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負責的公物單位任意批准,造就了一些目無法際的攤販,他們利用辦公益活動的名義,而實際是在從事攤販的營利行為,不但發出的噪音破壞了公園的寧靜,也造成了大量的垃圾,破壞了環境的清潔,按照公園管理法規定,在公園內只能夠辦些公益性質的活動,它是不能從事任何的營利行為的,但是這三個星期來辦的兩場活動,我所看到的幾乎都是烤肉、烤香腸、販賣一些商品等,簡直是把我們日常活動的公園綠地,當成是他們家的臨時攤販市場。
公園辦活動的批准單位是區公所的經建課,電話是:02 2671 1017
希望我們北大的居民為了日後環境的著想,可以多打電話到區公所的經建課抗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