該還不太嚴重,
每一個中庭都有4個社區共有, 未來還需4個社區的管委會連合建商來共同協商,制定可行公約才行...{:4_202:}
記得去年有段期間幾乎下班時段都有兩位員警在家樂福門口駐守(不知目的為何?),現在早已沒了。昨天於家樂福入口附近停車也看到兩輛機車一路騎人行道過來,我家兩小差點兒被撞到,氣得差點兒大罵出來。{:4_95:}
松竹梅園當然不可以騎摩托車
這些在上面騎摩托車的就有如過街老鼠
人人都可以{:4_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