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北大 唯讀圖書館

妞妞服飾會不會太扯了?

2010-12-27 23:00 · 樓主
晚上十點散步回來路上,走進梅街時忽然看到一個不可思異的景象!

妞妞不止白天貨品堆到騎樓來,我看到一輛銀色賓士雙門跑車開上了梅街,
接著開到了妞妞門口開始卸貨!!!
車道那邊的警衛有過去勸告他(可能是老板娘的兒子)可是他並不聽勸...
原本相機已經拿出來要拍了,可惜一位從OK出來的太太和我聊天,不久就被他開走了
車號已經由警衛記下來了,明天再來寫反應單
既然設計是人行道,徒步區,就是要和一般的老舊社區的混亂有所區隔,
而且我相信梅街的設計也並不是為了汽車通行,是否會造成街道提早損壞?
似乎目前社區對於騎樓亂堆貨品的情形不能有效制止...騎樓他們可以視為陽台高興怎麼用就怎麼用
那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在他週邊貼上 "不良店家" 認證的標章?
2010-12-27 23:26 · 2樓
看能否反應給里長去做勸導囉~
2010-12-27 23:32 · 3樓
大樓管委會應有所作為.
2010-12-27 23:43 · 4樓
橘菓子旁邊人行區也是停了一堆機車
(那邊離馬路有點距離,又沒住家,應該是那條街的工作人員)
有次還停了一台focus跟店員聊天
那邊的人行石板路常常壞掉
看那邊停的機車都滿新潮的,應該是年輕人的機車
真的很奇怪,停馬路走一下下都懶,連人行步道都要霸凌
年輕人這麼可恥??

後來就不太喜歡去橘菓子消費了....
2010-12-27 23:48 · 5樓
請問橘菓子是位於那一條街?
2010-12-27 23:52 · 6樓
學成路...
2010-12-28 00:00 · 7樓
劍橋不是有得什麼優良社區之類的獎嗎?
怎會有這種事情發生....之前機車已經很誇張了...現在又來個跑車....改天會不會連三噸半也上去....
2010-12-28 00:37 · 8樓
其實這家不是我老婆常光顧的小朋友服飾店.
2010-12-28 00:51 · 9樓
我們是不是先用勸導或相關管道來要求改善呢?

我個人是比較不支持「不良店家」這類標籤化的做法,雖然可能有效果,但引發的爭議與傷害,以及其中主觀性帶來的危險,也是需要注意的。

回應之前「以建議取代批評」,針對行為不當的店家,我們可以先思考,有什麼管道與資源是我們可以運用的?
2010-12-28 01:32 · 10樓
早就不去消費這家店了,管委會管不動、勸也勸不聽,無奈阿~~現在就只能大家告訴大家,聯合抵制不良商家~~
2010-12-28 01:34 · 11樓
管委管不動,里長大人幫幫忙阿~
2010-12-28 08:01 · 12樓
大家別衝動啊~
先用勸導的方式告知店家吧~{:4_153:}
2010-12-28 08:27 · 1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藍色翅膀 於 2010-12-28 08:28 編輯


[環境維護] 為何劍橋樓下的妞妞服飾 可以把衣服擺的整個廊道都是?
今天 劍橋要開 管委會 針對此事做一討論

且 王小姐 也會把 結論 及 屋主和遠雄的相關契約 請小妹代為轉po

我想身為主委的王小姐 也很氣憤遠雄的做法 但卻又不能損壞了店家(屋主)的權益

所以目前 王小姐 已 向遠雄 抗議 且提出 公設 重新杖量 的要求

因為此一事件不是在今天才發生所以目前是在處理中了

感謝大家對於北大的用心及愛護

稍晚 等 劍橋 管委會結束後 應會有進一步的消息

不知道目前有沒有進一步的消息
不然感覺越來越誇張了
2010-12-28 08:32 · 14樓
其實當管委會的一部分 有些店家還真是難以溝通
小弟即將就任社區主委
店面戶將他們ˊ的停車格當成雜貨堆置區
甚至連2樓都拉起帆布廣告
最近更在門口(鐵門關上之後仍在鐵門外面)擺上一部自動販賣機
這些在在都需要再去溝通
目前區權會決議已經下最後通牒
我們希望店家能顧及社區整體規劃 形象
共創雙贏的局面
2010-12-28 09:28 · 15樓
嗯 !!! 車子可以開上來ㄚ, 有點誇張. {:4_176:}
2010-12-28 09:30 · 16樓
搞不好下回可能是...20呎貨櫃車喔!{:4_140:}
2010-12-28 10:04 · 17樓
回覆 豬肉 的文章

呵呵~^^
2010-12-28 10:12 · 18樓
豬肉 發表於 2010-12-28 09:30
搞不好下回可能是...20呎貨櫃車喔!


{:4_167:} 希望他生意不會好到這樣, 除非是要搬家{:4_164:}
2010-12-28 10:13 · 19樓
這位是老闆嗎

看圖片很像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82&extra=&page=1
2010-12-28 10:22 · 20樓
不抵制,我們只有被軟土深掘, 這麼誇張的事根本沒的談...賣不出去就只能乖乖關門, 除非他們銀色賓士幾百台錢很多沒在怕,不然,賠錢的生意是沒人做的~
2010-12-28 10:25 · 21樓
回覆 鬱金香 的文章

上星期經過某社區 看到人行道 做了.....

圖一



之前沒有 是不是 仲介開了後(之前是韓風餐廳)才裝的
2010-12-28 10:45 · 22樓
阿康 發表於 2010-12-28 08:01
大家別衝動啊~
先用勸導的方式告知店家吧~


早早早早早..............................就已經勸導過囉!如果聽得進去就不會到現在還是依然故我,雖說他們放衣服的廊道是他們家的陽台使用權,但並沒有允許私家轎車可以開上人行道上吧!如果發生事故,畢竟那邊超多小孩、老人、騎腳踏車的人、散步的人.......‧那是要誰負責任,梅街出口出最近做了殘障坡道,是為了殘障人士方便上下方便,哪知他們方便當隨便‧誰不希望北大每一家店家生意都能好,北大的生活機能才會更完善,但彼此都是鄰居本來就應該互相,遇到這種惡質店家也只有大家聯合來抵制,讓他們趕快倒~倒~倒~~.........................還是請店家回到他們自己的社區(在大觀路上)開店,看看他們願不願意把社區搞成這樣~~
2010-12-28 11:44 · 23樓
🔧 本文章最後由 kennyc 於 2010-12-28 11:45 編輯


店家要不要出來回應一下,不然個人以後不會想去光顧,免得助長歪風
2010-12-28 12:03 · 24樓
回覆 鬱金香 的文章

you got it !!!
2010-12-28 12:11 · 25樓
敬人者,人恆敬之~
護北大者,北大恆護之~
請妞妞愛護北大喔!!{:4_101:}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82&extra=&page=5
2010-12-28 12:30 · 26樓
原因之一可能是...常有機車從這個地方一路逆向騎上人行道...
2010-12-28 12:34 · 27樓
其實店面管理主要是社區管委會的工作,若勸導不來,是不是透過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訂出規約要求改善,否則就由管委會直接請政府或警察單位出面取締呢?我想這是比較合乎程序的作法。
2010-12-28 12:34 · 28樓
如果履勸不聽,最好的方法就是消費者自己抵制囉!
2010-12-28 13:04 · 29樓
同社區面大義路的自助餐店好像抵制也沒用吧
每晚照樣把油水掃向人行道
打烊後垃圾也是大包小包堆門口{:4_115:}


2010-12-28 13:06 · 30樓
拒買+1
讓商家有點警惕才是
2010-12-28 13:16 · 31樓
社區已經公告,依據條例騎樓是店家的財產,所以我們已經無法要求他們撤走產品.
我根本不喜歡他們的東西,聽到他們有這種行為更不想去.
2010-12-28 21:11 · 32樓
{:4_128:}這樣真的很不可取,敦親睦鄰才是生意長久的基本方法,如果引發抵制更加得不償失吧,還是請老闆多多思考其中利弊。
2010-12-28 21:39 · 33樓
聽到他們說騎樓是他們屬於陽台的產權,心就涼了一半了
倒不是使用權的問題,重點是他們也不住這裡,根本不會在意你想營造什麼樣的社區,只要能做生意就好了
這種心態才是讓我很不爽的原因...
2010-12-28 21:54 · 34樓
沒有比抵制更好的辦法了
不良店家要不要列個表出來
然後置頂
2010-12-29 09:09 · 35樓
a1019101 發表於 2010-12-28 21:54
沒有比抵制更好的辦法了
不良店家要不要列個表出來
然後置頂


對阿

優良的 大家都推薦
不優良的 也該列表 告知
2010-12-29 09:13 · 36樓
回覆 stanleyhsiao 的文章

雖然產權是他的
但外觀是大家的
2010-12-29 10:19 · 37樓
回樓主標題:會,
確實擁有產權騎樓使用權,法理上店家沒錯,但情理上........??
法律上沒規定要洗澡,但既然你要走入人群就不要讓人掩鼻相鄰.

2010-12-29 10:23 · 38樓
生意不好的話 自然就會被淘汰了...
我們社區最近也搬來這種店面鄰居
裝潢到晚上十一點多 還在鑽牆壁
主委置之不理
商家的賓士車 老是停在他的店門口
那是紅線的 正好是車道出口
每次從車到開出來 都被這台賓士擋住
最奇怪的是 那商家說 我們社區"只有"我家在反應
別人都不受影響
挖哩咧~~其他住戶是@#$%~~~~
搞了老半天 管委會"高層" 應該是股東吧!
真是@#$%~~~~~~~~

ㄟ~怎這麼巧 又是賓士車!
2010-12-29 10:25 · 39樓
回覆 輕一笑 的文章

好貼切的比喻~{:4_113:}
2010-12-29 10:44 · 40樓
輕一笑 發表於 2010-12-29 10:19
回樓主標題:會,
確實擁有產權騎樓使用權,法理上店家沒錯,但情理上........??
法律上沒規定要洗澡,但既然 ...


就是這個意思,謝謝你這麼好的比喻!
當然,如果於法他站得住腳,但於情於理上無法有共識,合法的手段就是抵制讓他自然消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