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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補助社區內的社團,獎勵清潔人員,是否妥當?

2015-01-20 16:59 · 樓主
最近敝社區,陸陸續續對社區內的社團進行補助,又是中秋節剩餘禮品又是現金,也獎勵清潔人員。

我其實對於這些問題挺不解的,社團本就是一群社區內的人因為志同道合,一起組成社團加強交流,如果說社區的場地借用,可以有一些較禮遇的方式外,或者說可以藉由管委會協助公告活動。我實在不懂為什麼要用現金來補助這些團體,大家繳的管理費,拿來補助少數人的吃喝玩樂,妥當嗎?

清潔人員也都是有支付費用的對價關係,是否獎賞應該是清潔公司決定的事情。
社區內的事務人員,把事情做好是應該,做得不好是該檢討改進,除非有特別的狀況處理,超出原本職務,
不然為什麼要額外提撥加菜金給這些人員。

如果說用樂捐的方式,我想大家都會樂觀其成,但管委會用大家的管理費來做這些決定是否不當呢?
其他社區遇到這種問題都怎麼處理?
2015-01-20 21:55 · 2樓
我認為只要管委會同意,跳過清潔公司獎賞一些直接人員是一件美事
2015-01-21 00:24 · 3樓
對社區內的社團進行補助是值得商搉的事,但是清潔人員如果做得好,可以給點獎勵. 誰出面都可以,但錢應該來自社區吧.
2015-01-21 01:06 · 4樓
我覺得這應該經過社區大會大家表決過再決定比較好,就算表決通過也應定訂補助標準,而非皆可申請.
畢竟社區的經費是來自於全體住戶辛苦賺的錢繳的,而非公司行號.
2015-01-21 08:26 · 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chialang 於 2015-1-21 08:32 編輯


對於清潔人員這部分,小弟提一下看法與見解。

1. 清潔人員的獎賞,管委會應該是以褒揚,或者建議該清潔公司對特定人員記功嘉獎。
否則體制外的 紅包文化,到最後反而造成反效果。
2. 繳交管理費,目的是要維護社區的設備與事務運作,實不適宜用以做人情。
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0條有載述使用管理費的時機。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
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
2015-01-21 08:49 · 6樓
社區補助社區社團必須要有規範跟表決通過,但還是覺得不適宜(好像是福委會的工作)。

清潔人員的獎勵,倒是可以使用管理費,只是仍須有規範跟表決通過。
2015-01-21 09:54 · 7樓
🔧 本文章最後由 yjrong413 於 2015-1-21 09:58 編輯


我住的前社區也有訂相關社團補助辦法....(當然辦法是有精管委會議討論通過的)
只要社團是完全開放給社區所有住戶參加的, 在辦活動時, 就可以合理獲取些許補助....

看任何事情, 若以自己觀點看...."我又不參加那社團"、"那社團只是少數人參加"....所以不該補助?
那, 也會有人質疑, 我又不用某些公設, 所以不該以管委費支付相關支出?

"集合"住宅就是這樣, 要不你就積極參與社區各項活動與使用各項公設.....
要不, 就搬離那樣的社區....



2015-01-21 10:08 · 8樓
我們是用 資源回收的經費 來獎勵清潔人員....
不過 我個人立場 也會同意在三節 給辛苦清潔人員一些定額的獎勵..
我們北大的社區 動輒數百戶起跳 各路人馬 各形各色的住戶都有
單指在資源回收場的及分類及 垃圾收集的場就好
在資源回收的部份 永遠都會有人完全不分 直接丟
廚餘跟堆肥 一樣也不分 最爛的是 不僅不分 還不願丟進桶子內 直接放在桶子外
垃圾場 也永遠都有一般垃圾袋裝的垃圾 好像我們這些用專用袋的都是傻瓜.....

我想 只要 在假日前後去看 各社區的垃圾收集的區域 你就會知道這些清潔人員有多辛苦...
再者 他們普遍都是年紀較大 或在職場上相對弱勢的 就業人員
給他們額外多一些獎勵 我個人立場 真的認為是有其必要的.....

ps 清潔公司是否有再給他們獎金 是另外的課題 除非有人可以保證 社區內所有的住戶 都可以規規矩矩的
按照規範丟垃圾 廚餘....
2015-01-21 10:38 · 9樓
當然要鼓勵努力為社區付出善心人, 要朝向正面思考
如果社區環保有人做 提供小小回饋 總比拿大錢向外邊灑好把
"遠親不如近鄰" 難道連這道理也不懂?
讀書是為何呢?
2015-01-21 12:31 · 10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5-1-21 10:38
當然要鼓勵努力為社區付出善心人, 要朝向正面思考
如果社區環保有人做 提供小小回饋 總比拿大錢向外邊灑好 ...


遠雄耶x社區管委會鼓勵社區環保志工團體每個月近一萬五, 讓大家均願意出來為社區出一份力;
集合式社區就是像一個大家庭, 必須要願意與關心住戶為出發點, 如果只是以做官心態處理社區事務, 社區要如何融合? 甚至只是一昧懷疑別人, 自以為事不願意與社區鄰居互動, 個人認為住獨棟別墅或公寓會比較划算 !
因為就不需要計較繳付管理費用 ~{:1_754:}

2015-01-21 12:34 · 11樓
ange5252 發表於 2015-1-20 21:55
我認為只要管委會同意,跳過清潔公司獎賞一些直接人員是一件美事


贊成 ~{:1_746:}
2015-01-21 13:21 · 12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5-1-21 12:31
遠雄耶x社區管委會鼓勵社區環保志工團體每個月近一萬五, 讓大家均願意出來為社區出一份力;
集合式社區就 ...


自己社區環保志工團體提供一些實質的支持, 還滿正面的.
每個月1萬五金額滿高的.
2015-01-21 15:07 · 13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5-1-21 12:34
贊成 ~


去年颱風,造成社區殘破與髒亂,我們社區的清潔阿姨,一大早就將社區內外,清理得乾乾淨淨,是北大最先清理乾淨,讓人感動。我們社區管委會開會提出公開表揚,也頒發一點獎金,以表達對他們的謝意與敬意,這樣做兼顧事實與情理,有很大之激勵效果。
社區的資源回收室常常塞爆,裏頭有些根本不是回收品,需要花很多的時間整理。這幾位清潔阿姨都能將它整理得乾乾淨淨,令人敬佩!還有社區總是會有一些人貪圖便利,直接將垃圾從高樓丟下,包括菸蒂。垃圾箱內也會有人貪小便宜不使用垃圾袋,更讓人難過的是會有人怕髒,直接將廚餘與垃圾袋丟進桶內,這些都是清潔阿姨必須面對的問題。他們很認份,默默地做,為社區的整潔盡最大之心力。
能這樣子,給一些微薄之獎勵,真有那麼難嗎?
2015-01-21 17:33 · 14樓
lcf7347 發表於 2015-1-21 15:07
去年颱風,造成社區殘破與髒亂,我們社區的清潔阿姨,一大早就將社區內外,清理得乾乾淨淨,是北大最先清 ...


{:1_746:} 讚 讚 讚
2015-01-21 18:06 · 15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5-1-21 13:21
自己社區環保志工團體提供一些實質的支持, 還滿正面的.
每個月1萬五金額滿高的.
...


發出此主題第未說明補助多少, 實際上, 只補助清潔人員計3000元分8人均分, 每個人約375, 再攤分社區住戶; 一年每個住戶約分攤約台幣5元不到.

如果個人捐給慈濟, 每個月至少也有500~1000元 一年也需付12000左右~
清掃阿姨還比慈濟不如嗎?
2015-01-21 18:35 · 16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5-1-21 18:06
發出此主題第未說明補助多少, 實際上, 只補助清潔人員計3000元分8人均分, 每個人約375, 再攤分社區住戶; ...


火藥味很重, 看不懂要表達什麼.

我上個回文, 對社區補助社區的環保志工團體是肯定的, 不知是那一點引起你的反感.
2015-01-21 21:32 · 17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5-1-21 18:06
發出此主題第未說明補助多少, 實際上, 只補助清潔人員計3000元分8人均分, 每個人約375, 再攤分社區住戶; ...


獎勵的確值得,但是否真的要透過社區給予現金回饋還是要採用其他手段就值得商議,特別是整個社區月月結算都虧損,住在這邊兩年了,還幾乎沒有看過有本社區月結是剛好損益兩平的,就目前的狀況,假使管委會沒辦法有效設計好損益平衡,那還不如先省點用,免得日後大量開銷下導致債留芳鄰,這樣反而本末倒置了。


2015-01-22 00:33 · 18樓
清潔人員的部份,值得獎勵之人員可採以下兩種方式:

1.社區方面:社區原本就有付費給清潔公司了,如果真的表現很棒,可提報給該清潔公司知悉,這種榮譽應該就是很好的獎勵了.
2.個別住戶:認可之住戶可主動送禮或當面表達感謝,彼此之間的真實交流對這些工作人員來說應該會覺得很溫馨歡喜,比制式的發送社區獎金更有意義.

基本上還是覺得如動用到社區經費還是要全體住戶表決通過並訂定辦法為宜,不論金額大小,都要尊重這些辛苦工作繳交社區管理費的全體住戶.
2015-01-22 09:36 · 19樓
amy1215 發表於 2015-1-22 00:33
清潔人員的部份,值得獎勵之人員可採以下兩種方式:

1.社區方面:社區原本就有付費給清潔公司了,如果真的表現 ...


基本上如果有經管委會同意動支的獎勵,應該就可代表是經過多數人的討論而通過的決議
各社區也都會規範,管委會在多少額度以下的金額,是管委會同意即可動支,多少金額以上必須經過區權會
像 這種獎勵清潔人員的小獎金,一般是管委會同意即可.....
2015-01-22 10:14 · 20樓
amy1215 發表於 2015-1-22 00:33
清潔人員的部份,值得獎勵之人員可採以下兩種方式:

1.社區方面:社區原本就有付費給清潔公司了,如果真的表現 ...


以對於清潔公司與人員的了解, 這樣子的提報, 是沒啥效果的, 對於薪資不高的清潔人員, 實質的金錢獎勵是最大的鼓舞與肯定.....

2015-01-22 11:07 · 21樓
贊成,給予實質獎勵(獎金)
2015-01-22 11:24 · 22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5-1-21 18:35
火藥味很重, 看不懂要表達什麼.

我上個回文, 對社區補助社區的環保志工團體是肯定的, 不知是那一點引起 ...


主要是針對Chialang發言 請別誤會喔 !
2015-01-22 11:32 · 2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芳子發 於 2015-1-22 11:34 編輯


YAO 發表於 2015-1-22 09:36
基本上如果有經管委會同意動支的獎勵,應該就可代表是經過多數人的討論而通過的決議
各社區也都會規範, ...


社區不是以賺錢單位 原本繳交管理費用就是用在社區
啥每個月虧錢的論點?? 以遠雄建設的每個社區基金就將近四, 五千萬元以上
真不知那些每個月收支虧損論調是要造謠嗎? 這些人類不但不幫忙社區事務
還常常散佈不實謠言, 真是悲哀 !!

2015-01-22 11:39 · 24樓
LesterWu 發表於 2015-1-21 18:35
火藥味很重, 看不懂要表達什麼.

我上個回文, 對社區補助社區的環保志工團體是肯定的, 不知是那一點引起 ...


我贊同您的正面言論,{:1_753:} {:1_753:} 社區有您住真好
2015-01-22 11:43 · 2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芳子發 於 2015-1-22 11:50 編輯


amy1215 發表於 2015-1-21 01:06
我覺得這應該經過社區大會大家表決過再決定比較好,就算表決通過也應定訂補助標準,而非皆可申請.
畢竟社區的 ...


社區不是以賺錢單位 原本繳交管理費用就是用在社區
啥每個月虧錢的論點?? 以遠雄建設的每個社區基金就將近四, 五千萬元以上
真不知那些每個月收支虧損論調是要造謠嗎? 這些人類不但不幫忙社區事務
還常常散佈不實謠言, 真是悲哀 !!
2015-01-22 13:07 · 26樓
獎勵清潔人員很好啊....

找物管公司時通常每人薪水多少都已分配好. 但沒人會找開價比別人貴2成的物管公司吧!

警衛,清潔人員都屬上班辛苦的階級... 一個超時工作, 一個只有周日休假, 還全都不分國定假日,過年....

我們沒辦法當個幸福企業的老闆, 但自己社區的辛苦勞工, 總有辦法照顧到吧...

讓他們幸福點, 他們一家人快樂, 社會也快樂.

多給一個清潔人員額外的$2000. 對一200戶社區而言, 一人$10就能讓勞工開心的回家跟孩子說, 我們今晚可加菜了. 很便宜吧! :)


2015-01-23 09:34 · 27樓
我覺得是兩碼子的事情。
給清潔人員多個微笑,見面打個招呼,人家都可以感覺到溫暖的。
為什麼事情都要非以錢來衡量不可?和清潔人員的心態與態度,才是最重要的。

紅包文化不是個好文化,倘若不走體制內的獎勵,對社區發展是好的嗎?
三節拿慣了,你一次沒給,人家反倒覺得你不近人情,不是嗎?
又或者,三節禮金應該明定在合約內,要求清潔公司一定要給,是否更妥當?

簡而言之,合約內的職責,本來就是一個平衡點,是一紙雙方同意的契約。
如果多做了超出合約的,這才是我們需要額外激勵的,若只是照著合約進行,想不懂為什麼需要額外的獎勵?
是因為我們錢太多,想找個出口花掉嗎?

因此,社區對社團或其他獎勵的開銷,並不應該是想到就給,更不應該以管理費來補助社區內的社團。
先前各位所提及,也許有個規範,會是個異中求同的較佳作法吧!
2015-01-23 09:50 · 28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5-1-22 11:43
社區不是以賺錢單位 原本繳交管理費用就是用在社區
啥每個月虧錢的論點?? 以遠雄建設的每個社區基金就將 ...


社區基金的多少,不是以絕對金額來看,而是應該以該社區的設備、以及折舊率來估算。
不是有多少就非得把它花光不可。做事情總是要看長遠點。

如果您可以提出這數據,然後說社區的開銷是合理的,我想許多人就會安靜了。
閣下也是個社區委員,用點心在這些數據上面,對社區長期發展才會真有幫助。
2015-01-23 09:57 · 29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5-1-21 18:06
發出此主題第未說明補助多少, 實際上, 只補助清潔人員計3000元分8人均分, 每個人約375, 再攤分社區住戶; ...


補助多少金額不是我想了解的範圍,主題是 "適當" 與否的討論。

有人會捐錢,有人不會捐錢,有人有錢,有人沒錢。
你能強迫每個人一定都要捐錢嗎?

管理費是住在集合住宅所需強制支付的,捐款並不是,是每個人隨心、樂意的。這是兩件事情。
請不要把清潔人員與捐款給慈濟相比。這是本質上的不同。
2015-01-23 10:21 · 30樓
chialang 發表於 2015-1-23 09:34
我覺得是兩碼子的事情。
給清潔人員多個微笑,見面打個招呼,人家都可以感覺到溫暖的。
為什麼事情都要非以 ...


我只談給清潔人員的額外獎勵的部份...

其實你說的也沒錯,如果都按合約來做應該是不該再額外給獎勵
只是,你也必需有把握所有的住戶都會按合約來執行.....
比如說 倒垃圾要分類、要用專用垃圾袋、要丟進社區指定的垃圾專用場內
廚餘也要把堆肥分開放、大型廢棄物也要在指定時間才可以放置在指定處
.... 以上所有看似一般的日常行為,就是會有住戶不遵守 隨意丟棄 根本不分
甚至都走到垃圾收集處,就是不願丟進指定的桶子內就給你放地上.....
不知這樣的行為,要不要規範在合約內呢??
如果都照合約,清潔人員是否只處理依規定丟棄的垃圾呢 ??

唉!我也實在無意唱反調,一年只是給幾千元的獎勵,對社區對清潔人員或許也都不重要
只是順這個議題,對於敝社區少數住戶的恣意的行為發發嘮叨吧~~~
2015-01-23 11:22 · 31樓
老賈 發表於 2015-1-22 13:07
獎勵清潔人員很好啊....

找物管公司時通常每人薪水多少都已分配好. 但沒人會找開價比別人貴2成的物管公司 ...


同意老賈論點, 我每天辛苦上班要看老闆臉色, 薪水更是數年未調整;
對於辛苦的清潔人員及社區工作人員要有同理心, 捐錢給社區外社福團體還不如先捐錢給社區;
先齊家方為上策阿 ~{:1_754:}
2015-01-23 11:29 · 32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芳子發 於 2015-1-23 11:31 編輯


chialang 發表於 2015-1-23 09:34
我覺得是兩碼子的事情。
給清潔人員多個微笑,見面打個招呼,人家都可以感覺到溫暖的。
為什麼事情都要非以 ...


如果你工作努力, 老闆說企業虧損無法給獎金, 只要每日你上班時給你微笑就好了 !!!! 你會繼續上班嗎?????
{:1_759:}
2015-01-23 11:33 · 3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芳子發 於 2015-1-23 11:37 編輯


[quote]chialang 發表於 2015-1-23 09:50
社區基金的多少,不是以絕對金額來看,而是應該以該社區的設備、以及折舊率來估算。
不是有多少就非得把 ...

我要吐了
2015-01-23 11:36 · 34樓
YAO 發表於 2015-1-21 10:08
我們是用 資源回收的經費 來獎勵清潔人員....
不過 我個人立場 也會同意在三節 給辛苦清潔人員一些定額的獎 ...


真希望您能感化不明理的住戶. 社區有您住是我們的福氣啊 !:D
2015-01-23 12:47 · 35樓
🔧 本文章最後由 chialang 於 2015-1-23 12:51 編輯


芳子發 發表於 2015-1-23 11:29
如果你工作努力, 老闆說企業虧損無法給獎金, 只要每日你上班時給你微笑就好了 !!!! 你會繼續上班嗎????? ...


你不會嗎?
那就太現實了點吧,台灣是個很講人情的地方。
2015-01-23 16:31 · 36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5-1-22 11:32
社區不是以賺錢單位 原本繳交管理費用就是用在社區
啥每個月虧錢的論點?? 以遠雄建設的每個社區基金就將 ...


遠雄的社區,就我所知公設都點交了,除了耶x社區
所以還有耶x一筆儿百萬的公基金在新北市工務局尚未入管委會帳戶。
且因沒點交,是否就沒有折舊問題,每個月管理費還照收,已經4年了,請哪位大委員大主委
幫忙將我們孩子的遊戲室完工(現變成倉庫),孩子都長大了。
社區主委聯誼會也可以問問其它社區主委,為何別人可點交,耶x不行。這4年來每個月都繳管理費
但孩子沒處去有誰替我們說過話,所有公設還有幼兒不能進入的規定,要逼我們去哪?
物管還禁止小小孩喝奶吃東西,不能大聲講話,一直反應也找不到委員可以幫忙,只有在愛北大可以看到留言
。用意良善的獎勵金給社團或清潔人員非常贊成,但,請先點交完成
不希望管理費拿去打官司,應有的權益2年來都享受不到。請給我遊戲室-孩子都長大了。
2015-01-23 16:40 · 37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5-1-23 11:33
[quote]chialang 發表於 2015-1-23 09:50
社區基金的多少,不是以絕對金額來看,而是應該以該社區的設備、 ...


點交了嗎???所有設備開始折舊計算了嗎?有參考其它社區點交後的折舊金額多少嗎??
還是還要用每月交的管理費再打官司??
遊戲室2年未完工,公設至今未點交。可以學柯P趕快處理嗎??
2015-01-23 17:26 · 38樓
阡阡 發表於 2015-1-23 16:40
點交了嗎???所有設備開始折舊計算了嗎?有參考其它社區點交後的折舊金額多少嗎??
還是還要用每月交的管理 ...


非常贊成要趕快點交, 為何將基金放置新北市工務局??
2015-01-23 18:23 · 39樓
芳子發 發表於 2015-1-23 17:26
非常贊成要趕快點交, 為何將基金放置新北市工務局??


與建設公司的點交 是所有管委會的痛處
如果漏水一直沒有根決 如果公設有缺失 甚至可能有公安的問題
這樣的公設誰敢驗收 ??
告建設公司 催建設公司 跟建設公司調解 ....
我想很多管委會都做過... 但 一年改選一次 管委會 真的很難跟那些已經成精的建設公司拼的....
唉 我想在北大5~6年未完成點交的社區 應該不少

另 給社區的公設基金 是政府規定放在無息暫存在工務局的....
2015-01-23 18:24 · 40樓
阡阡 發表於 2015-1-23 16:31
遠雄的社區,就我所知公設都點交了,除了耶x社區。
所以還有耶x一筆儿百萬的公基金在新北市工務局尚未入 ...


轉貼自" http://m.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58422"~


"在波蘭當媽媽三年,我一個人帶小孩去過餐廳、美術館、博物館,和他一起買菜、買衣服、吃飯、逛市集。印象
中,我從來沒受到異樣眼光,也沒有人跟我說:「妳的小孩太吵了,真沒家教。」這不是因為我的小孩特別乖,或是波蘭人超乎尋常地有愛心。我想,他們只是習慣了小孩,習慣小孩是日常生活風景的一部分,習慣小孩會吵鬧或跑來跑去。因為小孩很多,所以大家把小孩看成是理所當然。他們不會想:「要是沒有小孩就好了。」而是在現有的環境中建築對大人及小孩都友善、兩者都覺得舒服的空間。

反觀台灣,小孩在餐廳或公車、火車上大聲一點說話或嘻笑,就會引起旁人的側目或警告。有些店家貼出「禁止小孩入內」的告示,引起網民一片韃伐,但同時也得到廣大的稱讚與支持(支持派的說法是:「我只是想安安靜靜吃頓飯不被小孩打擾,有這麼困難嗎?」「家長不把小孩教好,妨礙別人權益,沒有資格抗議店家。」)。表面上,這似乎是個不喜歡小孩、不需要小孩的社會,但是同一時間,台灣人非常擔心少子化、人口老化,對於「孝道」、「一夫一妻」、「女人就該結婚生小孩」這些傳統家庭價值觀也有著異常的執著。

也許台灣人不是不喜歡小孩、不需要小孩,而是想要會隱身術的小孩。

這樣的小孩在需要的時候可以看得到、聽得到,在不需要的時候則能隱形、消音。這樣的小孩從小就很「乖巧」、「聽話」、「懂事」,早早就學會自己吃飯、大小便、打理生活、適應環境和父母的需要。他們像成人一樣有能力,甚至比成人還有能力 ── 只是,他們不是小孩,或者說,他們身上小孩的特質不能被看到,必須隱形,甚至必須被閹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