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章最後由 駱哥 於 2010-11-18 20:28 編輯
回覆 桂格 的文章
Dear 桂格:
我們管委會現在向遠雄能爭取的都是我們一致認為他們理當提供的物品, 而管委會要先爭取幾件大項事物:
1. 管理費遠雄本來打算從7月份就算我們要支出管理費了 ! 但我主張應從 12月15日起, 才由我們支付管理費,
如果我們爭取勝利, 管委會就幫大家當初預繳的半年管理費 (約有1000 多萬), 一次就要回來了!
這也是目前雙方爭執不下的重點, 不知最後能要回幾個月, 但這就是我及管委會現在要做的大事 !
2. 水區 (溫泉, 泳池, SPA) 一定要全部100%安全, 並
增補一些設施, 等檢驗完,
才能開放免費 "
試營運三個月", 這也是大事 !
3. 大聽的高空起落架方便日後高空清潔維護, 翡冷翠內外牆的建築石材相當數量備份也是必需 !
4. 買賣合約沒有列出的部份, 健身房要有 "重量訓練設備" , 要有"撞球檯" "桌球檯", 地下停車電梯間要有電子布告欄........
管委會在上週與遠雄的會議上, 提出爭取項目有 20多項, 但沒有想到你所提的 "自動伴奏鋼琴" ,
或我想要爭取的KTV或麻將室, 這些比較特殊的項目, 說實話, 可再提出爭取,
但我也認為遠雄不可能100%都答應提供 (雖然我們會軟硬兼施逼他們),
所以我才說有些項目, 如果大家都認為有必要增設, 我們可能需要日後自行增設 !
( 但現在向遠雄能要多少就儘量要多少, 這是我目前會談協商的第一原則 )
11/28 的住戶大會 ( 區分所有權人大會 ), 管委會準備所有相關資料會向大家報告,
請你到時一定要來參加 !
駱哥
2010 NOV 18