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後由 dgt 於 2013-11-25 20:24 編輯
離這個地點最近的是祥X公司
依據行政院環保署公布裁處資訊
1.2012/09/19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2012/11/20 NT$100,000
2.2012/04/10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2012/06/06 NT$70,000
3.2012/04/03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2012/05/04 NT$80,000
4.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2011/08/04 NT$100,000
5.2011/06/14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2011/08/09 NT$140,000
6.2011/06/14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2011/07/22 NT$10,000
7.2011/05/23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1/06/15 NT$100,000
8.2011/05/09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2011/06/13 NT$100,000
9.2011/04/21 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2011/06/03 NT$100,000
10.2010/12/08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款 2011/03/14 NT$10,000
該公司之前為累犯,奇怪的是從2013以後就沒有裁罰過,不知道是已經改善,還是有其他因素
應該要求政府修法,將連續犯加重處分並停工,不然一次只罰十萬,要我是工廠罰錢就好照樣污染,
建議附近地區農民及居民共同要求政府協助調查附近地區水質及土地汙染情況,並由環保相關單位協助提供相關證據,向汙染源提出賠償及復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