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蘿蔔特 於 2010-11-25 02:19 編輯
回覆 staney 的文章
我的理解...應該會由藝術大道上的各社區自行維護~
1.產權本來就是個社區所有...並非如mobile01上所言(遠X以捐換容積率)...是將建坪退縮用以增加公共使用空間來換取若干容積率~
所以...退縮的藝術大道...產權仍歸屬各社區所有
2.目前藝術大道上的噴泉、點綴照明...不是由各社區自行負擔嗎?!<---相關管委會可自行確認後來澄清,以正視聽~
以學成路上的四季會館為例..."退縮的開放空間"上相關植栽之養護、照明等費用...都是由社區管理費支出!
3.以各認養的兒童公園為例...養護費用皆由認養單位負擔~
這也就是兒五(濟X認養)爭議中提及的...若要認養單位負責改善工程費用,認養單位恐怕無力負擔日後的養護費用{:4_120:}
因為各社區的功德無量(每個社區的功德不盡相同)...才能成就北大特區別有風味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